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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shin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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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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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信文化 、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深交所 ”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22〕1640号文同意注册。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 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 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原证券 ” 或 “ 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 ”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具体 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2年8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 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22年8月2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 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 求在2022年8月22日(T-5日)17: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 登录中原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ccnew.com/)。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 战略配售 ” )(如有)、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 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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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 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公 募基金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 社保基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 下简称 “ 养老金 ”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 称 “ 企业年金基金 ” )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 “ 保险资金 ”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如有上述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 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 、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T-3日)9:30-15:00。在上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 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 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 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 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 。 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 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 ,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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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 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 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 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 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7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7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9.89%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 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2 年 8 月 17 日( T-8 日)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荣信文化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2年8月22日(T-5日)17:00前将资产 证明材料通过中原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 https://ipoinvestor.ccnew.com/)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 、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 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 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 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 “ 荣信文化初步询价已启动(待 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 )提 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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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 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 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 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 2022 年 8 月 17 日, T-8 日)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原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资 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 者自行承担。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 ) 如实填写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 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 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7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 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 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 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 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拟申购量为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 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 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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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 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 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 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 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 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 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 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 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荣信教 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9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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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 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 排”。
10 、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 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2年8月22日,T-5日)为基准 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 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执行。
网上投资者: 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2年8月29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 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 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8月25日(T-2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8月29日(T日)申购多 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号)的相关规定。
11 、自主表达申购意愿: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 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8月2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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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七、回 拨机制”。
13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年8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2022年8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 、中止发行情况: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 “ ” 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
15 、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 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 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 计算。
1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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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
|---|---|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110.00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 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 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并且符合《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深证上[2020]483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 定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发行日期 |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2年8月29日),其他发行重 要日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发行人联系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南区三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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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29-89189312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 |
010-57058347、010-57058348 |
发行人: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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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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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