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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ZHAO PORT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n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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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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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 2017-02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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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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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 年7 月20 日 14:00 开始
- 召开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7 月20 日
至2017 年7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 (7)人 |
| 1.01 | 蔡中堂 | √ |
| 1.02 | 刘国田 | √ |
| 1.03 | 王永刚 | √ |
| 1.04 | 王建波 | √ |
| 1.05 | 尚金瑞 | √ |
| 1.06 | 高振强 | √ |
| 1.07 | 吕海鹏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 (4)人 |
| 2.01 | 杨贵鹏 | √ |
| 2.02 | 方登发 | √ |
| 2.03 | 梁上上 | √ |
| 2.04 | 洪晓梅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 (4)人 |
| 3.01 | 丛冠华 | √ |
| 3.02 | 李怀任 | √ |
| 3.03 | 秦生 | √ |
| 3.04 | 张晓祥 | √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6 月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以及本 次股东大会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017 | 日照港 | 2017/7/1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
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6 月29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 年7 月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 (7)人 |
| 1.01 | 蔡中堂 | |
| 1.02 | 刘国田 | |
| 1.03 | 王永刚 | |
| 1.04 | 王建波 | |
| 1.05 | 尚金瑞 | |
| 1.06 | 高振强 | |
| 1.07 | 吕海鹏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 (4)人 |
| 2.01 | 杨贵鹏 | |
| 2.02 | 方登发 | |
| 2.03 | 梁上上 | |
| 2.04 | 洪晓梅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 (4)人 |
| 3.01 | 丛冠华 | |
| 3.02 | 李怀任 | |
| 3.03 | 秦生 | |
| 3.04 | 张晓祥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1)委托人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时,应在对应的“投票数”栏中填写具体的
-
数字,投票方法可参考附件2;
-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
行表决;
-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采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 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 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 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 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选监 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 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投票 数可以小于等于500 票,但不能多于500 票,否则表决无效。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