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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lian Group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7

Jun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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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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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 2017-05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高管赵传 胜、吴烜、彭俊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程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54,7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5%),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4,0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0.1029%)。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 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2,247,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7909%),计划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6,357,69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高管赵传胜、吴烜、彭俊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 程尧;持股5%以上股东翊辉投资。

2、本次拟减持高管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传胜 特定股东、高管 3,338,669 0.5251%
吴烜 高管 349,500 0.0550%
彭俊林 高管 168,750 0.0265%
丁洪震 高管 160,900 0.0253%
罗力承 高管 157,500 0.0248%
史卫华 高管 142,425 0.0224%
程尧 高管 37,010 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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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354,754 0.685%

3、本次拟减持的持股5%以上股东翊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2,247,792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9.79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高管赵传胜、吴烜、彭俊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程 尧本次减持均为个人的资金需求,同时吴烜、彭俊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 程尧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亦有限制性股票解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资金需求;翊辉投资本次减持为公司自身经营的需要。

2、股份来源:

股东赵传胜的股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东吴烜、彭俊 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程尧的股票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 东翊辉投资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认购的股份。

3、减持期间:上述高管股东减持区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翊辉投资减持区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1)本次拟减持高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赵传胜 特定股东、高管 400,000 0.0629% 11.98%
吴烜 高管 87,375 0.0137% 25%
彭俊林 高管 42,188 0.0066% 25%
丁洪震 高管 40,225 0.0063% 25%
罗力承 高管 39,375 0.0062% 25%
史卫华 高管 35,606 0.0056% 25%
程尧 高管 9,253 0.0015% 25%
合计 654,022 0.1029% 15.02%

(2)截至本公告日,翊辉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357,695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1%。

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11,71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1.102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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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 (1)翊辉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认购荣之联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约定对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安排完成前不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认购 的荣之联股份进行解锁,同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荣之联的股 票,也不由荣之联回购该部分股份(车网互联未实现承诺业绩等双方约定的情形 除外);

2)本次交易结束后,翊辉投资由于荣之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 取得的荣之联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3)前述本次认购荣之联股份上市之日系指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荣之联向翊辉投资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若该锁定期与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前 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 关协议约定执行;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荣之联带来任何损失,翊辉投资及其实际 控制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高管赵传胜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3)公司高管吴烜、彭俊林、丁洪震、罗力承、史卫华、程尧关于股票减 持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均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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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

  •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

  • 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 1、相关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通知》等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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