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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n Ener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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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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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 2021-01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内容提示

1、协议类型: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协议金额:2021年-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卖方采购34GW(合计约 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按照卓创2021年1月14日公布的周报(3.2mm 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34元/平方(含税))测算, 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币(含税)。

3、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 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变化产生波动,上述采购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二、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 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2、本次协议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 础上,本着长期合作、专业分工、共同发展的原则,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签署 了关于采购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和买方指定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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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联公司(即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 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向卖方和卖方指定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 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及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在2021 年-2023年三年内采购共计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

按照卓创2021年1月14日公布的周报(3.2mm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含税)、 2.0mm光伏玻璃均价34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 币(含税)。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协议标的为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预计2021-2023年总计采购34GW(合计 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 单为准。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 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3)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4)注册资本:48,865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制镜及类似品 加工;装卸搬运;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 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7)股东情况:阮洪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2.46%,为福莱特集团的控股

  •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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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613,726.98
净资产 326,507.19
营业收入 359,153.90
净利润 25,396.45
  • 2、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硅工业园区

  • (3)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 (4)注册资本:70,000万元

  • (5)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石英砂、重油、纯碱(Na2CO3)

  • 的销售,供热供暖及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7)股东情况: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347,200.89
净资产 113,168.62
营业收入 198,609.71
净利润 34,159.55

3、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住所: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999号

  • (3)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 (5)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的生产、加工、销售;金银制品的销售;码头货

  • 物装卸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除国家禁止、限制外,除危险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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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7)股东情况: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138,612.20
净资产 63,488.74
营业收入 78,378.41
净利润 6,248.00
  • 4、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1)公司类型:责任有限公司

  • (2)住所:越南海防市海安郡东海二坊庭武工业区CN4.2C号地块

  • (3)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 (4)注册资本:越南盾1,752,800,000,000元

  • (5)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玻璃制品的生产,码头货物装卸服务;玻璃、

  • 镜子、设备、玻璃原材料及相关辅料、玻璃窑熔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 (6)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7)股东情况: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80,741.84
净资产 53,016.7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149.85
  • 5、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2)住所:Unit6, 11/F., Prosperity Place, 6 S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 Kowloon, Hong Kong

  • (3)唯一董事:阮洪良

  • (4)股本:77,548,59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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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营业务:玻璃贸易

  • (6)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7)股东情况: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149,205.14
净资产 19,795.62
营业收入 110,883.44
净利润 30.94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 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 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 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 限公司。

2、销售数量:买方在2021-2023年三年内向卖方采购共计34GW(约2.34亿 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3、协议金额:月度议价,价格随行就市,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协 商玻璃的采购价格。公司按照卓创周报2021年1月14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 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币(含税)。

4、结算方式: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该预付款 可按协议约定陆续用于抵扣应付款。买方根据采购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 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合同价款余额。

5、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

  • 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且卖方收到买方按约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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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因本协议执行产生争议的,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一方可提交 起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2021年-2023年,对公司2021年的业绩存在一定积极影 响。本协议为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对未来 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在宁海、常州、义乌、滁州、马来西亚等新建光伏生产基地,预计 2021年底光伏组件产能规划不低于30GW,未来我们将根据市场对大尺寸组件接 受度的持续提高继续加大高效电池组件产能规模,完善公司供应链管理,确保核 心竞争力。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公司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长期稳定供应 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 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 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 规定,后续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协议履行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4、本次采用月度议价方式,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

5、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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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及时跟进合同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六、报备文件

  •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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