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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FENG HOLDING GROUP CO.,LTD M&A Activity 2021

Jun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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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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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二一年六月

目 录

义............................................................................................................................. 3
言............................................................................................................................. 6
文............................................................................................................................. 8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8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14
三、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26
四、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27
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要情况....................................... 28
六、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8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情况...................... 40
八、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 40
九、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40
十、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其资格.............................................. 42
十一、
本次交易中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43
十二、
结论性意见........................................................................ 44
附件一: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业务资质情况................................... 47
附件二:威宇医疗对外投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要租赁物业................................... 65
附件四: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注册商标......................................... 71
附件五: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专利权............................................. 73
附件六: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74

3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含义
荣丰控股/上市公
司/公司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简称:荣丰控股;股票代码:000668)
威宇医疗/标的公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芜湖东旭威宇
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盛世达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系威宇医疗股东
长沙文超 长沙文超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威宇医疗股东
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威宇医疗股
新余纳鼎
新余鸿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威宇医疗间
接股东
新余鸿林
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威宇医疗股东
农银高投
湖北高投云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系威宇医疗股东
云旗科技
湖南东旭威高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
公司
湖南威高
东旭装备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东旭威盛 湖南东旭威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旭德来 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附属企业 威宇医疗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统称
市监局/工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盛世达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30.15%股权及威宇医疗新增
注册资本6,100,366.21元(对应本次增资后威宇医疗
5.13%股权)
标的资产/标的股
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
荣丰控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的威宇医疗
30.15%股权、以现金0.60亿元对威宇医疗进行增资,同
时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合计持有的威宇医疗45.23%
股权(增资前)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
本次现金购买股
荣丰控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的威宇医疗
30.15%股权
荣丰控股以现金认缴威宇医疗新增注册资本
6,100,366.21元(对应本次增资后威宇医疗5.13%股权)
本次增资
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分别持有的本次增资前威宇医疗
30.15%、15.08%股权(合计45.23%)对应表决权不可撤
销地委托给荣丰控股
本次表决权委托
审计基准日/评估
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 2019年、2020年
业绩承诺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
标的资产交割日 威宇医疗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根据上下文义指本次现金购买股
权或本次增资对应之标的股权)交割日
过渡期间
《股权转让协
议》
荣丰控股与盛世达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
(一)》
荣丰控股与盛世达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一)》
荣丰控股与威宇医疗、宁湧超、盛世达、长沙文超、新余
纳鼎、农银高投、云旗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
及《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增资协议》
荣丰控股与威宇医疗、宁湧超、盛世达、长沙文超、新余
纳鼎、农银高投、云旗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
《增资协议之补
充协议(一)》
《表决权委托协
议》
荣丰控股与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表决
权委托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增资协议》《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
交易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中
天国富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大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金杜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重组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
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
《重组报告书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
(草案)》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安徽威宇医疗器械
科技有限公司30.15%股东权益涉及的安徽威宇医疗器械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
国信评报字(2021)第169号)
《评估报告》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1]0014733号)
《审计报告》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公示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修正)
《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
已公布并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法律法规
人民币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果存在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引 言

致: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所受荣丰控股委托,作为荣丰控股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就荣丰控 股本次重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本次交 易涉及的有关事实和法律法规进行了核查。

本所在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已提供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且各方提供给本所的文件 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前提下,同意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 赖有关政府部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及境外法律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 对有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 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 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荣丰控股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 起提交深交所,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荣丰控股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 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荣丰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表决权委 托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本次交易方案如下:

(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荣丰控股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的标的公司威宇医 疗 30.15% 股权、以现金 0.60 亿元对威宇医疗进行增资,同时,长沙文超、新余 纳鼎分别将其持有的威宇医疗 30.15% 、 15.08% 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 托给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于表决权委托期间内,上市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 76.65% 股权,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1. 现金购买股权

( 1 )交易对方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的交易对方为盛世达。

( 2 )交易标的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的标的资产为盛世达持有的标的公司 30.15% 股权。

( 3 )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威宇医疗 100% 股权 评估值为 110,900.00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报告》并结合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并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确定为 31,661.54 万元。

8

( 4 )对价形式与支付方式

荣丰控股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交易对价款来源于荣丰控股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通过出售房地产资产所筹集的自有资金,盛世达于 交割日后实际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累计不得高于同期荣丰控股房地产资产出售 回款,具体付款安排及进度由双方根据房地产资产出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 5 )交割安排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标的资产交割先决条件为: 1 )标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已 生效; 2 )本次交易已取得包括交易各方、标的公司及有关第三方在内的所有与 本次交易实施有关方的同意、授权以及批准,转让标的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 质性障碍的第三方权利; 3 )本次交易各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所作出的有关陈述与 保证均真实、准确和完整。

荣丰控股在上述先决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向盛世达及标的公司发出通知,标 的公司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标的公司收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变更登记的确认书或颁发的新营业执照之日为股 权交割日。

( 6 )过渡期损益安排

威宇医疗在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日(含当日)合计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 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荣丰控股按照 30.15% 的比例享有,威宇医疗在评估基准日 后合计出现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过渡期标的 公司向原股东分配利润)由盛世达以现金方式按照 30.15% 的比例向荣丰控股补 足。交割日后,荣丰控股可适时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公 司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荣丰控股和盛世达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 7 )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的业绩承诺方为交易对方盛世达,盛世达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 11,712.43 万元、 10,200.00 万元、 12,300.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荣丰控股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9

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数与协议约定的承诺净 利润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盛世达应当根据专项 审核报告的结果及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承担相应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大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利润的 90% ,承诺方无需进行补偿,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 任。盛世达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 ] ×转让标的股 权对应的最终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 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盛世达根据约定进行业绩补偿金额及支付违约金合计不超过现金购买标的 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按照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荣丰控股须 对目标股权进行减值测试。

2. 现金增资

( 1 )交易对方

本次增资交易对方为威宇医疗及其全体股东即盛世达、宁 湧 超、长沙文超、 新余纳鼎、农银高投、云旗科技。

( 2 )交易标的

本次增资交易标的为威宇医疗新增注册资本 6,100,366.21 元对应的本次增 资后威宇医疗 5.13% 股权,由荣丰控股以 0.6 亿元现金认缴。

( 3 )定价依据和交易对价

本次增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参考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并结合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现金增资对价为 0.6 亿元。

( 4 )增资程序及交割安排

10

本次增资实施先决条件为: 1 )本次增资协议已适当签署并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 )本次现金购买股权项下标的股权已完成交割; 3 )本次表决权 委托协议已合法生效并对签署各方产生约束力。

荣丰控股在上述先决条件均满足或以书面方式豁免之日后的十( 10 )个工作 日内,应向标的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款;增资款到位后的十( 10 )个工作日 内,标的公司应当办理完毕工商变更和备案手续;标的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后即视为本次增资的完成。

( 5 )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本次增资的业绩承诺方为宁 湧 超,宁 湧 超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 11,712.43 万元、 10,200.00 万元、 12,300.0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大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利润的 90% ,承诺方无需进行补偿,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 任。宁 湧 超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 ] × 6,000 万- 累积已补偿金额。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宁 湧 超根据约定进行业绩补偿及支付违约金金 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增资交易对价总额。

( 6 )超额业绩奖励

为激励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责,尽力提高经营业绩,经各方一致确认并 同意,在承诺期间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利 润大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利润,就超出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利润部 分,由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宁 湧 超有权代表管理团 队要求标的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具体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 实际净利润 - 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 33.74% × 70% -上市公司已累 计支付超额业绩奖励。在计算的当期奖励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奖励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支付的前述超额业绩奖励总 额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37,661.54 万元)的 20% (即 7,532.308 万元), 超过部分无需支付。

3. 表决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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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现金购买股权及本次增资完成之日起三十六( 36 )个月内,长沙文超、 新余纳鼎分别将其持有的威宇医疗 30.15% 、 15.08% 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 提案权、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荣丰控股,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2,500 万元作为违约金,协议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余纳鼎持有的威宇医疗 15.08% 股 权已质押给盛世达,为新余纳鼎对盛世达所负 7,666 万元的借款本息还款义务提 供质押担保。根据盛世达出具的《同意函》,盛世达同意新余纳鼎将持有标的公 司 15.08% 的股权所对应表决权委托给荣丰控股。本所律师认为,在新余纳鼎和 盛世达遵守并履行各自承诺的情况下,前述股权质押情形不会导致新余纳鼎表决 权委托无法履行,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剩余股权收购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以及审批程序之前提下,并结合届时经营情况和资金筹措能力,上市公司有权 择机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等合法形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剩余股权。

对于宁 湧 超、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农银高投以及云旗科技于本次交易完 成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在业绩承诺期间,如标的公司前一年业绩承诺实 现且宁 湧 超足额向上市公司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如有)的,在上市公司未按 照上述约定启动剩余股权收购的情况下,宁 湧 超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宁 湧 超、 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农银高投以及云旗科技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后续股权收购价格将参考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际盈利水平及届时标的 资产评估结果等因素,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具体操作细则由相关交易各方另 行协商确定,并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尽管有上述约定,各方知悉并承诺,如果相关约定不符合届时有效法律法 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交易各方将以上述约定的原则为基础,另行 协商确定剩余股权收购方式。

() 决议有效期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有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日。

1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荣丰控股2020 年度《审 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792 号)、大华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61,925.19 129,424.17 49.41%
资产净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04,189.52 82,798.49 79.47%
营业收入(2020年度) 10,958.33 109,419.77 998.51%

根据上述财务指标占比情况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盛世达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威宇医疗为盛世 达持有其 30.15% 股权、对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盛世达、威宇医疗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上海宫保和北京蓝天星 各持有盛世达 80% 和 20% 的股权,盛毓南分别持有上海宫保和北京蓝天星各 90% 的股权,盛毓南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5 月 28 日,盛毓南去世, 其前述所持上海宫保和北京蓝天星股权由其子、公司现任董事长王征继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3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 荣丰控股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购买方、表决权委托的受托方为荣丰控股。

1. 基本情况

根据荣丰控股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300253536H 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荣丰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200 号1908室
法定代表人 王征
注册资本 14684.1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修;
园林绿化;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
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08 月08日
经营期限 长期

2. 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荣丰控股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及其公开披露信息,荣丰控股的主要历史 沿革如下:

(1) 设立及上市情况

荣丰控股原名为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石油”)。武汉石油的前身为武汉石油公司经济开发部,是 1988 年经武汉市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1990 年 3 月更名为武汉石油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1993 年 7 月更名为“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12 月,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 1993 ) 22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石 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企业试点的批复》确认,武汉石油为

14

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公司股票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 ( 1996 ) 374 号文审核通过。 1996 年 12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 字 [1996] 第 462 号文”审核批准,武汉石油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为 000668 。

武汉石油上市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900.00 68.42%
2 江汉石油管理局 80.00 1.40%
3 武汉石油化工厂 80.00 1.40%
4 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 80.00 1.40%
5 交通银行武汉市分行 50.00 0.88%
6 刘庚 28.30 0.50%
7 王素英 28.20 0.49%
8 张建权 28.00 0.49%
9 李丽 28.00 0.49%
10 张贤芳 27.90 0.49%
11 其他股东 1,369.60 24.03%
合计 5,700.00 100.00%

(2) 上市以来主要股本变动情况

  • ① 1997 年 3 月,公司送红股增加股本

199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199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分红方 案,并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 1997 ) 22 号文批,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550 万股。

  • ② 1998 年 5 月,公司送红股增加股本

199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199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方案,经武证办 ( 1998 ) 41 号文批准,以总股本 8,5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2 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26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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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998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8 年度配股 方案,该方案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 1998 ) 8 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 [1998]50 号文批准。本次配股以总股本 10,260 万股 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2.5 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 3,147.04 万元现金认配 393.38 万股,放弃其余部份配股权,法人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权, 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642.15 万股。本次配股共计向全体股东配售 1,035.53 万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11,295.53 万股。

④ 2000 年 3 月,公司送红股增加股本

2000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99 年度分 红方案。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分红前总股本为 11,295.53 万股,分红后总股本 增至 14,684.189 万股。

⑤ 2008 年 9 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控股股东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 ] 515 号)核准,武汉石油实施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暨关联交易,武汉石油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整体资产, 并购买盛世达持有的北京荣丰 90% 股权。上述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 截至 2008 年 9 月已实施完毕。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07]72 号)批准,并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 ] 978 号)核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 6,791.2 万股、中国石化集 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公司国家股 56.103 万股、中国石化集团江汉 石油管理局和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募集法人 股 304.2 万股和 187.2 万股转让给盛世达。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 为 14,684.189 万股,其中盛世达持有 7,338.7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77% 。 本次股权转让于 2008 年 9 月 2 日完成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为盛世达。

2008 年 9 月 16 日,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名称变更 登记手续,公司名称由“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荣 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3) 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 名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荣丰控股的股份总数为 146,841,890 股,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59,926,083.00 40.81%
2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6,999,000.00 4.77%
3 王秀荣 2,667,500.00 1.82%
4 宋长福 1,729,000.00 1.18%
5 深圳圣杰时代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1,500,000.00 1.02%
6 王召军 1,490,300.00 1.01%
7 廖少层 1,438,207.00 0.98%
8 李文清 1,281,500.00 0.87%
9 李芒 1,149,231.00 0.78%
10 王家骥 1,125,201.00 0.77%
11 其他A股股东 69,634,868.00 45.99%
合计 146,841,890.00 1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荣丰控股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其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 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威宇医疗及其全体股东盛世达、宁 湧 超、长沙文超、 新余纳鼎、农银高投、云旗科技。

1. 威宇医疗

威宇医疗现持有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200MA2NJ90H9L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照》 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宇医疗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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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器2#厂房二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 宁湧超
注册资本 112,755,102.04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
售;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机电工程、安
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
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
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除医疗诊断),健
康信息咨询(除医疗诊断);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仪器仪表、体
育器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家用电器、
家居用品销售;生物制品、金属制品、信息化学品销售,医学教
学模型销售,消毒用品销售(危化品除外),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应用电子设备的销售,纺织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非医用口
罩、救护车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18日
经营期限 2017年4月18日至2037年4月17日

根据威宇医疗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宇医疗的股东及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盛世达 3,400.00 30.15
2 长沙文超 3,400.00 30.15
3 新余纳鼎 1,700.00 15.08
4 宁湧超 1,500.00 13.30
5 农银高投 1,020.408163 9.05
6 云旗科技 255.102041 2.26
合计 11,275.510204 100.00

上述宁 湧 超持有的标的公司 13.30% 股权因湖南百佳生物工程有限持股

18

4.74% 股东杨永兴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之以宁 湧 超等九名主体为被告 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被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存在司法冻 结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在审理之中。该等资产不属于本 次交易之交易标的,相关司法冻结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 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

2. 盛世达

盛世达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3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000770400908J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照》等文件资 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盛世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5、16、17号楼102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王征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
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服装、鞋帽、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
织品、化妆品、工艺品、玩具、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
械I类、II类。(“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05-01-21
经营期限 2005-01-21至2035-01-20

根据盛世达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盛世达的股 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9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宫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20,000.00 80.00
2 北京市蓝天星广告有限公司 30,000.00 2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3. 长沙文超

长沙文超现持有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12MA4LH6YH8F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 照》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沙文超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沙文超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2楼201-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湧超
出资额 1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29日
合伙期限 50年

根据长沙文超合伙协议、出资凭证、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等文件资料,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长沙文超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宁湧超 35.00 35.00 普通合伙人
2 张丽珊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3 杨石泉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4 储险峰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5 李玉涛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6 刘跃文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7 王斌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8 王浩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9 张辉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10 张国华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20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1 王俊忠 6.00 6.00 有限合伙人
12 温源龙 5.00 5.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 100.00 ——

上述宁 湧 超持有的长沙文超 35.00%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因杨永兴向湖南省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之以宁 湧 超等九名主体为被告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 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被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存在司法冻结情形,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在审理之中。该等资产不属于本次交易之交易标的,相 关司法冻结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

4. 新余纳鼎

新余纳鼎现持有新余市仙女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503MA38RMDBX8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 照》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余纳鼎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湧超
出资额 4,667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服装设计;饰物装饰销售;个人形
象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19-08-15
合伙期限 10年

根据新余纳鼎合伙协议、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新余纳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宁湧超 0.0002 0.000004% 普通合伙人
2 曾贞 800.00 17.141633% 有限合伙人
3 张辉 250.00 5.356760% 有限合伙人

21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4 曲卫华 250.00 5.356760% 有限合伙人
5 刘跃文 230.00 4.928219% 有限合伙人
6 王浩 200.00 4.285408% 有限合伙人
7 樊婉莹 200.00 4.285408% 有限合伙人
8 杨进勇 200.00 4.285408% 有限合伙人
9 白子皓 200.00 4.285408% 有限合伙人
10 王斌 200.00 4.285408% 有限合伙人
11 廖筱叶 199.9998 4.285404% 有限合伙人
12 李芳 150.00 3.214056% 有限合伙人
13 陈杰 150.00 3.214056% 有限合伙人
14 王志强 100.00 2.142704% 有限合伙人
15 孙智勇 100.00 2.142704% 有限合伙人
16 汤志文 100.00 2.142704% 有限合伙人
17 陈壮财 100.00 2.142704% 有限合伙人
18 湖南朴拙投资有限
公司
650.00 13.927577% 有限合伙人
19 新余鸿林 587.00 12.57767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4,667.00 100.00 ——

根据新余鸿林合伙协议、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新余鸿林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宁湧超 203.00 34.5826 普通合伙人
2 吴旭靖 50.00 8.5179 有限合伙人
3 唐祥生 30.00 5.1107 有限合伙人
4 欧芳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5 曾德智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6 蒋林材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7 曹伟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8 刘远尾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9 李勇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10 杨石泉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22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1 彭杰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12 钟林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13 孙慧姿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14 王俊忠 20.00 3.4072 有限合伙人
15 曾晶晶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16 朱娟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17 朱芳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18 张哲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19 申湘彬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0 陈娟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1 解星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2 陈婷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3 丁霞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4 邹慧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5 黄翩慧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6 龚锦云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7 刘敏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8 金鑫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29 周钟滔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0 邹娜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1 刘思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2 蒋菊萍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3 马龙君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4 彭高群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35 廖欣 4.00 0.6814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87.00 100.00 ——

上述宁 湧 超持有的新余鸿林 34.5826%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因杨永兴向湖南 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之以宁 湧 超等九名主体为被告的“损害公司利益责 任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被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存在司法冻结情形,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在审理之中。该等资产不属于本次交易之交易标的, 相关司法冻结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产生实质性法律障 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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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银高投

农银高投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KYFJP4P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照》等 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农银高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达瑞路2 号区众创楼
108-52室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
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日
合伙期限 2018-05-02至2027-04-10

根据农银高投合伙协议、出资凭证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农银高投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
37,000.00 74.00 有限合伙人
3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 1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农银高投系私募股权基金,已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于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EF041 ;农银高投的 基金管理人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07 。

24

6. 云旗科技

云旗科技现持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L0ETL8H 的《营业执照》,根据其《营业执照》等文 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云旗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湖北高投云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四路研发楼一层133-B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高投修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
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2018-08-09
合伙期限 2018-08-09至2023-08-07

根据云旗科技合伙协议及出资凭证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云旗科技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湖北高投修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湖北省鄂西圈恒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50.00 29.00 有限合伙人
3 湖北德沃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6,25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4 武汉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
5,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5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6 陈加军 1,250.00 5.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5,000.00 1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云旗科技系私募基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9 日于中国证券

25

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GR836 ;云旗科技的基金管 理人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07 。

7.

根据宁 湧 超个人身份证明信息资料,其性别为男,国籍为中国,身份证号为 4305211970**** ,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雍景园 * 栋 * 单元 *** ,无其 他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居留权。

根据上述及相关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协议等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经核查,本 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盛世达、威宇医疗为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农银高投与云旗科技为有效存续的有 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需予以终止的情 形,宁 湧 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 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荣丰控股与盛世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本次股权 转让的目标股权及作价、本次股权转让实施的先决条件、目标股权的交割、期间 损益、违约责任及生效条件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约定。

2021 年 6 月 7 日,荣丰控股与盛世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就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股权对价、交易对价的支付、目标股权的交割、期间损益、 业绩承诺与补偿等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 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荣丰控股与威宇医疗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就本次现金增资实施的先决条件、增资程序及期限、各方权利义务、过渡期间经 营、增资后公司治理及后续安排、违约责任及生效条件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约定。

2021 年 6 月 7 日,荣丰控股与威宇医疗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之补 充协议(一)》,该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数额和方式、本次增 资程序与交割安排、业绩承诺与补偿、超额业绩奖励、公司治理及剩余股权收购 安排等事项。

26

() 表决权委托协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荣丰控股与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签署《附条件生效表决 权委托协议》,就委托表决权内容、委托范围、委托期间、委托事项的行使、双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保密、费用、违约责任及生效条件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约 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述协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该等协议的内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 制性规定,该等协议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

四、 本次交易的批准、授权

(一)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批准、授权

1. 荣丰控股的批准和授权

2020 年 11 月 9 日,荣丰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后的交易方案预计 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规定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 案。

2021 年 6 月 7 日,荣丰控股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荣丰控股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2020 年 11 月 9 日,威宇医疗、盛世达作出股东会决议,长沙文超和新余纳 鼎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云旗科技、农银高投作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决定及执

27

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批准本次现金购买股权、现金增资或表决权委托相关事宜。

(二)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授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协议、《重组报告 书(草案)》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荣丰控股 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 必须的批准、授权,尚需取得荣丰控股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五、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本次现金购买股权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盛世达所持 有的威宇医疗 30.15% 股权,以及本次增资中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认缴的威宇 医疗新增注册资本 6,100,366.21 元对应的本次增资后威宇医疗 5.13% 股权。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标的公司的主要情况

1. 威宇医疗的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

威宇医疗的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二章“本次交易各方 的主体资格”之“(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之“ 1. 威宇医疗”。

2. 威宇医疗的主要历史沿革

  • ( 1 ) 2017 年 4 月,威宇医疗设立

2017 年 4 月 17 日,东旭装备、长沙文超和宁 湧 超签署《合作协议书》, 约定东旭装备、长沙文超和宁 湧 超分别出资 5,100 万元、 3,400 万元、 1,500 万 元设立威宇医疗。

2017 年 4 月 17 日,东旭装备、长沙文超和宁 湧 超签署《芜湖东旭威宇医 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4 月 18 日,威宇医疗取得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28

信用代码为 91340200MA2NJ90H9L 的《营业执照》。

威宇医疗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
方式
出资比例
(%)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 实缴
1 东旭装备 51,000,000.00 51,000,000.00 货币 51.00
2 长沙文超 34,000,000.00 34,000,000.00 货币 34.00
3 宁湧超 15,000,000.00 15,000,000.00 货币 15.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00.00

( 2 ) 2019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3 月 29 日,农银高投与东旭装备、长沙文超、宁 湧 超、威宇医疗 等相关方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农银高投 向威宇医疗投资 1 亿元,投资完成后农银高投持有威宇医疗 10,204,081.63 元 注册资本,其余 89,795,918.37 元投资款计入威宇医疗资本公积。

2019 年 3 月 29 日,云旗科技与东旭装备、长沙文超、宁 湧 超、威宇医疗 等相关方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云旗科技 向威宇医疗投资 2,500 万元,投资完成后云旗科技持有威宇医疗 2,551,020.41 元注册资本,其余 22,448,979.59 元投资款计入威宇医疗资本公积。

2019 年 5 月 10 日,威宇医疗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威宇医疗的注册 资本为 112,755,102.04 元,增资 12,755,102.04 元,其中农银高投增资 10,204,081.63 元,新股东云旗科技出资 2,551,020.41 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

2019 年 6 月 5 日,威宇医疗取得芜湖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完成后,威宇医疗的股权结构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
方式
出资比例
(%)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 实缴
1 东旭装备 51,000,000.00 51,000,000.00 货币 45.2308
2 长沙文超 34,000,000.00 34,000,000.00 货币 30.1538
3 宁湧超 15,000,000.00 15,000,000.00 货币 13.3032
4 农银高投 10,204,081.63 10,204,081.63 货币 9.0498

29

5
云旗科技
合计
云旗科技 2,551,020.41 2,551,020.41 货币 2.2624
112,755,102.04 112,755,102.04 —— 100.00

( 3 ) 2020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5 月 21 日,东旭装备、盛世达、新余纳鼎、威宇医疗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东旭装备将其持有的威宇医疗 30.153846% 股权(对应 3,400 万元注册资本)以 24,667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盛世达,东旭装备将其持有的威宇 医疗 15.076923% 股权(对应 1,700 万元注册资本)以 12,333 万元的价格转让 予新余纳鼎。

2020 年 5 月 21 日,威宇医疗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该次股权转让并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威宇医疗除东旭装备外的其他原股东分别出具《关于放弃股 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放弃对东旭装备拟出让的威宇医疗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20 年 5 月 21 日,威宇医疗取得芜湖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威宇医疗的股权结构为:

出资额(元) 出资额(元) 出资
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 实缴
1 长沙文超 34,000,000.00 34,000,000.00 货币 30.15
2 盛世达 34,000,000.00 34,000,000.00 货币 30.15
3 新余纳鼎 17,000,000.00 17,000,000.00 货币 15.08
4 宁湧超 15,000,000.00 15,000,000.00 货币 13.30
5 农银高投 10,204,081.63 10,204,081.63 货币 9.05
6 云旗科技 2,551,020.41 2,551,020.41 货币 2.26
合计 112,755,102.04 112,755,102.04 货币 100.00
  1. 威宇医疗的业务及经营资质

( 1 )经营范围

根据威宇医疗持有的由芜湖市市监局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NJ90H9L ),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公示系 统查询,威宇医疗的经营范围为“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 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30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研发、 生产、销售、安装;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计算机信 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 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除医疗诊断),健康信息咨 询(除医疗诊断);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仪器仪表、体育器材、化妆品、保健 食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家居用品销售;生物制品、金属制品、 信息化学品销售,医学教学模型销售,消毒用品销售(危化品除外),计算机软 件、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销售,纺织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非医用口罩、 救护车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经营资质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资料及书面确认与承诺,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所持有效的业务资质证照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 件一“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业务资质情况”。

4. 威宇医疗的主要资产

( 1 )对外投资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书面确认与承诺,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威宇医疗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分支机构共计 27 家,其中一 级子公司 20 家,二级子公司 6 家,分公司 1 家,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威 宇医疗对外投资情况”。

( 2 )自有不动产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书面确认与承诺,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无自有土地或房屋。

( 3 )租赁物业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书面确认与承诺,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要租赁物业共 29 处,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威 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要租赁物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租赁

31

物业存在以下瑕疵:

①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上述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办理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补办租赁登记备案手 续,单位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但鉴于: 1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宇 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受到房地产 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 )威宇医疗已出具书面承诺,对于租赁物业中作为 办公用途使用的场所,如果因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无法继续租 赁关系,需要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搬迁时,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可以在相关 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 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本次交易对方宁 湧 超已出具书面承 诺,对于未办理备案的租赁物业,如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 理备案而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被相关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的,其同意以现金方式对 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基于此,本所认为,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上述租赁物业租赁合同未办理 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瑕疵不会对威宇医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 次交易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附件三序号 8 、 9 、 15 、 17 、 25 、 27 项 共 6 项租赁物业尚未取得物业产权证书。根据物业相关方的说明及提供的物业购 买合同、物业建设文件等资料,其中,序号 8 、 9 项物业管理机构芜湖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说明确认出租物业因政府历史遗留原因暂未办理房产证;序号 15 项物业出租方已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尚未办理房产证;序号 17 项物业出租房产因报批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序号 25 、 27 项物业出租方已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20 修正)》(法释〔 2020 〕 17 号)等相关规定,若相关未提供物业产权证明 文件的出租方不具备出租物业的合法权利或有效授权,或前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 租赁物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出租的情形,则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 为无效的风险。

但鉴于: 1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

32

租赁的上述未能提供产权证明或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物业,主要用途为办公及少 量仓储使用,该等租赁物业的可替代性较高,如因该等租赁物业存在权属瑕疵或 出租合同被认定无效等导致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不能继续承租使用的,其可以 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场所,且搬迁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2 )本次交易对方宁 湧 超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如因上述租赁物业的产 权问题导致威宇医疗或其附属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物业而必须搬迁,或无法在 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场所、遭受行政处罚等从而给威宇医疗或其附 属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宁 湧 超将全额补偿其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以确 保不会对威宇医疗的办公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基于此,本所认为,威宇医疗上述租赁尚未取得物业产权证书或出租方未能 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情形,不会对威宇医疗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 次交易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picture [7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① 注册商标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情况统计表等资料及出具的书面确 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商标网( http://sbj.cnipa.gov.cn/sbcx/ )核查,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取得 10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四“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注册商标”。

==> picture [63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专利证书及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 中国专利网( http://cpquery.cnipa.gov.cn/ )查询,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 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拥有 8 项已取得专利,其中 5 项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 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五“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专利权”。

5. 威宇医疗的重大债权债务

( 1 )银行融资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融资合同以及《企业征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威宇 医疗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正 在履行的借款合同金额及借款余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详见本法 律意见书附件六“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33

( 2 )业务合同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向相关供应商、客户进行访谈或函证确认,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宇医疗 及其附属企业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客户已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为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业务合同(含框架协议)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威宇医疗及 其附属企业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

( 3 )其他借款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威宇医疗设立时的控股股东东旭装备与长沙文超、宁 湧 超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WHZB-NYC-2017001 )及其出具的书面 确认与承诺,东旭装备关联方东旭威盛、东旭德来于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存 在为威宇医疗提供资金拆借情形。 2020 年 5 月,由于东旭装备将其所持威宇医 疗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威宇医疗就偿还前述借款债务事宜分别与东旭威盛、东旭 德来达成《还款协议》:

① 根据东旭威盛与威宇医疗签订的《还款协议》(威盛 20200424 )、 威宇医疗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申请函》、东旭威盛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出具的《确认函》,威宇医疗剩余应向东旭威盛偿还的 1,500 万元债务应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

② 根据东旭德来与威宇医疗签订的《还款协议》(德来 20200424 )、 威宇医疗 2020 年 12 月 22 日向东旭德来出具的《回复函》、 2021 年 4 月 21 日东旭德来向威宇医疗出具的《确认函》,威宇医疗剩余应向东旭德来偿还的 5,200 万元债务应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偿还完毕。

( 4 )对外担保

根据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威宇 医疗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除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威 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中所述威宇医疗提供的最高额保证 担保之外,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 5 )侵权之债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 所律师查询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

34

宇医疗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 的重大侵权之债。

6. 威宇医疗的纳税及财政补贴情况

(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威宇医疗 及其附属企业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5%、10%、25%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3%、1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2%

( 2 )税收优惠

根据威宇医疗书面确认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 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 2019 〕 13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吉林裕翔、湖北博瑞 昇 达、安徽威旺和龙岩赢聚森所得 税适用 5% 的优惠税率,福建格林雅斯报告期内适用 5% 和 10% 的优惠税率。

( 3 )财政补贴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 业收到的 10 万元以上财政补贴如下:

序号 受补助企业 补助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2019 年度

35

序号 受补助企业 补助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1 威宇医疗 安徽省江北产业
集中区管委会财
金部企业经营奖
补(税收返还)
15,514,000.00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
中区管委会与芜湖东
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
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2 湖南威高 产业扶持资金(望
城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1,117,500.00 《中共望城经济技术
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望
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关于表彰
2018年度“产业强园”
评先活动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3 湖南威高 税收奖励(望城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110,000.00 《长沙市望城区财经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企业税
收奖励的通知》(望财
经办发[2019]2 号)
2020 年度
4 威宇医疗 安徽省江北产业
集中区管委会财
金部企业经营奖
补(税收返还)
8,559,900.00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
中区管委会与芜湖东
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
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5 湖南威高 产业扶持资金(望
城经开区管委会)
1,459,300.00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旭光电智造园项
目入园协议书》《望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旭
光电智造园项目补充
协议》

经核查,本所认为,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享受的上述主要财政补贴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1. 威宇医疗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 picture [11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 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公开检索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中

36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威宇 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尚未了结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被告 案号 案由 标的额(元) 最新进展
1


聊城市东昌
府区梁水镇
镇中心卫生
已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为
1,399,662.00
(2019)
鲁1502民
初6596号
买卖
合同
纠纷
2,080,000.00
2


已判决,无可
执行财产
(2020)
琼0107民
初2439号
买卖
合同
纠纷
会同县中医
医院
2,060,600.31
3


已判决,尚在
上诉期内
(2021)
鲁0103民
初3690号
买卖
合同
纠纷
济南新萌医
药有限公司
1,780,000.00

根据威宇医疗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上述案件系威宇医疗子公司作为原 告,与合同对方产生的日常经营合同纠纷,其中第 2 项案件预计法院判决执行难 度较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本次交易和威宇医疗的持续运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 2 )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被处
罚人
是否完
成整改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书 事由 处罚结果
1 根据《发票管
理办法》第三
十六条,责令
改正,罚款
100元。
罚款已
缴纳
北京市海
淀区税务
局第四税
务所
2019年5月
10日丢失已
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5份
京海四税简罚
〔2019〕
6015240号
北京
博容
2 国家税务
总局南宁
青秀山风
景区税务
未按规定保管
发票,造成丢
失增值税普通
发票2份
根据《发票管
理办法》第三
十六条第二
款,罚款80
罚款已
缴纳
南景税罚
〔2019〕
41094号
广西
威高

37


被处
罚人
是否完
成整改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书 事由 处罚结果
元。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 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 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据此, 报告期内,北京博容、广西威高受到行政处罚的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情节严 重情形,对本次交易和威宇医疗的持续运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威宇医疗提供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相关主管政府 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公示系统、芜湖市、长沙市等人民政府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企查查( https://www.qcc.com/ )、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等公开渠道查询结果,报告期内,除上述处 罚外,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 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关联交易

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盛世达、威宇医疗为荣丰控股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未来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 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荣丰控股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荣丰 控股控股股东盛世达、实际控制人王征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 1 )本公司 / 本人及本公司 /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38

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之 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 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 / 本人及本公司 /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 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 )本公司 / 本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 /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 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

( 3 )本公司 /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 / 本人签 署即对本公司 / 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 / 本人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司 / 本人保证 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 / 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所认为,就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相关方已出具承诺,该等承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有 效。在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上述承诺的情况下,能够有效减少及避免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

() 同业竞争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荣丰控股的控股股 东盛世达、实际控制人王征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 / 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经营主体。

(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 / 本人及本公司 /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包括威宇医疗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 生产与经营业务。

39

( 3 )在本公司 /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 / 本 人或本公司 /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 / 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 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4 )本公司 /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 / 本人签署 即对本公司 / 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 / 本人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司 / 本人保证严 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 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所认为,就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相关方 已出具承诺,该等承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在相 关承诺方严格遵守上述承诺的情况下,能够有效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签订的交易协议并经核 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 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其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等继续有效,本次交易不涉 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和人员转移或安置问题。

八、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根据荣丰控股公开披露信息内容及其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荣丰控股依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要求就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发布公告,依法履行其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 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荣丰控股尚需根据本次交 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 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逐条核查了本次交 易的实质条件并形成意见如下:

(一)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次

40

交易相关方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诺等文件,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上市公司接受表决权委托、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本结构均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 诺、威宇医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等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在相关法律程序、承诺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况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 表决权委托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系通过股权转让、增资及表决权 委托方式,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项之规定。

(五)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宇医疗成为上市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宇医疗所涉及的医用骨科植入耗材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上市公司亦 将积极进行产业链布局,提升集团在骨科耗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谋求业务转型,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交易 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书面确认与承 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由房地产行业向医疗健康行业转型,不会改变上市 公司现有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独 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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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上市公司前述规范法 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 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 定。

十、 证券服务机构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荣丰控股应聘请 证券法律服务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相关文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荣丰控股就本次交易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天国富。中天国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178519452 《营业执照》和编号为 000000029225 的《经营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执业资格。

(二) 法律顾问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金杜。金杜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1440000G347953548 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具备担任本次交易专 项法律顾问的资格。

(三) 审计机构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为大华。大华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590676050Q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编号为 11010148 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不再对外提供 <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 的说明》[1] ,具备为 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执业资格。

1 该说明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 主管部门备案。财政部和证监会为本所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证 书号: 01 )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到期,到期后财政部和证监会依法不再为会计师事务所换发新的《许 可证》,因此本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对外提供《许可证》原件及影印件。本所已经按照法律要 求向证监会和财政部门备案,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会因原《许可证》到期受到影响,出具的证券业务 相关报告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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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联评估。中联评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14904372X1 的《营业执照》、安徽省财政厅出具的《安徽省财政厅关 于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备案公告》(财资备案 [2017]072 号), 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执业资格。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 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适当资格。

十一、 本次交易中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 (一)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 1 .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情况

2010 年 8 月 23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于 2010 年 8 月 24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12 年 3 月 27 日,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的议案》,并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修订后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

2021 年 6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的议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

  1. 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上市公司 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筹划本次 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 ( 1 ) 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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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交易各方相关人员,在参与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

( 3 ) 在交易各方参与探讨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 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交易各方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 关重组信息。

( 4 ) 在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信息披露前,交易各方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二) 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核查

1. 核查范围

荣丰控股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员在荣丰控 股董事会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之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前六个月至《重组 报告书(草案)》披露的前一日(即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之间买卖荣丰控股股票行为进行了自查,并制作了自查 报告。

本次交易中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系至荣丰控股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名单中所确定的相关 人员,自查范围包括荣丰控股、威宇医疗及其现有股东,以及其各自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 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2. 股票买卖情况核查

荣丰控股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 卖股票记录的申请,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查询结果尚未取得,上市 公司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届时本所律师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专项 核查意见。

十二、 结论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各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 的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44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4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杨茹

孙昊天

单位负责人:

赵显龙 年 月 日

附件一: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1. 威宇医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皖芜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038号
芜湖市市监局 2020.10.19-2022.06.14
2. 威宇医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皖芜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205号
芜湖市市监局 2020.10.19
3. 威宇医疗 辐射安全许可证 皖环辐证[B0135]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芜
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13-2024.04.03
4. 威宇医疗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04462177 安徽省芜湖市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
2020.10.19
5. 威宇医疗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备案
海关编码:3402961426
检验检疫备案号:
3401602472
芜湖海关 2017.06.14
6. 湖南威高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湘长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130号(更)
长沙市市监局 2019.05.07-2022.06.12
7. 湖南威高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湘长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191号
长沙市市监局 2019.05.28
8. 吉林裕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吉长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20号
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3.08-2023.03.07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9. 吉林裕翔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吉长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167号
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3.06
10. 海南瑞琼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琼海口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014号
海南省海口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1.19-2023.01.18
11. 海南瑞琼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琼海口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018号
海南省海口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1.24
12. 湖北博瑞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鄂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378号
武汉市市监局 2019.07.16-2022.08.31
13. 湖北博瑞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鄂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DP064号
武汉市汉阳区市监局 2020.01.17
14. 北京博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京海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39号
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 2019.09.04-2023.06.11
15. 北京博容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京朝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731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9.11.05
16. 福建格林雅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6001号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20.09.25-2022.12.13
17. 福建格林雅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6065号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20.09.25
18. 河南威旺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豫郑食药监械经营许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2018.01.15-2023.01.14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20180002号 管理局
19. 河南威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2281(更)号
郑州市市监局 2020.08.07
20. 湖北风源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鄂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479号
武汉市市监局 2019.04.15-2022.11.02
21. 湖北风源凯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鄂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EP001号
武汉市武昌区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9.04.19
22. 内蒙古泰旭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内呼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357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
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
服务局
2020.07.23-2022.11.14
23. 内蒙古泰旭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内呼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058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
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07.23
24. 内蒙古泰旭 辐射安全许可证 蒙环辐证[00085]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
境厅
2020.03.18-2025.03.17
25. 山西华泰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晋并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439号
山西省太原市行政审
批服务管理局
2020.08.26-2022.11.06
26. 山西华泰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晋并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615号
山西省太原市行政审
批服务管理局
2020.08.11
27. 陕西华泰元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511号
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6.11-2023.06.10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28. 陕西华泰元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1024号
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6.15
29. 石家庄威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冀石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1128号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19.06.27-2022.10.18
30. 石家庄威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冀石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1205号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2019.07.26
31. 四川威恒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川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689号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9.03.29-2022.10.26
32. 四川威恒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川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1075号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8.10.15
33. 广西威高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桂南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29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市行政审批局
2020.03.19-2022.08.20
34. 广西威高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桂南食药监器械经营备
20170638号
南宁市市监局 2020.03.16
35. 安徽威旺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064号
合肥市市监局 2019.10.29-2023.01.28
36. 安徽威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1086号
合肥市市监局 2019.10.30
37. 广东威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禅食药监械经营许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 2018.09.03-2022.08.22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20175041 管理局
38. 广东威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粤禅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2273号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8.09.20
39. 山东齐辉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鲁济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674号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
2020.08.21-2022.07.24
40. 山东齐辉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鲁济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942号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
2020.07.29
41. 芜湖华洋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凭证
皖芜食药监械生产备
20190003号
安徽省芜湖市市监局 2019.09.29
42. 芜湖华洋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
表(骨牵引针)
皖芜械备20190010号 芜湖市市监局 2019.09.12
43. 龙岩赢聚森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闵龙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049号
龙岩市市监局 2020.11.04-2023.12.17
44. 龙岩赢聚森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闵龙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055号
龙岩市市监局 2020.11.05
45. 辽宁威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辽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730号
沈阳市市监局 2021.05-17-2022.09.05
46. 辽宁威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辽沈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1305号
沈阳市市监局 2021.05.17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备案部门 有效期/备案日期
47. 深圳无与伦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3050079138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8.07.20-2021.11.27
48. 湖南威高 辐射安全许可证 湘环辐证[02757]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14-2024.08.13
49. 湖南威高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04749292 湖南省长沙市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
2020.04.16
50. 威宇医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
00219Q23557R0M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19.07.09-2022.07.08

附件二:威宇医疗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1. 芜湖
华洋
安徽省芜
湖市江北
产业集中
区科技孵
化器2#厂
钟林 5,000 2019/1/21 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
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安装;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计
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
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涉及前置
许可的除外),医疗信息咨询(除医疗诊断),健康信息咨询(除
医疗诊断);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仪器仪表、体育器材、化妆品、
保健食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家居用品销售;生物
制品、金属制品、信息化学品(除危化品)销售,医学教学模型销
售,消毒用品销售(除危化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
罩(非医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2. 安徽
威旺
安徽省合
肥市经济
技术开发
区宿松路
钟林 2,000 2017/7/3 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III类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医疗
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3728号云
之谷财创
中心A号
楼7层
研发、销售、安装;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
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江苏
精微
武进国家
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
区南区西
湖路9号
王俊忠 2,000 2017/12/11 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限《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限《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安装;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
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4. 山东
齐辉
山东省济
南市天桥
区无影山
东路38-1
号1203
钟林 2,000.00 2017/6/6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计
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技防工程,进出口业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医
疗器械设备维修,营养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批发、零售:医疗
器械产品,机械设备,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5. 山东 山东省德 高旭 4,800.00 2020/7/1 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凭有效资质经营);试 威宇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威宇 州市庆云
县经济开
发区东岳
大街1688
号威宇医
疗健康产
业园
剂、软件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生物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
持股
55%
6. 湖南
威高
长沙市望
城经济技
术开发区
普瑞西路
南侧金桥
市场集群2
区四栋十
三层1313
号房
钟林 10,000.00 2017/4/26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
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机电设备、网络技术的研发;
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机电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通用仪器仪表
的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
计算机零配件、通讯终端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批发;医疗
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加工;机
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7. 长沙
威宇
湖南省长
沙市雨花
区湘府东
宁湧超 10,000.00 2020/7/13 综合医院;骨科;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医院
经营管理;医院经营管理咨询;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远程医学;
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
威宇
医疗
持股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路二段258
号双塔国
际广场
1311
疗器械的销售;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
咨询服务;教育管理;培训活动的组织;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药品保存技术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
8.
湖北
博瑞
昇达
武汉市汉
阳区江城
大道与四
新南路交
叉口西北
部和昌都
汇华府二
期办公楼
17层办公
室5 号
卜文 2,000.00 2017/1/4 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批发;医疗器械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网络工程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零售;计算机系
统集成;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家用电器、办公用品、
仪器仪表、健身器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实验室设备、日用品
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湖南
威高
持股
100%
9.
湖北
风源
凯骏
武昌区武
珞路456
号新时代
商务中心
主楼4层
1-3室
钟林 2,000.00 2017/9/8 一、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硬件、针纺织品、钢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
材料批零兼营;生物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10. 河南
威旺
河南省郑
州市市辖
区郑东新
区永平路
48号绿业
元农业科
技园区1号
楼5层515
杨石泉 2,000.00 2017/9/15 批发零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光电设备、机电设备、消毒
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工程施工;安防工程施工;智
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生物技术开
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仓储
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及粮油);物业服务;医疗设备
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11.
石家
庄威
河北省石
家庄市长
安区中山
东路567
号嘉和广
场4单元
1003室
李玉涛 2,000.00 2017/8/23 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12.
张家
口分
公司
张家口市
桥东区红
旗楼南街
商务大厦
李玉涛
(负责
人)
不适用 2019/1/14 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石家
庄威
宇分
公司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第一座八
层803查
看地址
13. 山西
华泰
山西省太
原市迎泽
区长风东
街15号长
风SOHOB
座3层
钟林 2,000.00 2017/9/1 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租赁;机电设备、光
电设备、生物制品的销售;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安装;机电
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
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资金流、资金融通及法律法
规禁止经营的除外);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汽车、医学
教学模型、玻璃仪器、五金交电、日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
仪器仪表、照明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14.
陕西
华泰
陕西省西
安市雁塔
区太白南
路139号
荣禾·云图
中心11幢
1单元18
层11803
张国华 1,000.00 2018/3/29 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生物制品的销售;机电工程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机电设备、光电设备的安装;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的
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
华泰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15. 海南
瑞琼
海南省海
口市琼山
区龙昆南
路89号汇
隆广场三
单元3-913
李威 2,000.00 2017/12/19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
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机电设备、网络技术的研发;
机电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通用仪器仪表、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
的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三类医疗器械批
发;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
备加工;机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咨询服务。
湖南
威高
持股
100%
16. 四川
威恒
成都市青
羊区下南
大街2号宏
达国际广
场1栋11
楼1108、
1109、
1110、
1111、1112
肖安益 2,000.00 2017/8/15 销售:医疗器械、机械设备;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
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17. 云南 云南省昆 钟林 2,000.00 2018/2/11 健康管理咨询;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研 威宇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威宇 明市高新
区科光路8
号海源财
富中心6幢
2905 号
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化工产品(危
险品除外)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
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
持股
100%
18.
北京
博容
百益
北京市海
淀区苏家
坨镇海淀
绿地中央
广场林风
二路39号
院4号楼
308
秘自飞 2,000.00 2018/5/16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健
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体育用品、文具用品、家具、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
机维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19.
内蒙
古泰
内蒙古自
治区呼和
浩特市赛
罕区腾飞
路与新建
东街交汇
处绿地腾
钟林 2,000.00 2017/9/6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III类、II类、I类医疗器械的销
售;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妆品的销售;
办公设备、家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飞大厦C
座5层504
20. 辽宁
威宇
辽宁省沈
阳市和平
区南京北
街272号
2702、
2703
钟林 2,000.00 2017/7/5 医疗器械销售、维修、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仓储服务;机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安防工程、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日用百货、家用电器、
办公用品、食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实验室设备及配件、化学试剂、
仪器仪表、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备、净水设备、通讯
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消杀用品、安防
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21. 吉林
裕翔
吉林省长
春市南关
区南关区
伊通河以
东、南环路
以南中海
国际社区
HG1幢
2208 号房
牛巍 2,000.00 2018/2/2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
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机电设备、网络技术的研发;
机电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通用仪器仪表、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
的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三类医疗器械批
发;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加
工;机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咨询服务(需另设生产
加工场所开展生产加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湖南
威高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广州
施坦
广州市海
珠区新港
东路51号
之十一整
栋自编
2202房(仅
限办公用
途,不可作
厂房使用)
王国良 2,000.00 2018/1/18 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
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实验室
设备和器具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非许
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
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医疗技术研发;医疗技术推广服务;医疗
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
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通用
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制造;
电气设备批发;电气设备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智能化
安装工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
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
进出口;仪器仪表批发
湖南
威高
持股
100%
23. 广东
威宇
佛山市南
海区桂城
街夏南二
上元西工
陈裕雄 2,000.00 2017/6/29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
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专业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业区天富
科技中心3
号楼104
单元B室(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 无与
伦比
深圳市南
山区西丽
街道新围
社区沙河
西路4811
号深港花
卉中心
F-09
钟林 500.00 2014/4/22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及自有技术转让;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形
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礼仪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
旅游票务代理;票务代理;美容仪器的销售;水产品、办公用品、
文化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卉、家用电器、钟表、
日用品、护肤品、服装、鞋帽、玩具、眼镜、果蔬加工设备、洗涤
机械、建材的销售;皮革及皮革制品、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厨房
及餐饮用具、水性涂料的批发;家具、珠宝首饰、电子产品的零售;
林木育苗;摄影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
目是: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酒、饮料、茶叶的销售。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25. 广西
威高
南宁市青
秀区仙葫
大道西16
号鼎丰国
钟林 2,000.00 2017/7/12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公司
简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情况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际美食广
场A栋11
楼DXWG
区域
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
气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
福建
格林
雅斯
福建省漳
州市南靖
县山城镇
荆南路60
号紫荆花
园B7幢8
钟林 2,000.00 2017/10/27 医疗器械、建材(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 威宇
医疗
持股
100%
27.
龙岩
赢聚
福建省龙
岩市新罗
区西城西
平登高西
路163号
1526室
钟林 500.00 2018/11/26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
格林
雅斯
持股
100%

附件三: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要租赁物业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1. 湖南
威高
宁湧超、廖筱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
双塔国际广场13层1307、
1308、1309、1310号
477.65 2021.05.01

2022.04.30
75.00 办公 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
权第0243470号、湘
(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
第0243473号、湘
(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
第0243476号、湘
(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
第0243486 号
2. 威宇
医疗
张景霞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
双塔国际广场13层
1311/1312号
230.59 2018.08.18

2021.08.17
73.20 办公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
权第0434985号、湘
(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
第0445037 号
3. 威宇
医疗
李光武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
双塔国际广场13层1313号
186.88 2020.05.01

2022.04.30
75.00 办公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
权第0401267号
4. 威宇
医疗
周玲玲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
双塔国际广场13层1314号
89.70 2020.05.01

2021.04.30
75.00 办公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
权第0401268号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5. 威宇
医疗
周玲玲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
双塔国际广场13层1315号
112.65 2020.05.01

2021.04.30
112.65 办公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
权第0401269号
6. 威宇
医疗
陈天敬 辽宁省和平区民族北街8号
21门
291.48 2020.10.12

2021.10.11
35.47 办公及仓
沈房权证和平字第
460723号
7. 威宇
医疗
呼和浩特市
富邦新技术
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街
(路)富邦商夏7层A段
1071、1072、1073
379.00 2019.09.26

2022.09.25
19.57 仓库 呼房权证回民区字第
2003022247号
8. 芜湖
华洋
安徽省江北
新城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江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器
园区2#厂房1-2层
3,910.74 2019.05.10

2022.05.09
6.00 办公 管理机构说明暂未办理
产权证
9. 芜湖
华洋
安徽省江北
新城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江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器
园区2#厂房3层
1,955.37 2020.04.01

2021.03.312
5.00 厂房 管理机构说明暂未办理
产权证
10. 安徽
威旺
合肥邦络商
业管理有限
合肥市宿松路3728号“云之
谷财创中心”A 号楼7 层701、
431.38 2019.11.10
40.01 办公及仓
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
权第10069350 号,产权

2 已与出租方联系续签。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公司 702、713、714 2023.11.09 人为合肥汇美置业投资
有限公司,出租方已取得
业主转租同意
11. 湖南
威高
李建群 长沙市望城区星城镇普瑞西
路1888号湖南高星物流园56
栋109 号和110 号
223.143 2020.06.22

2021.06.21
2600/月 仓库 望房权证星字第
714012489号、望房权证
星字第714012491 号
12. 辽宁
威宇
共产党杂志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
辽宁党刊大厦2-3层
511.45 2021.05.29

2022.05.28
57.03 办公及仓
沈房权证市和平字第
11538号
13. 山西
华泰
山西御河建
筑科技有限
公司、山西御
河消防工程
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长风东街15号
长风SOHO1号楼B段第3层
西户
50.00 2019.03.01

2021.12.31
51.71 办公及仓
晋房权证并字第
1000084928号
14. 山东
齐辉
张璐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8-1号
1203
155.06 2021.05.01

2022.04.30
30.90 办公及仓
济房权证天字第085819
15. 石家
庄威
张莉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7
号半岛国际A 座23A02 号
339.00 2021.05.15
54.00 办公及仓
出租方已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但开发商拖延

3 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具体面积,房产证载明面积为 223.24 平方米。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2023.05.14 办理房产证
16.
内蒙
古泰
赵彩琴 腾飞路与新建东街交汇处绿
地腾飞大厦C座5层504号房
295.57 2020.08.09

2021.08.08
96.12 办公及仓
蒙(2019)呼和浩特不动
产权第0078425号
17. 广东
威宇
汉德(广东)
医院管理有
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
上元西工业区天富科技中心3
号楼104 单元
1,007.10 2019.04.01

2022.04.30
18.24 办公及仓
出租房产因报批手续不
全无法办理房产证
18. 广西
威高
广西阳工电
线电缆有限
公司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金
凯路111号A栋大楼6楼1号
2,172.64 2020.08.28

2023.08.27
19.95 仓库 南宁国用(2011)第
581686号
19. 广西
威高
广西鼎丰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
萌大道西16号A栋11楼
DXWG区域
475.00 2018.07.26

2021.07.25
35.00 办公 南宁国用(2006)第
439829号
20. 广西
威高
广西鼎丰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
萌大道西16号A栋11楼DX
区域
281.30 2019.12.06

2021.07.25
38.59 办公 南宁国用(2006)第
439829号
21. 河南
威旺
郑州绿叶元
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48号
1号楼5层515室
157.10 2019.09.09

2021.03.31
48.00 办公及仓
郑房权证字第
1001138270号
22. 河南 郑州绿叶元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48号 39.40 2021.04.01 48.00 办公 郑房权证字第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威旺 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1号楼5层510室
2022.03.31
1001138270号
23.
福建
格林
雅斯
吴劲贤 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
60号紫荆花园B7幢8号店面
261.00 2020.10.31

2021.10.30
7.02 办公及仓
闽(2017)南靖县不动产
权第0005794号
24.
龙岩
赢聚
林华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
路163号富山国际中心15层
1526室
169.46 2020.05.15

2023.05.14
24.78 办公及仓
房权证字第201106791
25.
湖北
博瑞
昇达
卜文、杨威 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
交叉口西北部和昌都汇华府
二期办公楼[幢]/单元17层办
公室5 号房
224.10 2020.01.01

2022.12.31
44.62 办公 出租方已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且出租房产已
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
26.
湖北
风源
凯骏
文军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巷)456
号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4层
1-3号
323.00 2021.03.07

2021.09.06
55.72 办公及仓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15012768号、武房权
证昌字第2015012791
号、武房权证昌字第
2015012760 号
27. 吉林
裕翔
赵超 长春市南关区伊通河以东、南
环路以南中海国际社区HG1
幢2207-2209 号房三个房间
192.88 2018.01.15

2038.12.31
37.59 办公 出租方已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但未办理产权

承租
面积
(㎡)
租金(元/
/㎡)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出租方权属证明或说明
的房三个房间
28. 江苏
精微
常州联合工
具有限公司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
区西湖路9号
50.00 2020.11.01

2021.10.31
20.00 办公 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
权第2011676号
29. 河南
威旺
姜松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
路1394号3号楼4层403号
47.36 2019.12.08

2021.12.7
42.22 冷库 郑房权证字第
601230475号

附件四: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样 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
1. 无与伦比 第29类 21138119 2017/10/28-2027/10/27
2. 无与伦比 第43类 21137909 2017/10/28-2027/10/27
3. 无与伦比 第20类 17456042 2016/9/14-2026/9/13
4. 无与伦比 第31类 17455897 2016/9/14-2026/9/13
5. 芜湖华洋 第44类 42334774 2020/8/7-2030/8/6
6. 芜湖华洋 第39类 42332164 2020/8/7-2030/8/6
7. 芜湖华洋 第35类 42330434 2020/8/7-2030/8/6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样 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
8. 芜湖华洋 第10类 42327783 2020/8/7-2030/8/6
9. 芜湖华洋 第42类 42324121 2020/8/7-2030/8/6
10. 芜湖华洋 第37类 42323766 2020/8/7-2030/8/6

附件五: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的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期限 取得方式
1. 威宇医疗 一种螺旋弹簧触指的折弯
成型方法
发明 ZL201210231586.3 2012/7/5 2032/7/4 继受取得
2. 一种接骨板的多角度加工
夹具
发明 ZL201810109269.1 2018/2/5 2038/2/4 原始取得
3. 一种可调式气管导管 发明 ZL201810089318.X 2018/1/30 2038/1/29 原始取得
4. 一种易入骨针 发明 ZL201810089305.2 2018/1/30 2038/1/29 原始取得
5. 一种带锁髓内钉存放装置 发明 ZL201810089359.9 2018/1/30 2038/1/29 原始取得
6. 一种Y型接骨板的孔加工
夹具
实用新型 ZL201721839100.9 2017/12/26 2027/12/25 原始取得
7. 一种骨针专用收纳盒 实用新型 ZL201721839197.3 2017/12/26 2027/12/25 原始取得
8. 一种骨折或脱臼患者康复
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920097521.1 2019/1/21 2029/1/20 原始取得

附件六:威宇医疗及其附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一)融资合同


授信额度(
)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 年利率 期限 担保方式
1 安徽威旺 徽商银行合肥
轩辕路支行
小企业“信e贷”借款合同 181.00(循环
使用)
5.14% 2021.5.18-
2022.5.18
2 湖南威高 长沙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车站北路
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000.00 6.96% 2020.9.15-
2021.9.15
盛世达、威宇
医疗、宁湧超
提供最高额连
带保证担保;
宁湧超以自有
房产提供最高
额抵押担保;
湖南威高以应
收账款提供最
高额质押担保
3 湖南威高 长沙银行银德
支行
长沙银行授信额度合同、长
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长
沙银行承兑协议
8,000.00 5.39% 2020.7.22-
2021.7.22
威宇医疗、宁
湧超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
湖南威高以应

授信额度(
)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 年利率 期限 担保方式
收账款提供最
高质押担保
4 广东威宇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
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000.00 1年期LPR
(3.85%)
2020.8.4-
2023.8.3
威宇医疗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
5 广西威宇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
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0.00 1年期LPR
(3.80%)
2021.1.22-
2021.7.22
威宇医疗、宁
湧超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
6 山西华泰 中国银行太原
综改区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00.00 1年期LPR
(3.80%)
2021.3.31-
2022.3.31
威宇医疗、宁
湧超、钟林提
供最高额连带
保证担保
7 山西华泰 中国建设银行
太原开发区支
小微快贷借款合同 129.00(循环
使用)
1年期LPR
(3.85%)
2021.5.10-2022.5.10

(二)业务合同

序号 甲方 乙方 合同名称 标的 合同签署日期/期限
1 威宇医疗 湖南果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 骨科耗材-金属锁定 2021/2/28-2021/8/28
序号 甲方 乙方 合同名称 标的 合同签署日期/期限
接骨板系统
2 威宇医疗 奥查生物医疗研发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口罩 2020/5/2
3 威宇医疗 湖南飞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 骨科耗材-带锁髓内
2021/2/22
4 威宇医疗 徐州汉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合同》 骨科耗材-带锁髓内
2020/8/29
5 威宇医疗 河池市人民医院 《采购合同》 设备-磁共振成像系
2019/12/23
6 威宇医疗 徐州瑞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合同》 医疗产品 2021/1/1-2021/12/31
7 威宇医疗 新余双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合同》 医疗产品 2021/1/1-2021/12/31
8 威宇医疗 海仁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
《采购框架合同》 医疗产品 2021/1/1-2021/12/31
9 威宇医疗 长沙胜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采购框架合同》 医疗产品 2021/1/1-2021/12/31
10 威宇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销协议》 医疗耗材 2021/1/1-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