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REWARD WOOL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15, 2026

51795_rns_2026-05-15_c8b336f3-b120-4f45-9322-011abbfba2e7.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100-00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利華早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23)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專線:(02)6636-5566

59

中國國務院信託服務有限公司:信託代理人、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信託服務

國內部信託公司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內部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為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img-0.jpeg

img-1.jpeg

img-2.jpeg

img-3.jpeg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更區款帳號時,請於右列「現金股利區撥申請書」內填妥本人存款帳號並加蓋印章後,於股東案會前寄回。

戶名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戶號 59
號 明 事 項 一、核用區款者(根本人帳號) 區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 加倍。 二、各級用區款者,本行經口頭 號部等支票分式核付(部省 次作業處理費合併四元,由 股東自行出錢。 原登記區款帳號 利華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蓋章 稱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郵局 存簿(Ⅱ) 700 局 號 帳號

現金股利區撥申請書

第2聯
委 託 書
---
一、區委託 (係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18日舉行之股東誓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含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与 現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 表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臨時動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 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為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時出席該(或出席簽到卡)等交代理人次執,如因 故段階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效 利華早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託書內容應 有效處理

效率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4

img-4.jpeg

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民國115年6月18日上午9時整個桃園市新屋區頭河里中山東路二段300號本公司新屋廠員工活動中心(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8:30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舉行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4.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情形報告。5.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彙。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彙。(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修文彙。(四)臨時動議。

二、盈餘分派彙主要內容: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58,732,800元,每股預計配發新台幣3.6元。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四、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獲往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五、如有股東欲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18日製作股求人欲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六、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19日起至115年6月15日止,請運營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七、新聞戶股東如親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鑑卡使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九、敬請豁照辦理為待。

此致

貴股東

利華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img-5.jpeg

股股

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視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託人欲求委託書前,應請股求人提供股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股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彙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股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股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指派書

茲指派

為本法人股東出席公司115年6月18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之代表人,依法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此致

利華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蓋章:

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