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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Technik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an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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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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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0-00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李洁女士、徐龙先生、上海颂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1,754,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30%)的李洁女 士拟在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8,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3%。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 过 2,08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

2、持有本公司股份 6,36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3%)的徐龙先生 拟在减持期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53%。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 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1,591,2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53%)。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的上海颂歌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在减持期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50%。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 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2,08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自本减持计划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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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合计不超过 7,800,000 股(即 公司总股本的 7.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分别收到李洁 女士、 徐龙先生、上海颂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颂歌投资”)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李洁 11,754,600 11.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徐龙 6,364,800 6.1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颂歌投资 7,800,000 7.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李洁女士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李洁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8,6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3%。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股 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2,08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 2 、徐龙先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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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徐龙先生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53%。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 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1,591,2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53%)。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3 、颂歌投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流动性变现。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颂歌投资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50%。其中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即公司总 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2,08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自本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合计不超过 7,800,000 股(即 公司总股本的 7.5%)。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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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徐龙、李洁、颂歌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承诺如 下:

自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 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有关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股东李洁、徐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承诺如下:

①本承诺人作出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③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 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承诺人直接及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 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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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 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 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 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公司股东颂歌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承诺如下:

①本承诺人作出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最高可至发行前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④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⑤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 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 归公司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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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 李洁女士、徐龙先生、颂歌投资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李洁女士、徐龙先生、颂歌投资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履行其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李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徐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 颂歌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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