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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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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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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黄嘉棣先生、何海晏 先生、黄俊翔先生、滕翠金女士、杨洪军先生、王婉芳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蒙丽珍女士、梁戈夫先生、封业波先生。
我们认为: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二)根据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业绩等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 等情况,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的不能担任 独立董事的情况,前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四)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