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Roshow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3, 2021
54641_rns_2021-11-23_78a897bf-e78f-4ffe-9a85-92828d2034b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67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4,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481,101,397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1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 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603,671,326 股,本次发行 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481,101,397 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2,084,772,72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测算不考 虑相关发行费用。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4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4、考虑到公司 2021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 财务指标,即假设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在 2020 年基础上按照 0%、10%、30%的增幅分别测算。
5、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到 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6、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 31 日 |
2022 年度/2022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度/2022 年12 月31 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股本总额(股) | 1,510,668,434 | 1,603,671,326 | 2,084,772,723 |
2
| 项目 | 项目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 31 日 |
2022 年度/2022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度/2022 年12 月31 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假设1:假设2022 年全年利润预测数较2020 年持平 | ||||
| 扣除非经常损 益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0.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0.07 | |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1 |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4.43 | 3.53 | 2.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94 | 0.75 | 0.49 | |
| 假设2:假设2022 年全年利润预测数较2020 年增长10% | ||||
| 扣除非经常损 益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0.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0.07 | |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4.43 | 3.88 | 2.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94 | 0.82 | 0.54 | |
| 假设3:假设2022 年全年利润预测数较2020 年增长30% | ||||
| 扣除非经常损 益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0.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0.09 | |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4.43 | 4.57 | 2.9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94 | 0.97 | 0.63 |
注 1: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注 2:由于公司 2021 年的经营业绩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表格中在测算 2022 年本次发 行前的相关数据时,均仅考虑 2021 年 2 月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假设 2021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零。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 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非公开
3
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 对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告《露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4,000 万元,拟用于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 化硅)产业园项目、大尺寸碳化硅衬底片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产业链,进一 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 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进 一步提升,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具体如下:
1 、人员方面
公司自创建以来,始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注重自身 队伍的建设。公司拥有浙江省级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等平 台,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多次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多次获得 各级科技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48 项,累计拥有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近 20 项,保证了技术人才的竞争力和人才储备。
- 2 、技术方面
公司在布局蓝宝石业务期间积累了大量的生产蓝宝石长晶炉的经验,由于蓝
4
宝石晶体和碳化硅晶体生长之间的相似性,公司在碳化硅晶体生长的长晶炉上同 样具有较强的实力。
公司凭借在蓝宝石业务上的深厚积淀,已突破数项碳化硅长晶炉及长晶环节 关键技术。目前,公司已掌握碳化硅单晶晶体生长、加工、切、磨、抛、洗整体 解决技术和工艺方案,产品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尤其是突破了晶体高品质生 长、高精度晶体晶向加工、近零损伤表面加工、表面痕量污染控制、高几何精度 加工、表面应力消除等关键技术。
未来,公司将在已取得的研发成果基础上,以及自身在蓝宝石衬底片加工技 术上的优势、产品品质管理与生产组织经验,共同为本次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3 、市场方面
公司经过长期的市场耕耘,露笑品牌已成为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 品牌和客户资源已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公司与行业内知名的企业与客 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储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对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规定,并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将积极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增强股东的未来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5
2 、巩固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积极稳妥拓展新型业务市场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与多家品牌商建立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该等优质客户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需求量稳定,为公司业务的发 展奠定了基础。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 提高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而进一步赢得客户的信任与肯定, 巩固现有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立足行业特征和自身的竞争优势,积 极稳妥推进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3 、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 、加强对各类业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度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现有优势,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前沿,未来公司将不断完 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流程,不断优化人力 资源布局,继续引进和培养各类业界高端人才,为公司的业务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5 、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已修订《公司 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鲁小均、李伯英、鲁永分别作出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7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