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RIZHAO POR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56429_rns_2021-03-29_3217fa83-e622-4f91-a5cc-374411539ef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1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 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符合责权利一致 的原则, 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 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 其中,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5 元 (含税), 合计 107, 647, 886.08 元,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3%。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转型升 级需要,继续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 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 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
$\mathbf{1}$
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 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须提 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三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 联董事均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通过认真核查,认为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 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 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其中,《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预计 2021 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等两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对议案审议 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overline{2}$
执业资格, 执业经验丰富, 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 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 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 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
2020年内且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情况。
独立意见:
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决策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现 象。如未来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策程序,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不会对公司财务
3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签名):
【九 五
真虹 赵 Family 李旭 晶 汪 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