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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ip Electronic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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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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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启全,1953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省籍。曾任华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副总裁、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行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晶芯半导体(黄石)有限公司、兆捷科技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纬颖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豪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水先进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高启全 9 9 0 0 3

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及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3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高启全 5 5 7 7 1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方面,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班等;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指导公司落实监事会改革、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改《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贴合新《公司法》要求;监督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生产经营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


司日常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建议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品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及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进展情况。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多次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阶段工作进度等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询问,就审计关注的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出席股东大会、关注公司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业务发展等事项。同时,本人深度参与公司举办的第九届开发者大会,作为本次大会的圆桌论坛主持人,围绕“供应链角度看AI增长带来的供需变化”的主题与上游供应链及下游智能终端的业界代表展开深度对话与探讨,有效推动了行业观点碰撞与经验共享。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和信息,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的规定和要求,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总监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人认为,王海闽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同意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人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条件未成就、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第二期条件成就、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部分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等,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高启全

2026年4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 签名
高启全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