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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shin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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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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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信 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荣 信文化《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企业相关人员,查阅三会文件等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公司 内控制度,并查询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 战略、人力资源、内部监督、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行政管理、内部报告、信息系统、关联 交易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报进行错报更正;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监察审计部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或关键、重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③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内控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机构重大处罚;②出现图书及衍生品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国内重要知名媒体发布或转载企业重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④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②重要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造成损失;④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500万元人民币≤损失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损失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制定及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情况,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 客观。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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