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Roshow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27, 2019
54641_rns_2019-10-27_6d68de10-02fe-4fcc-89a9-5c7072f5b9e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 2019-141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鲁永先生的董事提名案,提名石剑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 事提名案,提名贺磊先生、余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鲁永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5,763,422 股,持股比 例为 3.03% ,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公司股东深圳 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59,915,38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21% ,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石剑刚先生、贺磊先生、余飞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经 历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石剑刚先生、贺磊先生、余飞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 历符合《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推荐股东提名的石剑刚先生、 贺磊先生、余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石剑刚先生、贺磊先生、余飞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东的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次提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提名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剑刚先生、贺磊先生、余飞先生简
历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剑刚先生简历
石剑刚:中国国籍,男, 1981 年 12 月生。 2008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露 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浙江区域销售经理; 2014 年 1 月至今在露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任职漆包线事业部副总经理。
石剑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剑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 “ ”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剑刚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2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贺磊先生简历
贺磊:中国国籍,男, 1977 年 9 月生,籍贯湖南省。毕业于英国莱斯特大 学, 2014 年 8 月至今在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任职并购融资部总监。 贺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贺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司 “ ”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贺磊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飞先生简历
余飞:中国国籍,男, 1987 年 6 月生,籍贯北京市。 2013 年 5 月至今在东 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任职。
余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余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司 “ ”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飞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