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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nlon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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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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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92.210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 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对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签署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 密协议》。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 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约定 任意一方及其雇员、顾问均应对本协议其他各方及与本协议的谈判、签订、履行 有关的一切商业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信息、资料 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将该等保 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开使用该等信息。
三、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上市公司提醒和督促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本次重组信息透露或者泄露给包括其亲属、同事在内的其他人
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等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 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签署了保密协议,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