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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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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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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5 月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5 月8 日至2021 年5 月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5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3、2021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披露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4)。

4、2021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 名激励对象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相关政策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的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104 人调整为102 人,上述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额度,将调 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4 人调整为10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104 人调整为10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 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