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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lian Group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Jun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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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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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荣之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伍利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组织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伍利娜作为征集人,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 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 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UEC Group Ltd.
- (3)设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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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 10 层 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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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上市时间:201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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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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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票简称:荣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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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票代码:0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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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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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会秘书: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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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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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邮政编码:100015
(13)联系电话:4006509498
(14)传真:010-626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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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互联网地址:www.rongl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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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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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伍利娜女士,其基本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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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利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公司职员;1996 年 7 月至今,历任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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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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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 2、征集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 11:30,下 - 午 13:30 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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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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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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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荣之联证券部 程炜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之联大厦) 邮政编码:100015
联系电话:4006509498
公司传真:010-62602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4)由公司聘请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 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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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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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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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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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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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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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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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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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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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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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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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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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 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伍利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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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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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 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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