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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shin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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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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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士锋)
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2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与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事 务,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忠 实勤勉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郝士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大专 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投资项目分析师。2002 年至2006 年任陕 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至2008 年任陕西吉尔律师事务 所主任,2008 年至今任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任职的资格和专业能力,在从事的相关 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人与公司之 间均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情形。
二、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7 次,本人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 |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
| 郝士锋 | 7 | 7 | 4 | 0 | 0 | 否 | 2 |
(二)董事会议案表决情况
对公司提供的董事会相关资料,本人能提前认真审阅。董事会审 议相关议案时,本人能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 参与讨论,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2022 年度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利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现场工作 机会,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观看公司业务宣传片、听取相关部 门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战略发展、业务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 制等情况,了解行业及公司发展动态,为公司业务发展建言献策。 (四)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通 过电话、微信、邮件和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本人保持了很好的联系和 沟通,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便利和配合。
三、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发表的独立 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2022 年6 月2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 计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对《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预计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022 年10 月1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签订<荣信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 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10 月2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11 月21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 主任委员。2022 年,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组织和参与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权限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 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2022 年,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的协助和配合下,为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付出了应有的努力。2023 年,本 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增进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的沟通,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完毕)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士锋 2023 年4 月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郝士锋 杨建君 郝士锋
2023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