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RIZHAO POR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56429_rns_2021-03-29_3217fa83-e622-4f91-a5cc-374411539ef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1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 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符合责权利一致 的原则, 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 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总经理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 其中,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5 元 (含税), 合计 107, 647, 886.08 元,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3%。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转型升 级需要,继续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 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 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

$\mathbf{1}$

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 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须提 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三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 联董事均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通过认真核查,认为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 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 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其中,《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预计 2021 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等两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对议案审议 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overline{2}$

执业资格, 执业经验丰富, 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 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 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 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

2020年内且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情况。

独立意见:

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决策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现 象。如未来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策程序,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不会对公司财务

3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签名):

【九 五
真虹 赵 Family 李旭 晶 汪 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