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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WAY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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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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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1015號
1
【承 認 事 項】
-
一、案由:承認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
1.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業經會計師及審計委員會 審查認無不合。 -
2.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 務報表)及盈虧撥補表,其中財務報表經勤業眾信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鄭欽宗、趙永祥會計師查核並出具查核報告。 (請參閱議事手冊) -
3.敬請 承認。
決議:
-
二、案由:承認一○六年度盈虧撥補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
1.本公司一○六年度稅後虧損計新台幣15,092 仟元,用 以彌補累積虧損,期末尚待彌補之累積虧損計新台幣 27,972 仟元。 -
2.本公司一○六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3.敬請 承認。
決議:
2
【選 舉 事 項】
案 由:補選董事案。(董事會提)
說 明:
-
1.本公司董事林文淵先生及法人董事定勝資本(股)公司辭 任董事職務,擬於107 年股東常會補選董事二席,任期 自107 年6 月29 日至108 年6 月14 日止。 -
2.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3
【討 論 事 項 】
ㄧ、案 由: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
文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說 明: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 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二、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說 明: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 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
三、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
說 明:擬修訂「董事選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 閱議事手冊。
決議:
四、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說 明:擬修訂「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 手冊。
決議:
4
-
五、案 由:本公司擬進行私募普通股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說 明: -
一、本公司為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擬辦理私募普通股,其內 容如下:-
1.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不超過230,000 仟股,預計分二次 為限辦理。 -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 -
3.私募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發行股數而定。
-
-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說明如下:-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 或5 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 於參考價格之80%。 -
(2) 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 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市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 素,訂定私募價格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屬合理。 -
(3) 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 當時市場情形於參考價格80%以上訂定之。
-
-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1)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 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 年6 月13 日(91)台財 政一字第0910003455 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等相關 規定辦理。 -
(2) 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
-
-
應募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選擇方式與目的 |
|---|---|---|
定勝資本(股)公司 |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郭建廷 |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長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羅仕溢 |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總經理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5
李銘祥 |
本公司董事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
柯富彬 |
本公司董事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采金投資(股)公司 |
本公司內部人大股東 |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
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法人應募人 |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與公司之關係 |
|---|---|---|
定勝資本(股)公司 |
郭建廷(99.93%)周名芝( 0.07%) |
為公司法人董事 |
采金投資(股)公司 |
郭建廷(99.999%)王韋靜( 0.001%) |
本公司內部人大股東 |
-
(3) 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本公司尚未洽定之策略性 投資人,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 量,藉由私募資金引入,借重策略性投資人之長 才,協助本公司多元化及多角化經營之營運拓展, 以期改善公司結構,有助於公司穩定成長,達到永 續經營之目的。 -
(4) 特定人之必要性:本公司不排除任何符合私募條件 之應募人,而考量目前經濟大環境充滿不確定性, 所以仍以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為首要考量。如策 略性投資人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在於因應 本公司長期發展之需,擬藉由該等策略性投資人之 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以協助本公司提高技 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穩定關鍵零組件供貨來 源、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 -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及預期效益: -
(1) 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衡量目前市場狀況及籌 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辦理私募方式相對 迅速簡便之時效性,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股票,並授權董事會辦理,以提高公司籌資 效率。 -
(2)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 -
(3) 預期達成效益:本次私募現增發行普通股上限為 230,000 仟股,其用途為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有利 公司擴大經營與發展,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6
-
三、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獨立董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惟依據證券 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 出。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 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補辦 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
四、 本次私募普通股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分二次為限全數辦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並於 股款繳納完成後15 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預期辦理股數、 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期達成效益如下: -
1.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4,000,000 仟元。 -
2.資金來源:-
(1)招募私募230,000,000 股,每張面額新台幣10 仟 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預計募集資金為新台幣 3,700,000 仟元。 -
(2)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為新台幣300,000 仟元
-
-
3.計畫項目及預計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預定資金運用進度107年度108年度109年度第四季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第四季1,600,000 50,000 100,000 500,000 45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550,000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107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
第四季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 |
109 年第4 季 |
4,000,000 |
1,600,000 |
50,000 |
100,000 |
500,000 |
450,000 |
300,000 |
300,000 |
150,000 |
550,000 |
4.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次募資計畫之4,000,000 仟元將用以興建鋁擠型工廠
及購置鋁鍛材料與設備,其廠房擴建預計於109 年底完
工,鋁擠型設備預計109 年度測試完成並於110 年度開
始量產,銷售量以目前之接單量及市場成長率預估,自
量產後估算預計投資回收成年限約6 年,並依該計劃正
式量產十年後之內部報酬率法(IRR ,Internal Rate of
Return Method)為12.98%,請參閱議事手冊。
五、 本次私募條件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 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7
-
六、 本次為穩健公司財務結構而未採其他負債性質之籌資方 式應屬合理;且資金募集後,可有效改善財務結構,對 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
七、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 定,應說明事項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及本公司網 站(網址:http://www.rightway.com.tw)
決 議:
-
六、案 由:擬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說 明: -
1.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 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 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等相關規定,以低 於時價發行本公司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提請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 -
2.本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依規定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 (1)發行總額、每單位認股數:本次發行單位為3,600 單 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 股,因認 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600,000 股。-
(2)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認股價格在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之 75%範圍內,實際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 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
B.員工認股權於發行2 年後得開始執行,為達到留才 之目的,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收盤價之75%訂 定應屬合理。
-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A.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編制內之員工為限。所稱
-
8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
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B.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 後核定,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 -
C.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1 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 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 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 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 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給予該單一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 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4)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 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 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
(5)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 股盈餘稀釋情形): -
A.若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即民國 107 年4 月26 日收盤價新台幣22.75 元之75%為推 估認股價格,並以最近期之實收股本1,225,043 仟 元為基礎。 -
B.經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所提擬制性報告─「107 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認列酬勞成本」,每股酬勞 成本(理論價格)新台幣9.05 元,得出可能費用化 金額為新台幣24,988,860 元,107 年至111 年提 供服務天數應攤提比率(即累積既得成本比重),得 出各年時應認列勞務成本分別為5,750,560 元、 8,429,536 元、6,313,173 元、3,602,764 元及 892,826 元,並扣除所得稅率20%後,對每股盈餘 影響-0.04 元、-0.06 元、-0.04 元、-0.02 元及0.01 元。 -
C.本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3,600,000 股,對原股
9
東股權可能稀釋比率約為2.94%,應不致對股權造
成重大稀釋。且本公司未來幾年度之營收預估將持
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
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
無重大影響。
-
3、本案經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擇適當時機辦理 之。 -
4、本案經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或 主管機關指示而必須修正時,為爭取發行時效,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請董事 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
5、本次擬辦理發行「一○七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稿本)」,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七、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董事
會提)
說 明:
-
1.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 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 容,並取得其許可」辦理。 -
2.本公司為因應公司多角化經營業所需,並因董事可能有 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為配合事 實需要,在無損及公司之利益下,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 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於任職期間競業禁止之限 制。
決 議:
10
【臨時動議】
【散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