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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WAY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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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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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請 郵資已付 沿 台北郵局許可證 此 台北字第 9 9 9 號 虛 線 國內郵簡 先 摺 平 信 再 限 時 撕 掛 號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550
請 沿 此 虛 線 先 摺 再 撕
恆 業 承 印
10366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 1 0 號地下一樓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86-5859(服務專線)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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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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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 貴股東 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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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號:1506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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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證號碼: 出席證號碼: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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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出 550 出席通知書 本簽到卡未經本 550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
託席 公司股務代理人
書通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104年6月9日
由知 (星期二)舉行之本公司104年股東常 加蓋登記章者無 地點:台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1015號(本公司大禮堂)
股書 會,即請 查照。 效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東及
交委 此 致 親自
付託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簽到卡
徵書
求兩 委託
人者
或均
受簽
託名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驗※
代或
理蓋 股東戶號:
人章 (簽名或蓋章)
者者
視視 股東 股東或代:
為為 戶號 [:] 理人姓名
委親
股東
託自
姓名 [:]
出出
席席 持有股數:
。,
但
104-1
股東會紀念品領取須知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550 戶 1.紀念品種類:妙管家強效洗衣粉500g(紀念品不足時以等值商品替代)
股東印鑑卡 號 2.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人代理出席並領取紀念品,請於104年5月9日至104年6月3日洽徵求人徵求場所辦理。
股東 3.徵求場所詳見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org.tw點選查4.參加股東會者,請憑股東常會出席通知書(簽名或蓋章)或出席簽到卡出席股東會,並領取紀念品。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即可。
戶名 5.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場發放,並發放至會議結束止。
身 分 證 6.紀念品之兌換不採郵寄方式,會後恕不補發。
統一編號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104年6月9日
戶籍地 序 徵求人 委任股東 擬支持董事 董事被選舉人之經營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請簡明扼要記
號 被選舉人名單 理念(以二百字為限) 載,無須逐一列舉)
定勝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1 負責人:徐長勳 董事被選舉人: 發揮企業經營的專業經驗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出生日期通訊處 電話� � 23 采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于伯淵蔡宗霖 不適用 1.柯富彬2.李銘祥3.林文淵 貫徹目標計畫的績效管理強化公司競爭優勢與價值創造公司與股東最大利益 (02)2388-875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及全省徵求場所
4 曾慶章
變 戶籍地 電話 5 詹賢達
更 6 龔德玲 【限徵求1,000股(含)以上】
或 註:1.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開會通知書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基會網站(http://free.sfi.org.tw/)查詢。
更 2.依委託書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由股東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徵求人者,須填列委任股東之姓名或名稱。
通訊處 電話
正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摘錄)
徵求點地址 徵求點電話 徵求點地址 徵求點電話
欄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 (02)2388-8750 新竹市東區西大路97巷8號(牛肉麵巷內) (03)526-8892
其他事項 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123號-久振堂香舖(錦州民權中間) (02)2505-2215 桃園市中山東路83-85號(春日路遠傳對面) (03)332-4887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5號1樓(統一證正對面) 0958-327-999 台中市北區英才路184號1樓-陳素菡(大麵羹斜對面) (04)2203-9343
依(八九)台財證(三)第五四一六六號函規定未成年股東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印鑑。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31巷1號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9號(柯達照相館-老哥水煎包(復興南路-中影店) 二段65號) (02)2708(02)2256--60461049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一段45巷5號(東門圓環阿明清粥旁)段133巷19號(國泰世華銀巷子進入) (04)2560(06)214--13713566
【印鑑卡填寫注意事項】1.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 新新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225巷23弄12號(台北銀行隔壁巷)北北市永和區中和路591號(金鴻興鐘錶行)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8號(摩奇地咖啡)稅捐處正對面 (02)2927(0(02)2992-47842)2982-42-060689 高雄市高雄市鳳三民區重慶街46號(後山區三誠路13號(近火五車甲廟站中國信託後方)、凱旋夜市) (07)311(07)823--8641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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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 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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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以免影響 貴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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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附身分證影本者印鑑卡無效,且印鑑卡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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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恆 業 承 印
背
本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依規定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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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行總額、每單位認股數:本次發行單位為2,5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500,000 股。
-
(2)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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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認股價格在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之75%範圍內, 實際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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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員工認股權於發行2年後得開始執行,為達到留才之目的,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收盤價之75%訂定應屬合理。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
A.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編制內之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B.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 意後核定,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
C.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1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 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該單一員工之得認購股數,不得 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4)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5)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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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若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即民國104年3月12日收盤價新台幣23.90元之75%為推估認股價格,並以最近期簽證之財務報告實收股本 1,222,516仟元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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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經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所提擬制性報告─「10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認列酬勞成本」,每股酬勞成本(理論價格)新台幣9.24元,得出可能費用化金 額為新台幣23,100,000元,104年至108年提供服務天數應攤提比率(即累積既得成本比重),得出各年時應認列勞務成本分別為3,953,056元、 7,906,111元、6,438,785元、3,651,001元及1,151,047元,並扣除所得稅率17%後,對每股盈餘影響-0.03元、-0.05元、-0.04元、-0.02元及-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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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本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2,500,000股,對原股東股權可能稀釋比率約為2.004%,應不致對股權造成重大稀釋。且本公司未來幾年度之營收預估將持 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550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
| 委 託 書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 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 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3.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4.擬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5.增補選三席董事案。 6.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 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 期)。 此 致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
股東戶號 | 持有 股數 |
簽名或蓋章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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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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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託代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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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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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104-1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104-1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04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於股東會會場 辦理報到),假台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1015號(本公司大禮堂),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3年決算表冊查核報告。3.本公司發 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3年度虧損撥 補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2.擬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四)選舉事項 :增補選三席董事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六)臨時動議。
二、擬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說明請參閱附件。
三、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擬請本次股東會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之競業禁止行為。
四、檢奉 貴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於會議 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自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後,於股東常 會五日前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三段210號地下一樓),以利寄發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五、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4年5月8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 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點選「查詢委託書 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此 致
貴 股 東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 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 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 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 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 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 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 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 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 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 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 議案之意見。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 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 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 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八、委託書格式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