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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PharmaStudie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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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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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3-020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杨璐女士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璐女士受全体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08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杨璐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 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
(一)基本情况
-
1、中文名称: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R&G PharmaStudies Co., Ltd.
3、设立日期:2008年08月22日
- 4、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创益西路518号。
5、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08月02日
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7、股票简称:诺思格
8、股票代码:301333
9、法定代表人:WU JIE(武杰)
10、董事会秘书:李树奇
11、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
12、邮政编码:100048
13、联系电话:010-88019152
14、传真:010-88019978
1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璐女士,其基本 情况如下:
杨璐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2004年至2009年, 在赛博数码广场担任市场主管;2009年至2010年,在万法通(北京)法律咨 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培训产品研发员;2010年至2011年,在北京市中政律师 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2011年至2019年,在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19年至今,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律师;2015年9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其主要 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08月09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08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8月30日(上午9:00-11: 00;下午14:00-17:00)。
-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 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 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 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 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 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齐士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电话:010-88019152
传真:010-880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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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
-
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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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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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将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 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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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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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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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 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 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 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 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杨璐
2023年08月0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 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 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 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璐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诺思格(北京)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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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
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