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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ZHAO POR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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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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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R I Z H A O P O R T C O . , L T D .
股票简称:日照港 股票代码: 600017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201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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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日照港”)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公司债券已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2]58 号”文核准。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2、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66.80 亿元(201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合计);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为 3.04 亿元、3.76 亿元和 4.27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3.69 亿元(取自追溯调整后 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4、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30%-6.00%。最终 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 商确定,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 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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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 10%和 9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 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 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7、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70”,简称为“11 日照港”。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8、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 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 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2 年 2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 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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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日照港/公司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 指 2012 年 2 月 16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 指 2012 年 2 月 17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下认购起始日 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 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1日照港”)。
-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5亿元。
-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
-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
-
时网下询价结果在票面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 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 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9、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总规模的比 例为10%和9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 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网上和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为5亿元。如网下 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 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0、发行对象:
-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1、发行首日:2012年2月17日。
12、起息日:2012年2月17日。
-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
-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2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2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
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
18、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拟上市地:上证所。
-
21、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
22、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月15日) |
公告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
| T-1日 (2月16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月17日) |
公告票面利率公告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
| T+1日 (2月20日) |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 通知书》 |
| T+2日 (2月21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 专用收款账户 |
| T+3日 (2月22日) |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注册日,簿记管理人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 日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 |
| T+5日 (2月24日) |
簿记管理人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30%-6.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2011年2月16日(T-1日)13:00 - 15:00之间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 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
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 可不连续;
-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
万元的整数倍;
-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
-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2月16日(T-1日)13:00 - 15:00之间将填妥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 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8328765;电话:010-5832876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2月1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不超过发行总额的10%,即不超过5,000万元。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 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 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2月17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 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 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751970”,简称为“11 日照港”。
-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簿记管理人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 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 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 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 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 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2 年 2 月 17 日(T 日)之前 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 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 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 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 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12年2月20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结算 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 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45,000万元。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 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 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2月17日(T日)至2012年2月21 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2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 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 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2月16日(T-1日)13:00 - 15: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 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8328765;电话:010-5832876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获得的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和相关费用安排。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2月21日 (T+2)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 和“日照港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区支行
账 号:320756230675 大额支付系统号:104100004499
联系人:原彩平、张辉
联系电话:010-6800 1362、010-6800 1457
传真:010-6800 1382
(八)网下发行注册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T +3 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 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2 年 2 月 21 日(T+2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 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 险揭示条款参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联系人:余慧芳
联系电话:0633-8387 350
传真:0633-8387 36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联系人:陈嘉斌、肖林、王卓
联系电话:010-5832 8530、010-5832 8523、010-5832 8526
传真:010-5832 8765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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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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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认购数量与主承销商签订《网下认购 协议》。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认购数量与主承销商签订《网下认购 协议》。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O) | 移动电话(M) |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5 年期(5.30%-6.00%)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2月16日(T-1日)13:00 - 15: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58328765,咨询电话:010-58328766。 |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 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 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 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
-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
2、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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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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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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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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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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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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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4.30% | 2,000 |
| 4.40% | 4,000 |
| 4.50% | 7,000 |
| 4.60% | 10,000 |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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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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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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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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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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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 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传真:010-58328765;咨询电话:010-5832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