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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nlon Corporation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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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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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 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现将2020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内容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3/23 (1)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4/14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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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
议案》
第三届监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
3 事会第十 2020/8/24 议案》
二次会议
(8)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10/23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12/9 (1)审议《关于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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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12/17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6)审议《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条件生效的相关协议的议案》(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拟收购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1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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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1.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 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 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4.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仅对控股子公司 发生经营性往来,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 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 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1.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1. 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1.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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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将 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特此报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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