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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HE PHARMAC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Dec 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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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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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S*ST 九化 编号: 2006- 048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4]3 号),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5]86 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九江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九江化纤”或“公司” ) 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 负责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 委托事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改革工作 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 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 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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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ujiang Chemical Fibre Co.,Ltd 公司简称:S*ST 九化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小华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蛤蟆石 公司办公地址:九江化学纤维总厂厂区 邮政编码:332017
公司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化纤浆粕、蒸汽的生产和销售,属化纤行业。 公司互联网地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征集事项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关 于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资本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有关拟召开的本次股东会议的具体事宜见与本征集函同时公告的《九江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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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A 股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流通股股东分散,且中小流通股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 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 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流 通股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 年12 月18 日下午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 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 年12 月19 日-2006 年12 月24 日正常工作日上 午9:00 至下午4:00,12 月25 日上午9:00-12: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 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12 月18 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 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 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以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流通股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12 月18 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 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以本公司董事会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流通股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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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流通股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6 年12 月25 日上午12:00 之前,本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 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 年12 月25 日 上午12:00 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 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 件 人: 殷春旺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国贸广场 A 区 2601 室
邮政编码:330002
联系电话:0791-6496269
传 真:0791-6496269
联 系 人: 叶玉玲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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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通股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
(1)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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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
(2)流通股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
-
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
(3)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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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的信息一致。
- (4)流通股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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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通股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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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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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 3 )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 4 )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 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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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 票委托征集函》盖章签字页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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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授 权 委 托 书 ( 复印有效 )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了《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的指示 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 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 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 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董事会投 票委托征集函,同意董事会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 票权。
| 上市公司名称 |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000650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资格证号)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 ||||
| 委托指示 | |||||
| 征集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关于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资本的议案 | |||||
|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 |||||
|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 |
(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 , 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
委托人 ( 签字确认 , 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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