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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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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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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国先生、宗剑先生,独立 董事候选人陈永利先生、许春明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 长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利先生、许春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 作实绩、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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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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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 亮 廖 玉-----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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