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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Sep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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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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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 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裁机构成员,包括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裁机构成员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 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裁机构成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 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应和总裁、副总裁等总裁机构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总裁机构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及选任程序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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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公司总裁的,该聘任无效。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前 款所列情况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样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 协助总裁工作;设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该等人员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决定。
第三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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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总裁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资金运用、资产处 置等方面享有以下权力:
(一)总裁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投资计划,有权运用的资 金限额为200 万元以下;
(二)经董事会授权,总裁有权决定单项金额5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但年度累积总额不得超过1,000 万元。
(三)如果情势紧急,出于善意且有充分理由确认对方为善意第三人的情 况下,经公司董事长授权,总裁也有权超越以上限制,运用公司资金、资产、 签订重大合同,但应在该事项发生后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承担责任。且该等事 项的相关指标不能达到或超过董事会的审议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副总裁行使如下职责:
(一)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定期向总裁汇报。
(二)应熟悉和掌握自己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总裁反映,提 出建议和意见。
(三)在总裁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议的决议精神和总 裁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保证与总裁的全盘工作计划和部 署安排高度统一,协调一致。
(四)协调所分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裁建立健全公司统一、 高效、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五)可向总裁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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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总裁委派的管理工作。
(七)副总裁根据业绩和表现,有责任提请公司总裁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 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八)贯彻落实总裁授权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及时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经总裁考核提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总裁领导下,协助总裁专项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重大投资项目审 查工作,并向总裁提出书面建议。
(二)负责拟订公司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拟订公司的财务内控制度,并监督落实。
(四)审核下属公司的财务规章,保证公司财务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财 政、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避免公司出现财务风险。
(五)负责公司投资计划的资金安排,平衡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年度投资 计划的资金落实,做到不因资金缺口而影响公司的投资计划实施。
(六)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所需的资金融资工作,建立融资渠道,保证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做到不因资金缺口而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七)负责公司的预算、决算管理,保证公司的预算、决算工作符合会计 准则、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
(八)负责公司利润与股权收益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九)负责指导、培训公司财会人员,定期检查公司财会人员的业务工作, 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裁汇报。
(十)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表的审核。
(十一)负责向总裁及时汇报公司在财务方面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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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的同时,负责提出具体、及时、恰当的解决方案,避免公司因此遭受 损失。
(十二)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裁汇报,并提出及 时正确的解决方案。
(十三)负责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计划与组织
第十五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制订具体的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 年度工作计划必须符合公司经营目标的需要,具备较强的可操 作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 年度工作计划应在充分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的意见基础上予以制订。
第十八条 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必须符合董事会决议精神, 并经总裁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根据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就各个重要的 项目或分项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该类计划须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实 施。
第二十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将年度工作计划适当分解,并督促各职能部门 和分支机构按照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的部门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的组织工作,对重大 项目计划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应事先综合配置,对计划工作实施的各个环节 应充分考虑。
第二十二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监督各下属部门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总裁机构努力做到公司各项组织工作要充分体现适应 性、前瞻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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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协调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总裁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协调与控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副总裁应对自己所分管业务和机构进行协调与控制,对 所发生的各种冲突与矛盾要及时妥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做好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 与控制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有计划地对日常经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 现并解决各种问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加强对所分管业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决策程 序的控制,杜绝各种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裁机构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行 使资金、资产运用和其他事项的权力。
第三十条 公司总裁机构应加强对下属部门、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六章总裁办公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总裁机构进行日常经营管理采取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形
式。
第三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参会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裁决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在讨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时,除总裁、副总裁 必须参加会议外,与讨论事项有关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的部门经理或 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经总裁确定后出席会议。
第三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决定召开和取消。
第三十六条 总裁为总裁办公会议当然召集人和主持人,若总裁因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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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应指定副总裁予以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所议事项应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 项。
第三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会议应有记录并 形成纪要;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总裁办公室保存,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会议纪要由总裁审定后印发。
第三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至少于召开前一天由总裁办公室秘书通知全 体参会人员,所有被通知参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 议的,须经总裁批准。
第四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三)会议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由总裁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由总裁和记 录人签字后存档。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姓名;
(二)应当出席和实际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及讨论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
(六)总裁和记录人签名。
第四十二条 总裁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起草制定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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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经总裁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策事项的范围包括:
(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
(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各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
(五)审定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细则;
(六)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任免应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 (八)决定公司除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奖惩等事
项;
(九)总裁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经总裁办 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等事项, 均由总裁决定。
第四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最后由总裁 作出决策。
第四十六条 总裁认为需要发布纪要时,由总裁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起草 会议纪要并经总裁签署后发布。
第七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营活动的报告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副总裁关于分工 管理的公司事项应向总裁汇报或建议。总裁和副总裁应及时听取各部门总裁或 负责人的报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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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总裁应在年度董事会上就公司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于涉及公司经营活动 中重大事项的,各主管、分管人员或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或人员进 行汇报。
第五十条 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改 变原计划将会影响公司利益时,总裁在来不及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可及时作 出修改决策,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 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裁应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十二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经济合同、资产运用、资产置换 等活动,可能会引发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十三条 公司在报告期内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算数低于10%以下或高 于20%以上时,公司财务状况发生异常变动时,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生产经营遇有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宏观经济政 策以及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总裁应向董事会报 告。
第五十五条 总裁认为有必要向董事会报告的其他事项,总裁也应及时报 告。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以 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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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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