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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ZHAO POR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May 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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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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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日照港 证券代码:600017 编号:临2007-02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 年5 月20 日,经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杜 传志先生提议,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12 人,参加审议的董事12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拟发 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证行权募集资金收购“日照港西港区二期工程” 的议案》;

由于该事项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传志、蔡中 堂、朱宏圣、贺照清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 票数应为 8 票。

三、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要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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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证行权募集 资金收购“日照港西港区二期工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 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 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 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交易价格公允。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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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5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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