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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n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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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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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 2021-09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1,178,1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包含本数)的担保对 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32,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546,1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 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常州”)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水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杨钰
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胶制品、电子产品、 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 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光伏
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日升常州系公司与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溪 ” 城农业 )合资设立独立核算实业企业,东方日升持股 60%,溪城农业持股 40%。
3、日升常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财务指标 | 2021-3-31 | 2020-12-31 |
|---|---|---|
| 资产总额 | 6,804,013,463.19 | 6,766,564,210.31 |
| 负债总额 | 4,165,147,844.68 | 4,131,495,369.17 |
| 净资产 | 2,638,865,618.51 | 2,635,068,841.14 |
| 财务指标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13,293,244.22 | 7,080,947,223.00 |
| 利润总额 | 3,293,825.82 | 109,896,833.97 |
| 净利润 | 3,796,777.37 | 102,979,838.45 |
- 三、公司为控股公司日升常州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广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中广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
“NCL21A110-1”),担保的本金最高金额为 10,000 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
1、债权人: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债务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3、担保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中广核对日升常州所享有的一切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 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 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 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日升常州承担而中广核垫付的税款及费用、 因日升常州违约而给中广核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6、担保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 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 95,00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 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 2,089,638.41 万元人民币(以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0 年末公司 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72.25%和 247.5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