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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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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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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 (详细情 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 露关于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云链大数据平台的研发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募投项目云链数据 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研发人员随之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 同意 公司变更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变更,仅涉及在公司两个全 资子公司之间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罗克佳华(重庆) 科技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万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11,799.1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新变更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 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436.88万元。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实际投
入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入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
|---|---|---|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 1、大气环境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 40,000.00 | 24,419.01 |
| 2、大数据AI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 ||
|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 1,500.00 | 1,007.31 |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
|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 1,500.00 | 740.64 |
|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000.00 | 6,409.06 |
| 3、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 14,000.00 | 251.41 |
| 4、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11,506.88 | 520.30 |
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 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华智联”)、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成都佳 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物链云”)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 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 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 设项目(一期)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罗克佳 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 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4)。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及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的情况
(一)变更情况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万 元) |
变更前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建设地点变更情况 |
|---|---|---|---|---|
|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 台升级研发项目 |
1,500.00 | 佳华物链云 | 重庆佳华 | 成都变更为重庆 |
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华”)和成都佳华物 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物链云”)均为佳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实施主体、建设地点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 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为保证公司整体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先由佳华物链云完 成减资后,佳华科技再给重庆佳华增资,相关方以截至2021年2月24日数据为基 础进行变更,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变更前注册资本 | 变更后注册资本 |
|---|---|---|---|
| 1 | 重庆佳华 | 16,000.00万元 | 16,759.36万元 |
| 2 | 佳华物链云 | 4,890.00万元 | 4,130.64万元 |
原佳华物链云实施期间取得研发成果的1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及1项专利同步 转给重庆佳华,正在申请的3项专利在申请完成后转给重庆佳华,相关的专利及 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 序 号 |
种类 | 专利号/申请号 | 专利名称 | 有效期 | 状态 |
|---|---|---|---|---|---|
| 1 | 发明专 利 |
201811182523.7 | 数据共享方法、装置、 数据共享平台、电子设 备 |
2018.10.10起20 年 |
已取得 |
| 2 | 发明专 利 |
201910236502.7 | 文件同步方法、装置、 文件共享网络、文件共 系统及存储介质 |
- | 申请中 |
| 3 | 发明专 利 |
201910236503.1 | 资源共享方法及装置、 系统、存储介质 |
- | 申请中 |
| 4 | 发明专 | 201910235229.6 | 基于区块链的资产验证 | - | 申请中 |
| 利 | 方法及区块链网络系统 | |||
|---|---|---|---|---|
| 软件著 作权证 书 |
软著登字第 6715688号 |
RKCloudChain云链共享 平台[简称:云链共享 平台]V1.0 |
2018.10.19- 2068.12.31 |
已取得 |
发生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按照账面净值转给重庆佳华,截至2021年2月24 日的账面净值为180.87万元,具体金额以完成变更后的数据为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 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 议及文件等。
(二)变更实施主体、建设地点的原因
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撑战略规划落地与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核心竞争力,公 司进行了组织架构的优化,明确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分工安排,云链大数 据平台的研发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募投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 研发项目研发人员随之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3月1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明确公司 发展战略及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拟将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进行变更。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暨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重庆佳华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03日 |
| 注册地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 |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信息安全产业城盈田工谷标准厂房9栋 |
| 注册资本 | 16,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6,000万元 |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佳华科技持股1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 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算法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服务,大数据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 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 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环保咨询服务,卫星遥感 应用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 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 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安全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 该公司于2020 年成立,尚无经审计的数据 |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 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无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优化组织架构的原因,募集资 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与之前均未发生实质变化,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章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优化组织架构的原因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等与之前均未发生实质变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的 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战略投资生产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计 划和正常实施,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佳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