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Ronshin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56164_rns_2025-04-28_b34bc8c4-7c65-4b2b-82bc-6c116b0c717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风云)
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 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风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生,本科 学历。2011 年10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2024 年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7 次,本人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 | |||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
| 刘风云 | 7 | 5 | 2 | 0 | 0 | 否 | 3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担任委员。2024 年,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组织和参与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权限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本人对重大事项进 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 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监察审计部门的审 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事项,就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2024 年度开展 的审计、内控工作。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 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职责,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 战略研讨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重点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内部 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对公司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 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我们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电话、 微信、邮件和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本人保持了很好的联系和沟通,为 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便利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 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的客观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 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根据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 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经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特点, 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于2024 年7 月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于2024 年7 月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并 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委员及委员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即公 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完成 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相关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毕)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风云 2025 年4 月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风云
2025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