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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 — Annual Report 2017
Jul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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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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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度年報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刊印 臺灣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mops.twse.com.tw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報網址: www.regaljewelrygroup.com
一﹑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 :張詠喨 管理部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 :黃彥傑 電 話 :(662) 420-744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中華民國境內訴訟、非訴訟代理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姓 名 :李文雄 職 稱 :英屬開曼群島商日成精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總經理 電 話 :(02)2312-3797
-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一)總公司 | ||||
|---|---|---|---|---|
| 名 | 稱 | :Regal Holding Co., Ltd.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 | 址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 |||
|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Box 32052, Grand |
||||
| Cayman KY 1-1208, Cayman Islands. |
||||
| 網 | 址 | :www.regaljewelrygroup.com | ||
| 電 | 話 | :(662) 420-7440 | ||
| (二)子公司及分公司 | ||||
| 1.台灣分公司名稱 | :英屬開曼群島商日成精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
| 地 | 址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49號15樓 | ||
| 電 | 話 | :(02) 2312-3797 | ||
| 2.泰國子公司名稱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 |||
| 地 | 址 | :No. 84/4 Village No.7 Phet Kasem 122 Alley, Phet Kasem | ||
| Road, Om Noi Sub-district, Krathum Baen District, Samut | ||||
| 電 | 話 | Sakhon Province. | ||
| 3.泰國孫公司名稱 | :(662)420-7440 :Regal Plating Co., Ltd. |
|||
| 地 | 址 | :No. 84/4 Village No.7 Phet Kasem 122 Alley, Phet Kasem | ||
| Road, Om Noi Sub-district, Krathum Baen District, Samut | ||||
| Sakhon Province. | ||||
| 電 | 話 | :(662)420-7440 | ||
| 4.香港子公司名稱 |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GIO VAN GOGH | |||
| (INTERNATIONAL) JEWELRY LIMITED) | ||||
| 地 | 址 | :RM 1005(B), 10/F, HO KING COMM CTR 2-16, FAYUEN | ||
| ST, MONGKOK, KL | ||||
| 電 | 話 | :(852)8131-2057 | ||
| 5.中國孫公司名稱 |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 |||
| 地 | 址 |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天安國際大廈B座909 | ||
| 室 | ||||
| 電 | 話 | :(86) 13138851717 |
四﹑股票過戶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 | 稱 :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 地 | 址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十七號三樓 |
| 網 | 址 : |
www.sinopacsecurities.com |
| 電 | 話 : |
(02) 2381-6288 |
五﹑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會計師姓名: 呂莉莉、關春修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網 址: www.kpmg.com.tw 電 話: (02) 8101-6666
六﹑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資訊查詢之方式:不適用
七﹑公司網址:www.regaljewelrygroup.com
八、本公司董事會名單: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主要(經)學歷 |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薩摩亞 | 新榮工商職業學校機械工程科 | |
| 董事長 | 法人代表人: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泰國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生產處經理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註 1) | 賽席 爾斯 |
||
| 董事 | 代表人:賴錦和(註 1) | 中華 民國 |
Yongjing Junior high school |
| 董事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賽席 爾斯 |
泰國 Management & Psychology Institute 管理課 程文憑 |
| 代表人: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泰國 | 泰國 Suankularb high school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生產處經理 |
|
| Orlog Global Co., Ltd. | 薩摩亞 | 泰國 Mahidol University 國際企業管理學士 | |
| 董事 | 代表人:林緧頤 (註 2) | 中華 民國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業務處經理 |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 薩摩亞 | Formasa Marketing Co., Ltd. 董事 | |
| 董事 | 代表人:林青山(註 3) | 中華 民國 |
Elemental Creation Inc. 董事 |
| 董事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 民國 |
美國堪薩斯州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 獨立 | 代表人:楊鎧蟬 | 中華 民國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直接投資部部門主管 兼任直接投資事業群代理執行長 |
| 董事 | 李宗培 | 中華 民國 |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輔仁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 輔仁大學國際貿易系系主任 輔仁大學國際與資源發展副校長室項目執行長 |
| 獨立 董事 |
葉光洲 | 中華 民國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 行政院諮議 部長室秘書 法務部秘書 實踐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兼任講師 致理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任講師 浸信會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
| 獨立 董事 |
官志亮 | 中華 民國 |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交通部公路總局審議會委員 國立宜蘭大學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開南大學學務長 開南大學企業與創業管理學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台北市政府市營事業機構經營績效考核委員 |
註 1:於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註 2: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註 3: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mathbf{B}$ 錄
| 壹丶致股東報告書 | 1 |
|---|---|
| 貳丶公司簡介 | $\overline{2}$ |
| 一丶公司簡介 | $\overline{2}$ |
| 二、公司沿革 | $\overline{2}$ |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
| 一丶组織系統 | 3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overline{4}$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7 |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44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 |
|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資訊 | |
| 七、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 | |
| 動情形 |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資訊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 | |
| 資事業之持股數及綜合持股比例 | |
| 肆、募資情形 | |
| 一、資本及股份 | 50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54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54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54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54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54 |
||
|---|---|---|
| 頁次 | |
|---|---|
| 伍、營運概況 | |
| 一、業務內容 | 55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61 |
| 三、從業員工 | 66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66 |
| 五、勞資關係 | 66 |
| 六丶重要契約 | |
目 錄
陸、財務概況
捌、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69 |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71 |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
| 四、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合併財務報告 | -74 | |
| 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74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特別記載事項 | ||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 81 | |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 | ||
| 書 ……………………………………………………………………………………………… | -76 |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
| 三、現金流量 | 76 | |
| 二、財務績效 | 75 | |
| 一、財務狀況 | 75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82.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86.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86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86. |
| 五、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訂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 | |
| 事項 | 86 |
| 六、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 | 86 |
壹、致股東報告書
就國際知名研究機構Euromonitor資料顯示,因消費者族群型態轉變,珠寶精品零 售業者逐漸調整銷售模式,改以價格較親民的輕奢華產品為主流,並針對市場主要消費 族群,如新貴階層、新興市場消費群及年輕族群,推出較個性化及年輕化的產品為主, 造就了一個更廣大的新市場。此外,該資料統計顯示,珠寶精品零售業的總市值,從 2015~2020年將以年複合成長率5%的速度持續向上成長,估計2020年整體珠寶精品零售 業的總市值將達到美金3,877億元的規模。
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收入為新臺幣2,149,774仟元,與前一年度相近;稅後淨利為 新臺幣127,007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新臺幣3.51元,較前一年度衰退,主要係受泰銖 與新臺幣兌美元升值因素等影響。
2018年營運計畫概要如下所述:
(一)經營方針:
1.熟悉市場脈動,引領流行趨勢,發展多元特色產品。
2.優化研發技術團隊,提升設計工藝層次,增加產品附加價值。
3.強化客製化能力,提供全方位且多元之客製化需求,提升客戶黏著度。 (二)營業目標:
1.流行性產品:開發符合未來流行趨勢之全系列珠寶飾品,
2.新式材質產品:推廣輕奢華貴金屬珠寶首飾之產品。
3.品牌合作:與客戶所代理品牌之特性,設計該品牌專屬款式。
4.行銷策略合作:配合通路客戶,擬定不同行銷合作模式,增加銷售管道。
(三)研發情況:
- 1.增進產品開發能力,結合美學與工藝技術,提供獨特性且更具人性化產品,以 滿足不同客戶一站式的需求。
- 2.持續提升更先進產品及更精密模具之設計能力,以提升產品良率及多樣式,並 透過先進之樣板設備,以滿足客戶所需。
- 3.提升中高階產品所需自動化研發製程設備及製具設備,以提升製程工藝,縮短 生產工時,提升產品品質,以降低生產成本。
4.提升珠寶飾品產品與結構設計之專利申請,以保護智慧財產權。
(四)未來發展政策:
不斷創新保持產品設計工藝競爭力,以領導市場潮流,除持續深耕產品開發與設計 外,並著重於增加產品附加價值,推出以符合客戶及消費者市場產品為導向。此外, 除維持既有客戶業務,並持續提升ODM的業務,亦透過不同策略經營模式加強與客 戶關係。
本公司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將繼續努力,以「熱忱、成就、責任、團隊合作、靈感」 經營理念,克服各種經營環境的可能挑戰,持續強化各項制度、流程及產銷管理等經營 層面。面對未來整體市場變化,我們將專注且持續深耕珠寶設計核心技術,提升產品附 加價值,以持續提升整體競爭力、成長力及獲利力,為股東帶來更多回報。
董事長: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貳、公司簡介
一、公司簡介
Regal Holding Co., Ltd.(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RGH)係於 2014 年 10 月 06 日設立於開曼群島之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轉投資公司(廣義而言以下 簡稱本公司),包括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以下簡稱 RJM)、Regal Plating Co., Ltd.(以下簡稱 RGP)、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及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 司,其中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為主要營運公司,成立於 1991 年,營 業項目為珠寶首飾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為主要珠寶首飾專業製造商,銷售區域分 布至歐美亞三大洲。
二、公司沿革
| 時 間 |
重 要 記 事 |
|---|---|
| 年 1991 |
配合政府南向政策,於泰國成立 RJM。 |
| 1999 年 |
為因應營運規模擴張,搬遷至目前廠辦所在地,建置第一座廠房。 |
| 2000 年 |
首創泰國珠寶首飾 ODM 及 OEM 生產製造先例,引進 3D 列印設備 |
| 為珠寶首飾打造出更具細膩與工藝質感之產品。 | |
| 年 2002 |
為擴大營運規模,建置第二座廠房,員工總人數成長約 人。 1,700 |
| 年 2003 |
獲得 品質系統之認證。 RJM ISO9001:2000 |
| 年 2004 |
導入 系統。 Microsoft Dynamics ERP |
| 年 2006 |
建置第三座廠房。 |
| 2007 年 |
持續擴充投資精密沖壓、滾光、鑄臘機器設備及先進的自動化設備提 |
| 升生產效率。 | |
| 年 2013 |
1.獲頒泰國 珠寶設計大獎。 GIT |
| 獲頒泰國政府頒布之綠色工廠證書。 2.RJM |
|
| 年 2014 |
獲頒歐盟社會責任證書「BSCI/WCA」。 1.RJM |
| 獲頒泰國技術發展部之技能發展認證。 2.RJM |
|
| 獲頒泰國勞工局之工作環境安全認證。 3.RJM |
|
| 月成立 Regal Holding Co., Ltd.(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 4.10 Regal |
|
|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以換股方式完成組織架構重組,資本 | |
| 額為新臺幣 仟元。 300,000 |
|
| 2015 年01 月 |
現金增資新臺幣 20,000 仟元,資本額增至新臺幣 320,000 仟元。 |
| 年12 月 2015 |
獲頒台灣海外企業國家磐石獎。 1.RJM |
| 執行長獲選為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之創業楷模殊榮。 2.RJM |
|
| 2016 年 09 月 |
現金增資新臺幣 19,200 仟元,資本額增至新臺幣 339,200 仟元。 |
| 年 月 2016 11 |
於櫃檯買賣中心興櫃掛牌。 |
| 年 月 2017 02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股票第一上市。 |
| 年 月 2017 04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新臺幣 |
| 42,400 仟元,資本額將增至新臺幣 381,600 仟元。 |
|
| 年 月 2017 06 |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公司組織結構

(二)部門所營業務
| 部門名稱 | 所 營 業 務 | ||
|---|---|---|---|
| 董 | 事 | 會 | 針對業務經營做成政策性指示及目標方針之制定。 |
| 1.向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提報有關經營狀況及發展計劃,並執行董事會所議決事項。 | |||
| 執 行 長 室 | 2.確定並綜理執行經營目標及未來發展計劃。 | ||
| 3.本公司重要經營政策及業務計畫之規劃與達成。 | |||
| 1.訂定、修正和考核內部控制制度。 | |||
| 2.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 | |||
| 審計委員會 | 提供保證等之重大財務業務事項。 | ||
| 3.配合相關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 |||
| 薪資報酬 | |||
| 委 | 員 | 會 | 訂定並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 稽 | 核 | 室 | 負責內部控制制度管理規章之審核及內部稽核工作執行,並提出改善建議案。 |
| 1.產品研發設計、打樣。 | |||
| 2.改善產能規劃。 | |||
| 生 | 產 | 處 | 3.生產流程,提升良率。 |
| 4.控管生產品質,對品質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與管理。 | |||
| 1.規劃銷售計畫。 | |||
| 2.維護客戶關係及拓展新客戶及新業務。 | |||
| 業 | 務 | 處 | 3.制定相關業務管理制度。 |
| 4.蒐集流行趨勢,規劃產品及銷售策略。 | |||
| 1.行政總務相關事項規劃及管理。 | |||
| 管 | 理 | 處 | 2.人力資源及組織發展事宜規劃及管理。 |
| 3.對外投資之評估、申請及報備等事宜。 | |||
| 財 | 務 | 處 | 財務規劃、會計事務及投資管理等事宜。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本公司已設審計委員會,毋須設置監察人)
1.董事
| 2018年03月30日單位:股;%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 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PHAIBOONSUNTOR PHACHARAPON 林如茵 林緧頤 林如茵 姓名 - - - - N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執行長/ 總經理 職稱 副總 經理 - -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Co., Ltd.董事及生產處副總 Co., Ltd.董事及業務處副總 其他公司及本集團兼任之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董事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Regal Plating Co., Ltd.董事 JEWELRY LIMITED)董事 Orlog Global Co., Ltd.董事 International Biz Co., Ltd.董事 Olivine Fashion Corp.董事 Regal Plating Co., Ltd.董事長 行長/總經理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董事 Regal Holdong Co., Ltd. Apolo Global Business (INTERNATIONAL) (GIO VAN GOGH 職務 執行長/總經理 Ltd 董事長、執 Corp.董事 經理 董事 經理 Psychology Institute 管理課 泰國 Suankularb high school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泰國 Mahidol University 國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新榮工商職業學校機械工 Yongjing Junior high 主要(經)學歷 泰國 Management & Co., Ltd.生產處經理 Co., Ltd.生產處經理 Co., Ltd.業務處經理 (註 1) 際企業管理學士 程文憑 school 程科 244,800 0.64% 2,549,559 6.68% 1,276,800 3.35% 889,117 2.33% 1,463,682 3.84% 利用他人名義持 持股 比率 - - - - 有股份 股數 - - - - 配偶、未成年子 持股 比率 - - - - - - - 女持有股份 股數 - - - - - - - 2.43% 13,760,000 40.57% 13,760,000 36.06% 1,276,800 3.35% 244,800 0.64% 244,800 0.64% 1,563,682 4.61% 1,463,682 3.84% 2.33% 持股 比率 - 持有股數 現在 320,000 0.94% 925,800 889,117 股數 - 2,648,559 7.81% 160,000 0.47% 1,276,800 3.35% 160,000 0.47% 989,117 2.92% 160,000 0.47% 持股 比率 - 持有股份 選任時 股數 - 09.30 3 年 09.30 3 年 2 年 3 月 09.30 3 年 09.30 3 年 任 期 2016. 2016. 2017. 06.22 2016. 2016. 選任 日期 男 2016. 09.30 女 2016. 09.30 男 2017. 06.22 男 2016. 09.30 女 2016. 09.30 初次 選任 日期 性 別 賽席爾斯 Hyperion Trading Co., MUNGCHITVITSAVAK 賽席爾斯 Arianna Investment Co., 賽席爾斯 Ausrine Marketing Corp. 中華民國 代表人:林緧頤(註 2) 中華民國 代表人:林如茵(註 4) 中華民國 代表人:賴錦和(註 1) 薩摩亞 Orlog Global Co., Ltd. PHAIBOONSUNTORN 薩摩亞 Solar Jewelers Group 名 PHACHARAPON 法人代表人: SARAYUTH 姓 Ltd.(註 4) 代表人: 1) Corp. ORN Ltd. 註 ( 國 國 國籍或 註冊地 泰 泰 董事 |
關 係 |
配 偶 |
二 親 等 |
- | - | - | - | 二 親 等 |
二 親 等 |
|
|---|---|---|---|---|---|---|---|---|---|---|
|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 國籍或 | 性 | 初次 | 選任 | 持有股份 選任時 |
持有股數 現在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 有股份 |
其他公司及本集團兼任之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 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 名 姓 |
別 | 選任 日期 |
日期 任期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歷 (學) 主要經 |
職務 | 職稱 | 姓名 | 關 係 |
|
| Investment Inc. 薩摩亞 Unique Global |
512,000 1.51% | 398,000 1.04% | - | - | - | - | Pepperdine University.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
Elemental Creation Inc.董 Formasa Marketing Co., Ltd.董事 |
|||||||||
| 中華民國 代表人:林青山(註 3) | 男 2016. | 09.30 | 09.30 3 年 2016. |
160,000 0.42% | 160,000 0.42% | - | - | 398,000 1.04% | Management. | 事 | - | - | - | ||||
| 中華民國 代表人:王政隆 | 160,000 0.42% | (註 4) | |||||||||||||||
| 中華民國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3 年 2,200,000 6.49% | 1760,000 4.61% | - | - | - | - | 美國堪薩斯州州立大學企管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直接投資 部部門主管 碩士 |
中華開發股權投資管理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
- | - | - | ||||||
| 中華民國 代表人:楊鎧蟬 | 女 2016. | 09.30 | 2016. 09.30 |
- | - | - | - | - | - | - | - | 兼任直接投資事業群代理執 行長 |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 開發創新管理顧問股份 股權投 股權投資管 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 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 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昇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龍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益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Investment II Ltd.董事 CDIB Global Markets 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Investment I Ltd.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理有限公司董事 ) 華創毅達(昆山 有限公司董事 CDIB Capital CDIB Capital 公司監察人 ) 華開(福建 公司董事 Ltd.董事 監察人 經理 董事 董事 |
- | - | -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 會連鎖加盟服務業國際化 諮詢輔導顧 |
台北市政府市營事業機構經 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營績效考核委員 |
||||||||||||||||||
|---|---|---|---|---|---|---|---|---|---|---|---|---|---|---|---|---|---|---|---|
| - - |
- | 勞動部跨國人力仲介服務 品質評鑑委員 研究教師 |
開南大學企業與創業管理學 理學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開南大學學務長 |
- | - | - | - | - | - | - | - | 09.30 3 年 2016. |
男 2015. 08.28 |
董事 中華民國 官志亮 | 獨立 | ||||
|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 國立宜蘭大學應用經濟與管 | ||||||||||||||||||
| 管理學系副教授 | 交通部公路總局審議會委員 | ||||||||||||||||||
| 國立宜蘭大學應用經濟與 |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 ||||||||||||||||||
| 浸信會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 |||||||||||||||||||
| 任講師 | |||||||||||||||||||
| 致理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 | |||||||||||||||||||
| 任講師 | |||||||||||||||||||
| - - |
- | 實踐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兼 | - | - | - | - | - | - | - | - | 09.30 3 年 | 男 2015. 08.28 |
董事 中華民國 葉光洲 | ||||||
| 法務部秘書 | 2016. | 獨立 | |||||||||||||||||
| 部長室秘書 | |||||||||||||||||||
| 行政院諮議 | |||||||||||||||||||
| 中原大學董事會顧問 | 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 | ||||||||||||||||||
| 興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 ||||||||||||||||||
|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 | 校長室項目執行長 | ||||||||||||||||||
| 事 | 輔仁大學國際與資源發展副 | 08.28 | |||||||||||||||||
| - - |
- | 勝德國際(股)公司獨立董 | 輔仁大學國際貿易系系主任 | - | - | - | - | - | - | - | - | 09.30 3 年 | 2016. | 男 2015. | 董事 中華民國 李宗培 | 獨立 | |||
| 立董事 | 輔仁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 | ||||||||||||||||||
| 公司獨 ) 台灣土地銀行 股 ( |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
| 係 姓名 |
職稱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日期 | |||||||||
| 關 | 職務 | 主要經(學)歷 | 持股 | 持股 | 持股 | 持股 | 日期 任期 | 選任 | 別 | 名 姓 |
冊地 | 職稱 | |||||||
| 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其他公司及本集團兼任之 | 有股份 | 女持有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有股份 | 選任 | 初次 | 性 | 國籍或註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 | 利用他人名義持 | 配偶、未成年子 | 現在 | 選任時 |
註 1: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為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註 2: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註 3: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註 4:已於 2017 年 02 月 28 日辭任其董事職務,辭任日自 2017 年 06 月 21 日生效。
2.董事屬法人股東者,其主要股東
(1)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PHAIBOONSUNTORN(22.10%)、 PHACHARAPON 林如茵(14.25%)、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12.83%)、 林碧源(9.72%)、林黃阿圓(9.50%)、林青山(8.55%)、 林緧頤(8.55%)、賴錦和(4.75%)、賴林淑如(4.75%)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 賴和錦(50%)、賴林淑如(50%)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100%) |
| Orlog Global Co., Ltd. | 林緧頤(100%) |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 林青山(100%) |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開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100%) |
(2)上開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主要股東 |
|---|---|
| 中華開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
| Olivine fashion Corp. | 賴錦和(50%)、賴林淑如(50%) |
3.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資料(本公司毋須設置監察人)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1) | |||||||||||||
|---|---|---|---|---|---|---|---|---|---|---|---|---|---|---|
| 條 件 姓 名 (註 2)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須相關科 系之公私 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 上 |
法官、檢 察官、律 師、會計 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 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 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兼任 其他 公開 發行 公司 獨立 董事 家數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法人代表人:PHACHARAPON |
| | | | | | | - | ||||||
| PHAIBOONSUNTORN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代表人:楊鎧蟬 |
| | | | | | | | | | | - |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 | | | | | | | | - | ||||
| Orlog Global Co., Ltd. 代表人:林緧頤(註 2) |
| | | | | | | - | ||||||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代表人:林青山(註 3) |
| | | | | | | | | - |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代表人:賴錦和(註 4) |
| | | | | | | | | | - | |||
| 李宗培 | | | | | | | | | | | | | 2 | |
| 葉光洲 | | | | | | | | | | | | | - | |
| 官志亮 | | | | | | | | | | | | | - |
註 1:各董事、監察人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 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 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 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 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註 2: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 註 3: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註 4:於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 經理 人取 |
得員 工認 股權 憑證 情形 |
- | ||||||||
|---|---|---|---|---|---|---|---|---|---|---|
| 單位:股;% | 關係 | 配偶 | 二親等 | - | 配偶 | 二親等 | - | |||
| 日 30 月 03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姓名 | 林如茵 | 林緧頤 | - | PHAIBOONSUNTORN PHACHARAPON |
林緧頤 | - | ||
| 年 2018 |
職稱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 | 執行長/ 總經理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 | |||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GIO Regal Plating Co., Ltd.董事長 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 |
VAN GOGH (INTERNATIONAL)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董事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董事 International Biz Co., Ltd.董事 JEWELRY LIMITED 董事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董事 Regal Plating Co., Ltd.董事 董事及生產處副總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董事長 管理處副總 |
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Artemis creation co., Ltd. 董事 董事 |
- | ||||
| 主要經 ) 學 ( 歷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新榮工商職業學校機械工程科 生產處經理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泰國 Management & Psychology 泰國 Suankularb high school Institute 管理課程文憑 生產處經理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中國北京經濟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碩 士 |
業務處經理 | 註 3 | 聚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財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學士 務處副總經理 |
註 2 | |||
| 持股 比率 |
- |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股數 | 0.64% 2,549,559 6.68% | 1,463,682 3.84% | 2.43% 1,655,203 4.34% | - | |||||
| 持股 比率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
股數 | 244,800 | - | 925,800 | - | |||||
| 持股 比率 |
2.43% | 0.64% | 0.64% | - | ||||||
| 持有股份 | 股數 | - | ||||||||
| 就任 日期 |
男 1991/02 925,800 | 女 2017/11 244,800 | 女 1999/01 | 男 2017/11 | 女 1999/01 | |||||
| 性 別 |
||||||||||
| 名 姓 |
PHACHARAPON | PHAIBOONSUNTORN | MUNGCHITVITSAVAKORN 男 1996/10 244,800 SARAYUTH |
林如茵 | 林緧頤 | 張詠喨 | KIEATBUNYARIT NARISSA |
|||
| 國籍 | 中華 |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
| 職稱 | 執行長/ | 總經理 泰國 | 副總經理 泰國 生產處 |
業務處 | 副總經理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副總經理/ 財務主管 管理處 |
財會主管 泰國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經理 人取 得員 |
工認 股權 憑證 情形 |
- | ||||
|---|---|---|---|---|---|---|
| 關係 | - | - | - | - |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姓名 | - | - | - | - | - |
| 職稱 | - | - | - | - | - | |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財務處副處長/會計主管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稽核主管 |
- | - | - | |
| 主要經 ) 學 ( 歷 |
泰國現代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資深會計經理 聚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會 東海大學會計系學士 計經理 |
KPMG Malaysia Kuala Lumpur 英屬開曼群島商經寶精密控股股份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商業會計系學士 雲頂集團資深審計員 Branch 資深審計員 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
創富國際顧問有限公司業務部業務 維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系學士 經理 |
加拿大 Victoria Saanich community 加拿大 Camosun College Victoria 企 深圳姚氏珠寶首飾股份有限公司電 實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大中國地區 中國北京昌盛通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業管理暨專業球場管理學士 鴻樺光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center 東方藝術講師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商部營運總監 華北營運總監 |
美國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企業管 釔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歐洲區銷售經理 冠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代表 新萊應材科技有限公司業務代表 Regal Plating Co., Ltd.副總經理 理學士電腦資訊系統組 |
|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股數 | - | - | - | - | - |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
股數 | - | - | - | - | - |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持有股份 | 股數 | - | - | - | - | - |
| 就任 日期 |
男 2017/11 | 男 2016/01 | 男 2016/03 | 男 2014/09 | 男 2013/08 | |
| 性 別 |
||||||
| 名 姓 |
丘錦生 | 王漢輝 | 李文雄 | 徐 祥 | 王俊清 | |
| 國籍 | 泰國 | 西亞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
| 職稱 | 財務處副 處長/會 計主管 |
稽核主管 馬來 | 英屬開曼群 島商日成精 業投資控股 股份有限公 司台灣分公 司總經理 |
深圳紀梵 戈珠寶首 飾有限公 司總經理 |
Co., Ltd. Plating 總經理 Regal |
註 1:主要係營運主體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就任日期。
註 2:2017 年 11 月 9 日辭職。
註 3:2017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決議職務調整。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有無 領取 來自 |
子公 司以 外轉 |
投資 事業 酬金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及 | 財務 |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 | 2.82% | - | 2.17% | - | 1.62% | - | 1.50% |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A、B、C、 | 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D、E、F G |
本 公 司 |
- | 1.20% | - | 1.01% | - | 0.70% | - | 0.71% | -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31 |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數額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12 |
(H)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2017 |
員工認股 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票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酬勞(G)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票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休金 退職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543 | - | 346 | - | 118 | - | 69 | - | ||
| (F)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5,748 | - | 4,498 | - | 3,496 | - | 3,276 | - | |||
| 薪資、獎金 及特支費等 (E) |
本 公 司 |
- | 2,672 | - | 2,247 | - | 1,572 | - | 1,579 | - | |||
| A、B、 C | 等四 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 之比例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D 及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務執行 費用(D)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C)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勞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休金 退職 (B)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酬 (A)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1.董事之酬金 | 名 姓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MUNGCHITVITSAVAKOR 代表人:SARAYUTH N |
Arianna Investment Co., 1) Ltd.(註 |
1) 代表人:林如茵(註 |
Orlog Global Co., Ltd. | 2) 代表人:林緧頤(註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註 3) | |||
| 職稱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 有無 領取 來自 |
子公 司以 外轉 |
投資 事業 酬金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及 | 財務 |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 | 0.27% | - | - | - | - | 0.27% | 0.27% | 0.27% | |
| A、B、C、 | 額占稅後純 等七項總 益之比例 D、E、F G |
本 公 司 |
- | 0.27% | - | - | - | - | 0.27% | 0.27% | 0.27%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數額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H)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工認股 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票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酬勞(G)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票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休金 退職 (F)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薪資、獎金 及特支費等 (E)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等四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0.27% 0.27% - | - | - | - | - | 0.27% 0.27% - | 0.27% 0.27% - | 0.27% 0.27% - | |
| A、B、 C | 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 之比例 D 及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業務執行 費用(D)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酬勞 (C)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酬金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休金 退職 (B)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酬 (A) |
財 務 報 |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 | 600 600 |
- | - | - | - | 600 600 |
600 600 |
600 600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名 姓 |
代表人:賴錦和(註 3)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
代表人:楊鎧蟬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
4) 代表人:王政隆(註 |
代表人:林青山(註 4) | 李宗培 | 葉光洲 | 官志亮 | |||
| 職稱 | 董事 |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註 1:已於 2017 年 02 月 28 日辭任其董事職務,辭任日自 2017 年 06 月 21 日生效。
註 2: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註 3:於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註 4: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 2.董事之酬金級距表 |
|---|
酬金級距表
| 董事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元 2,000,000 低於 |
1) (註 |
1) (註 |
2) (註 |
3) (註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 2,000,000 |
- | - | 4) (註 |
5) (註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 5,000,000 |
- | - | - | 6) (註 |
| 元以上 10,000,000 |
- | - | - | - |
| 總計 | 人 11 |
人 11 |
人 11 |
人 11 |
- 註1: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Hyperion Tra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如茵、Orlog Global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緧頤、Ausrine Marketing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賴錦和、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楊鎧蟬、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 人:王政隆;法人董事代表人:林青山、李宗培、葉光洲、官志亮
- 註2: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如茵、Orlog Global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緧頤、Ausrine Marketing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 賴錦和、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楊鎧蟬、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王政隆;法人董事代表人:林 青山、李宗培、葉光洲、官志亮
- 註3:Ausrine Marketing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賴錦和、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楊鎧蟬、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法人董 事代表人:王政隆;法人董事代表人:林青山、李宗培、葉光洲、官志亮
- 註4: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Hyperion Tra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註5:Hyperion Tra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如茵、 Orlog Global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林緧頤
- 註6: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3.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毋須設置監察人。
| 4.最近年度(2017)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
201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領 自 司 轉 事 無 來 公 外 資 有 取 子 以 投 |
金 酬 業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數額 |
報 所 務 內 財 告 |
司 公 有 |
- | - | - | - | - | |
| 本 公 |
司 | - | - | - | - | - | ||
|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
報 所 務 內 財 告 |
司 公 有 |
- | - | - | - | - | |
| 本 公 |
司 | - | - | - | - | - | ||
| 四項總額占稅後純 D 益之比例(%) C 及 等 |
報 所 務 內 財 告 |
司 公 有 |
2.82% | 2.17% | 1.62% | 1.5% | - | |
| A、B、 | 本 公 |
司 | 1.20% | 1.01% | 0.70% | 0.71% | - | |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員工酬勞金額 (D)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獎金及特支費 等等 (C) |
務 告 財 報 |
所 公 司 內 有 |
726 | 659 | 319 | 446 | - | |
| 本 公 |
司 | 440 | 440 | 147 | 69 266 | - | ||
| 退職退休金 (B) |
務 告 財 報 |
所 公 司 內 有 |
543 | 346 | 118 | - | ||
| 本 公 |
司 | - | - | - | - | - | ||
| 薪資 (A) |
務 告 財 報 |
所 公 司 內 有 |
5,022 | 3,839 | 3,176 | 2,831 | 300 | |
| 本 公 |
司 | 2,231 | 1,807 | 1,425 | 1,313 | 300 | ||
| 名 姓 |
PHAIBOONSUNTORN PHACHARAPON |
MUNGCHITVITSAVAKORN SARAYUTH |
3) 林如茵(註 |
4) 1)(註 林緧頤(註 |
2) 張詠喨(註 |
日董事會決議職務調整。 10 月 11 年 |
||
| 職稱 | 執行長/ 總經理 |
副總經理 生產處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副總經理 業務處 |
副總經理/ 財務主管 管理處 |
1:2017 註 |
註 2:2017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決議新任。
註 3:2017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決議職務由管理處副總經理調整為業務處副總經理。
註 4: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各個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元 2,000,000 低於 |
1) (註 |
2) (註 |
| 元(不含) 5,000,000 2,000,000(含) ~ |
3) (註 |
4) (註 |
| 元(不含) 元(含) ~10,000,000 5,000,000 |
- | 5) (註 |
| 元以上 10,000,000 |
- | - |
| 總計 | 人 4 |
人 4 |
| 1:林如茵、林緧頤、張詠喨 註 |
酬金級距表
5.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級距表
註 2:張詠喨
註 3: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註 4: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林如茵、林緧頤、張詠喨
註 5: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6.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無。
(四)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 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 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本公司毋須設置監察人)
1.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 理酬金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2016 | 年度 | 2017 | 年度 | |
|---|---|---|---|---|
| 本公司 | 合併報告 | 本公司 | 合併報告 | |
| 董事酬金總額 | 10,790 | 22,002 | 10,470 | 20,494 |
| 董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4.28 | 8.72 | 4.69 | 9.18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 | 7,859 | 16,990 | 8,369 | 18,394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 益比例(%) |
3.11 | 6.73 | 3.75 | 8.24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董事、監察人(本公司毋須設置監察人)
本公司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 訂定並檢討董事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同時評估並 參考同業給付水準後訂定董事之薪資報酬及酬勞(依公司章程規定)。 車馬費:無。
B.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包含薪資、獎金及退職退休金。本公司已設置薪資報酬 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訂定並檢討經理人之績效評 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同時係依所擔任之職位、所承擔之責任 及對本公司之貢獻度,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2017 年度董事會開會 5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 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列) 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5 | 0 | 100% | (註 1) |
| 董事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代表人:賴錦和 |
2 | 0 | 新任(註 2) |
|
| 董事 |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代表人:林如茵 |
3 | 0 | 100% | 舊任(註 1)(註 3) |
| 董事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人:楊鎧蟬 |
4 | 1 | 80% | (註 1) |
| 董事 | Orlog Global Co., Ltd. 代表人:林緧頤(註 4) |
4 | 1 | 80% | (註 1) |
| 董事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5 | 0 | 100% | (註 1) |
| 董事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代表人:林青山(註 5) |
0 | 0 | 60% | (註 1) |
| 代表人:王政隆(註 5) |
3 | 0 | |||
| 獨立 董事 |
李宗培 | 5 | 0 | 100% | (註 1) |
| 獨立 董事 |
葉光洲 | 5 | 0 | 100% | (註 1) |
| 獨立 董事 |
官志亮 | 5 | 0 | 100% | (註 1) |
註 1:本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股東臨時會完成第三屆董事全面改選,任期自 2016 年 0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止。
註 2:於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註 3:已於 2017 年 02 月 28 日辭任其董事職務,辭任日自 2017 年 06 月 21 日生效。
註 4: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註 5: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述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 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 期別&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 14-3 條所列事項 |
獨董持反 對或保留 意見 |
|---|---|---|---|
| 第 屆第 次 3 4 |
1.本公司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2016 |
V | 無 |
| 2017.03.09 |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 | V | 無 |
| 部份條文修訂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 3 屆第 5 次 |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核 | 無 | |
| 2017.05.09 | 1.本公司 2017 |
V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 屆第 次 3 8 |
1.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案。 | V | 無 |
| 2017.11.10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 屆第 次 3 9 |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1.2017 |
V | 無 |
| 2018.02.26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 | |||
| 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年 月 2017 11 |
日&2018 年 月 日: 10 02 26 |
||
| 審議本公司 2016 |
年度員工酬勞發放案:PHACHARAPONPHAIBOONSUNTORN | 董事 | |
| 長、林緧頤(林如萍)董事及 | SARAYUTHMUNGCHITVITSAVAKORN | 董事因利益迴避 | |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經代表主席李宗培獨立董事徵詢其餘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 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已於 2015 年 08 月 28 日所召開之 2015 年股東常會中,增選三 席獨立董事;2016 年 09 月 30 日所召開之 2016 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董事全面改選, 本公司三席獨立董事均獲連任,並由三位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召 集人均由李宗培先生擔任,未來本公司將依法令規定揭露相關訊息以提昇資訊透明 度。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李宗培 | 5 | 0 | 100% | 連任(註) |
| 獨立董事 | 葉光洲 | 5 | 0 | 100% | 連任(註) |
| 獨立董事 | 官志亮 | 5 | 0 | 100% | 連任(註) |
2017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5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註:李宗培、葉光洲、官志亮於 2016 年 09 月 30 日股東臨時會連任當選為本公司獨立董事並均係審計 委員會委員成員,任期自 2016 年 0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止。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 | |||
| 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未經審計委員 | |||
| 會通過,而經 | |||
| 董事會 期別&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 14-5 條所列事項 |
全體董事 2/3 |
| 以上同意之議 | |||
| 決事項 | |||
| 第 3 屆第 4 次 |
1.本公司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2016 |
V | 無 |
| 2017.03.09 |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 | V | 無 |
| 份條文修訂案。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2017.03.09):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 屆第 次 3 5 |
1.本公司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2017 |
V | 無 |
| 2017.05.09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2017.05.09):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 屆第 次 3 8 |
1.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案。 | V | 無 |
| 2017.11.10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2017.11.10):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1. 2017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V | 無 | |
| 第 屆第 次 3 9 |
2.本公司及子公司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 2018 |
V | 無 |
| 2018.02.26 | 核案。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2018.02.26):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 | |||
| 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本公司無上述情事。 | |||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 | |||
| 方式及結果等):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召開並通過相關議案。本公司稽 | |||
| 核主管亦定期將稽核報告交付審計委員會,會計師亦於審計委員會時列席參加表示意見,與獨立 | |||
| 董事及內部稽核人員溝通順暢。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 |
V | 一、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並揭露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 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 程序實施? |
V | (一)本公司除已設置發言體系, 由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 本公司對外發表意見之管道 外,另委任股務代理公司股 務服務事宜及設有股務專責 人員,並在公司網站上設有 專區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 問題。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 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二)本公司依股務代理提供之股 東名冊掌握主要股東及主要 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 形。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 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V |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業務與 財務均獨立運作,並訂有 「關係人及集團企業交易作 業管理辦法」,並據以確實 執行與關係企業間往來時之 風險評估及建立適當之防火 牆。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 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 證券? |
V | (四)本公司訂有「防止內線交易 辦法」。 |
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 針及落實執行? |
V | (一)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及「董事選舉規範」,董 事會成員均具備執行職務所 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 事會成員組成背景多元化,就 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 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本 公司目前九位董事中,二位為 女性董事,董事成員中具有珠 寶產業研發、製造、管理、行 銷業務及其他產業財務、商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 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 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 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 估? |
V V |
務、法律及管理等多元背景, 充份落實董事會多元政策。 (二)本公司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 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未來將 視營運規模及業務須求設置 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公司董事會遵守相關法令 及規定執行職權,未來將依 據實際運作需要訂定董事會 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 式。 |
未來視需求設 置 未來視情況訂 定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 性? |
V | (四)本公司於董事會決議聘任會計 師前,先審查其獨立性,除要 求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 書,並確認其與公司除簽證及 非審計公費外,未有其他財務 利益及業務關係,並符合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或於本公司兼 任、支領固定薪給等獨立性, 亦未有連續七年未更換或受有 處分或損失獨立性之情事,並 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一年一次自行評估簽證 會計師之獨立性,並將結果提 報106年11月10日審計委員會 及董事會審議並通過。安侯建 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莉莉會 計師及關春修會計師,皆符合 本公司獨立性評估標準(註 1),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 師,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聲明 函(註2)。 |
無重大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 (兼)職單位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 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 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 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 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 東會議事錄等)? |
V | 本公司公司治理相關事務,由董 事長秘書室為專責單位,主要職 責如下: 1.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法令遵 循獨立性及業務所須之資訊。 2.依法理辦董事會等相關事宜。 3.依法辦理股東會及公司登記之 相關事宜。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 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 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 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 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 係人專區及投資人專區,且派有 專人管理建置本公司財務業務相 關資訊及公司治理資訊,以利股 東及利害關係人參考,並妥適回 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 社會責任議題。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 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已委任永豐金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為本公司股務 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 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 (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 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 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
V V |
(一)本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 (www.regaljewelrygroup.com), 並揭露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 公司治理資訊,此外,相關 資訊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 站。若召開法人說明會並於 當日上傳「完整之會議影音 連結資訊」以供查閱。 (二)本公司已架設英文網站 (www.regaljewelrygroup.com), 設有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並落實發言人制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等)? | 度。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 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 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 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 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 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 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一)員工權益:依法載明員工手 冊及公司福利政策,內容明 訂員工之權利義務及福利項 目,以維護員工權益。 (二)僱員關懷:除依據當地政府 相關規定辦理外,並不定期 舉辦聚餐、康樂等活動,以 調劑員工身心。 (三)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及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與投資 者、供應商及利害關係人均 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維 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 (四)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之董事皆已參加公司 治理之相關課程;本公司毋 須設置監察人。 (五)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 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 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 法,並依辦法執行,以其降 低並預防任何可能風險。 (六)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由專 門部門負責客戶洽詢及申訴 管道。 (七)本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 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請參 閱第 60 頁說明。 |
無重大差異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 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本公司目前尚未列入受評公司,故不適用。 |
附表:
(1)本公司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 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 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董事 |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2017.08.08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
3 小時 |
| SARAYUTH | 展基金會 中華民國 |
與法律風險分析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
3 小時 3 小時 |
||
| 董事 | MUNGCHITVITSAVA KORN |
2017.08.08 | 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 董事 | 王政隆(註 1) | 2017.08.08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
3 小時 |
| 董事 | 林青山 | 展基金會 |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
| (註 1) | |||||
| 2017.04.25 | 社團法人 中華公司 治理協會 |
心不誠則不靈,談上市櫃 公司誠信守則 |
3 小時 | ||
| 董事 | 楊鎧蟬 | 社團法人 | 企業併購策略與規劃 2016-2017 與企業有影響 |
3 小時 | |
| 2017.08.09 | 中華公司 治理協會 |
的法令修正介紹 | 3 小時 | ||
| 董事 | 林緧頤(註 2)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
3 小時 | |
| 2017.08.08 |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
| 2017.07.07 | 中華民國 | 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 宣導說明會 |
3 小時 | ||
| 董事 | 賴錦和 | 2017.08.08 | 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
3 小時 |
| 中華民國會 |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
| 2017.11.10 | 計研究發展 基 金 會 |
2018 年 IFRS15 生效適用 之收入認列實務議題解析 |
3 小時 | ||
| 獨立 董事 |
李宗培 | 2017.06.30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全球趨勢分析-風險與機會 | 3 小時 |
| 2017.07.27 | 財政部財政 人員訓練所 |
公司治理法制與董監事義務 | 3 小時 | ||
| 獨立 | 官志亮 | 2017.08.08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
3 小時 |
| 董事 |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
| 獨立 | 葉光洲 | 2017.08.08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
國際與我國之反避稅發展 與企業應有之因應 |
3 小時 |
| 董事 | 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企業經營決策之商業考量 與法律風險分析 |
3 小時 |
註 1: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改派代表人為林青山。
註 2: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2)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 投保對象 | 保險公司 | 投保金額 | 投保起迄期間 |
|---|---|---|---|
| 全體董事及重要職 員 |
(AIG)美亞產物保險(股)公司 | 300 萬美元 | 2017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
(3)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
| 職 稱 |
姓 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會計主管 | Narissa Kieatbunyarit (舊)(註) |
106.03.13 至 106.03.22 |
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 易所會計主管初任進 修班 |
30 小時 |
| 會計主管 | 丘錦生 (新)(註) |
107.03.12 至 107.03.21 |
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 易所會計主管初任進 修班 |
30 小時 |
| 106.01.18 至 106.01.20 |
企業初任內部稽核人 員職前訓練研習班 |
18 小時 | |||
| 稽核主管 | 王漢輝 | 106.10.31 | 中華民國內部稽 核協會 |
內部稽核過程實務技 巧 DIY |
6 小時 |
| 106.11.01 | 卓越內部稽核主管機 關技能暨肥貓稽核實 務 |
6 小時 |
註:106/11/09 財會主管異動。
註 1: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參酌會計師法第 47 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第 10 號公報規定:
| 項目 | 結果 | |
|---|---|---|
| 1.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未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是 | □否 |
| 2.與委託人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是 | □否 |
| 3.避免與委託人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 ■是 | □否 |
| 4.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實誠實、公正及獨立性。 | ■是 | □否 |
| 5.執業前二年內服務機構之財務報表,不得查核簽證。 | ■是 | □否 |
| 6.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 | ■是 | □否 |
| 7.未握有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股份。 | ■是 | □否 |
| 8.未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是 | □否 |
| 9.未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是 | □否 |
| 10.未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 | ■是 | □否 |
| 11.未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是 | □否 |
| 12.未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 ■是 | □否 |
| 13.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人員無配偶、直係血親直系姻親或四親等內旁 | ■是 | □否 |
| 系血親之關係者不得簽證。 | ||
| 14.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是 | □否 |
| 15.截至目前為止,未受有處分或損失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是 | □否 |
註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聲明函
KPMAC
要侯建業睜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民國106年10月13日
安建(106) 111B 字第0254號
受文者: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主 旨:聲明本會計師受託執行 貴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簽證工作,已符合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之相關獨立性要求。
- 說 明;本事務所之獨立性規範包括:所有成員之個人獨立性(財務利益、融資保證、僱用 關係等)、與客戶間的商業關係、會計師輪調制度,以及非審計服務等政策與程序 。兹就重要規範與遵循事項說明如下:
- 一、獨立性重要規範
- (一)要求事務所、事務所人員及其他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包含聯盟事務所人 員),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維持獨立性。
- (二)禁止任何人員從事(直接或間接)內線交易、誤用內部訊息或任何可能造成 在證券或資本市場上的誤導行為。同時每年取得事務所人員已遵循獨立 性政策及程序之聲明書。
- (三)對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財務報表之查核案件,如主辦會計師、會簽會計師 、品質管制複核會計師及符合一定條件之子公司查核會計師之承辦期間 已達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或法令所規定之期限,要求輪調。
- (四)對提供之服務辨認及評估可能影響獨立性之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消弭該 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之程度。必要時,終止該案件之委任。
- 二、獨立性政策遵循之監督
- (一)事務所透過線上系統,控管所有成員是否完成年度獨立性聲明書
- (二)以定期抽查方式查核成員個人對於獨立性遵循狀況,並透過個人投資申 報系統檢視副理(含)級以上人員是否依規定申報個人投資異動情形。
KPMG, a Taiwan pe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network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KPMG International'), a Swiss entity,

- (三)監督及抽查案件會計師的輪調狀況,包含會計師的案件簽證期間以及 提供的非審計服務的適當性等。
- (四)遇有違反獨立性政策,違反的成員(包括合夥人)將交由風險與獨立性 委員會依據獨立性紀律政策處理。並視違反情節及性質之輕重予以採 取適當懲處行動。
綜上,本會計師受託執行 貴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之財務報表查核工作,已保持嚴 謹公正之態度及超然獨立之精神,並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所規定之情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network of independent member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 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 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 他公開 發 行 公 |
備註 (註 3) |
|||||||||||
|---|---|---|---|---|---|---|---|---|---|---|---|---|---|---|
| 身分別 (註 1) |
條件 | 商務、 法務、 財務、 會計或 公司業 務所需 相關科 系之公 |
法官、 檢 察 官、律 師、會 計師或 其他與 公司業 務所需 |
具 有 商務、 法務、 財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 家 數 |
|||||||||
| 姓名 | 私立大 專院校 講師以 上 |
之國家 考試及 格領有 證書之 專門職 業及技 術人員 |
需 之 工 作 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獨立董事 | 李宗培 | | | | | | | | | | | 1 | - | |
| 獨立董事 | 葉光洲 | | | | | | | | | | | 0 | - | |
| 獨立董事 | 官志亮 | | | | | | | | | | | 0 | - |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 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 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 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 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 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 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5 項之規定。
2.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組成及職責
本公司於 2015 年 08 月 28 日董事會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由本公司三名獨立董事李 宗培、葉光洲及官志亮擔任薪酬委員,及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其職責 主係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執行相關職權,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 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另運作 情形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之「薪資 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本屆委員任期:2016 年 0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召集委員 | 李宗培 | 2 | 0 | 100% | 連任(註) |
| 委 員 |
葉光洲 | 2 | 0 | 100% | 連任(註) |
| 委 員 |
官志亮 | 2 | 0 | 100% | 連任(註) |
2017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 明者:無。
註:本公司於 2016 年 09 月 30 日的董事會任命薪酬委員會成員,由李宗培、葉光洲、 官志亮三位獨立董事連任本公司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 2017 年 0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止。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責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 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
V | (一) 本公司已於2015 年6 月23 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作為 公司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指導。 |
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 練? |
V | (二)本公司不定期於部門會議及主 管會議中向員工宣導企業社會 責任。 |
無重大差異 | |
| (三) 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 (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 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 處理情形? |
V | (三)本公司由總經理室專人兼 職處理,以負責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之推動及執行,且本 公司已訂定「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並經 2015 年 6 月 23 日之董事會決議 通過。 |
無重大差異 | |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 度? |
V | (四)本公司已訂定合理之薪資 報酬政策,結合員工績效考 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 策,以調整薪酬水準,並執 行績效考核制度及相關獎 懲辦法。 |
無重大差異 |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 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 之再生物料? |
V | (一)本公司使用ERP系統及電子 郵件等,善盡各項資源之利 用效率,減少大量用紙以降 低對環境造成之負荷。 |
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 環境管理制度? |
V | (二)本公司並無產生大量廢料及 污染物,且產品遵循相關環 保法令規章辦理各項作業, 並通過ISO9001:2000、 BSCI WCA及泰國綠色企業 認證等。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 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 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V | (二) 落實各項節省減碳及綠色 採購等碳足跡自願減碳精 神,持續關注環境變遷之 影響及擬定相關環境保護 策略。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責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 | V | 本公司對於公司政策與程序宣導 | 無重大差異 | |
| 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 | 及員工意見之溝通皆採開放方 | |||
| 序? | 式,且遵守勞動法等相關法 | |||
| V | 規,並編製員工手冊。 (二)本公司各部門主管及人事部 |
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 道,並妥適處理? |
均為員工申訴之管道,一 | |||
| 旦接獲員工申訴,將在第 | ||||
| 一時間協助妥善處理。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 | V | (三)本公司重視員工工作環境安 | 無重大差異 | |
| 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 | 全與健康,由廠管人員定 | |||
| 健康教育? | 期巡視員工工作環境,另 為顧及員工健康,提供年 |
|||
| 度健檢,以顧及員工安全 | ||||
| 健康之責任。 | ||||
| (四) 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 | V | (四)本公司定期與各部門主管召 | 無重大差異 | |
| 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 | 開會議,定期透過部門主 管向員工佈達公司經營決 |
|||
| 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 策方向,也經由相關部門 | |||
| 主管即時回饋員工意見。 | ||||
|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 | V | (五)本公司每年度依年度教育訓 | 無重大差異 | |
| 力發展培訓計畫? | 練向員工實施教育訓練, | |||
| 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 力發展。 |
||||
| (六) 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 | V | (六)本公司訂有研發循環、生產 | 無重大差異 | |
| 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 | 循環及採購循環等相關內 | |||
| 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部控制制度,亦設有品質 | |||
| 控管部門,另由稽核單位 實施稽核,以確保產品及 |
||||
| 服務資訊之透明性及安全 | ||||
| 性。 | ||||
| (七) 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 | V | (七)本公司銷售客戶主係國際品 | 無重大差異 | |
| 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 牌大廠,所有產品及銷售均 | |||
| (八) 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 | V | 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 (八)本公司與供應商交易前,會 |
無重大差異 | |
| 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 | 先對進行供應商進行整體評 | |||
| 錄? | 估,在交易條件相同情況 | |||
| 下,本公司優先採用善盡維 | ||||
| 護社會責任之供應商。 (九)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合約 |
無重大差異 | |||
| (九) 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 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 |
V | 約定,所供應之產品不得 | ||
| 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 | 違反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 |||
| 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 | 如有違反相關約定,得隨 | |||
| 款? | 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 款。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 司企業社會責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任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 | 已於網站及於公開資訊觀測 | 無重大差異 | |||||
| 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 | V | 站,提供財務及業務之相關訊 | |||||
| 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息及經營活動等企業社會責任 | ||||||
| 資訊。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 | |||||||
| 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公 | |||||||
| 告於網站,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中強調公司應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進經濟、社 | |||||||
| 會與環境生態之平衡及永續發展,我們將採循序漸進的方式予以落實。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企業社會責任(簡稱CSR),是一種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混合體,本公司本著誠信經 | |||||||
| 營管理原則,由小處著手開始做起,尊重人權與員工權利、提升各項財務資訊揭露及透明化、 | |||||||
| 加強利害關係人之關係、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各項公平競爭及加強反賄賂和防止貪腐行為, | |||||||
| 本公司秉持回饋社會與關懷社會弱勢之宗旨,近年來所主辦及贊助的慈善捐贈公益活動,請詳 | |||||||
| 第35頁。 | |||||||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 |||||||
| 已通過認證之品質系統如下: | |||||||
| ISO9001:2000 TLS8001-2010 |
|||||||
| BSCI WCA 泰國綠色企業認證 |
1.發展永續環境
(1)由環境與安全管理單位負責整合本公司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管理等工作,並成立 環安委員會,專責處理及環境維護管理工作之推動,管理項目及業務內容如下:
| 管理項目 | 專 責 人員數 |
業 務 內 容 |
|---|---|---|
| 環境及安全衛生管理 | 8 | 1.工作安全 (1)制定管理計劃、工作手冊及安全與工作環境作業標準。 (2)遵守國家及客戶之安全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並定期檢 查以維護作業環境安全。 (3)管理相關設備(如消防器材、電力系統、運貨電梯及堆 高機監測系統等)。 (4)事故調查作業及後續處理相關業務。 (5)工安風險管制及分析作業。 (6)員工工作安全培訓及工作安全相關活動規劃。 2.環境保護 (1)化學品及廢棄物管理。 (2)工作環境檢驗,如光纖、聲音、溫度、化學品。 (3)污水處理作業及分析。 3.員工健康 (1)年度員工及新員工健康檢查。 (2)設置醫務室,提供員工意外緊急醫診。 (3)員工飲用水檢驗,並定期對用水品質進行分析。 |
| (4)員工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及環境檢驗。 | |
|---|---|
| 4.工廠保全 | |
| (1)控制管理保安工作任務,包含門禁管制及工廠巡察。 | |
| (2)定期實施消防防護計劃及 24 小時防盜系統。 | |
| 1.一般垃圾分類與收集管理作業及後續清運管理。 | |
| 2.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 | |
| 廢棄物管理 | (1)收集與存放作業並標示廢棄物類別。 |
| (2)向政府機關所指定之網站提出處理廢棄物申請程序及後續 | |
| 清運作業。 | |
| (3)定期向政府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處理狀況。 | |
| 3.污水處理檢驗與排放作業管理及相關設備維護。 | |
| 1.進行員工節能減碳相關的知識及宣導。 | |
| 節能減碳管理 | 2.編作節能減碳管理工作報告,並追蹤執行節能減碳工作成 |
| 果及有效管理能源之使用。 | |
| 3.更新節能減碳相關法規,修訂節能減碳管理辦法。 |
(2)相關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與執行如下:
A.環境及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遵循有關環境安全衛生政策,確保員工工作環境舒適及健康與安全之維護。 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環境政策執行政策內容如下:
- (A)嚴格遵守節能相關法律法規。
- (B)將不斷改善工作環境,盡可能避免因工作或工作環境而導致員工受傷或 生病。
- (C)強化員工對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環境的認識。
- (D)設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環境執行體系制度,該體系係指可執行並 可檢查以及可繼續改善。
- (E)員工應當支持公司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環境工作,並享有對該工作 提出建議或意見。
- B.廢棄物管理辦法
自主性執行廢棄物分類及回收,並落實廢棄物分類及回收工作,另推廣員工 餐廳使用環保餐具等措施,以降低廢棄物之產生。並且聘請政府機構認可之 專業合格清運公司協助,依相關法令要求執行處理廢棄物,並且檢視相關法 規的適應性。
C.節能減碳管理辦法
全面執行辦公室節水節電管理措施,有效使用能源可降低支出外,落實節能 減碳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及配合政府所推出之政策。相關政策及執 行成效:
- (A)對節能工作視為重要工作項目之一,所有員工及經理人務必執行節能工 作。
- (B)支持並鼓勵員工配合節能工作活動,按照所設定之規範使用能源,以能 源使用最大效率設為目標。
- (C)嚴格遵守節能相關法律法規,使能源使用最大化。
- (D)規定至少每年複核一次能源管理、節能目標及節能工作程序。
- (E)重視員工對節能的認識並支持對員工進行培訓節能相關的知識。

本公司過去 2 年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如下表所例:
除此之外,本公司要求供應商建立自主環境安全衛生管理,不定期對供應商實施 環境安全衛生稽核,藉以監督供應商的環境與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落實程度與有 效性;另本公司進行大量植栽,推動環境綠化,以善盡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
2.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秉持回饋社會之宗旨,舉凡兒童少年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婦 女福利、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及社團發展等皆為關懷的對 象。近年來所主辦及贊助的慈善捐贈公益活動如下:
(1)捐贈泰國佛統府養老院
除捐贈給家用電器及生活必需品等,以提升居住於養老院居住者的生活水平外, 還為養老院的居住者舉辦團體小活動,透過一系例的活動,改善他們與家人分 離所造成的孤獨心情,令養老院的居住者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關懷與支持。
- (2)捐贈泰國三盤(女子)盲人職業訓練所
- 該盲人職業訓練所成立的宗旨主要係幫助女性盲人,透過在訓練所所學習的技 藝,提高她們生存能力以及培養專業知識與手工藝能力,利用她們所學到的知 識及技藝某得適合的工作,不致造成家庭與社會的負擔。本公司除捐贈給家用 電器、生活必需品及現金外,並分享本公司所屬產業的相關技藝,讓訓練所有 成員了解,雖然她們不能用視覺享受這個珠寶首飾的魅力,但是她們可以用他 們那個善良的心地來感受本公司對她們的關懷。
- (3)捐贈泰國嘆皮國小(Thamprik Elementary School)
- 嘆皮國小位處泰國北部鄰近寮國邊境,當地生活條件相對刻苦,本公司希望透 過提供獎學金、文具用品、學習教材及運動器材,以援助偏遠貧困學童,令當 地的學童能在受教育的過程中,能有相對較好的學習空間,發揮自己能力的機 會,不讓他們因為經濟上的問題而輟學,及困苦的學習的環境而喪失受教育的 意願,以維持他們的教育生涯。此外,鼓勵受捐助的學童,在畢業後成為能貢 獻社的一分子,回饋並幫助那些跟他們當年一樣,因為家庭經濟上的問題面臨 著輟學的學童。
- (4)捐贈泰國沙拉哇那孿寺廟學校(Sarawanaram School)
沙拉哇那孿寺廟學校位處泰國東部郊區,當地物資較為缺乏,本公司提供獎學 金、文具用品、學習教材及運動器材,以援助該校的學童,讓他們在學習的過 程中,有得到較完善的照顧繼續深造及學以致用,並鼓勵學童們身體力行及健 康成長,畢業後以行動回饋社會。
(5)捐贈泰國灘達灣第四大道兒童基金(Tantawan Sai 4)
灘達灣第四大道兒童基金建立宗旨係提供來自貧困或問題家庭三歲以下的孩童 居住,目前該基金除了收留營養不良與體弱多病的孩童外,還收養被遺棄的孤 兒,以提供較良好的成長環境,以減少社會問題。本公司除提供孩童生活所需 之必需品等外,並提供學習用之文具及運動器材,以改善孩童生活環境。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一. 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 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 | V | (一)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 | 無重大差異 | |
| 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 | 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及於股 | |||
|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 | 東會報告。董事會及管理階層 | |||
| 政策之承諾? | 本善良管理人責任,忠實執行 | |||
| 職務及誠信信用原則執行業 務。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 | V | (二)本公司要求員工應有誠信行 | 無重大差異 | |
| 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 | 為,並於各項集會及員工教育 | |||
| 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 | 訓練中向員工宣導,應遵守公 | |||
| 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 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 | |||
| 法及本公司內控規章及其他商 | ||||
| 業行為法令規章等。 | ||||
| (三) 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 V | (三) 本公司遵循誠信經營守則,嚴 | 無重大差異 | |
| 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 | 禁員工有任何行賄及收賄行 | |||
| 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 | 為,並明定不得提供非法政治 | |||
|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 | 獻金,內部稽核人員並查核其 | |||
| 施? | 遵循情形。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 | V | (一) 本公司嚴格禁止有不誠信之商 | 無重大差異 | |
| 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 | 業活動,誠信經營守則中已明 | |||
| 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訂。 |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 | V | (二) 本公司指派董事長秘書室為企 | 無重大差異 | |
| 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 | 業誠信經營兼職單位,並積極 | |||
| 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 | 推廣本公司所訂之誠信經營守 | |||
| 形? | 則。 |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 | V | (三)1.本公司所訂定之「誠信經營 | 無重大差異 | |
| 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 | 守則」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 | |||
| 執行? | 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 | |||
|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 | ||||
| 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 | ||||
| 益之虞者,得陳述其意見及 | ||||
| 答詢,惟不得加入討論及表 | ||||
| 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 | ||||
| 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 | ||||
| 使其表決權。 | ||||
| 2.由各部門依其職責及範疇執 | ||||
| 行,並透過e-mail等方式直 | ||||
| 接向其單位主管陳述之。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 | V | (四)本公司之會計均依法規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
| 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 | 並由獨立之會計師事務所查 | |||
| 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 | 核,且內部稽核人員並查核其 | |||
| 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遵循情形。 |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 | V | (五) 本公司於新人教育訓練時加以 | 無重大差異 | |
| 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宣導誠信之重要性,另不定期 | |||
| 向員工宣導誠信經營之之主要 | ||||
| 內容及預防方式。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 | V | (一) 本公司目前設有檢舉信箱,檢 | 無重大差異 | |
| 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 | 舉管道暢通,並由人事部門主 | |||
| 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 | 管處理被檢舉事項。 | |||
| 責人員?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 | V | (二) 發現不誠信行為可直接向相關 | 無重大差異 | |
| 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 | 主管或內部稽核人員報告,相 | |||
| 制? | 關資訊皆保密處理,經查證屬 | |||
| 實,依內部規章及相關法令懲 | ||||
| 處。 | ||||
|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 | V | (三) 本公司對檢舉人採取保護措 | 無重大差異 | |
| 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 | |||
| 置。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 | V | 已於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重大差異 | |
| 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 | 揭露誠信經營守則相關資訊。 | |||
| 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 | ||||
| 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六、 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 |
(七)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如下:
| 重要規章 | 揭露查詢方式 |
|---|---|
| 公司章程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 股東會議事規則 | newmops.twse.com.tw |
| 董事會議事規範 | 「基本資料」專區/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 |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資料」中查詢 或 「公司治理」專區/「訂定公 |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 司治理之相關規程規則」中查詢。 |
| 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 公司網站: |
|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 www.regaljewelrygroup.com |
|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 「投資人關係」專區/「公司重要規章」中查詢。 |
|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 |
| 道德行為準則 | |
| 誠信經營守則 | |
| 防範內線交易辦法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 財務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職稱 | 姓 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解任原因 |
|---|---|---|---|---|
| 財務及會計 主 管 |
NARISSA KIEATBUNYARIT |
1999/01/18 | 2017/11/10 | 職務調整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本公司依據營運屬性列出主要的利害關係人:員工、客戶、供應商、投資人/股東。
(1)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
提供多元的溝通方式,使員工能充分表達意見,以維持勞資間和諧關係。在學 習發展上安排教育訓練提升專業工作技能,激勵員工持續學習與自我成長,並 依相關法令規定實施,保障員工權益等。
(2)客戶關係
以誠信經營,依循「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守 則」,落實企業誠信經營。並提供客戶多元的溝通管道,回應客戶需求。
(3)供應商關係
以誠信經營,推動永續經營,嚴格的評選應供應商,與供應商建立合作關係, 同時要求供應商遵守「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協議」,共同促進綠色環保、勞工 人權及道德、衛生、安全、風險管理及道德規範等企業社會責任,以維持長遠 與穩定的合作關係。
- (4)投資人/股東之權利
- 設有發言人並於公司網站建置其連絡資訊,專責處理股東之建議及回覆投資人 問題之管道。
以誠信經營,依循「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守 則」,落實企業誠信經營。本公司重視與投資人關係,舉辦法人說明會,以加 強資訊揭露之時效性與透明度及保障投資人權益。
2.董事進修情形、董事責任保險情形及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請參 閱本年報第 24 頁。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2.會計師審查報告:

〵⻍䋑11049⥌纏騟5媯7贫68垜(〵⻍101㣐垜) Telephone ꨶ鑨 + 886 (2) 8101 6666 KPMG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Fax ⫄溫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笪㖧 kpmg.com/tw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network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KPMG International"), a Swiss entity.
KPMG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其子公司業已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 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有關法令規定,針對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 他人之管理、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關係人交易之管理、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及 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訂定相關作業程序。
會計師: 中華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 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1.本公司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1.通過 2016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已完成 |
| 2.通過 2016 年度盈餘分配案 |
已完成 |
| 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依股東會決議修改 |
| 4.「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依股東會決議修改 章程 |
| 5.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正在執行中 |
| 6.補選董事一席案 | 已完成 |
| 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已完成 |
2.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通過本公司 2016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 2017 年度營運計劃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2.通過本公司 2016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3.通過本公司 2016 年度盈餘分配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2017.03.09 | 4.通過本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已完成 |
| 5.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份條文 修訂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6.通過本公司擬補選董事一席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補選 |
|
| 7.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8.通過召集本公司 2017 年股東常會案 | 已完成 | |
| 9.通過本公司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案 | 已完成 |
| 1.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完成 | |
|---|---|---|
| 2.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 3.通過擬審查第三屆董事候選人案 | 已完成 | |
| 2017.05.09 | 4.通過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已於 2017 年股東常會 通過 |
| 5.通過子公司 RJM 擬增建停車場工程及員工專屬置 物櫃新建工程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中 |
|
| 6.通過擬調整 2017 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 已完成 | |
| 7.通過本公司 2017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 已完成 | |
| 2017.05.31 | 1.通過現金增資每股暫定發行價格區間調整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2017.08.08 | 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 | |
| 1.通過本公司經理人異動與聘任及薪資報酬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2.通過擬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2017.11.10 | 3.通過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通 過,並公告完畢 |
|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獨立董事之職責範 疇規則」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份條文修 訂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 行,並將「董事會議 事規範」列入 2018 年 股東常會報告事項 |
|
| 5.通過本公司 2018 年度稽核計畫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6.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7.通過審議本公司 2016 年度員工酬勞發放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8.通過本公司擬於臺灣申辦保管銀行之相關事宜案 | 已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完畢 |
|
| 1.2017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 2018 年度營運 計劃案 |
2017 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告已列入 2018 年股東常會承認 事項,2018 年度營運 計劃案正執行中 |
|
| 2018.02.26 | 2.2017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案 | 已列入 2018 年股東常 會報告事項 |
| 3.2017 年度盈餘分配案 | 已列入 2018 年股東常 會承認事項 |
|
| 4.通過 2017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已完成 | |
| 5.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完成 |
| 6.通過「2017 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部份條文修訂案 |
已完成 |
|---|---|
| 7.通過本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 已完成 |
| 8.通過重要子公司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以下簡稱 RJM)更新企業資源整合系統(ERP)案 |
執行中 |
| 9.通過召集本公司 2018 年股東常會案 | 已於 2018 年 02 月 26 日完成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 |
- (十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 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 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職稱 | 姓名 | 異動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 業務處副總經理 | 林緧頤(註 1) | 2017/11/10 | 解任 |
| 管理處副總經理 | 林如茵 | 2017/11/10 | 解任 |
| 財務處處長/財務主管 | NARISSA KIEATBUNYARIT |
2017/11/10 | 解任 |
| 財務處處長/會計主管 | NARISSA KIEATBUNYARIT |
2017/11/10 | 解任 |
| 業務處副總經理 | 林如茵 | 2017/11/10 | 新任 |
| 管理處副總經理 | 張詠喨 | 2017/11/10 | 新任 |
| 副總經理/財務主管 | 張詠喨 | 2017/11/10 | 新任 |
| 財務處副處長/會計主管 | 丘錦生 | 2017/11/10 | 新任 |
| 註 1: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會計師公費級距表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呂莉莉 | 關春修 | 年 月 日 2017 01 0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
|---|---|---|---|
| 金額級距 | |||
| 1 | 低於 2,000 千元 | - | V |
| 2 |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 | -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 - | - |
| 4 |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 - | - |
| 5 |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 V | - |
| 6 | 10,000 千元(含)以上 | - | - |
(二)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 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會 計 師 |
會 計 師 |
審 計 |
非 | 審 | 計 | 公 | 費 | 會 計 師 |
|---|---|---|---|---|---|---|---|---|
| 事務所名稱 | 姓 名 |
公 費 |
制 度 設 計 |
工 商 登 記 |
人 力 資 源 |
其 他 ( 註 ) |
小 計 | 查 核 期 間 |
| 安侯建業聯合 | 呂莉莉 | 2017 年 01 月 01 日 | ||||||
| 會計師事務所 | 關春修 | 8,255 | 410 | 198 | 0 | 0 | 608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此情事。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 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資訊:無。
七、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
|---|---|
| ------------------------- | -- |
| 2017 年度(註 1) | 2018年截至 年報刊印日止 |
|||||
|---|---|---|---|---|---|---|
| 職 稱 |
姓 名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 | - | - | - | ||
| 法人代表人: 董事長 |
- | |||||
| PHACHARAPON | 476,800 | 129,000 | - | |||
| PHAIBOONSUNTORN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林如茵 | 84,800 | - | (註 1) |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註 2) | - | -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賴錦和 | - | - | - | - | |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楊鎧蟬 | - | - | - | - |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100,000) | -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 | |||||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84,800 | - | - | - | ||
| Orlog Global Co., Ltd. | (100,000) | -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林緧頤(註 3) | - | - | - | ||
| Unique Global Investment Inc. | (114,000) | - | - | - | ||
| 董事 | 代表人:王政隆 | - | - | (註 2) | ||
| 代表人:林青山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李宗培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葉光州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官志亮 | - | - | - | - | |
| 執行長/ | PHACHARAPON | - | - | - | - | |
| 總經理 | PHAIBOONSUNTORN | |||||
| 生產處 副總經理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 | - | - | - | |
| 業務處 | ||||||
| 副總經理 | 林如茵(註 4) | 84,800 | - | - | - | |
| 業務處 副總經理 |
林緧頤(註 4) | 84,800 | - | - | - | |
| 管理處副總 經理 |
張永喨(註 4) | - | - | - | - | |
| 財會主管 | 丘錦生(註 4) | - | - | - - |
||
| 財會主管 | NARISSA KIEATBUNYARIT | - | - | (註 5) | ||
| 稽核主管 | 王漢輝 | - | - | - | - | |
| RGHTW 總經理 |
李文雄 | - | - | - | - | |
| RGP 總經理 |
王俊清 | - | - | - | - | |
| GVG 深圳 | ||||||
| 總經理 | 徐祥 | - | - | - | - | |
| 大股東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 | - | - | - | |
| 大股東 | Phacharaponpha | 476,800 | - | 129,000 | - | |
註 1:已於 2017 年 02 月 28 日辭任其董事職務,辭任日自 2017 年 06 月 21 日生效。 註 2:於 2017 年 06 月 22 日股東常會改選,以法人當選董事,指派賴錦和為代表人。 註 3:董事林如萍於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名為林緧頤。 註 4:2017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決議新任。 註 5:2017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決議職務調整。
(二)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無。
(三)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資訊
2017 年 03 月 30 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13,760,000 | 36.06% | ─ | ─ | ─ | ─ | (2)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3)Olivia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1)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
(3)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1)代表人為同一人 (2)代表人互為配偶 |
─ |
| 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925,800 | 2.43% | 244,800 | 0.64% | 2,549,559 | 6.68% | (4)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4)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 ─ |
|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 2,549,559 | 6.68% | ─ | ─ | ─ | ─ | (2)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1)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3)Olivia |
(3)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1)代表人為同一人 (2)代表人互為配偶 |
─ |
| 代表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925,800 | 2.43% | 244,800 | 0.64% | 2,549,599 | 6.68% | (4)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4)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 ─ |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60,000 | 4.61% | ─ | ─ | ─ | ─ | (1)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 |
(1)代表人為同一人 | ─ |
| 代表人:劉紹樑 | ─ | ─ | ─ | ─ | ─ | ─ | ─ | ||
| 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 1,655,203 | 4.34% | ─ | ─ | ─ | ─ | (3)Olivia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2)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1)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3)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1)代表人互為配偶 (2)代表人互為配偶 |
─ |
| 代表人:林如茵 | 244,800 | 0.64% 925,800 | 2.43% | 1,655,203 | 4.34% | (4)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4)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 ─ |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1,463,682 | 3.84%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MUNGCHITVITSAVAKORN 代表人:SARAYUTH |
244,800 | 0.64% | - | - | 1,463,682 | 3.84% | ─ |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 1,276,800 | 3.35% | ─ | ─ | ─ | ─ | ─ | ||
| 代表人:賴錦和 | ─ | ─ | ─ | ─ | 1,276,800 | 3.35% | ─ | ─ | ─ |
| Olivia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 1,276,800 | 3.35% | ─ | ─ | ─ | ─ | (2)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1)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1)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2)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
─ |
| 代表人:林黃阿圓 | ─ | ─ | 244,800 | 0.64% | 1,276,800 | 3.35% | (3)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4)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3)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4)代表人互為配偶 |
─ |
| 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1,148,716 | 3.01% | ─ | ─ | ─ | ─ | (2)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1)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1)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2)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
─ |
| 代表人:林碧源 | 160,000 | 0.42% | ─ | ─ | 1,148,716 | 3.01% | (3)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4)Olivia |
(3)代表人互為一等親 (4)代表人互為配偶 |
─ |
| 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95% | ─ | ─ | ─ | ─ | (1)代表人為同一人 | ─ | |
| 代表人:劉紹樑 | ─ | ─ | ─ | ─ | ─ | ─ | (1)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Elemental Creation Inc. | 989,123 | 2.59% | ─ | ─ | ─ | ─ | ─ | ||
| 代表人:林青山 | 160,000 | 0.42% | ─ | ─ | 989,123 | 2.59% | ─ | ─ | ─ |
| 註:上述法人如有擔任董事,由法人代表人擔任董事或其代表人係為第三屆第一次董事會各該法人董事之指派人;其餘代表人係為該法人之有權簽章人。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 業之持股數及綜合持股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 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RJM | 4,549,998 | 99.99 | 2 | 0.01 | 4,550,000 | 100 |
| RGP | 127,500 | 51 | - | - | 127,500 | 51 |
| 香港 GVG |
5,900,000 | 100 | - | - | 5,900,000 | 100 |
| GVG 深圳 |
(註 1) |
100 | - | - | - | 100 |
註 1:GVG 深圳為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股、新臺幣仟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年月 | 發行價格 (NTD\$) |
股數 | 金額 (NTD\$) |
股數 | 金額 (NTD\$)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
其他 |
| 2014 年10 月 | 10 | 1 | 0.01 | 1 | 0.01 | 設立 | 設立 | - |
| 2014 年12 月 | 10 | 60,000,000 | \$600,000 | 30,000,000 | \$300,000 | 換股 | 換股 | - |
| 2015 年02 月 | 25 | 60,000,000 | \$600,000 | 32,000,000 | \$320,000 | 現金 增資 |
- | - |
| 2016 年09 月 | 83 | 60,000,000 | \$600,000 | 33,920,000 | \$339,200 | 現金 增資 |
- | - |
| 2017 年04 月 | 66 | 4,240,000 | \$42,400,000 | 38,160,000 | 381,600 | 現金 增資 |
- |
2.已發行之股份種類
2018 年 03 月 30 日 單位:股
| 核 定 股 本 |
||||
|---|---|---|---|---|
| 股份種類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備註 |
| 記名普通股 | 38,160,000 | 21,840,000 | 60,000,000 | - |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規定:不適用。
(二)股東結構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 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人數 | - | 1 | 73 | 4,536 | 20 | 4,630 |
| 持有股數(股) | - | 291,643 | 3,227,062 | 7,149,695 | 27,491,600 | 38,160,000 |
| 持有比率% | - | 0.76% | 8.46% | 18.74% | 72.04% | 100% |
1.普通股
2018 年 03 月 30 日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999 |
3,391 | 7,586 | 0.02 |
| 1,000~ 5,000 |
965 | 1,830,151 | 4.80 |
| 5,001~ 10,000 |
133 | 1,041,020 | 2.73 |
| 10,001~ 15,000 |
36 | 471,000 | 1.23 |
| 15,001~ 20,000 |
28 | 525,000 | 1.37 |
| 20,001~ 30,000 |
20 | 488,000 | 1.28 |
| 30,001~ 50,000 |
13 | 526,000 | 1.38 |
| 50,001~ 100,000 | 19 | 1,272,000 | 3.33 |
| 100,001~200,000 | 7 | 988,400 | 2.59 |
| 200,001~400,000 | 5 | 1,424,043 | 3.73 |
| 400,001~600,000 | - | - | - |
| 600,001~800,000 | - | - | - |
| 800,001~1,000,000 | 5 | 4,696,040 | 12.31 |
| 1,000,001 以上 | 8 | 24,890,760 | 65.23 |
| 合 計 |
4,630 | 38,160,000 | 100.00 |
2.特別股:無。
(四)主要股東名單
2018 年 03 月 30 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國籍或註冊地 |
|---|---|---|---|
| Solar Jewelers Group Corp. | 13,760,000 | 36.06% | 薩摩亞 |
| Arianna Investment Co., Ltd. | 2,549,559 | 6.68% | 賽席爾斯 |
|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60,000 | 4.61% | 中華民國 |
| Cordelia Global Investment Co., Ltd. | 1,655,203 | 4.34% | 薩摩亞 |
| Hyperion Trading Co., Ltd. | 1,463,682 | 3.84% | 賽席爾斯 |
| Ausrine Marketing Corp. | 1,276,800 | 3.35% | 賽席爾斯 |
| Olivia Global Marketing Co., Ltd. | 1,276,800 | 3.35% | 薩摩亞 |
| Morning Star Group Corp. | 1,148,716 | 3.01% | 賽席爾斯 |
| 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62% | 中華民國 |
| Elemental Creation Inc. | 989,123 | 2.59% | 賽席爾斯 |
(五)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股
| 項目 | 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
|---|---|---|---|---|---|
| 最高 | 未上市(櫃) | 128.5 | |||
| 每股市價 | 最低 | 未上市(櫃) | 48 | ||
| 平均 | 未上市(櫃) | 74.95 | |||
| 每股淨值 | 分配前 | 20.12 | 26.01 | ||
| 分配後 | 16.75 | 23.01 | |||
| 每股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32,519,000 | 36,150,000 | ||
| 每股盈餘 | 5.8 | 3.51 | |||
| 現金 | 盈餘 | 3.375 | 3 | ||
| 股利 (註2) |
資本公積 | - | - | ||
| 每股股利 | 無償 | 盈餘配股 | - | - | |
| 配股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本益比(註2) | 不適用 | 21.35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利比 | 不適用 | 24.98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不適用 | 4% |
註 1:本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 2: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應揭露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及與本年度擬(已)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1.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營運係屬特定需求且商品客製化之利基市場,處於成長階段,由董事會視本 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 來前景等,並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股份登錄興櫃買賣或上市櫃期間,董事會於盈餘分派提案時,應於每會計年度盈餘中 先提列:
(1)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
(2)彌補過去虧損之數額;
(3)百分之十(10%)之盈餘公積(下稱「法定盈餘公積」);
(4)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董事會得決議是否合併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 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依開曼公司法 及公開發行公司相關規定,除董事會及股東會另行決議外,在考量財務、業務及經 營因素後,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五十(50%)為原則。股東股利得 以現金、股票或兩者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30%)。 本公司 2016 年度股利分配情形如下所例:
單位:新臺幣元
| 項 目 |
年度 2016 |
|---|---|
| 每股盈餘 | 元 5.8 |
| 每股現金股利 | 元 3.375 |
| 現金股利金額 | 元 114,480,000 |
| 股息發放率 | 58.19% |
註:已訂 2017 年 7 月 11 日為除息基準日,並於 2017 年 7 月 11 日發放完畢。
2.本年度擬(已)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業經 2018 年 02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可供盈餘 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臺幣 114,480,000 元,如下表所列:
單位:新臺幣元
| 項 目 |
2017 年度 |
|---|---|
| 每股盈餘 | 元 3.51 |
| 每股現金股利 | 元 3 |
| 現金股利金額 | 元 114,480,000 |
| 股息發放率 | 85.47% |
註:每股配發比率係以 2018 年 02 月 26 日(本公司寄發第三屆第九次董事開會通知日)流通 在外股數 38,160,000 股為計算基準,本案實際執行情形將依 2018 年度股東常會決議 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3.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情形:無。
(七)本次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 2018 年 02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數分配現 金股利,並無擬議無償配股之情形。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本公司毋須設置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第 14.4 條訂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1%)之 稅前淨利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3%)之稅前淨利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 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第 14.4 條所稱之員工酬勞應以股票或現金為 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資格由本公司董事會決定。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 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實際分派金額相符。本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 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括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若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變動處理,並 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本公司 2017 年 03 月 09 日董事會通過以現金發放之員工酬勞 1,466,909 元及董事 酬勞 0 元,擬於股東常會報告後,以現金方式發放,上述員工及董事酬勞擬議配發 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之估列數並無差異。
- 4.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 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5.前一年度(2017)員工、董事及監察人(本公司毋須設置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 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 2017 未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因此不適 用。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2017 年股東常會已通過。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一)預定效益實際達成情形:經取得該公司驗資報告,該公司已於 106 年 6 月 22 日募足 股款,截至 106 年第二季止實際執行進度與預定進度並無差異。整體而言,該公司本 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預定效益與實際達成情形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 (二)永豐金證券(承銷商)對資金執行狀況之評估意見:經取得該公司驗資報告,該公司已 於 106 年 6 月 22 日募足股款,截至 106 年第二季止實際執行進度與預定進度並無差 異。整體而言,該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預定效益與實際達成情形尚無重大異 常之情事。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本公司為控股公司,具有實質營運功能之重要子公司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主要營業項目為珠寶首飾之設計、製造及銷售。
2.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 2016 | 年度 | 2017 年度 |
|
|---|---|---|---|---|
| 主要項目 | 金額 | % | 金額 | % |
| 珠寶首飾設計、 製造及銷售 |
2,197,116 | 100 | 2,149,774 | 100 |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本公司係設計、製造及銷售 925 純 銀、9K 金至 24K 金首飾、黃銅及合 金等材質製成之吊墜、戒子、手環、 耳環、手鍊、項鍊、袖扣、別針等。

- 4.計畫開發之新產品及服務:
- 以往人們習慣以珠寶首飾作為子孫傳承、節日紀念等意義之產品,越貴重之珠寶首 飾對人們的意義越重大,但是隨著時代潮流改變,珠寶首飾逐漸朝個性化、符合世 代潮流及大眾期待之商品演進,本公司一直以來重視製造首飾技術並不斷開創新局 面,除了積累製造首飾經驗與知識外,每年參展世界主要珠寶展,並不斷透過新聞 報章雜誌媒體等媒介掌握國際市場潮流趨勢,以期製造出符合潮流且具個性化之產 品。未來產品之開發方向如下:
- A.流行性產品:符合未來 1~2 年流行趨勢之流行銀飾、吊墜、戒子、手環、耳環、手 鏈及項鏈等。開發可變換的珠子首飾、新金屬首飾款式及蠟上鑲石款式系列之產品。 B.主題式產品之銀飾、耳環、項鍊及手鍊等珠寶首飾產品。
- C.品牌合作:通過品牌授權,共同設計及生產特色珠寶產品,並佈局亞洲市場代理 銷售。
- D.策略合作:與不同類型下游客戶合作,增加銷售管道。
(二)產業概況
-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珠寶首飾產業概況
早期珠寶首飾被定位為稀有、珍貴具有獨特文化之屬性,不僅象徵地位與財富, 也承載著人類情感和思想,但對現代消費者而言,用珠寶首飾美化生活已成為時 尚代表,佩戴珠寶首飾亦被視為個人風格、時尚與潮流,同時兼具實用性與審美 觀。近期由 Research and Markets Ltd 調查顯示,在美國珠寶首飾消費者中,有 20%曾於 Wal-mart、Target 及 Costco 等大型量販店購買珠寶的經驗,亦有消費者 會選擇至 JC Penney、Macy 等大型百貨公司購買珠寶,隨消費習慣的改變,珠寶 首飾已由原先的高不可攀,轉變成表現個人風格與生活品味的流行飾品,許多消 費者也透過型錄、網站或電視頻道購買珠寶產品選購商品,另外,互聯網的發展 也正在改變消費對於珠寶的選購方式,由於經濟及生活方式的不斷變化,珠寶首 飾開始朝價格親民之趨勢發展,造就了更廣大的市場,因此而帶動強調設計感與 個人化的時尚精品首飾的崛起。
(2)珠寶品牌發展情況
由於珠寶飾品具有品牌、獨特化與個性化等不同特性,因此在價格上差距相當 大,頂級珠寶與入門級價格差異可達 6.7 倍,入門級珠寶價格雖較親民,但入門級 珠寶在銷售上卻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其銷售額已超過整體珠寶產業總銷售額 之一半以上達到 57%,奢侈級佔有 28%,頂級珠寶僅佔有 15%。另外,入門級品 牌珠寶在全體入門級珠寶的滲透率達到 25%,也是各等級品牌珠寶在各自等級中 滲透率最高的,故相對奢侈及頂級珠寶而言,近年來平價且有設計感之入門級珠 寶更受現代消費者喜愛。

圖一 珠寶市場按價格區分
整體而言,珠寶精品業在價格越來越親民的趨勢下,逐漸帶動消費者,不論男女 都能接受穿戴珠寶以彰顯個人風格的風潮,而具設計感的品牌產品,也將逐漸滲 透整個珠寶精品產業,而入門級之親民品牌珠寶產品,將較頂級珠寶更具優勢。
資料來源:華麗志 Luxe.Co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珠寶精品業由來已久,為歷史悠久的產業之一,其產業鏈發展相當成熟,依其產業 鏈來看,可區分為上游之原物料及設備供應商,主要係供應珠寶生產所需的貴金 屬、寶石及鑲嵌首飾所需之生產製造設備;中游之設計製造業者,主要係以珠寶首 飾設計、零組件與模具製造、自動化製程設備及後續生產銷售等為主;下游之通路 商,主要係透過全球性品牌商及區域性品牌路,進入零售終端,銷售予一般消費大 眾。本公司為珠寶首飾設計、製造及銷售廠商,隸屬於產業中游,本公司從上游原 物料廠商引進各式材料,如金、銀、白金等貴金屬,而後經由設計、壓模、鑄造、 沖壓、磨光、寶石鑲嵌、焊接、拋光、電鍍和包裝等工序,將其成品交由下游之通 路商,由其將產品銷售給需要之消費者。茲將本公司所屬產業之上、中、下游之關 聯性圖示如下: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1)客製化工藝
對於產品設計與製造,本公司重視製造首飾技術,產品性質以金屬鑄造及手工鑲 石為主。包括吊墜、戒子、手環、耳環、手鍊、項鍊、袖扣、別針等,未來除了 持續積累製造首飾經驗與知識外,結合美學設計與工藝技術,讓產品更人性化及 客製化,以此為基礎不斷開創新局面。
(2)著重設計特色
隨著消費習慣的改變,現今的年輕族群在採購行為上偏好具個性及精緻化的商 品,造型纖細、小巧精緻且不過度設計,並以靈活的顏色搭配。整件首飾看起來 更鮮明搶眼的簡約風格,較吸引上班族女性,強調設計感及個人品味之流行首 飾,則可迎合中高階之消費層購買意願,因此,著重設計特色之飾品才能賦予消 費者活潑生動、有趣、時尚及矜貴等氣息,並將首飾與生命結合,散發出個人品 味。
(3)引領流行趨勢
流行趨勢之預測與資訊取得之準 確性及即時性,在珠寶精品產業 相對重要,以利提供客戶最新產 品選擇之重要依據及提升雙方供 需緊密度,便於維持良好關係及 互動。

每年規劃新款設計圖,並於每季 推出新產品供客戶選樣,秉持客 製化之原則
,走在潮流前端回饋客戶最新資 訊。

本公司透過珠寶展及時尚流行訊息等方式收 集珠寶首飾潮流資訊,潮流產品如上膠水晶 產品、可以隨意變換的珠子首飾、新金屬首 飾款式及蠟上鑲石款式等產品。


4.競爭情形
本公司身處於流行時尚產業中,產品更迭迅速且樣式多變,雖然珠寶之製造廠商眾 多,但多為小型加工廠,且多以模仿已推出之產品為主,無法帶領潮流。然而,本 公司避開高度競爭之消費市場,主要專攻少量多樣客製化之利基型市場,除為客戶 生產精美之珠寶外,亦提供客製化服務,由本公司設計樣式給予客戶挑選,再由具 精湛手藝之工匠師傅為其製作,例如本公司獲得國際知名珠寶精品公司青睞,所生 產之玫瑰金系列產品即是最佳例子,因此,未具備前瞻設計能力、精湛手藝及生產 技術彈性之製造廠商較不易切入競爭市場,故就本公司而言,未來成長空間仍大。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研究發展
傳統珠寶產業是個高度依賴人工技術的產業,具有 手續繁雜、製作時間長和產品品質不一等特性,其 流程從設計開始就需要設計師將理念中之款式形象 畫出來,再以手造方法製造出首飾樣板,之後才能 進行壓模、鑄造、沖壓、磨光、寶石鑲嵌、焊接、 拋光、電鍍和包裝等工序。


而本公司為滿足客戶 各項要求,將科技與
傳統工藝結合,從最初的設計開始,就採用先進的 3D 電腦繪圖做出 3D 模型,以此與客戶進行溝通修改,減 少人工作業時間,並採用 3D 列印首飾臘模,邇後才進 行鑄造等其他工序。
在生產製程方面,本公司亦改良多項生產製造技術,以領 先同業之工法,同時配合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將精美且品 質良好的飾品一一呈現,也端賴上述多方面之技術,本公
司方能獲得與國際知名品牌商之合作機會。
目前研發部門共有 300 多位人員,其中約有 100 多位與產品設計開發相關之設 計師和打版師,深具強大的創意設計能量,為本公司拓展市場重要競爭利基。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培訓設計師,開發更具特色的產品,並繼續投入資 源,研究改良生產製程技術與設備,作為未來成長動能。
2.最近年度及截至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研發費用 | 92,716 | 66,203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 2,197,116 | 2,149,774 |
| 研發費用占合併營收淨額比率(%) | 4.22 | 3.08 |
3.最近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本公司目前加強產品設計發開及智慧財產權之申請。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發展計畫
(1)經營方針:
A.熟悉市場脈動,引領流行趨勢,發展多元特色產品。
B.優化研發技術團隊,提升設計工藝層次,增加產品附加價值。
C.強化客製化能力,提供全方位且多元之客製化需求,提升客戶黏著度。
(2)營業目標:
A.流行性產品:開發符合未來流行趨勢之全系列珠寶飾品,
B.新式材質產品:推廣輕奢華貴金屬珠寶首飾之產品。
C.品牌合作:通過品牌授權,共同設計及生產特色珠寶產品,並佈局亞洲市場代 理銷售。
D.行銷策略合作:配合通路客戶,擬定不同行銷合作模式,增加銷售管道。
- (3)研發情況:
- A.增進產品開發能力,結合美學與工藝技術,提供獨特性且更具人性化產品,以 滿足不同客戶一站式的需求。
- B.持續提升更先進產品及更精密模具之設計能力,以提升產品良率及多樣式,並 透過先進之打樣制板設備,以滿足客戶所需。
- C.提升中高階產品所需自動化研發製程設備及製具設備,以提升製程工藝,縮短 生產工時,提升產品品質,以降低生產成本。
D.致力珠寶飾品產品與結構設計之專利申請,開發高附加價值的智慧財產權。
2.長期發展計畫
不斷創新保持產品設計工藝競爭力,以領導市場潮流,除持續深耕產品開發與設計外, 並著重於增加產品附加價值,推出以符合客戶及消費者市場產品為導向。此外,除維 持既有客戶業務,並持續提升ODM的業務,亦透過不同策略經營模式加強與客戶關係。 本公司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將繼續努力,以「熱忱、成就、責任、團隊合作、靈感」 經營理念,克服各種經營環境的可能挑戰,持續強化各項制度、流程及產銷管理等經 營層面。面對未來整體市場變化,我們將專注且持續深耕珠寶設計核心技術,提升產 品附加價值,以持續提升整體競爭力、成長力及獲利力,為股東帶來更多回報。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主要產品銷售地區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 銷售 金額 地區 |
比率(%) | 金額 | 比率(%) | |||
| 內銷 | 1,236,697 | 56.29 | 1,455,266 | 67.69 | ||
| 外銷 | 960,419 | 43.71 | 694,508 | 32.31 | ||
| 合計 | 2,197,116 | 100.00 | 2,149,774 | 100.00 |
2.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之產品珠寶首飾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為主,2017 年全球珠寶首飾市場總額約為 3,222 億美元,其中約有 1,000 億美元是通過國際貿易,而本公司 2017 年度銷售淨額為 2,149,774 仟元台幣,若依美元兌新台幣之匯率以 31 計算,約折合 70,875 仟美元,於 全球珠寶產業之市佔率約為 0.02% ,佔全球出口約 0.07% ,佔泰國出口約 2%。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本公司主要從事珠寶首飾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為珠寶首飾專業製造商,根據 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之統計資料顯示,2015 年全球珠寶精品業的總市值達到 3,098 億美元,2016 年將再較 2015 年成長 4%,預估可達 3,222 億美元,同時,2015-2020 年將以年複合成長率 5%的速度持續向上成長,2020 年達到 3,877 億美元的規模。另 外,就其研究資料顯示,2015 年珠寶銷售最高的地區為亞太區,佔全球總市值的 59%, 次為北美區的22%,其中又因中國的崛起,使得亞太區的市佔率一路從2015年的59%, 提升到 2020 年的 62%。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幾年中,亞太市場將會是整體市場規 模占比最高的地區,且全球珠寶的需求亦將持續成長。
- 4.競爭利基
- (1)品質與信譽:本公司銷售之產品皆經過嚴格把關,並歷經相當嚴謹之安全性及重金 屬含量之檢驗,除此之外,針對廠區環境、生產製程及人工安全等項目,每年亦須 接受客戶委任之第三方公證單位檢測,以獲得各項認證,且本公司已深耕歐美市場 多年,產品品質與公司信譽亦深獲歐美知名客戶及各方之肯定及認證。
- (2)專業之設計研發團隊:本公司主要客戶多為國際大廠,各家品牌產品特色不一,如 流行性、實用性、個性化及多樣化等不同因素,因此本公司為能迎合時尚潮流,走 在流行尖端,除專注業務行銷發展外,在培養專業之設計研發團隊亦不餘遺力,因 此具備獨立開發產品能力,由專業設計人員負責產品設計,以達專業分工,以期能 更加貼近市場趨勢;另長期蒐集市場與客戶訊息,每年積極參與全球主要珠寶展,
蒐集情商以掌握流行趨勢,故本公司設計之產品常能配合市場趨勢及客戶之需求 與喜好,有利提升客製化能力。
- (3)精美之工藝製造:本公司除了掌握市場趨勢並配合客戶喜好而設計出各式各樣精美 款式,另藉由眾多手藝精湛之工匠師傅,以其精巧之手藝打造出具備藝術美學之產 品,且品質優良,故深受客戶喜愛。
- (4)彈性製造能力:由於市場同業多以單一材質生產,而本公司因具有彈性生產之優勢, 可依不同產品屬性多樣化生產,不論為銀、銅或 K 金等材質之珠寶首飾均能生產 製造,並可根據客戶需求及配合市場產品潮流趨勢創造出不同款式,對於本公司之 競爭力具有加分作用。
- (5)客製化全面式整合服務:本公司主要銷貨對象均為國際大廠,客戶首重產品設計及 品質,除能隨時提供客戶市場潮流趨勢外,並能於每個階段掌握客戶需求,迅速完 成客製化設計圖稿供客戶選樣及打版,進而迅速生產,一站式的完整服務為本公司 優勢所在,故能與客戶長期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產品品質亦深受客戶信賴。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有利因素
- A.珠寶精品市場需求持續增加
近來因珠寶價格親民化,且標榜個性及崇尚潮流的新生代群體逐漸成為主流消 費人群,造就了對珠寶需求的增加,此外中國的崛起及其他新興市場對配戴珠 寶的接受度提高,亦加深需求的力度,故預估對珠寶飾品之需求將維持逐年成 長之趨勢。
B.一站式完整服務
本公司擁有完整的珠寶生產能力,從設計開始,到壓模、鑄造、沖壓、磨光、 寶石鑲嵌、焊接、拋光、電鍍及包裝等工序,因而具備較大的彈性,可以迅速修 完成客製化設計圖稿及打樣並進入生產程序,同時顧及品質,以完成客戶的需 求,故本公司據此成為國際知名品牌之供應商。
C.研發人員熟稔產業技術,具有堅強的研發實力
珠寶精品業跟時尚息息相 關,對於產品的流行性、設 計感及個性化甚為敏感,故 本公司積極培養設計人員, 負責產品設計,同時大量收 集商情及參加全球主要珠寶 展,以掌握市場脈動及客戶

訊息,藉以提升客製化能力,並提供豐富的設計及配合市場趨勢來迎合客戶的 需求及偏好。
D.與國際知名珠寶品牌公司維繫良好的合作關係
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為全球知名時尚精品及各區域品牌商,因能即時滿足客戶 客製化需求,故與其已建立穩定之關係,對本公司業務之拓展極具助益。
(2)不利因素
A.原物料價格波動
因珠寶精品業之主要生產材料為貴重金屬,其價格易受國際行情而有上下波動 ,容易對生產成本及報價造成影響,因而形成營運風險。
因應對策:
本公司承接客戶訂單時,均會參考最近期之原物料市場價格後向客戶報價,以 降低原物料成本變動風險。另外,本公司亦會監控原物料行情,隨市場趨勢,適 時調整安全庫存,以因應原物料價格波動之風險。
B.勞動成本調漲
珠寶精品業屬於勞力與技術密集的產業,熟稔的工匠師傅養成不易,加上泰國 2013 年基本工資調漲後,配合近年泰國經濟好轉與就業市場需求增加,對本公 司營運產生一定的壓力。
因應對策:
由於珠寶行業仍強調手工打造出的工藝質感,本公司目前除將生產工序拆分成 八大站,對部分製程導入自動化生產及改良生產程序外,更藉由適當之技術分 工,降低對工匠師傅之依賴程度,以降低人工薪資調漲之風險。
C.銷貨較為集中
本公司第一大客戶為目前珠寶精品市場領導品牌,產品深受消費者喜愛,其營 收逐年提升,本公司為此客戶重要供應商,故導致本公司出現銷貨集中之情事。 因應對策:
除第一大客戶外,本公司與其他歐美主要客戶均為長期合作關係,且本公司設 計能量充足,服務全面,能符合各客戶之需求,互動關係良好,已形成固定供應 鏈,加上產品品質深獲肯定,但考量未來較佳之成長動力,將藉由既有客戶為基 礎,拓展新客戶及新市場,以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產品之重要用途
| 主要產品 | 用途 | |
|---|---|---|
| 銀、銅、 合金、金 |
吊墜、戒子、手環、耳環、手 鍊、項鍊、袖扣、別針等。 |
時尚珠寶配飾物品用於搭配造型穿戴, 結合了人類財富、文化與思想,富足人 們的物質及心靈,同時兼具實用與美觀 性。 |
2.產品之產製過程
本公司將生產流程工序細分,製程劃分為八大工序,如下圖所列: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供應狀況 |
|---|---|---|
| 銀 | 供應商甲、供應商乙、供應商戊、供應商子、供應商己 | 良好 |
| 金 | 供應商乙、供應商丙、供應商己 | 良好 |
| 寶石 | 供應商丁、供應商丑、供應商壬、供應商寅、供應商辰、 供應商巳 |
良好 |
(四)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曾占進貨總額 10%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 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 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 關係 |
|
| 供應商甲 | 177,603 | 21.78 | 無 | 供應商甲 | 113,158 | 23.78 | 無 | |
| 供應商乙 | 116,834 | 14.32 | 無 | 供應商乙 | 43,382 | 9.11 | 無 | |
| 其他 | 521,181 | 63.90 | 無 | 其他 | 319,273 | 76.22 | 無 | |
| 合計 | 815,618 | 100.00 | 合計 | 475,813 | 100.00 |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曾向同一廠商進貨占進貨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情形說明如下: 供應商甲成立於 2012 年,主係從事貴重金屬原材料(99.99%金條及銀顆粒)製造與銷 售,並取得倫敦金銀市場協會的品質認證。供應商乙成立於 2002 年,主要係以生產 及銷售貴金屬原材料、電鍍液(如金及銀條的化學品)及珠寶製造設備等,在泰國經營 超過 10 年以上;本公司於 2016 年度與 2017 年度向前二大供應商進貨總額為 294,437 仟元及 156,540 仟元,占進貨淨額比率總共為 36.10%及 32.89%;本公司與前二大供 應商合作已久,以採購生產用之銀原料為主,因其品質優良與價格合理,故本公司與 前二大供應商皆長期配合,維持穩定關係。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曾占銷貨總額 10%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 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 2016 | 年度 | 年度 2017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 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 關係 |
|
| 客戶 D |
1,190,966 | 54.21 | 無 | 客戶 D |
1,294,270 | 60.20 | 無 | |
| 客戶 A |
126,744 | 5.77 | 無 | 客戶 A |
161,388 | 7.51 | 無 | |
| 其他 | 879,406 | 40.02 | 無 | 其他 | 694,116 | 32.29 | 無 | |
| 合計 | 2,197,116 | 100.00 | 合計 | 2,149,774 | 100.00 |
A 客戶為美國知名珠寶品牌商,擁有多項自有品牌,其擁有設計團隊,具自行開發設 計之能力,且設計不同系列產品,並於 6,000 個銷售管道販售涵蓋全美,2016 年度銷 貨減少主要係配合客戶之產銷規劃所致。
D 客戶為國際知名時尚精品商,於 2014 年度起開始與本公司往來,由於本公司銷售 產品深受市場消費大眾喜愛,營業額逐年提升,而本公司為該客戶主要供應商之一, 且本公司生產品質穩定、良率及交期較能符合 D 客戶之需求,因此該客戶成為本公司 之第一大銷售客戶,最近二年度交易往來穩定。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仟件;新臺幣仟元
|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 主要商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 珠寶首飾 | 17,812 | 14,784 | 1,692,658 | 17,889 | 13,864 | 1,855,281 |
註: 本公司因產品多樣性,且有多種不同製程型態之製品,故以整體產能表示。
增減變動原因: 2017年度產能、產量及產值與2016年度相較尚無重大變化。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仟件;新臺幣仟元
| 銷售年度 量值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 內銷 | 外銷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珠寶首飾 | 8,470 1,236,967 | 6,372 | 960,149 | 8,512 | 1,455,266 | 5,312 | 694,508 |
增減變動原因:2017年度銷售量值與2016年度相較尚無重大變化。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
| 年 度 |
年度 2016 |
年度 2017 |
|
|---|---|---|---|
| 員 | 管理級人員 | 8 | 7 |
| 工 | 一般職員 | 915 | 932 |
| 人 | 生產線員工 | 2,478 | 2,743 |
| 數 | 合計 | 3,401 | 3,682 |
| 平均年歲 | 30.14 | 3,007 | |
| 平均服務年資 | 4.17 | 4.03 | |
| 學 | 博士/碩士 | 0.41 | 0.38 |
| 歷 分 |
大專 | 13.03 | 13.78 |
| 布 比 |
高中 | 23.26 | 22.76 |
| 率 | 高中以下 | 63.30 | 63.08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一)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 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 Regal Plating Co., Ltd.已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從事電鍍之生產,對於廢水排放均交予具有廢 水回收營業執照之企業管理,本公司尚未因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令對公司財務業務造成 重大不利影響之情事。
-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 說明其處理經過:無。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賠償)、處分之總額與未來 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 (一)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諮議與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員工福利包含年終獎金、員工制服、婚喪嫁娶補助、年終晚會、生日禮金、全勤獎 金等,並依法令提供社會保險基金、公積金、賠償基金及年假等福利,為顧及員工 健康亦提供年度健檢等福利措施。
(2)進修、訓練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本著誠信的企業文化,不斷地朝著永續經營的目標與維持市場競爭力而努力 。配合完善的教育訓練規劃,讓每位同仁能在適才適所的工作環境中,不斷提昇工 作績效、發揮自我潛能,達到企業發展與自我成長的雙贏目標,並依各職能發展提 供各項專業在職教育訓練,以培養豐富專業能力。
- (3)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各項規定皆依當地勞工法令為遵循準則,重視員工雙向溝通並設有意見箱,截至目 前為止,並無重大勞資糾紛而須協調之情事。仍將持續加強勞資雙方之溝通協調, 並盡力做好福利措施,促使勞資關係更加和諧,以期消弭勞資糾紛發生之可能。
- (5)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 A.忠勤職守,遵循公司之規章制度,接受各級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具高度工作 意願,不可敷衍塞責,重視工作品質;各級主管人員對員工亦應親切指導。職務 上之報告,原則上應循級而上。
- B.於工作上,應有自動、合群及進取的精神,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執行職務應力求 確實,不得無故推拖或延宕。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 C.於行為上,應自尊、自重、自律;有誠實的精神、節儉的習慣、謙虛有禮的態 度,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 D.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管理的文件、函電、技術、業務等資料。
- E.非經公司之書面同意,對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業務機密不得洩露、告知、交 付、移轉他人或對外出版、發表;非經公司之書面同意,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 營或參與與本公司相關或類似之事業。有關聘僱與保密之權利與義務,由公司 之「聘僱合約書」與「保密契約」另行規範之。
- F.不得因職務上之便利而接受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不可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 人。
- G.個人薪資係列管之機密資料,不得故意洩露或探聽他人薪資。
- H.不可攜帶彈藥刀槍、危險物品、違禁品或與生產公物無關用品進入工作場所, 未經核准不得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 I.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公司規章,維護工作場所四週環境之安全衛生及整潔 ,並防止竊盜、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之發生。
- (6)防止內線交易辦法
- 本公司訂有防止內線交易辦法,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中,為降低內線交易之風險, 由負責單位不定期通知相關同仁及主管,提醒其注意是否有需依法揭露之重大訊息 ,並向其告知相關規定,亦可自公司網站取得或內部政策規章加以熟悉。
- 所有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或因身分、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內部重大資訊 ,均以善良管理人踐行忠實與注意義務,以高度自律及審慎態度,本誠實信用原則 執行業務,嚴格遵守相關主管機關對於重大資訊之處理、揭露與保密等相關規定。 (7)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A.環境改善與環境條件之維持
- 針對工作環境不定期設計裝修及各項設備之定期維護與保養,營造更舒適舒服 及安全的辦公環境。
- B.安全化教育
- 每年實施消防及緊急應變演練之教育課程,一旦發生緊急事故時可將人身財產損
失降至最低。
C.衛生管理
實施環境清理與消毒,實施垃圾分類制度,避免蚊蠅滋生及細菌蔓延,確保工作 環境衛生無虞。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 能發生之估計金額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公 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因勞資糾紛所遭受損失。
六﹑重要契約
(一) RJM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Export-Import Bank of | 2016 年 07 月 01 日 |
|||
| 保險合約 | Thailand | 年 月 日 2017 06 30 |
國內外銷售保險 | 無 |
(二) RGP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供應商合約 | RJM | 2014 年 01 月 01 日 |
電鍍 | 無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簡明損益表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 項 |
度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1) | ||||
|---|---|---|---|---|---|---|
| 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流動資產 | 615,553 | 725,382 | 1,001,889 | 747,998 | 1,250,95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8,859 | 363,240 | 338,867 | 321,620 | 333,261 | |
| 無形資產 | 3,037 | 18,333 | 13,896 | 11,870 | 8,762 | |
| 其他資產 | 15,854 | 18,649 | 22,650 | 27,038 | 28,912 | |
| 資產總額 | 993,303 | 1,125,604 | 1,377,302 | 1,108,526 | 1,621,885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187,212 | 542,014 | 549,415 | 321,024 | 423,592 |
| 分配後 | 530,243 | 559,440 | 953,075 | 435,504 | 538,072 | |
| 非流動負債 | 15,272 | 16,030 | 47,656 | 44,335 | 68,991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202,484 | 558,044 | 597,071 | 365,359 | 492,583 |
| 分配後 | 545,515 | 558,044 | 1,000,731 | 479,839 | 607,063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779,763 | 544,336 | 746,201 | 682,583 | 992,546 | |
| 股本 | 433,843 | 300,000 | 320,000 | 339,200 | 381,600 | |
| 資本公積 | 分配前 | - | 133,843 | 274,336 | 170,160 | 418,370 |
| 分配後 | - | 133,843 | 30,000 | 170,160 | 418,370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380,936 | 108,806 | 185,763 | 214,116 | 221,057 |
| 分配後 | 37,905 | 108,806 | 26,439 | 99,636 | 106,577 | |
| 其他權益 | (35,016) | 1,687 | (33,898) | (40,893) | 28,481 | |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11,056 | 23,224 | 34,030 | 60,584 | 136,756 | |
| 股東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790,819 | 567,560 | 780,231 | 743,167 | 1,129,302 |
| 分配後 | 447,788 | 567,560 | 376,571 | 628,687 | 1,014,822 |
資料來源:2014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擬制性合併財務報告、2015、2016 及 2017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 1:本公司於 2014 年組織重整完成,係作為申請回台第一上市之控股公司,依臺灣證券主管機關規 定編製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 2: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配俟 2018 年 05 月 28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將依 相關規定辦理。
(二)簡明損益表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 度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 項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 營業收入 | 1,418,239 | 1,440,935 | 2,259,618 | 2,197,116 | 2,149,774 |
| 營業毛利 | 255,708 | 304,849 | 638,808 | 686,066 | 660,462 |
| 營業損益 | 32,627 | 78,654 | 317,712 | 350,573 | 341,47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2,808 | 23,941 | 21,443 | 995 | (28,591) |
| 稅前淨利 | 55,435 | 102,595 | 339,155 | 351,568 | 312,880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45,657 | 83,566 | 219,561 | 252,304 | 223,155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45,657 | 83,566 | 219,561 | 252,304 | 223,15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35,007) | 35,744 | (39,464) | (9,151) | 8,985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650 | 119,310 | 180,097 | 243,153 | 232,140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45,800 | 72,878 | 189,441 | 188,578 | 127,007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43) | 10,688 | 30,120 | 63,726 | 96,14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0,784 | 107,604 | 151,865 | 180,682 | 133,833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34) | 11,706 | 28,232 | 62,471 | 98,307 |
| 每股盈餘 | 1.53 | 2.43 | 5.96 | 5.80 | 3.51 |
資料來源:2014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擬制性合併財務報告、2015、2016 及 2017 年度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本公司於 2014 年組織重整完成,係作為申請回台第一上市之控股公司,依臺灣證券主管機關規 定編製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 2014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呂莉莉、關春修 | 無保留意見 |
| 2015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呂莉莉、關春修 | 無保留意見 |
| 2016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呂莉莉、關春修 | 無保留意見 |
| 2017 年度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呂莉莉、關春修 | 無保留意見 |
註:本公司於 2014 年組織重整完成,係作為申請回台第一上市之控股公司,依臺灣證券主管機關規定 編製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1.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年 度(註 1) |
最 | 近 五 |
年 度 財 |
務 分 |
析 | |
|---|---|---|---|---|---|---|
| 分析項目(註 | 2) | 2013 | 年 2014 |
年 2015 |
年 2016 |
2017 年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0.38 | 49.58 | 43.35 | 32.96 | 30.37 |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20.37 | 156.25 | 230.25 | 231.07 | 338.86 |
| 流動比率 | 328.80 | 133.83 | 182.36 | 233.00 | 295.32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189.18 | 79.38 | 118.55 | 145.24 | 226.96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24.66 | 43.64 | 36.20 | 41.39 | 54.07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43 | 4.81 | 6.12 | 5.89 | 7.6 | |
| 平均收現日數 | 67 | 76 | 60 | 62 | 48 | |
| 存貨週轉率(次) | 3.96 | 3.56 | 4.24 | 3.94 | 4.19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1.73 | 12.46 | 16.71 | 21.04 | 27.58 |
| 平均銷貨日數 | 92 | 103 | 86 | 93 | 8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3.83 | 3.99 | 6.44 | 6.65 | 6.57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42 | 1.36 | 1.81 | 1.77 | 1.57 | |
| 資產報酬率(%) | 4.76 | 8.07 | 18.05 | 20.81 | 16.69 | |
| 權益報酬率(%) | 5.85 | 12.30 | 32.58 | 33.12 | 23.84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2.78 | 34.20 | 105.99 | 103.35 | 81.99 |
| 純益率(%) | 3.22 | 5.80 | 9.72 | 11.48 | 10.38 | |
| 每股盈餘(元) | 1.53 | 2.43 | 5.96 | 5.80 | 3.51 | |
| 現金流量比率(%) | 25.86 | 14.29 | 47.47 | 101.79 | 89.59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註 3 |
註 3 |
61.94 | 64.89 | 91.39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4.28 | 註 4 |
20.41 | 註 4 |
14.94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90.61 | 8.20 | 5.27 | 1.14 | 1.12 |
| 財務槓桿度 | 1.28 | 1.02 | 1.03 | 1.03 | 1.02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增減變動達 20﹪,說明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
1.負債比例減少因為償還銀行借款以節省利息。
2.長期資金佔不動產比率增加因為組織重整而產生的資本公積增加。
- 3.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增加因為籌資活動的淨現金增加,主要為現金增資,發放現金股利降低。
- 4.利息保障倍數增加主要為利息費用降低,因為與第一點相同為銀行存款大幅降低,因此利息費用減 少。
- 5.應收帳款週轉率增加因為重整舊客戶應收帳款加速收款及新客戶縮短授信時間,因此週轉率增加, 平均收款日數減少。
- 6.權益報酬率降低主要來自本期淨利降低,其中本期兌換損失大幅增加來自泰銖強力升值以及本期資本 額增加所致。
7.每股 EPS 降低主因與第 6 點相同。
8.現金流量予當比率增加主要來自於 5 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代表公司的營業額這幾年逐漸成 長,應收帳款授信縮短,存貨金額不同時大幅增加。
- 註 1:本公司於 2014 年組織重整完成,係作為申請回台第一上市之控股公司,依臺灣證券主管機關規 定編製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 註 2:計算基礎係採用 2014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擬制性合併財務報告、2015、2016 及 2017 年度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 註 3:因本公司於 2014 年組織重整完成,故無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資本支出等資訊,故 不予列示。
- 註 4:現金再投資比率計算為負數不具分析意義,故不予列示。
- 註 5: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配俟 2018 年 05 月 28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將 依相關規定辦理。
- 註 6:本數據尚未年化。 註 7:各財務比率計算公式如下表: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股東權益淨額(權益總額)+長期負債(非流動負 債))/固定資產淨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 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 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權益)淨(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 5 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 5 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 期投資+其它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Regal Holding Co.,Ltd.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 2017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及盈餘 分派議案等,其中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及盈餘 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 四條之四及公司法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此致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宗培
| 年 2 0 1 8 0 2 |
月 日 2 6 |
|---|---|
| --------------------------------- | ------------------ |
四﹑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請參閱本年報附錄。
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無。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差異 | ||||
|---|---|---|---|---|
| 項目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747,998 | 1,250,950 | 502,952 | 67.24 |
| 非流動資產 | 360,528 | 370,935 | 10,407 | 2.89 |
| 資產總計 | 1,108,526 | 1,621,885 | 513,359 | 46.31 |
| 流動負債 | 321,024 | 423,592 | 102,568 | 31.95 |
| 非流動負債 | 44,335 | 68,991 | 24,656 | 55.61 |
| 負債合計 | 365,359 | 492,583 | 127,224 | 34.82 |
| 股本 | 339,200 | 381,600 | 42,400 | 12.50 |
| 資本公積 | 170,160 | 418,370 | 248,210 | 145.87 |
| 保留盈餘 | 214,116 | 221,057 | 6,941 | 3.24 |
| 其他權益 | (40,893) | (28,481) | 12,412 | (30.35) |
| 非控制權益 | 60,584 | 136,756 | 76,172 | 125.73 |
| 權益合計 | 743,167 | 1129,302 | 386,135 | 51.96 |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者之分析說明:
-
流動資產及資產增加主要係因 2016 年度比 2017 年度發放現金股利增加 3 億元,另 2017 辦理現 金增資,使得 2017 年度資本增加 42,400 千元,同時資本公積也增加 2.48 億元所致。
-
流動負債增加主要係因短期借款增加,因應公司中長期計畫及營運金融借款所致。
-
非流動負債增加主因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 17707 千元,為子公司盈餘分配所得稅估列數所致。
-
資本公積增加為配合 2017 年度第一上市發行,產生股本溢價金額 2.48 億元所致。
-
非控制權益增加主要係因 2017 年度本公司之孫公司獲利增加,致非控制權益隨之增加。
(二)最近二年度財務狀況變動重大影響:對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三)未來因應計劃:不適用。
二﹑財務績效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差異 | ||||
|---|---|---|---|---|
| 項目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金額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2,197,116 | 2,149,774 | (47,342) | (2.15) |
| 營業成本 | 1,511,050 | 1,489,312 | (21,738) | (1.44) |
| 營業毛利 | 686,066 | 660,462 | (25,604) | (3.73) |
| 營業費用 | 335,493 | 318,991 | (16,502) | (4.92) |
| 營業淨利 | 350,573 | 341,471 | (9,102) | (2.60)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95 | (28,591) | (29,586) | (2,973.47) |
| 稅前淨利 | 351,568 | 312,880 | (38,688) | (11.00) |
| 所得稅費用 | 99,264 | 89,725 | (9,539) | (9.61) |
| 稅後淨利 | 252,304 | 223,155 | (29,149) | (11.55) |
|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者之分析說明: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要係因 2017 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增加,主因為泰幣強升值,不利出口所致。 |
(二)最近二年度財務績效變動對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對未來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三)未來因應計劃:不適用。
(四)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本公司依據客戶之預估需求、考量市場整體環境及產能規劃等因素,訂定年度目標,本 公司除了與既有客戶維持良好關係外,亦持續開拓新客戶及新市場,中長期規劃朝策略 結盟等方式銷售產品,以期對未來營業規模及銷售數量帶來成長。
(五)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將持續致力於提升產品設計能力,結合美學設計及工藝技術,發展出更具特性及 人性化產品,以因應市場需求及配合消費趨勢,以期提升本公司之市場競爭力,此外, 致力於產能及財務資金之有效運用,以因應未來業務成長所需。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差異 | ||||
|---|---|---|---|---|
| 項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
金額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 | 326,758 379,491 |
52,733 | 16.1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 | (35,614) | (55,156) | (19,542) | 46.20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出 | (400,281) | 266,332 | 666,613 | (166.54) |
| 變動分析: |
1.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增加,因應收帳款陸續收回及支付所得稅減少,致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增加,主係購置固定資產支出增加所致。
3.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入增加,主要因 2017 年 6 月份第一上市發行使得產生資本公積增加以及 2017 當年度發現現金股利減少所致,致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大幅增加。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本公司業務處於成長獲利階段,尚無資金流動性不足之情況。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本公司目前營運處於成長階段,存貨及應收帳款控管得宜,獲利成長使營業活動呈現淨 現金流入,預計未來一年仍保守穩健原則估列資本資出,本公司與銀行往來關係良好, 銀行融資額度充足,營業活動所產生之淨現金流入尚以支應對投資等活動之現金流出。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最近年度尚無重大資本支出。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本公司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以本業經營為核心考量,並未從事其他非本業之行業。本公司已訂定 「投資循環」、「子公司營運管理辦法」、「關係人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辦法」及「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未來如有相關投資計畫將依前述規定辦理。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被投資公司 | 直(間)持股比例 | 最近年度(2017) 認列投資損益 |
獲利或 虧損原因 |
改善計畫 |
|---|---|---|---|---|
| RJM | 99.99% | 185,087 營運狀況良好 | 不適用 | |
| RGP | 51.00% | 105,563 營運狀況良好 | 不適用 | |
| GVG 香港 | 100.00% | (5,538) 主要係認列 GVG 深 圳之損失 |
改善其子公司營運績 效 |
|
| GVG 深圳 | 100.00% | (5,406) 尚屬營運佈建初期 | 控制營業風險,以期 減少損失 |
|
| Dragon | 100.00% | | | 於 2016 年 2 月結束 營運並已清算完畢 |
(三)未來一年投資計畫:本公司未來一年尚無重大投資計劃。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2016 |
年度 2017 |
|||
|---|---|---|---|---|
| 金額 | 占銷售淨額比重 | 金額 | 占銷售淨額比重 | |
| 利息收入 | 575 | 0.03% | 1,054 | 0.05% |
| 利息支出 | 8,705 | 0.40% | 5,896 | 0.27% |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利息收入與利息支出占當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比重甚低,故市場利 率變動尚未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本公司之資金規劃以保守穩健為原則,營運資金配置首重安全性,資金主要以定期存 款及活期性存款為主,利息收入比重不高,惟本公司與金融機構仍維持良好往來關 係,並已建立融資額度,另外本公司財務單位平日即密切注意經濟發展情勢,必要時 將可採取因應措施。
2.匯率變動影響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兌換利益(損失) | 4,902 | (29,691) |
| 占營業收入比例(%) | 0.22% | (1.38%) |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之兌換利益分別為 4,902 仟元及-29,691 仟元,占各該年度營業收 入淨額之比例分別為 0.22%及-1.38%,本公司之產品外銷係以美元報價為主,但採購
及營運相關費用仍以泰銖支應,故美元之走勢對該公司匯兌損益會產生影響,其匯率 變動風險主要係來自以外幣計價之應收帳款,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本公司自 2014 年度起增加銷售泰國區業務,提高泰銖之應收帳款比重,降低外幣應收帳款之 比重,且本公司平日亦關注匯率市場之波動,若有避險需求,可適時評估進行避險操 作,故匯率變動尚不致對本公司營運產生重大風險。
3.通貨膨脹影響
在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快速下,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尚不致於因通貨膨脹危機而產生 對損益具重大影響之情事。未來本公司將持續與供應商保持密切良好關係,並隨時注 意市場價格之波動,適時調整採購策略及成本結構,降低通貨膨脹變動對本公司損益 之影響。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 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1.本公司基於穩健原則及務實之經營理念,專注於本公司事業之經營,並未從事高風 險及高槓桿的財務投資。
- 2.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RJM 若有為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從事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易,均依相關程序辦理,並由相關單位據以執行,本公司並未從事高風 險及高槓桿的財務投資。另本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背書保證 作業辦法」、「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辦法」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等 相關辦法,未來如有從事相關交易,本公司將依上開辦法辦理。
-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未來研發計畫
- (1)增進產品開發能力,結合美學與工藝技術,提供獨特性且更具人性化產品,以滿足 不同客戶一站式的需求。
- (2)研發部門擁有更先進產品及更精密模具之設計能力,有利未來提升產品良率及多樣 式;並透過先進之樣板製造機器,以滿足客戶產品所需之鑄造與沖壓製程。
- (3)提升高階產品所需自動化研發製程設備及相關製具設備,有利提升製程工藝,並縮 短生產工時,提升產品品質,以降低生產成本。
- (4)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本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研發費用分別為 92,716 仟元與 66,203 仟元,預計 2018 年度較以前年度增加,主要係為提升珠寶首飾客製化設計能力,開發自動化 設備及升級製程模具,藉以提升中長期競爭力。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註冊地國為英屬開曼群島、主要營運地國在泰國,英屬開曼群島係以金融服務為 主要經濟活動,泰國則為東南亞主要經濟體系之一,經濟開放且無外匯管制,政經環境 目前亦尚屬穩定,且本公司開發產銷之產品屬民生消費品,非屬特許或限制行業,故本 公司尚不致因英屬開曼群島或泰國當地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財務業務之重大情 事。另本公司各項業務之執行均依照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規定辦理,最近年度亦隨時 注意國內外重要政策發展趨勢及法律變動情形,以即時因應市場環境變化並採取適當之 因應對策。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技術更新與提升並掌握最新市場資訊,評估其對營運所帶 來之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 大影響之情事。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秉持誠實、信賴及永續經營理念,自成立以來專注於本業經營,企業形象良好, 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持續維持優良企業形象,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企業形 象改變造成企業危機管理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進行中之購併計畫。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尚無擴充廠房之計劃。惟將來若有擴充計畫時,將依據當地 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制訂之相關管理辦法辦理之,以確實保障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第一大進貨供應商佔進貨總額比重分別為21.78%及23.78 %。泰國當地珠寶首飾上、中、下游產業鏈完整,因產業特性多以當地採購為主,有 利交期控管,且與本公司配合之供應商,均為泰國當地知名貴金屬及珠寶首飾生產原 料供應商,故品質與交期相對較佳。此外,與本公司交易之供應商均長期配合且關係 穩定。另本公司之主要進貨項目皆有兩家以上之供應商供貨,若某一供應商無法提供 穩定貨源或交期無法配合時,本公司會另外尋求其他替代廠商或其他合適之替代性原 料,供貨來源皆屬穩定,故能降低進貨集中及斷料風險。
2.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第一大銷貨客戶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54.21%及64.64%, 主要係因本公司著重美學設計、工藝技術及生產品質,及少量多樣之生產能力等優勢 逐漸受客戶肯定,加上2015年度本公司之第一大客戶國際知名時尚精品商,所銷售之 產品目前正引領珠寶市場潮流,其營收逐年提升,而本公司目前為該客戶重要供應商 之一,故第一大銷貨客戶之比重提升至64.64%,未來本公司仍會積極拓展新客戶及新 市場,以期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 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除為因應回台申請第一上市而於2014年進行投資架構重組外(對本公 司無影響),並無董事、監察人或持有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轉他人之情形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經營權改變而影響營運之情事。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 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 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 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足以影響本公司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繫屬中之訴訟、非 訟或行政爭訟事件之情事。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 (1)總體經濟、政治經濟環境、外匯、法令之風險
本公司係註冊於開曼群島,主要營運地則位於泰國,故註冊地與營運地之總體經 濟、政治環境之變動及外匯之波動,會影響本公司營運狀況。
(2)股東權益保障之風險
本公司註冊地開曼群島之法令與中華民國有許多不同之處,本公司雖已於不牴觸 開曼群島法令之情形下,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外國發行人註 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修正公司章程,惟兩地法令對於公司運作之規 範仍有許多不同之處,投資人無法以投資中華民國公司之法律權益保障觀點,比 照套用在所投資之開曼群島公司上,投資人應確實了解並向專家諮詢,投資開曼 群島公司是否能獲得有效之股東權益保障。
- (3)有關本年報所作陳述之風險
- A.事實及統計資料
本年報之若干資料及統計資料來自外部不同統計刊物,該等資料可能不準確、 不完整或並非最新資料。本公司對該等外部資料陳述之真 確性或準確性不發 表任何聲明,投資人不應過分依賴該等資料作成投資判斷。
B.本年報所載前瞻性陳述之風險及不確定性
本年報載有關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若干前瞻性陳述及資訊。該等陳述及資訊 本年報係基於本公司管理階層之信念、假設及目前所掌握之資訊。在本年報中 ,「預計」、「相信」、「能夠」、「預期」、「今後」,「有意」、「或會 」、「必須」、「計劃」、「預估」、「尋求」、「應該」、「將會」、「可 能」、「可望」及類似語句,當用於本公司或本公司之管理階層時,即為前瞻 性陳述。此類陳述反映出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未來事件、營運、流動資金及資金 來源等之當前觀點,其中若干觀點可能不會實現或可能會改變。該等陳述會受 若干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假設的影響,包括本年報中所述之其他風險因素。投 資人應審慎考慮,依賴任何前瞻性陳述涉及已知及未知風險和不確定因素。本 公司面對之該等風險及不明朗因素可能會影響前瞻性陳述的準確程度,包括但 不限於下列方面:
- (A)本年報營運概況之說明
- (B)本年報中有關價格、數量、營運、利潤的趨勢、整體市場趨勢、風險管理及匯 率之若干陳述。
本公司不會更新本年報之前瞻性陳述或因應日後發生之事件或資訊而進行修 改。鑑於該等風險及其他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假設,年報之前瞻性陳述及情 況未必依本公司所預期的方式發生,甚或不會發生。因此,投資人不應依賴 任何前瞻性陳述。
- (4)經營管理階層初次面對成為掛牌公司之挑戰
- 本公司在掛牌前已陸續招募主要各營運據點所需之適任人才,組織優秀之幕僚團 隊,作為管理階層之強力後盾,另部分經營管理階層人員亦曾任職於台灣上市櫃 公司,對於台灣相關法令規定已有一定程度之了解,故本公司尚足以因應成為上 市公司所需面對之挑戰。
- (5)本公司係控股公司,依賴子公司的表現及其分配股利之能力,並受限於其發放股利 及資金移轉的限制
本公司為設立於開曼群島無商業營運、營收來源之控股公司,本公司之獲利主要 來自於營運子公司。本公司位於泰國之子公司為重要營運獲利來源,因此本公司 發放現金股利之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於子公司現金股利。
但是子公司之現金股利發放會受到發放當時當地國股利匯回之法律、現金移轉及 外匯管制之限制,並會因匯率變動受影響,本公司尚未能完全控制。
另本公司之子公司係獨立法人,當子公司破產、失去清償能力、重整、清算或資產 變現時,本公司取得之資產或分配順序將劣於子公司之債權人。
本公司之股利或其他利益分配之發放,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建議投資人就因自身 投資控股公司之稅賦影響,確實了解並向專家諮詢。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關係企業組織圖

(二)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2017 年 12 月 31 日;單位:仟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幣別/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 產項目 |
|
|---|---|---|---|---|---|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RJM) |
日 21 月 02 年 1999 |
No. 84/4 Village No.7 Phet Kasem 122 Alley, Phet Kasem Road, Om Noi Sub-district, Krathum Baen District, Samut Sakhon Province. |
泰銖 | 455,000 | 珠寶首飾設計、 製造及銷售 |
| (RGP) Regal Plating Co., Ltd. |
日 01 月 07 年 2013 |
No. 84/4 Village No.7 Phet Kasem 122 Alley, Phet Kasem Road, Om Noi Sub-district, Krathum Baen Distri ct, Samut Sakhon Province. |
泰銖 | 25,000 | 珠寶電鍍加工 |
|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 香港) (GVG |
日 13 月 11 年 2014 |
RM 1005(B), 10/F, HO KING COMM CTR 2-16, FAYUEN ST, MONGKOK, KL |
港幣 | 5,900 | 一般投資業 |
|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 日 20 月 04 年 2015 |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天安國際 室 909 座 B 大廈 |
人民幣 | 5,000 | 珠寶首飾銷售 及蒐集市場資 訊 |
(三)本公司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四)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2017 年 12 月 31 日;單位:股,%
| 持有股份 | ||||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董事長 董事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1 1 |
0.005% 0.005% |
|
| (RJM)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
董事 | 林碧源 | - | - |
| 董事 | 林緧頤 | - | - | |
| 董事長 |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 | - | |
| (RGP) Regal Plating Co., Ltd. |
董事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 | - |
| 董事 | 王俊清 | 47,500 | 19.00% | |
|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有限公司,不適用 | ||
| 香港) (GVG |
PHAIBOONSUNTORN PHACHARAPON |
- | ||
|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林如茵 | 有限公司,不適用 | - |
(五)各關係企業營運狀況
2017 年 12 月 31 日;單位:外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
|---|---|---|---|---|---|---|---|---|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RJM) | 泰銖 | 455,000 | 泰銖 | 1,502,577 | 泰銖 | 558,644 | 泰銖 | 205,242 |
| Regal Plating Co., Ltd. (RGP) | 泰銖 | 25,000 | 泰銖 | 342,891 | 泰銖 | 38,735 | 泰銖 | 217,586 |
| 紀梵戈(國際)珠寶有限公司 香港) (GVG |
港幣 | 5,900 | 港幣 | 2,283 | 港幣 | 19 | 港幣 | (1,418) |
|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 人民幣 | 5,000 | 人民幣 | 2,237 | 人民幣 | 381 | 人民幣 | (1,199) |
註 1:本公司之子公司營業收入及營業利益資訊屬營業秘密,為保障股東權益,尚未能揭露,另本期認列投資損益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內揭露。
(六)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不適用。
(七)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不適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訂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六、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
本公司已依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修正之「外國 發 行 人註冊 地 國 股東權益保 護 事 項 檢 查 表 」內 所 列 之 股 東 權 益 保 護 重 要 事 項 修 改 公 司 章 程,惟 部 分 股 東 權益保護重要事項在開 曼 群 島 法 律 規 定 下 並 不 適 用,故 並 未 修 訂 於 公 司 章 程 中,請詳 見 下表之 說明:
| 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 | 章程規定與差異原因 |
|---|---|
| 1.股東會應於中華民國境內召開之。若於中 | 1.就股東自行召開股東會之部分,由於開曼 |
| 華民國境外召開股東會,應於董事會決議 | 群島公司法對於由股東召開股東會事項無 |
| 或股東取得主管機關召集許可後二日內申 | 特別規定,故公司章程第 條並未規範 19.6 |
| 報證券交易所同意。 | 股東於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前,須報經主 |
| 管機關許可。 | |
| 2.股東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 2.此外,如股東於中華民國境外自行召開股 |
| 百分之三以上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 | 東會,由於股東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無須 |
| 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請求 | 經開曼群島當地主管機關之許可,故公司 |
| 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 | 章程第 條僅規定應事先申報證券櫃檯 19.6 |
| 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 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依其情形適 |
| 用之)核准,而非如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 | |
| 查表所要求之「於股東取得主管機關召集 | |
| 許可後二日內申報證券交易所同意」。就 | |
| 此部份對中華民國股東權益應無實質影 | |
| 響。 | |
| 公司章程應明定將電子方式列為行使表決權 | 就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部分, |
| 管道之一,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採行以書面 | 開曼群島公司法未提及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
| 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公司於中華民國 | 使表決權之股東可否被視為親自出席股東 |
| 境外召開股東會者,應提供股東得採行以書 | 會,且開曼群島律師亦未發現有相關之案例。 |
|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公司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 |
為另作安排,公司章程第 條係規定為「股 25.4 東依前開規定以書面投票或電子方式行使其 |
| 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 | 於股東會之表決權時,視為委託會議主席為 |
| 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 | 其代理人,於股東會上依其書面或電子文件 |
| 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 | 指示之方式行使表決權。會議主席基於代理 |
| 權。 | 人之地位,就書面或電子文件中未提及或未 |
| 載明之事項、及/或該股東會上所提出對原 | |
| 議案之修正,皆無權行使該股東之表決權。為 | |
| 釐清疑義,該股東以該等方式行使表決權,即 |
| 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 | 章程規定與差異原因 |
|---|---|
| 應視為其就該次股東會中所提之臨時動議及 | |
| /或原議案之修正,業已放棄表決權之行 | |
| 使」。並於公司章程第 條規定股東會主 26.3 |
|
| 席因此代理之表決權不受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 |
| 份總數表決權之 3%的限制。 |
|
| 下列涉及股東重大權益之議案,應有代表己 | 1.關於股東會決議方法,除我國法下之普通 |
|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 | 決議及重度決議外,公司章程第 條中 1.1 |
|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為之。出席股東 | 尚設有開曼群島公司法下定義之「特別決 |
| 之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 | 議」(Special Resolution),即公司股東會 |
|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 中,經有權參與表決之股東親自出席、或 |
| 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 經由委託書表決、或經法人股東或非自然 |
| 1.公司締結、變更或終止關於出租全部營業, | 人股東合法授權之代表出席表決,經計算 |
| 委託經營或與或他人經常共同經營之契 | 每位股東有權表決權數後,以出席股東表 |
| 約、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受 | 決權至少三分之二同意通過之決議。 |
| 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而對公司營運有重 | 2.依開曼群島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事項應以 |
| 大影響者 | 特別決議方式為之: |
| 2.變更章程 | (1)變更章程 |
| 3.章程之變更如有損害特別股股東之權利 | 依開曼群島法律,變更章程應以開曼 |
| 者,另需經特別股股東會之決議 | 群島公司法規定之特別決議(Special |
| 4.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 | Resolution)為之,故公司章程第 12.1 |
| 一部 5.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 |
條就變更章程之決議門檻,並未依股 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之要求改為 |
| 6.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 | 我國法下之重度決議事項。此外,依 |
| 公司章程第 條,如章程之任何修 13 |
|
| 改或變更將損及任一種類股份的優 | |
| 先權,則相關之修改或變更應經特別 | |
| 決議通過,並應經該類受損股份股東 | |
| 另行召開之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 | |
| (2)解散: | |
| 依開曼群島法律規定,如公司係因無 | |
| 法於其債務到期時清償而決議自願 | |
| 清算並解散者,其解散應以股東會決 | |
| 議為之;惟,如公司係因上述以外之 | |
| 原因自願清算並解散者,其解散應以 | |
| 開曼群島公司法規定之特別決議為 | |
| 之,故公司章程第 條第(a)款 12.4 就公司係因無法於其債務到期時清 |
|
| 償之原因而決議自願清算並解散之 | |
| 決議門檻,並未依股東權益保護事項 |
| 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 | 章程規定與差異原因 |
|---|---|
| 1.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 因開曼群島法律並無與監察人同等之概念, |
| 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 | 且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故公司章程中無監 |
| 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 | 察人之相關規定。惟參照中華民國公司法第 |
|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條有關少數股東請求對董事提起訴訟之 214 |
| 2.股東提出請求後三十日內,監察人不提起 | 規定,公司章程第 條規定在開曼群島法 48.3 |
| 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並得以臺 | 令允許範圍內,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 |
| 灣臺北地方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 |
| (a)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授權審計委員會之獨 | |
| 立董事為本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並得以臺 | |
| 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或 | |
| (b)書面請求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為公司 | |
| 對董事提起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
|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於依上述(a)或(b)收 | |
| 到股東之請求後 30 日內,如(i)董事會不為 |
|
| 上述授權或經董事會授權之審計委員會之獨 | |
| 立董事不提起訴訟;或(ii)受請求之審計委 | |
| 員會之獨立董事不提起訴訟時,在開曼群島 | |
| 法允許之範圍內,股東得為公司對董事提起 | |
| 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 | |
| 轄法院。 | |
| 惟開曼群島律師對於上開條文,依開曼群島 | |
| 法令,提醒如下: | |
| 開曼群島公司法無允許少數股東於開曼群島 法院對董事提起衍生訴訟程序之特定規範。 |
|
| 公司章程並非股東與董事間之契約,而係股 | |
| 東與公司間之協議,是以,縱使於章程中允許 | |
| 少數股東對董事提起衍生訴訟,開曼群島律 | |
| 師認為該內容將無法拘束董事。然而在普通 | |
| 法下,所有股東(包括少數股東)不論其持股 | |
| 比例或持股期間為何,均有權提出衍生訴訟 | |
| (包括對董事提起訴訟)。一旦股東起訴後, | |
| 將由開曼群島法院全權決定股東得否繼續進 | |
| 行訴訟。申言之,公司章程縱使規定少數股東 | |
| (或由具有所需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間之股 | |
| 東)得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但該訴訟能 | |
| 否繼續進行,最終仍取決於開曼群島法院之 | |
| 決定。根據開曼群島大法院作出的相關判決, | |
| 開曼群島法院在審酌是否批准繼續進行衍生 | |
| 訴訟時,適用的準則是開曼群島法院是否相 |
| 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 | 章程規定與差異原因 |
|---|---|
| 信及接受原告代公司提出之請求在表面上有 | |
| 實質性、其所主張之不法行為是由可控制公 | |
| 司者所為,且該等控制者能夠使公司不對其 | |
| 提起訴訟。開曼群島法院將依個案事實判定 | |
| (雖然法院可能會參考公司章程之規定,但 | |
| 此並非決定性的因素)。 | |
| 依開曼群島法,董事會應以其整體(而非個別 | |
| 董事)代表公司為意思決定。是以,董事應依 | |
| 章程規定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任一董事代表公 | |
| 司對其他董事提起訴訟。 | |
| 開曼群島公司法並未賦予股東請求董事召開 | |
| 董事會以決議特定事項之明文規範。惟,開曼 | |
| 群島公司法並未禁止公司於章程訂定與董事 | |
| 會議事程序相關之規定(包括董事會召集之 | |
| 規定)。 | |
| 1.公司之董事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 | 上櫃章程第 條雖已規定「於不影響及不 48.4 違反公司之董事依開曼群島之普通法原則及 |
| 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 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該行為若係為自己或 |
法律對公司及股東所負之一般董事責任之情 |
| 他人所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 | 形下,董事於執行公司之業務經營時,應忠 |
| 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 | 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 |
| 2.公司之董事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 | 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於法律允許之最 |
| 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 | 大限度內,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董事因為 |
| 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違反上開規定之行為,而為自己或他人取得 |
| 3.公司之經理人、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 | 任何利益時,於經股東會普通決議通過下, |
| 應負與公司董事相同之損害賠償責任。 | 公司應採取所有適當之行動及步驟及於法律 |
| 允許之最大限度內,自該董事處使該等利益 | |
| 歸為公司所有。公司之董事於其執行業務經 營時,如有違反法律或命令導致公司對於任 |
|
| 何人負有任何補償或損害責任時,該董事應 | |
| 與公司就該等補償或損害負連帶賠償之責, | |
| 且若因任何原因,該董事無須與公司負連帶 | |
| 賠償之責,該董事應就其違反其責任導致公 | |
| 司所受之任何損失予以補償。經理人於執行 | |
| 公司職務時,應負與公司董事相同之損害賠 | |
| 償責任。」 惟開曼群島律師對於上開條文,依開曼群島 |
|
| 法令,提醒如下: | |
| 在開曼群島法律下,一般而言,經理人或監 | |
| 察人並不會對公司或股東負有與公司董事相 |
| 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 | 章程規定與差異原因 |
|---|---|
| 同之責任。但倘經理人或監察人經授權代表 | |
| 高層主管行為,則將負有與公司董事相同之 | |
| 義務。為免疑義,開曼群島公司一般均於其 | |
| 與經理人或監察人之服務合約中規範其對公 | |
| 司及股東應負之責任與義務。 | |
| 同樣的,由於公司章程係股東與公司間之協 | |
| 議,經理人或監察人並非公司章程之當事人, | |
| 是以,所有對經理人或監察人主張其違反應 | |
| 盡義務之損害賠償權利,均應規範於服務合 | |
| 約中。 | |
| 就開曼群島法律言,由於公司章程係股東與 | |
| 申請公司間之協議,董事(就其擔任申請公 | |
| 司之董事身份者)並非公司章程之當事人, | |
| 是以,開曼群島律師認為章程並未對董事產 | |
| 生拘束力。如公司欲使相關條款對董事產生 | |
| 契約效力者,開曼群島律師認為應將相關權 | |
| 利內容規範於與個別董事之契約內,例如服 | |
| 務合約。 |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KPMG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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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network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KPMG International"), a Swiss entity.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杳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之有 效性;執行前十大銷售客戶收入之趨勢分析,比較相關變動或差異,以評估有無重大異 常;抽核銷貨交易之相關憑證,以評估收入認列金額之正確性及入帳時點之合理性;另, 測試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銷售交易之樣本,以評估收入歸屬期間及認列之正確性。
二、存貨後續衡量
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附註五及附註六(三)。 關鍵杳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之存貨主要為珠寶及首飾筆產品及其原料,由於時尚潮流趨勢瞬息萬變,將 致原有之存貨可能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故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 風險。由於存貨續後衡量係仰賴管理階層透過各項內、外部證據評估,是以為一關鍵查核 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會計政策之合理性;檢視存貨庫齡報 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之合理性;取得存貨後續衡量明細表,瞭解管理階層進行存貨 後續衡量時所採用之銷售價格之合理性;選取樣本核對相關交易憑證,以驗證存貨淨變現 價值之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曾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 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 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KPMG$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合併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合併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 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併公司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 一〇七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
|---|---|---|---|---|---|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千 | m $\frac{1}{11}$ ् भ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106.12.31 | 105.12.31 | 105.12.31 106.12.31 |
|||
| 恻 資 產 流動資產: |
$ \mathcal{E} $ 鬘 섺 |
簋 쉐 |
21xx $\frac{8}{2}$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 稹 쉐 $ \%$ 穣 쉐 |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overline{4}$ 721,310 69 |
121,032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五)、(七)、七及八) | $\overline{c}$ 135,750 $\overline{5}$ 247,752 S |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 | 2,013 | 2,419 | 2150 | 應付票據 | 371 4,529 |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 $\overline{1}$ 219,503 |
334,029 | 2170 $\overline{\mathcal{E}}$ |
應付帳款 | Щ 53,555 $\overline{ }$ 49,561 |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 | 2,278 | 1,888 | 2200 $\mathbf{I}$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二)) | ۰ 93,552 105,978 |
| 貨(附註六(三) # |
$\overline{18}$ 289,547 |
271,546 | 2230 $\overline{z}$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32,278 7,065 |
| 其他流動資產 | ㄱ 16,299 |
17,084 | 2310 $\sim$ |
预收款項 | 900 6,342 |
| 流動資產合計 | $\overline{L}$ 1,250,950 |
747,998 | 2399 67 |
其他流動負債 | 4,618 2,365 |
| 非流動資產: × |
流動負債合計 | 29 321,024 26 423,59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七)及八) っ |
21 333,261 |
321,620 | 25xx 29 |
非流動負債: | |
| 無形資產(附註六(六)) | 8,762 | 11,870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 | $\mathfrak{a}$ 24,914 E 42,621 |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 | 20,932 | 19,655 | 2640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九)) | 16,889 23,249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 7,980 | 7,383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ŗ 2,532 3,121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3 370,935 |
360,528 | 33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4 44,335 4 68,991 |
| 2xxx | 負債總計 | 33 365,359 $\overline{\mathbf{30}}$ 492,583 |
|||
| 31xx | 益(附註六(九)、(十一)及(十二)); 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3100 | 14 贬 |
$\overline{31}$ 339,200 23 381,600 |
|||
| 3200 | 資本公積 | $\overline{15}$ 170,160 $26$ 418,370 |
|||
| 33xx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mathbf{\mathcal{L}}$ 18,576 $\sim$ 37,434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E 40,89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overline{1}$ 195,540 o 142,730 |
|||
| $\overline{19}$ 214,116 $\overline{4}$ 221,057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odot$ (40, 893) $\odot$ (28, 481)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小計 | $\mathcal{O}$ 682,583 $\overline{6}$ 992,546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四)) | $\sim$ 60,584 $\circ$ 136,756 |
|||
| 3xxx | 權益總計 | 67 743,167 $\mathcal{F}$ 1,129,302 |
|||
| 資產總計 | 뤠 $S = 1,621,885$ |
$-1,108,526$ | 2.3xxx $\frac{100}{2}$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힁 1,108,526 $\frac{8}{2}$ \$1,621,885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事長: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經理人: | 會計主管:丘鎮生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mathcal{F}$ ar 199 $\overline{\mathbf{y}}$ |
||
$\overline{dino}$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 四合併綜合損益表 OI SEA 二日左长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六年及 $\ast$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金 額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四)) | \$2,149,774 | 100 | 2,197,11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五)、(八)、(九)及十二) | 1,489,312 | 69 | 1,511,050 | 69 |
| 5900 | 營業毛利 | 660,462 | 31 | 686,066 | $-31$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六(二)、(五)、(六)、(八)、(九)、(十二)、(十五)、七及十 | ||||
| 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58,994 | 3 | 57,795 | 3 |
| 6200 | 管理費用 | 193,794 | 9 | 184,982 | 8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6,203 | 3 | 92,716 | $\overline{4}$ |
| 營業費用合計 | 318,991 | 15 | 335,493 | 15 | |
| 6900 | 營業淨利 | 341,471 | 16 | 350,573 | 16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六)): | ||||
| 7010 | 其他收入 | 9,171 | 5,09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1,866) | (1) | 4,60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5,896) | $\sim$ | (8,70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8, 591) | (1) | 995 | ||
| 7900 | 税前淨利 | 312,880 | 15 | 351,568 | 16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 | 89,725 | $\overline{4}$ | 99,264 | $\overline{5}$ |
| 本期淨利 | 223,155 | $\overline{11}$ | 252,304 | $-1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九)):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609) | (920)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5,609) | (920)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14,594 | (8,231)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4,594 | (8,231)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8,985 | (9,151)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2,140 S. |
11 | 243,153 | 11 |
| 8600 | 本期淨利歸屬於(附註六(四)):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127,007 |
7 | 188,578 | 8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96,148 | 4 | 63,726 | 3 |
| 223,155 11 \$ |
252,304 | $_11$ | |||
| 870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附註六(四)):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133,833 |
6 | 180,682 | 8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98,307 | 5 | 62,471 | $\overline{3}$ |
| 232,140 S |
11 | 243,153 | 11 | ||
|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三))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S. | 3.51 | 5.80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3.51 | 5.69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經理人: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食計主管:丘錦生人工(元戸)
| THE | $Q_0$ , Ltd.) $R + \alpha$ | 连年前月一日 |
|---|---|---|
|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MMON $\overline{\overline{e}}$ |
合併權益變動者 -○六年及- |
|
| ・國民 |
| 崋 | |
|---|---|
| N | |
| 41 | |
| ₩ | |
| 帀 | |
| ∢ | |
| 中 | |
| 惢 | |
| 噸 | |
| 鑑 | |
| 保留盈餘 | 博財矛 |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 接算 | 同公 | 非控制 | ||||
| 餘公積 | 餘公積 | 嘲 | 祌 如 |
簚 州 |
權益總計 | × 韡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股本 320,000 274,33 |
185,763 | 85,763 | 33,898 | 146,20 | '80.23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8,576 | (18,576)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59, 324) | (159, 324) | (159, 324) | (35,917) | (195, 241)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黄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本期淨利 |
||||||||||
| ତ୍ର (244, 33) |
(244, 336) | |||||||||
| 188,578 | 188,578 | $(244,336)$ 188,578 |
63,726 | 252,304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mathbf{r}$ | (901 | (901) | (6,995) | (7,896) | (1,255) | (9.1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frac{1}{2}$ | 187,677 | 187,677 | (6,995) | 180,682 | 62,47 | 243,153 | |||
| 現金增資 | 159,360 | 159.360 | ||||||||
|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9,200 339,200 |
$\frac{140,160}{170,160}$ | 18,576 | 195,540 | 214,116 | (40, 893) | 682,583 | 60,584 | 743,167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Gamma = -1$ | 18,858 | (18, 858)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0,893 | (40, 893)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sim$ 1 | 114,480) | 114,480 | 114,480 | (22, 135) | 136,615 | ||||
| 本期淨利 | п. | 127,007 | 127,007 | 127,007 | 96,148 | 223,15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11 | (5,586) | (5,586) | 6,826 | 2,159 | 8,98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frac{1}{2}$ | 121,42 | 121.421 | 12,412 | 133,833 | 98.30 | 232.140 | |||
| 現金增資 | 42,400 | 247,956 | 290,356 | 290,356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254 | 254 | ||||||||
| 民國Ⅰ○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祭額 | 381,600 | 418,370 | 37,43 | 40,893 | 142,73 | 221,05 | (28, 48) | 992,546 | 136,756 | 1,129,302 |
$\overline{\dim g}$ ⌒ THE COMMON ā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t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氏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上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本期税前淨利 312,880 351,568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4,722 46,744 攤銷費用 4,102 3,974 呆帳費用提列(迴轉)數 (1, 560) 1,390 利息費用 5,896 8,705 利息收入 (1,054)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5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595 301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298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4,253 60,5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406 501 應收帳款 116,086 58,821 其他應收款 (390) 2,627 貨 存 (18,001) 79,836 其他流動資產 78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98,886 138,61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4,158 應付帳款 (3,994) 其他應付款 12,426 預收款項 5,442 其他流動負債 (2,253) 淨確定福利負債 75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6,530 (75,1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5,416 63,516 調整項目合計 169,669 124,05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82,549 475,623 收取之利息 1,054 575 支付之利息 (5,896) 支付之所得稅 (98,21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79.491 326,75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3, 56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03 300 取得無形資產 (1, 19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59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5, 15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112,002 存入保證金增加 589 274 發放現金股利 (136, 615) 現金增資 290,356 159,36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66,332 (400, 281) 匯率影響數 9,61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600,27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1,032 235,81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21,310 121,032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575) (3,169) (24, 255) (11, 534) (16, 592) (15,281) (6,937) (501) (9,107) (140, 333) (33, 467) (2,062) (385) (35,614) (120, 338) (439, 577) (5,647) (114, 784) |
|||
董事長: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170 N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會計主管: 丘錦生 人工 宝号 生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十月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 主要係為申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買賣所進行之組織架構重組而設立。本公司於民國 一〇三年十二月與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以下簡稱RJM)以換股方式完成組織 架構重組後,本公司成為RJM之控股公司。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開始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RJM主要經營業務為珠寶首飾設計、製造及銷售,請詳附註 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於民國一〇六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國際會計準則 | |
|---|---|
| 理事會發布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
2014年1月1日 |
|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命孫布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773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衡量」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看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
合併公司評估認為若適用新分類規定,將不會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影 響該損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 信用捐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判 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 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捐失方法衡量,此外,合併公司亦選擇以此方式衡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之應收帳款和合約資產。
合併公司認為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模式範圍內之資產,減損損失 可能會增加且變得更加波動,合併公司預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規 定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3)揭
靈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避險會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 失之揭露。合併公司針對此準則之揭露規範已進行了解,待生效日起予以揭露。
(4)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合併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 (包括減損) 改變之豁免,無須重編以前期間之 比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常將調 整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 「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 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針對產品之銷售,現行係依個別交易條件,於風險移轉之時點認列收入,於該 時點客戶已接受該產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點 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 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將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 列收入。合併公司評估認為產品之所有權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與控制 移轉之時點類似,故預期不會對合併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之孿動, 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合併公司預計提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節,以符合上 述新增規定。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發布日 2016.1.13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租賃 1 |
主要修訂內容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
|---|---|---|
| •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
||
| 2017.6.7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 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 理」 |
•於評估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對課 稅所得(損失)、課稅基礎、未使用 課稅損失、未使用投資抵減及稅率 之影響時,企業應假設租稅主管機 關將依法審查相關金額,並且於審 查時已取得所有相關資訊。 |
| •若企業認為租稅主管機關很有可能 接受一項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 則應以與租稅申報時所使用之處理 一致之方式決定課稅所得(損失)、 課稅基礎、未使用課稅損失、未使 用投資抵減及稅率;反之,若並非 很有可能,則企業得以最有可能金 額或期望值兩者較適用者,反映每 一項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之影 響。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除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主要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衡 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 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 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 已消除。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力者,作為業主間之權 益交易處理。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性質 | 106.12.31 | 105.12.31 |
| 本公司 | 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以下簡稱 RJM) |
珠寶首飾設 計、製造及銷 售 |
99.99% | 99.99 % |
| 本公司 | GIO VAN GOGH (International) Jewelry Ltd. (以下簡稱GVG香港) |
一般投資業 | $100.00 \%$ | $100.00 \%$ |
| RJM. | Regal Plating Co., Ltd. (以下簡稱RGP) |
珠寶電鍍加工 | 51.00 % | 51.00 % |
| GVG香港 | 深圳紀梵戈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GVG深圳) |
珠寶首飾銷售 | $100.00 \%$ | $100.00 \%$ |
GVG香港分別於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辦理現金增資各HKD900千元及 HKD4,000千元,全數由本公司認購。GVG深圳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 度辦理現金增資各RMB1,000千元及RMB3,000千元,全數由GVG香港認購。
合併公司並無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 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 調整當期之有效利率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 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非貨幣 性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 為捐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捐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 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兒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書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 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合併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 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主要係應收款。
$(1)$ 應收款
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 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 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 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利息收入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
應收款之減損損失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評估。合併公司針對應收 款考量於特定資產與整體層級減損之證據來評估應收款之減損損失。所有重大個 別之應收款針對具體之減損作評估。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 群組基礎評估減損。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負債
(1)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短期 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惟短期金融負債之利息認列 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 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2)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净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貨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折舊
除土地外,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 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 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10 - 20$ 年 |
|---|---|
| 機器設備 | 5年 |
| 運輸設備 | 5年 |
| 辦公設備 | $3 - 54$ |
| 土地改良物 | 5年 |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租賃一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合併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租 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則依 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融資租賃之最低租賃給付依比例分攤於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務成 本則依負債餘額按固定之期間利率分攤於各租賃期間。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 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攤銷 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耐用年限三至五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 於損益。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 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 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收或應收對價 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議)、所有權之 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 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 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書之退職福利計書為確定福利計書。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書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書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 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 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 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 併公司任何計書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書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 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合併公司並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書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 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 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期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之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則採追溯調整計算。若 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 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十八)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合併公司並無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 資訊。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者主要係存 貨。因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管理當局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 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管理階層於報導日評估存貨因過時陳舊或市場銷售價值下跌 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12.31 | 105.12.31 | |||
|---|---|---|---|---|
| 現 金 |
1.938 | 1,829 | ||
| 活期存款 | 719,322 | 118,445 | ||
| 支票存款 | 50 | 758. | ||
|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721,310 | 121,032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應收款項
| 106.12.31 | 105.12.31 | ||
|---|---|---|---|
| 應收票據 | \$ | 2.013 | 2,419 |
| 應收帳款 | 225,033 | 341,049 | |
| 其他應收款 | 2,278 | 1,888 | |
| 減:備抵減損損失一應收帳款 | (5,530) | (7,020) | |
| S | 223,794 | 338,336 |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逾期1~90天 | \$ | 79,398 | 136,932 |
| 逾期91~180天 | 10,566 | 783 | |
| S | 89.964 | 137,715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應收款項備抵減損損失變動如下:
| 個別評估 | 組合評估 |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計 合 |
||
| 106年1月1日餘額 | 6.100 | 920 | 7,020 | |
| 減損損失迴轉 | (999) | (561) | (1, 560) | |
| 匯率影響數 | 67 | 70 | ||
|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5,168 | 362 | 5,530 |
| 個別評估 | 組合評估 |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合 | 計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5,364 | 346 | 5,710 | ||
| 認列減損損失 | 804 | 586 | 1,390 | ||
| 匯率影響數 | (68) | (12) | (80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6,100 | 920 | 7,020 |
| 106.12.31 | |||||
|---|---|---|---|---|---|
| 成 | 本 | 備抵跌價 | 淨變現價值 | ||
| 原 | 料 | \$ | 217,917 | 60,240 | 157,677 |
| 製 在 |
$\frac{1}{2}$ | 112,211 | 8,709 | 103,502 | |
| 製 成 |
$\frac{1}{2}$ | 17,493 | 3,171 | 14,322 | |
| 物 | 料 | 17,516 | 3,470 | 14,046 | |
| \$ | 365,137 | 75,590 | 289,547 | ||
| 105.12.31 | |||||
| 成 | 本 | 備抵跌價 | 淨變現價值 | ||
| 原 | 料 | $\overline{\mathbb{S}}$ | 186,798 | 51,732 | 135,066 |
| 製 在 |
品 | 124,581 | 18,160 | 106,421 | |
| 製 成 |
$\frac{1}{2}$ | 11,619 | 1,741 | 9,878 | |
| 物 | 料 | 23,503 | 3,322 | 20,181 | |
| \$ | 346,501 | 74,955 | 271,546 | ||
| 合併公司存貨備抵跌價變動如下: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期初餘額 | \$ | 74,955 | 70,725 | ||
| 本期提列(迴轉) | (402) | 5,049 | |||
| 匯率影響數 | 1,037 | (819) | |||
| $H = H + \lambda h + \lambda m$ |
合併公司除由正常銷貨將存貨轉列營業成本以外,另以其他直接列入營業成本之 費損(收益)總額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備抵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 (402) |
5,049 |
| 出售廢品及下腳廢料收入 | (453) | (12,001) |
| (855) | (6,952)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並無設定質押擔保。 (四)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權益 | |||
|---|---|---|---|
| 主要營業場所/ | 及表決權之比例 | ||
| 子公司名稱 | 公司註冊之國家 | 106.12.31 | 105.12.31 |
| Regal Plating Co., Ltd. | 泰國 | 49 % | 49 % |
上述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所編製,並已反映合併公司於收購日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 所作之調整,且該等財務資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1.Regal Plating Co., Ltd.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 106.12.31 | 105.12.31 | ||
|---|---|---|---|
| 流動資產 | \$ | 295,670 | 150,492 |
| 非流動資產 | 18,967 | 9,327 | |
| 流動負債 | (35,009) | (35,795) | |
| 非流動負債 | (534) | (383) | |
| 淨資產 | \$ | 279,094 | 123,641 |
|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 S | 136,756 | 60,584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營業收入 | \$ | 698,055 | 391,114 |
| 本期淨利 | \$ | 196,220 | 130,053 |
| 其他綜合損益 | 4,406 | (2, 561) | |
| S | 200,626 | 127,492 |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 S | 96,148 | 63,726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 S | 98,307 | 62,471 |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 S | 154,579 | 67,529 | |
|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 ||||
|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 (45, 174) | (73,300)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09,405 | (5,771) | ||
|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 S | (22, 135) | (35, 917) |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 Ŧ 地 |
房屋 及建築 |
機器 設備 |
運輸 設備 |
辦公 設備 |
土地 改良物 |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58,111 | 197,794 | 270,288 | 15,329 | 100,596 | 9,323 | 751,441 | |
| 增 添 |
1,156 | 19,658 | 1,622 | 7,913 | 49 | 23,169 | 53,567 | ||
| 處 分 |
(45) | (15,990) | (19) | (1,692) | (17,746) | ||||
| 匯率影響數 | 2,201 | 2,773 | 3,826 | 241 | 1,499 | 131 | 406 | 11,077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60,312 | 201,678 | 277,782 | 17,173 | 108,316 | 9,503 | 23,575 | 798,339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S | 159,788 | 197,154 | 261,174 | 13,644 | 93,205 | 9,363 | 1,476 | 735,804 |
| 増 添 |
803 | 13,885 | 1,882 | 8,209 | 25 | 8,677 | 33,481 | ||
| 處 分 |
(150) | (6, 264) | (25) | (3,300) | (9, 739) | ||||
| 重分類 | 2,098 | 4,415 | 3,599 | 34 | (10, 160) | (14) | |||
| 匯率影響數 | (1,677) | (2, 111) | (2,922) | (172) | (1, 117) | (99) | 7 | (8,091)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58,111 | 197,794 | 270,288 | 15,329 | 100,596 | 9,323 | 751,441 |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17,964 | 211,273 | 11,074 | 80,304 | 9,206 | 429,821 | ||
| 本年度折舊 | 10,428 | 23,482 | 1,755 | 8,990 | 67 | 44,722 | |||
| 分 處 |
(5) | (14, 343) | (19) | (1, 581) | (15,948) | ||||
| 匯率影響數 | 1,825 | 3,100 | 185 | 1,244 | 129 | 6,483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130,212 | 223,512 | 12,995 | 88,957 | 9,402 | 465,078 | ||
| 民国105年1月1日餘額 | s | 108,666 | 194,319 | 9,744 | 74,972 | 9,236 | 396,937 | ||
| 本年度折舊 | 10,705 | 25,043 | 1,474 | 9,454 | 68 | 46,744 | |||
| 分 處 |
(106) | (5,758) | (19) | (3,255) | (9, 138) | ||||
| 匯率影響數 | (1, 301) | (2, 331) | (125) | (867) | (98) | (4, 722)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17,964 | 211,273 | 11,074 | 80,304 | 9,206 | 429,821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s | 160,312 | 71,466 | 54,270 | 4,178 | 19,359 | 101 | 23,575 | 333,261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s | 158,111 | 79,830 | 59,015 | 4,255 | 20,292 | 117 | 321,620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s | 159,788 | 88,488 | 66,855 | 3,900 | 18,233 | 127 | 1,476 | 338,867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六)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 $\top$ :
| 電腦軟體 | ||
|---|---|---|
| 成 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41,541 |
| 本期增加 | 1,195 | |
| 處 分 |
(556) | |
| 匯率影響數 | 575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42,755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39,927 |
| 本期增加 | 2,062 | |
| 匯率影響數 | (448)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41,541 |
| 攤銷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29,671 |
| 本期攤銷 | 4,102 | |
| 慮 分 |
(258) | |
| 匯率影響數 | 478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33,993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26,031 |
| 本期攤銷 | 3,974 | |
| 匯率影響數 | (334)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9,671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8,762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11,870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3,896 |
(七)短期借款
| 106.12.31 | 105.12.31 | |
|---|---|---|
| 擔保銀行借款 | S 247,752 |
135,750 |
| 尚未使用額度 | S 1,281,750 |
1,454,335 |
| 利率區間(%) | $2.50 - 2.60$ | $2.45 - 2.50$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營業租賃一承租人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未有重大不可取消之租賃合 約。
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۰D | 351 | 50 |
| 營業費用 | 2,108 | .509 | |
| 計 合 |
c кB |
2,459 | 1,659 |
(九)員工福利一確定福利計畫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۱Л |
.249 | n |
(1)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期初確定福利義務餘額 | \$ 16,889 |
16,470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3,238 | 2,943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因經驗調整變動精算損益 | (782) | 3,759 |
| 一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 益 |
5,179 | (2,741) |
|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1,212 | (98) |
| 國外計劃之兌換差額 | 244 | (168)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2,731) | (3,276)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3,249 | 16,889 |
(2)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Φ | 2,721 | 2,462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517 | 481 | |
| 3,238 | 2,943 | ||
| 營業成本 | \$ | 2,108 | 1,926 |
| 管理費用 | 1,130 | 1,017 | |
| 3,238 | 2,943 |
(3)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累計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期初累積餘額 | (6, 575) | (5,655) |
| 本期認列之損失 | (5,609) | (920)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2,184) | (6,575) |
a di servizione di San
(4)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折現率(月薪員工) | $2.97\% \sim 3.18\%$ | $3.47\% \sim 3.51\%$ |
| 折現率(日薪員工) | $3.29\% \approx 3.45\%$ | $3.48\% \sim 3.58\%$ |
| 未來薪資增加(月薪員工) | $4.19\% \sim 6.21\%$ | 3.41% |
| 未來薪資增加(日薪員工) | $1.42\% \sim 3.88\%$ | $0.72\%$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書之提 撥金額為957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日薪及月薪員工確定福利計畫 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分別為21年及25年。
(5)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0.50% | 減少0.50% | ||
| 106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50%) | (1,062) | 1,153 | |
|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50%) | 723 | (662) | |
| 105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50%) | (495) | 2,106 | |
| 未來薪資調薪率(變動0.50%) | 323 | (297)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 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84千元及279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十)所得稅
- 1.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設立,當地之公司無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公司中, RJM及RGP當地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20%;GVG香港當地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 率為16.5%;GVG深圳當地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25%。
- 2.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6$ 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73,003 |
107,509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16,722 | (8,245) |
| 所得税費用 | 89,725 | 99,264 |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調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S | 312,880 | 351,568 |
| 依各公司所在地税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70,631 | 70,314 |
| 子公司盈餘分配所得稅估列數 | 17,707 | 24,593 | |
| 依稅法規定調整數 | 1.387 | 4,357 | |
| 計 今 |
S | 89,725 | 99,264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應稅之投資收益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S | (24, 914)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17,707)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42, 621)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 (28, 928)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4,014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S | (24,914)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應收款 減損損失 |
存貨跌 價損失 |
應計退休 金負債 |
其他 | 合計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 1,220 | 14,594 | 3,301 | 540 | 19,655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312) | 314 | 1,203 | (220) | 985 | |
| 匯率影響數 | 12 | 209 | 68 | 3 | 292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S | 920 | 15,117 | 4,572 | 323 | 20,932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 1,142 | 10,069 | 3,237 | 1,204 | 15,652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91 | 4,702 | 99 | (661) | 4,231 | |
| 匯率影響數 | (13) | (177) | (35) | (3) | (228)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 | 1,220 | 14,594 | 3,301 | 540 | 19,655 |
4.所得稅之徵收及核定情形
本公司依設立國家之法令規定免納所得稅亦毋需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稅。
合併公司中RJM及RGP所在地泰國之所得稅申報並不需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惟民國一〇五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發給繳納證明。GVG香港及 GVG深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申請表至民國一〇五 年度。
(十一)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6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分別為38,160千股及33,920千股。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普 通 |
股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33,920 | 32,000 |
| 現金增資 | 4.240 | 1.920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38,160 | 33,920 |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為配合第一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240千股,經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九 日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424千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且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持定人認購之。本項增資 案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四月十一日申報生效,並以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為增資 基準日,合計總股款為297.356千元,經扣除發行成本7.000千元後實收現金增資總 股款計290.356千元,業已全數收足並完成變更登記,其中溢價金額為247.956千 元,帳列資本公積科目項下。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八月十八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20千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83元,溢價產生之資本公積計 140.160千元。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0.12.31 | 105.14.31 | |
|---|---|---|
| 發行股票溢價 | 418,370 | 170,160 |
$\mathbf{A} \mathbf{A} \mathbf{A} \mathbf{A}$
$107122$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於股份登錄興櫃買賣或上市櫃期間,董事會於盈餘分派提 案時,應於每會計年度盈餘中先提列:(1)支付相關年度稅款之準備金;(2)彌補過去 虧損之數額;(3)10%之盈餘公積及(4)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相關規 定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董事會得決議是否合併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 積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 進行分派,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相關規定,除董事會及股東會另行決議 外,在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因素後,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50%為原 則。股東股利得以現金、股票或兩者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 $30\%$ .
(1)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今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 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0.893千元。
$(2)$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之民國一〇五年度 盈餘分配案及於民國一〇五年五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之民國一〇四年度盈餘 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配息 | 配息 | |||
| 率(元) | 額 金 |
率(元) | 額 全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 3.375 | 114,480 | 4.98 | 159,324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配合第一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240千 股,增資後股數為38.160千股,配息率由3.375元改為3元。
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五月二十經股東常會決議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 利每股7.64元計244,336千元。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配相關資訊,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十二)股份基礎給付
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有下列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現金增資保 | |
|---|---|
| 留予員工認購 | |
| 給與日 | 106.6.12 |
| 給與數量 | 424,000 |
| 合約期間(年) | 0.04 |
| 授予對象 | 全體員工 |
| 既得條件 | 立既取得 |
(1) 给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合併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 現金增資保 | |||
|---|---|---|---|
| استمر التحديد |
| 留予員工認購 | |
|---|---|
| 給與日公允價值(單位:新台幣元) | 66.60 |
| 執行價格(單位:新台幣元) | 66.00 |
| 預期波動率 $(\%)$ | 7.92 |
| 認股權存續期間(年) | 0.04 |
| 預期股利(%) | 4.50 |
| 無風險利率(%) | $0.60^{\circ}$ |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 106年度 | |||
|---|---|---|---|
| 加權平均履 | |||
| 約價格(元) | 認股權數量 | ||
| 1月1日流通在外 | \$ | ||
| 本期給與數量 | 66.00 | 424,000 | |
| 本期執行數量 | 66.00 | (424,000)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 | |||
| 12月31日可執行 | |||
$(3)$ 員工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因現金增資提撥予員工認購所認列之酬勞費用為 254千元,帳列資本公積科目項下。
-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40千 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總額3,400千元,授與對象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 特定條件之全職員工為限。此案業已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一〇 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申報生效。
- (十三)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之普通股淨利 | 127,007 | 188,578 |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36,150 | 32,519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3.51 | 5.80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 | 127,007 | 188,578 |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36,150 | 32,519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千股) | ||
| 員工酬勞之影響 | 32 | 652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 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
36,182 | 33,171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3.51 | 5.69 |
(十四)收 $\lambda$
合併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 77 ≖. 19 ∼ |
105 __ |
|
|---|---|---|
| 商品銷售 | 774 40 хΠ |
-197 - |
(十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五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本年度如有 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有累積虧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括符合 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467千元及2,153 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均為0元,係以本公司稅前淨利及依前述修訂之公司章程所 訂定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詣。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民國一 ○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六)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1,054 | 575 |
| 其 他 |
8.117 | .524 |
| 9,171 | 5,099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淨額 \$ | (1,595) | (301) | |
|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 (298) | ||
|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 | (29,691) | 4,902 | |
| 其 | 他 | (282) | |
| (31, 866) | 4,601 |
للمستعار والمرواة
$400 \times 10^{-12}$
للجارية ساماته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B}$ $\overline{A}$ $\overline{A}$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86 t. H | 川つ 半 度 | ||
|---|---|---|---|
| 銀行 忌 क। 1首 永 |
æ -17 |
5.80 ----- |
705 |
(十七)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953,084千元及466,751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用 風險分別顯著集中主要三大客戶之期末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125,239千元及203,708 千元,佔期末應收帳款淨額比率分別約為57%及61%。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 帳面 金額 |
合約現 金流量 |
1年以内 | $1 - 2 + 1$ | 超過2年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247,752 | 247,752 | 247,752 | ||
| 應付款項 | 110,855 | 110,855 | 110.855 | |||
| 存入保證金 | 3.121 | 3,121 | 3,121 | |||
| S | 361,728 | 361,728 | 358,607 | 3,121 | ||
| 105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135,750 | 135,750 | 135,750 | ||
| 應付款項 | 108,815 | 108,815 | 108,815 | |||
| 存入保證金 | 2,532 | 2,532 | 2,532 | |||
| S. | 247,097 | 247,097 | 244,565 | 2,532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21,507 \$ |
29.76 | 640,039 | 5,992 | 32.25 | 193,247 |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應收帳款,於換算時產生外幣 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 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 之稅前淨利皆增加或減少約6,400千元及1,932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外幣兌換(捐)益(会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 為(29,691)千元及4,902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稅前淨利將 減少或增加2,478千元及1,358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及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 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存入保證金一非流動。上述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 面價值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面臨之風險,並透過適當之控管程序以確保風險 控制之有效性。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性與非衍 生性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到財務管理委員會之監督且受合併公司之內部政策所規範, 以求降低合併公司面臨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 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
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財務管理委員會定期對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衍生性與非衍生性金融工具之運 用之報告。
3.信用風险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捐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之應收客戶之帳款。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為減抵應收帳款信用風險,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並對國外 應收帳款委由保險公司承保,以降低合併公司的應收帳款風險。合併公司並定期 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壞帳;總體而言,管理階層尚能有效控管 應收帳款風險。
合併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合併公司內各營運個體於訂定付款及提出 交貨之條款及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 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 風險之限額係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其信用額度之使用。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委員會衡量 並監控。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受信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 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豁
合併公司僅能提供背書保證予符合合併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之對象。截至 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財務管理委員會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 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以使合併公 司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比等預測考量合併公司之債務融資計畫、債務 條款遵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 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 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十九)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 算。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 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及非控制權益)。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項目之彙總量化資料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債 負 |
492,583 | 365,359 | ||
| 資本總額 | 1,129,302 | 743,167 | ||
| 負債資本比率 | 43.62 % | 49.16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關係人名稱 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
|---|---|
| 林如茵 |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
| 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 |
合併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一保證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PHACHARAPON PHAIBOONSUNTORN、主要管理人員林如 茵及董事之法人代表人SARAYUTH MUNGCHITVITSAVAKORN為合併公司銀行借款 提供連帶保證責任,且未收取保證費用。上述連帶保證責任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 解除。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05年度 | |
|---|---|
| 17,610 | 19,005 |
| 34 | 469 |
| 17,576 | 19,474 |
| 106年度 |
八、質押之資產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6.12.31 | 105.12.31 |
|---|---|---|---|
| 地 | 短期借款 | 151,813 | 149,728 |
| 房屋及建築 | 短期借款 | 39,940 | 45,705 |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電力保證 | 4.192 | 4.080 |
| 195.945 | 199,513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由銀行替本公司提供之保證額度:
| 106.12.31 | 105.12.31 | ||
|---|---|---|---|
| 電力保證額度 | 40 ۱D |
2 በዳን | 3,846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日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gal Holding Co., Ltd.)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二、其 他
功能别 106年度 105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合 計 性質別 成本者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463,856 173,721 637,577 498,828 190,968 689,796 勞健保費用 543 491 491 543 退休金費用 2.108 1,414 3.522 1.926 1.296 3,22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5,269 31,457 46,726 12,816 22,468 35,284 折舊費用 46,744 31,344 13,378 44,722 29,891 16,853 攤銷費用 4,102 4,102 3.974 3,974 $\overline{a}$ $\overline{a}$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 交易對象 | M | 傣 | 進(銷)貨 | 全 | 額 | 佔總進 (銷)貨之 |
授信 | 單 伊 |
授信期間 | 俆 額 |
佔總應收(付) 票據 、帳款 |
備註 | |
| 之公司 | 名 | 稱 | 比率% | 期間 | 塞 % 之比 |
|||||||||
| RGP | RJM | RJM之子公司 銷貨 | (602, 394) | (86.30) 45天~60天 | 註一 | $\overline{\phantom{a}}$ | 103,880 | 82.52 | 註二 |
註一、價格係依雙方議定價格計算。
註二、上列有關合併個體間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帳列應收款項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交易對象名稱 | 傣 RЙ |
款項餘額 | 穎 金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呆帳金額 | ||||
| s. | 司 | (註二 | 週轉率% | '註一. | ||||||
| RGP | RJM | RJM之子公司 | 103,880 | 5.41 | 52,248 |
註一、截至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一日止。
註二、上列有關合併個體間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與交易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んえ 關係 (註二 |
科 目 |
額 金 |
交易條件 | 估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
|||
| IRGP | RJM | 營業收入 | 602,394 價格係依雙方議定價格計算 | 28.02% | ||||||
| RGP | RJM | 應收帳款 | 103,880 45天~60天 | $6.40\%$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代表RGP。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代表子公司對母公司。
註三、茲就該科目金額屬資產負債表科目佔合併總資產1%以上及損益科目佔合併總營收1%以上予以揭露。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 單位:千元/股 | |||||||||||
|---|---|---|---|---|---|---|---|---|---|---|---|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稱 z |
稱 z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註一〕 |
本期損益 (註一) |
投資損益 (註一) |
備註 |
| 本公司 | RJM | 泰國 | 珠寶首飾設 、製造及 計 儲售 |
300,000 | 300,000 | 4,549,998 | 99.99 % | 866,153 | 185,087 | 185,087 | 已於合併 報告沖銷 |
| 本公司 | GVG 香港 | 香港 | 一般投資業 | 25,510 | 22,050 | 5,900,000 100,00 % | 8,622 | (5, 538) | (5, 538) | $\prime$ | |
| RJM | RGP | 泰國 | 珠寶電鍍加 | 11,647 | 11.647 | 127,500 | 51.00 % | 139,010 | 196,220 | 105,563 (註二) |
註一、依據被投資公司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估列。
註二、認列之投資損益包含已實現銷貨毛利5,491千元。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資 | 截至本期 | |||||
|---|---|---|---|---|---|---|---|---|---|---|---|---|
|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 本期捐益 | 或間接投資 | 投管捐益 | 帳面價值 | 止已匯回 | |||||||
| 1 公司名 痲 |
音本箱 | '#- | ,積投資金額 !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註三) | 之持股比例 (註二及註三) (註二及註三) 投資收益 ' | ||||
| GVG深圳 | 珠寶首飾銷售 | RMB 5.000 |
(ニ) | 註四 | '(註四) (註四)。 | (註四) | (5,406) | 100.00% | (5,406) | 8,474 |
單位:千元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GVG 香港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二:期末長期投資及本期投資損益,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三:本公司揭露之投資損益及帳面金額,係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各該項目之數額,該公司認列之投資收益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 益法認列。
註四:本公司非台灣公司,故無該當金額。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不適用。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二個應報導部門︰珠寶製造及銷售與電鍍部門。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 稅費用至應報導部門。此外,所有應報導部門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及其以外之重 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 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淨利衡量,並 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調整及沖銷主要係營運部門間交易之沖銷。
| 106年度 | |||||||||
|---|---|---|---|---|---|---|---|---|---|
| 珠寶製造及 | |||||||||
| 銷售部門 | 電鍍部門 | 調整及銷除 | 計 合 |
||||||
| 收 $\lambda$ :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054,113 | 95,661 | 2,149,774 | ||||||
| 部門間收入 | 602,394 | (602, 394) | |||||||
| 利息收入 | 722 | 332 | 1,054 | ||||||
| 收入總計 | \$ 2,054,835 |
698,387 | (602, 394) | 2,150,828 | |||||
| 利息費用 | S 5,896 |
5,896 | |||||||
| 折舊與攤銷 | \$ 45,237 |
3,587 | 48,824 | ||||||
| 部門損益 | \$ 116,660 |
196,220 | 312,880 | ||||||
| 105年度 | |||||||||
| 珠寶製造 | |||||||||
| 及銷售部門 | 電鍍部門 | 調整及銷除 | 計 合 |
||||||
| 收 $\lambda$ :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mathbf{S}$ 2,197,116 |
2,197,116 | |||||||
| 部門間收入 | 154 | 391,114 | (391,268) | ||||||
| 利息收入 | 477 | 98 | 575 | ||||||
| 收入總計 | \$ 2,197,747 |
391,212 | (391, 268) | 2,197,691 | |||||
| 利息費用 | \$ 8,705 |
8,705 | |||||||
| 折舊與攤銷 | \$ 48,308 |
2,410 | 50,718 | ||||||
| 部門損益 | \$ 221,515 |
130,053 | 351,568 |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應報導部門收入總額分別銷除部門間收入(602,394) 千元及(391,268)千元。
(二)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一珠寶製造及銷售,故無需揭露產業別財務資訊。
(三)地區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 地 | 區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美 | 國 | \$ | 284,789 | 414,736 | |||
| 泰 | 國 | 1,455,266 | 1,236,697 | ||||
| 英 | 國 | 184,252 | 298,556 | ||||
| 法 | 國 | 161,933 | 148,745 | ||||
| 其 | 他 | 63,534 | 98,382 | ||||
| 合 | 計 | S | 2,149,774 | 2,197,116 | |||
| 非流動資產: | |||||||
| 地 | 區 | 106.12.31 | 105.12.31 | ||||
| 秦 | 國 | \$ | 340,885 | 332,804 | |||
| 其 | 他 | 1,138 | 686 | ||||
| 合 | 計 | 342,023 | 333,490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不包含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他 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四)主要客户資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來自珠寶製造及銷售部門之D客戶 | 1,389,700 | 1,190,9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