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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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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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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7 07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御 嘉影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所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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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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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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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羊馆胡同甲 1 号 30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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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周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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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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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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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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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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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2017年9月30日 (数据未经审计) |
2016年12月31日 (数据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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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目 | ||
| 资产总额 | 705,978,408.73 | |
| 765,308,942.36 | ||
| 负债总额 | 340,545,192.00 | |
| 387,345,281.73 |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30,000,000.00 | |
| 160,000,00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340,545,192.00 | |
| 387,345,281.73 | ||
| 净资产 | 365,433,216.73 | |
| 377,963,660.63 | ||
| 2017年1-9月 (数据未经审计) |
2016年度 (数据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56,310,318.01 | 423,744,312.68 |
| 净利润 | 123,962,934.92 | |
| 12,530,44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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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皇氏御嘉影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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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御嘉影视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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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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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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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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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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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皇氏御嘉 影视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 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
5.担保期限: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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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该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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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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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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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公司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皇氏御嘉影视 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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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期限: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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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该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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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皇氏御嘉影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 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 进一步支持其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司 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95,336万 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4%;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73,5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6.8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95,250万 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1%;公司对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73,4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6.8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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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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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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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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