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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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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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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7 00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 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 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 以及人民币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发 行中期票据以及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中期票据情况

  •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可分期发行。

  • 2.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 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 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

    •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 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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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 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 7.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资金等)。

  •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 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 9.授权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

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 2.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 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 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

    •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 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 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 7.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 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 9.授权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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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资金需求,制定本次 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文件、

  • 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经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是否能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信用评级结果、债券市场利率波动等因素会影响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 券的发行成本。待履行相关审批、核准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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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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