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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11, 2025

52043_rns_2025-06-11_e29d2de6-3a2a-4c5c-b9b1-1599c1c2c817.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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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為境內外處理股務業務之目的,在法令規定、相關事 (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實或法律關係存續之期間,就直接或間接(例如透過集保)蒐 集與股務相關之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及/或電子等形式 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例如揭露予公務機關或協助處 理股務之第三人。您得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或 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或刪除您的個 人資料,但中信銀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服務,亦可能依 法或基於風險管理等因素而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111

==> picture [51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0-003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379)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專線:(02)6636-5566
1

==> picture [16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2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 picture [193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65 x 1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 統一編號
戶名 戶號 111
更匯款帳號時,請於 (身分證字號)
右列「現金股利匯撥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
申請書」內填妥本人 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扣除。 原登記匯款帳號 瑞昱
存款帳號並加蓋印 二、未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給付(郵資
章後, 於股東常會 及作業處理費合計31元,由股東自行負擔)。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前寄回。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2
郵局 存簿(H) 700
委 託 書 填 表 須 知


說 股
明 利
事 匯
項 撥

蓋 請



欄 局 帳
號 號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 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
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 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 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
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
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 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
之表決權為準。
七、本公司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擔任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代理人。
委託書
一、 茲委託 君
委託人( 股東)
瑞昱
111

3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股東戶名: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4年5月28日上午9時整
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
(科技生活館羅西尼廳)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4年5月28
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
股東權利:
□(一) 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全權委託)
□(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
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1)○承認(2)○反對(3)○棄權
2.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 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 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5.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贊成(2)○反對(3)○棄權
6. 臨時動議。
二、 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
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
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 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
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使












































(○

)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 picture [73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9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111

==> picture [48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內容如下: 一、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激勵員工達成公司營運目標,擬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 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二、 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內容如下:

  • (一) 預計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普通股2,700仟股為限,約當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0.5%,每股面額10元,總額為新台幣 27,000仟元。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將參考給與時之股價,計 算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並依法由董事會決議,另行公告實際發行股數。

  • (二)發行條件:

  • 1.預計發行價格:採無償發行新股方式,每股發行價格0元。

  • 2.既得條件:

  • (1)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 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成所屬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本公司營運目標;既得期間為三年,於各

  • 4 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率如下:

  • a.屆滿一年得既得33%股份 b.屆滿二年得既得33%股份

  • c.屆滿三年得既得34%股份

  • (2)個人績效評核指標: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達A+ (含)以上。

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率如下:
a.屆滿一年得既得33%股份
b.屆滿二年得既得33%股份
c.屆滿三年得既得34%股份
(2)個人績效評核指標: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達A+ (含)以上。
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率如下:
a.屆滿一年得既得33%股份
b.屆滿二年得既得33%股份
c.屆滿三年得既得34%股份
(2)個人績效評核指標: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達A+ (含)以上。
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率如下:
a.屆滿一年得既得33%股份
b.屆滿二年得既得33%股份
c.屆滿三年得既得34%股份
(2)個人績效評核指標: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達A+ (含)以上。
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率如下:
a.屆滿一年得既得33%股份
b.屆滿二年得既得33%股份
c.屆滿三年得既得34%股份
(2)個人績效評核指標: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達A+ (含)以上。
(3) 公司營運目標:以稅前淨利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ESG為績效指標,各項指標所佔權重及目標條件如下表說明。各項指
標分別設定目標值,達成目標值之各項指標,其該年度既得股數係各自以對應之權重比例計算,未達目標值之各項指
標,其該年度既得股數之對應權重比例則為0%。績效指標年度係指既得日前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年度財務報表之會
計年度,績效指標則以指標要求期間所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
績效指標
權 重
目 標
稅前淨利率
30%
高於公司前三年稅前淨利率平均值
股東權益報酬率
30%
高於公司前三年股東權益報酬率平均值或特選臺灣IC設計產業代表報酬指數權重前十
大成分股股東權益報酬率平均值
ESG
40%
MSCI年度ESG評級為BBB(含)以上(註)
績效指標 權 重 目 標
稅前淨利率 30% 高於公司前三年稅前淨利率平均值
股東權益報酬率 30% 高於公司前三年股東權益報酬率平均值或特選臺灣IC設計產業代表報酬指數權重前十
大成分股股東權益報酬率平均值
ESG 40% MSCI年度ESG評級為BBB(含)以上(註)
  • 註:衡量MSCI年度ESG評級之年度與稅前淨利率及股東權益報酬率之績效指標年度相同。

3. 員工未符合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 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處理。

  • 4.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 (三)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之股數:

1. 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仍在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從屬公司全職員工,達一定績效表現且至少符合下列原 則之一者:

  • (1)與公司未來策略發展高度相關

  •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 (3)關鍵核心技術人才。

2. 具獲配資格之員工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等 之因素等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獲配名單及股數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 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 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及比例之限制,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四)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激勵員工達成公司營運目標,創造 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5 (五)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依既得條件計算可能費用化總金額為1,503,900仟 元,暫估民國114年至1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24,072仟元、496,287仟元、500,047仟元及383,494仟元。 (六)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及不超過本次發行額度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算,暫估民國114年至117年每股盈餘可能 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24元、0.97元、0.97元及0.75元。

  • (七)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八) 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將所獲配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出售、質 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轉讓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發行辦法辦理。

  • (九)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辦理股票信託保管。

  • 三、 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得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 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 四、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五、 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因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 修訂時,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6
開 會 通 知 書
一、 茲訂於民國114年5月28日上午9時整假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羅西尼廳)
舉行本公司114年 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
員會查核報告。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
利報告。5.113年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2.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
二、 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8,022,84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25.5元。
三、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內容,請參閱第4~5聯附件。
四、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
mops.twse.com.tw】。
五、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往
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六、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4年4月25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
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
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 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14年5
月25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八、 新開戶股東如擬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
鑑卡使用。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紀念品領取說明
一、 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88元禮物卡。
二、 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持股未
滿1,000股之股東不予發放紀念品】,請於委託
書簽名或蓋章自114年4月25日起至5月22日止(
例假日除外)洽本公司委任之股東受託代理人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地址及電話詳見下表,
恕不郵寄及補發。
三、 各受託代理處所停車不便,請儘量搭乘大眾運
輸交通工具。
四、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
不予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
票之股東除外】。
(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
A. 對象:限已於114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完成
電子投票之股東。
B. 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或身分證明
文件。
本公司委任之受託代理人地址一覽表
受託代理處所
地址
營業時間
電話








代理部
台北市懷寧街70號
9:00~17:00
02-66365566
板橋分行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7號
9:00~15:30
六家庄分行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二段36號1樓
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區民族路50號
南高雄分行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
開 會 通 知 書
一、 茲訂於民國114年5月28日上午9時整假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羅西尼廳)
舉行本公司114年 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
員會查核報告。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
利報告。5.113年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2.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
二、 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8,022,84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25.5元。
三、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內容,請參閱第4~5聯附件。
四、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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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
A. 對象:限已於114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完成
電子投票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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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8,022,84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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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查核報告。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
利報告。5.113年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2.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
二、 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8,022,84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25.5元。
三、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內容,請參閱第4~5聯附件。
四、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
mops.twse.com.tw】。
五、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往
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六、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4年4月25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
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
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 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14年5
月25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八、 新開戶股東如擬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
鑑卡使用。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紀念品領取說明
一、 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88元禮物卡。
二、 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持股未
滿1,000股之股東不予發放紀念品】,請於委託
書簽名或蓋章自114年4月25日起至5月22日止(
例假日除外)洽本公司委任之股東受託代理人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地址及電話詳見下表,
恕不郵寄及補發。
三、 各受託代理處所停車不便,請儘量搭乘大眾運
輸交通工具。
四、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
不予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
票之股東除外】。
(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
A. 對象:限已於114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完成
電子投票之股東。
B. 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或身分證明
文件。
本公司委任之受託代理人地址一覽表
受託代理處所
地址
營業時間
電話








代理部
台北市懷寧街70號
9:00~17:00
02-66365566
板橋分行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7號
9:00~15:30
六家庄分行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二段36號1樓
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區民族路50號
南高雄分行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
開 會 通 知 書
一、 茲訂於民國114年5月28日上午9時整假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羅西尼廳)
舉行本公司114年 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
員會查核報告。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
利報告。5.113年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2.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
二、 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078,022,84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25.5元。
三、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內容,請參閱第4~5聯附件。
四、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
mops.twse.com.tw】。
五、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往
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六、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4年4月25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
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
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 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14年5
月25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八、 新開戶股東如擬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
鑑卡使用。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紀念品領取說明
一、 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88元禮物卡。
二、 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持股未
滿1,000股之股東不予發放紀念品】,請於委託
書簽名或蓋章自114年4月25日起至5月22日止(
例假日除外)洽本公司委任之股東受託代理人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地址及電話詳見下表,
恕不郵寄及補發。
三、 各受託代理處所停車不便,請儘量搭乘大眾運
輸交通工具。
四、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
不予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
票之股東除外】。
(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
A. 對象:限已於114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完成
電子投票之股東。
B. 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或身分證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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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部
台北市懷寧街70號
9:00~17:00
02-66365566
板橋分行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7號
9:00~15:30
六家庄分行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二段36號1樓
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區民族路50號
南高雄分行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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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分行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7號 9: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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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區民族路50號
南高雄分行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




  • B. 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或身分證明 文件。

  • C. 領取期間及地點:自114年6月2日起至6月4 日止(每日9:00至17:00)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70號)領取, 恕不郵寄及補發。

  • 此 致

  • 貴股東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