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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TRON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pr 1, 2013

51998_rns_2013-04-01_4c9ffe5f-f3aa-4fa2-8e80-2ad9d08c9134.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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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302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季報表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閲)

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 電 話: (02)2268-1314

錄 $\mathbf{H}$

Terminalnya

頁 次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合併資產負債表 3
四、合併損益表 4
五、合併現金流量表 5
六、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及合併概況 $6 \sim 7$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overline{7}$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7 - 8$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8 - 13$
(五)關係人交易 $14 - 15$
(六)質押之資產 15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15 - 17$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17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17
$(+)$ 其他 $18 - 23$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23 - 24$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25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sim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9.30 100.9.30 101.9.30 100.9.30
資 產 $\frac{1}{2}$ $\%$ 負債及股東權益 $\frac{1}{2}$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及七) \$ 87,404 $\overline{4}$ 244,325 11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八) $\mathbf{s}$ 73,000 4 7,000
1120 應收票據 13,704 $\mathbf{1}$ 13,948 $\mathbf{1}$ 2143 應付帳款 103,973 5 142,744 7
I 14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二)及六) 112,979 5 182,035 8 2210 其他應付款(附註五及七) 68,178 3 99,167 5
1190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七)及五) 50,238 3 13.514 $\mathbf{1}$ 2240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42,254 $\overline{2}$ 38.223 $\mathcal{D}$
1210 存貨一淨額(附註四(三)) 176,004 8 203,303 9 287,405 14 287.134 14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1,866 $\overline{1}$
1291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452 666
1298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6,418 20.169
457.199 22 689,826 32
各項準備:
2510 土地增值税準備(附註四(六)) 62,679 62,679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23 不動產投資(附註四(五)) 267,607 13 267,607 12 其他負債:
144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 553 $\blacksquare$ 1,136 $\overline{\phantom{a}}$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 35,509 $\overline{2}$ 39,382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四)) 2,925 $\blacksquare$ 5.019 $\overline{\phantom{a}}$ 2861 遮延所得税負債-非流動 8,896 $\sim$ $\blacksquare$
271.085 13 273,762 12 44,405 $\overline{2}$ 39,382
負債合計 394,489 19 389.195 19
1501 固定資產: (附註四(六)、五及六)
土地
673,916 32 673.916 31
1521 房屋及建築 225,933 11 229,243 11
1531 機器設備 969,718 47 1,002.152 46
1561 辦公設備 61,515 $\overline{3}$ 66.853 $\overline{3}$
15x8 重估增值 110.758 -5 110,758 $\overline{5}$
2,041,840 98 2,082,922 96
15X9 減·累積折舊 952,774 46 955,463 44
1599 減·累計減損 129,026 6 119,134 6 股東權益:
1671 未完工程及預付房屋款 178,651 $\Omega$ 106,590 5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九)) 1,600,029 77 1,600,029 73
1,138,691 55 1,114,915 51 資本公積:
3220 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 9 $\blacksquare$ 9
無形資產: 3260 資本公積一長期投資 2,160 $\tilde{\phantom{a}}$ 2,160
1782 土地使用權 13.023 13.552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387 $\overline{\phantom{a}}$ 4,387
13,023 13,552 3351 未提撥保留盈餘(附註四(十)) (134, 986) (7) (39,956) (2)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152,726 8 175,483 8
其他資產: 3460 未實現重估增值 60.700 49.359 $\overline{2}$
1801 出租資產-淨額(附註四(七)) 94,461 4 85,548 4 股東權益合計 1,685,025 81 1,791,471 81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105,055 $\mathbf{5}$ 3.063
199,516 9 88,611 4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資產總計 2.079.514 100. 2.180.666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2.079.514 100 2.180.666 100
(請詳閱後附合併季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文騰

$\sim 10^{11}$ km $^{-1}$

Contract Contract State

$\frac{1}{\sqrt{2}}$

$\mathcal{F}_{\mu\nu}$

經理人:林文騰

$\sim 100$

會計主管:林瑞萍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閲)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前三季 100年前三季
$\%$ $\%$
4111 銷貨收入總額 \$ 497,701 101 594,456 100
4170 減:銷貨退回 3,489 $\mathbf{1}$ 233
4190 銷貨折讓 66 361
營業收入淨額 494,146 100 593,862 100
5111 銷貨成本 433,845 88 490,983 83
5910 營業毛利 60,301 12 102,879 17
6000 營業費用 128,912 26 131,726 $\overline{22}$
6900 營業淨損 (68, 611) (14) (28, 847) (5)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983 $\mathbf{1}$ 2,645 $\mathbf{1}$
7160 兌換利益 8.628 $\overline{2}$
7480 什項收入 5,469 1 5,876
16,080 4 8,521 $\overline{2}$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380 666
7560 兌換損失 21,677 4
7880 什項支出 2,447 1,131
2.827 23,474 $\overline{4}$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益(損) (55,358) (11) (43, 800) (8)
8110 所得稅費用 4,370 1,031 $\blacksquare$
9600 合併總損益 (59, 728) (12) (44, 831) $\Omega$
税後 税前 税後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元)-當期(附註四(十一))§ (0.37) (0.37) (0.28) (0.28)
一追溯 (0.37) (0.37) (0.28) (0.28)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表附註)

董事長:林文騰

經理人:林文騰

會計主管:林瑞萍

$\sim$ 4 $\sim$

riječni pr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前三季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損益 \$
(59, 728)
(44, 831)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及各項攤提 34,136 30,142
減損回升利益 (806)
存貨跌價損失 1,390 2,493
實際產能低於正常產能 2,351
呆帳損失回轉 (2,670) (2, 839)
訴訟損失回轉 (318)
其他損失 848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 33,746 (18,953)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9,551 (8,905)
存貨 23,101 2,942
遞延所得稅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1,447 (19,621)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4, 862) (10,022)
應付票據及帳款 (23,760) 27,754
其他應付款 (39, 776) (181)
其他流動負債 29,587 5,018
應計退休金負債 (2,502) (3,82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887 (39,98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買(退回)固定資產價款 (65, 043) 98,895
遞延費用增加 (3,677)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202 158
其他資產減少(增加) (92, 748) 4,16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61, 266) 103,214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前三季 100年前三季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63,000 (8,000)
存入保證金 (22)
長期借款減少 (16, 149)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62,978 (24, 149)
匯率影響數 (17,716) 52,66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15, 117) 91,75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2,521 152,57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7.404 244,325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229 627
本期支付所得稅 1.281 1.65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表附註)

經理人:林文騰

會計主管:林瑞萍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合併概況

(一)公司沿革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奉准設立。主要業務為各種矽整流 器及其他半導體零件之製造及銷售。本公司原名為「麗正精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更名為「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 經經濟部核准更名在案。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無母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752人 及903人。

(二)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對其具有控制能力之子公司。年度 中取得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能力之日起,開始將被投資公司之收益與費損編入合併報表 $\dot{+}$

$\mathbf{r}$ is the distribution of $\mathbf{r}$

  1. 本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持股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1.9.30 100.9.30 說明
本公司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原件及 100.00% 100.00% 直接持有表决權之出
(簡稱麗正中國) 酒品買賣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本公司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原件及 100.00%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簡稱麗正亞洲) 酒品買賣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本公司 Rectron Electronic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原件 100.00% 100.00% 直接持有表决權之出
Enterprises Inc. (USA)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本公司 Rectron(Malaysia) Sdn, Bhd. 不動產出租 100.00% 100.00% 直接持有表决權之出
(RMSB)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本公司 聚鼎興業(股)公司 菸酒批發業 100.00%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簡稱聚鼎興業)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TAR (1985)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持股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1.9.30 100,9.30 說明
本公司 Rectron International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原件 100.00% % 直接持有表决權之出
Ltd.(簡稱RIL)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麗正電子(中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整流器二極導體 100.00% 100.00% 間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國)有限公司 (簡稱浙江麗正)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麗正電子(中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整流器二極導體 100.00% 100.00% 間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國)有限公司 (簡稱上海麗正)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註:上開列入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均係依各子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 師核閱之自結財務報表。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七月間投資設立Rectron International Ltd.(RIL),設立股本 為美金10千元,持股比例為100%,故自民國一〇〇年度起開始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 製主體。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相關資料:無。
  • 4.子公司會計年度起迄日與母公司不同:無。
  • 5.子公司之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同:無。
  • 6.國外子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無。
  • 7.各關係企業盈餘分配受法令或契約限制:無。
  • 8.合併借項攤銷之方法及期限;無。

9.其他重要事項或有助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允當表達之說明事項:無。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 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09600064020號令暨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規定,除附註三所述之會計變動外,本公司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一〇〇年度合併財 務報表相同。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本公司自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 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 款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財務困難債務整理及 倩務商品協商之新合約與條款修改之交易亦自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起,依該公報第 三次修訂條文之規定處理。前述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前三季淨損、股東權益及 每股虧損並無影響。

(二)本公司自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 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 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 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〇〇年前三季財務 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1.9.30 100.9.30
零用金及現金 368 82
銀行存款 87,036 244,243
合計 87 4A4 244,325

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信託於關係人名下之銀行存 款,請詳附註七之說明。

(二)應收帳款淨額

101.9.30 100.9.30
應收帳款 \$
196,260
260,558
減:備抵呆帳 (83, 281) (78, 523)
淨額 S
112,979
182,035
(三)存貨一淨額
101.9.30 100.9.30
製成品 \$
98,776
111,530
減;備抵損失 (27, 699) (26, 267)

71,077 85,263
在製品 76,491 86,868
減:備抵損失 (7,242) (5, 924)

69,249 80,944
原物料 40,606 43,383
減:備抵損失 (11,160) (10, 256)

29,446 33,127
在途存貨 6,232 3,969
減·備抵損失

6,232 3,969

176,004 203,303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前三季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明細如下:

101年前二李 100年前二李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S 1.412 2,493
實際產能低於正常產能影響數 2.383 -
合計 3.795 2.493

$\overline{a}$

$\overline{AB}$

$100000$

(四)金融資產

子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持有之各類金融資產明細如下:

101.9.30 100.9.3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6,384 26,384
累計減損一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3, 459) (21,365)

$\Leftrightarrow$
2.925 5,019

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提 供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六說明。

(五)不動產投資

TUL 7.30 .
台中市西屯區土地 -601 -607
.

1.本公司部份不動產投資因受限於當時法令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故委任本公司 之負責人林文騰以其個人名義登記,為確保本公司資產之保全,已取得登記名義人 出具之保證票據作為保障。另有關不動產信託事項,請詳附註五及七之說明。

2.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上列不動產投資提供質抵押情形,請詳附 註六之說明。

(六)固定資產

重估增值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未折减餘額
101.9.30
\$ 673,916 106,525 780,441 780,441



225,933 4.233 230,166 88,505 141,661


969,718 $\blacksquare$ 969,718 816,441 125,023 28,254


61.515 61,515 47,828 4,003 9,684
未完工程及預付房屋款 178.651 178,651 178,651
2,109,733 110.758 2,220,491 952,774 129,026 1,138,691
100.9.30
\$ 673,916 106,525 780,441 780,441



229.243 4 2 3 3 233,476 79,162 26,682 127,632


1,002,152 1,002,152 828,562 92,319 81,271


66,853 $\overline{\phantom{a}}$ 66,853 47,739 133 18,981
未完工程及預付房屋款 106,590 106,590 106,590
2.078.754 110.758 2,189,512 955,463 119.134 1,114,915
  • 1.本公司以民國七十年及八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為基準日,依規定辦理土地及折舊性 資產重估價,增值總額為114,431千元,經提列土地增值稅準備62,679千元,餘額轉 入股東權益一未實現重估增值。
  •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相關改建大樓支出分別為13,036千元 及12,056千元,帳列未完工程科目項下。
  • 3.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五月與關係人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建分售契約,由 本公司提供台北市士林區土地(帳面金額為670,000千元)作為興建基地。
  • 4.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向關係人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台北市士林區基 地房屋,合約總價為290,000千元(未稅),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已預付房屋款分別為162,955千元(未稅)及94,384千元(未稅)。
  • 5.子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為購買上海市不動產,而委託關係人代為協商洽 談相關事宜,請詳附註五說明。
  • 6.子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四月間因擬增購全自動化產線,為能取得優惠價格,故先行 支付人民幣13,000千元作為議價擔保金(該擔保金得抵減未來設備款),後因議約未 成,故子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七月間全數收回前述之擔保金。
  • 7.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九月三十日就固定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於民國一〇一 年九月三十日迴轉以前年度提列之資產減損損失計819千元。
  • 8.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上列部份固定資產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六 之說明。
  • 9.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信託於他人名下之固定資產請 詳附註七之說明。

(七)出租資產一淨額

101.9.30 100.9.30
土地 \$ 45,151 45,871
房屋及建築 89,975 87,153
辦公設備 38 38
小計 135,164 133,062
減:累計折舊 (1,979) (10, 818)
减:累計減損 (36, 724) (36,696)
淨額 96,461 85,548

(八)短期借款

101.9.30 100.9.30
抵押借款 73,000 7.000
利率區間 $2.485\% \sim 2.616\%$ $2.800\% \sim 3.435\%$

1.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尚有未動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 為7,000千元及73,000千元。

2.上述抵押借款係提供固定資產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九)股本

  • 1.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4,0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40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160,003千股。
  • 2.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會通過,擬於100,000 千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包括本年度另案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股數,合計不超過10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惟該案將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二十 四日屆滿一年,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四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尚未完成相關私募 現金增資事項,將不再予以辦理。
  • 3.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決議以盈餘轉增資26,746千元,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09號函核准,並以民國一〇〇年八月二 十七日為增資基準日且業已辦妥相關登記程序。
  • 4.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會通過,擬於50,000 千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私募價格暫定為3.88元,實際發行價格以不 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價格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依當時之市場狀況訂定之。

(十)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為累計未分配盈餘。經調整 依法令提列或回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扣除股東會決議保留之盈餘數後,如尚有盈餘, 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1)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2)員工紅利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一。

(3)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本公司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 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 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營運正值成長期,為因應業務成長、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 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惟此 項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經股東 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累積虧損,故本公司民國一○○年度無相 關盈餘可供分配。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 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中配發之每股股利相關資訊如下:

項目 100年度
股票 \$ 0.17
現金 0.05
合計 0.22

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告認列差異如下:

99 年 度
股東會決議 財務報告
實際配發情形 認列之金額 差異數
員工紅利一現金 \$
346
356 (10)
董監酬勞 692 712. 20)
${\bf .038}$ .068 30)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財務報告認列之金 額之差異,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民國一〇〇年度之損益(帳列管理及總務費用 一薪資費用項下)。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暨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 數等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九月三十日為累積虧損,故無須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萘。

(十一)每股盈餘(虧損)

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前三季,本公司基本每股虧損及稀釋每股虧損計算如 $F$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每股盈餘;元
101年前三季 100年前三季
基本每股虧損 税前 稅後 税前 稅後
當期
本期淨損 (59, 728) $(59,728)$ $(44,831)$ (44.831)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一當期(千股) 160.003 $160,003$ 160,003 160.003
基本每股虧損一當期 (0.37) (0.37) (0.28) (0.28)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一追溯(千股) 160.003 160,003
基本每股虧損一追溯 (0.28) (0.28)

註:民國一〇〇年前三季因具反稀釋作用,故不列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十二)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1.公平價值之資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非衍生性短期金融資產及負債中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非流動)、受限制資產、其他應 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等,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除上述金融資產及負債外,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 公司其餘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101.9.30 100.9.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 2.925 $\blacksquare$ 5,019 -
流動

2.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 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損失不予迴 轉。

  • 3.財務風險資訊
  • (1)市場風險:合併公司主要進貨及銷貨係以美元為計價單位,使合併公司具有及未 來現金流量之外幣資產及負債暴露於市場匯率波動之風險。
  • (2)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 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減低信用風 險,合併公司持續的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並就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 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在管理當局之預期之內。
  • (3)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由集團企業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 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本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具利率 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負債分別為73,000千元及7,000千元,係因從 事之短期借款,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有效 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五、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
之關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上海晟隆(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林文騰 本公司之董事長
劉鳳琴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李佩璽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已於101.7.31改
派法人董事代表人)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資金融通情形:
公司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總額
101.9.3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林文騰
\$
86,133
6,212
100.9.3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林文騰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59,218
49,635
370 m
合計 370

2.其他資產一其他

子公司擬向上海晟隆(集團)有限公司承租座落於上海市區不動產,基於保有前 述不動產之承租議約權,子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九月三十日預付上海晟隆(集團)有 限公司計人民幣20.000千元,並俟議約宗成後,得以抵減前述不動產承租租金。

3.其他

(1)林文騰受本公司委任以其名義代登記土地相關事宜,請詳附註四(六)之說明。

  • (2)本公司因與合併子公司麗正中國存有債權債務關係,故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 九月三十日將台中市西屯區土地(帳列不動產投資)質設予合併子公司麗正中國之 指定人分別為劉鳳琴及李佩璽,作為債權保證。
  • (3)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 建契約之情形,請詳附註四(六)及七之說明。
  • (4)於民國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 訂購買不動產合約之情形,請詳附註四(六)之說明。

  • (5) 子公司於民國一○○年間為多角化經營,降低企業整體風險,規劃購置上海市不 動產。並委託關係人上海晟隆(集團)有限公司與物業公司協談相關購置不動產交易 細節,為期順利議約,故先行支付人民幣25,000千元作為購買該不動產之擔保金(帳 列預付房屋款科目項下),後因議約未成,子公司已於民國一〇〇年八月依雙方之 協議約定加計利息收入計人民幣530千元後並收回擔保金人民幣25,000千元。

  • 4.信託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信託予關係人林文騰名下,其相關之信 託契約事項請詳附註七。

六、質押之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如下:



101.9.30 100.9.30
受限制資產 \$
452
666減資股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925 5,019 質權擔保
固定資產 120,750 125,667 銀行借款
不動產投資 267,607 267,607債權保證
合計 391.734 398,959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一)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因借款及履約保證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 據均為100,000千元。
  • (二)於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簽訂之承德大樓改建已發包合約總價(含稅)為15,100 千元,並依約支付價款11,810千元(帳列未完工程)。
  • (三)1.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爆發部份董事及股東偽造股票案,林治南等人對本公司提起 訴訟,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最高法院判決本公司敗訴確定。本公司已陸續與原告達成和 解,基於保守穩健原則,本公司已於以前年度全數提列訴訟損失(包括本金及延遲息)。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〇年十一月與原告林治南以17,389千元(包括本金及訴訟費)達成 和解不再訴訟,並將以前年度溢估之損失6,546千元已於民國一〇〇年度迴轉。
  • 2.本公司澎湖海水淡化廠增建工程之業主因該契約及受託運轉操作四年所發生之爭議。該 業主於民國九十六年初就爭議部份向澎湖地方法院起訴,要求本公司賠償63,401千元, 澎湖地方法院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判決本公司敗訴應賠償40,710千元及法定利息,本 公司經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惟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經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上訴,截至民 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業已分別估列應付本息52,385千元及49,673 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3.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完成金門海水淡化廠工程,並於民國九十四年辦理初驗合格, 惟該業主無法與本公司達成驗收共識,該業主向本公司就工程款及延遲利息8,253千 元、逾期罰款1,917千元及年費差額罰款15,011千元提出求償,本公司基於保守穩健 原則,乃於民國九十八年間就應收工程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金額8,685千元認列損失, 並於民國九十九年間向業主提出仲裁,後於民國一〇〇年五月間仲裁結果確定,本 公司就已計提8,685千元損失中可收回940千元。

  • (四)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因合建而簽訂之主要契約明細如下: 工程名稱 與建方式 合建公司名稱 地號 預計完工年度 麗正廠辦興建工程 合建分售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士林區土地 101
  • (五)子公司聚鼎興業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中興航空全部股 權,出售價款77,761千元,其中6,891,171股已完成過戶程序,認列4,451千元處分損失, 餘3.142.518股予以轉列待處分長期股權投資24.355千元,並認列2.030千元之減損損 失。另,依合約約定出售價款中73,898千元當須待中興航空(股)公司現行訴訟結果, 方可收回,考量行政過程繁複及冗長,故將已過戶股數應收取款項予以轉列長期應收 款49.543千元。

上列該訴訟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華工程(股)公司應給 付62,909千元及法定利息予中興航空(股)公司。後經歷次上訴,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中華工程(股)公司需再給付中興航空(股)公司10,893千元之 承攬報酬,連同原審法院判決中華工程(股)公司應給付承攬報酬62,909千元,中華工 程(股)公司總共需給付73,802千元之承攬報酬及法定利息。惟此判決結果已遭最高法 院發回廢棄,故全案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訴訟程序。於民國一〇〇年十月經台 灣高等法院判決中華工程(股)公司應給付57,302千元之承攬報酬以及法定利息。惟雙 方各自就敗訴部分,均提起上訴,故本案向在最高法院審理中。依該案委任律師之意 見,基於中興航空(股)公司於第一、二審及更一審、更二審均獲大部分勝訴之判決, 故對本案判決結果及最終之判決結果仍抱持審慎樂觀之態度,惟案件最後之結果仍需 視法院判結果而定。子公司聚鼎興業公司經考量該訴訟案件之行政過程繁複及冗長, 故於以前年度已全數提列呆帳損失。

(六)子公司上海麗正與上海市南匯縣下沙鎮工業發展有限公司訂定租用廠房及設備使用 權之明細如下:

單位:人民幣千元

出租人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上海市南匯縣下沙鎮工業發展公司 2002.01.01~2013.12.31 \$

(七)子公司REEI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已簽訂租約尚未支付之租金均 為為美金575千元。

下,其相關之信託契約事項如下:
信託標的 信託存續期間 101.9.30
帳列金額
100.9.30
帳列金額
受託人 受託人報酬 信託目的及其特殊约定
(一)應收帳款(含已發生及將來發)96.3.21起至本公司通知終止信
生之應收帳款)
零用金
銀行存款
受限制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二)長期投資之普通股股票
託契約前
(原存續期間為95.3.21~96.3.20) \$
333
3.908
452
428
56,686
20,825
112,797
40
20,880
666
428
90,259
1,424
124,352
王友增 目的:代為收取、管理、處分,包括但不限於依
雙方約定為支付信託人營業相關之成本、費用
等。
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
(1)受託人應於一個月內至金融機構開立台幣及
外幣帳戶,用以收取信託人之應收帳款。
(2)信託人客戶如有遲延,受託人應負責依法催
收。
(3)受託人應配合信託人委請之監管會計師之要
求而為處分行為。
(4)受託人須設立保管箱保管信託人所託付之全
部長期投資之普通股股票,受託人應配合信託人
之要求而為處分行為。
(5)其他信託人對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之指示。
利益之歸屬 信託受益人為信託人。
《一)土地信託標的:
土城市土地
《二)建物信託標的;
土城市建物
【三)營業設備信託標的
96.3.31起至本公司通知終止信
託契約前
(原存續期間為95.3.21~96.3.30)
110,441
11,309
973
110,441
15,226
2,133
王友增 目的;代為營理及處分,將管理處分所得,依法
代為清償信託人信託財產上之抵押權人後交付
信託人。
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
(1)受託人應維持營業生產設備正常營運所需之
維護、保養及更換。
(2)受託人得钾估將閒置土地、廠房或營業生產
設備之一部份或全部自行或委由仲介公司或其
他居間人出租出售,惟進行處分前須經信託人同
意。
(3)設定抵押借款。
(4)受託人應配合信託人委請之監管會計師之要
求而為處分行為。
(5)其他信託人對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之指示。
利益之歸屬:信託受益人為信託人。
不動產信託標的:
西申医上地
95.12.27起至信託財產處分開發
行為結束止(註)
37,050 37,050 託報酬。
鑑定之。
王友增 信託財產開發行 目的;代為管理、處分及開發信託財產。
為結束後,信託 財產之管理、處分及開發方法:
人自信託利益中(1)受託人得自行規劃或委託專業機構依法規劃
提撥5%支付信 信託財產為商業、廢辦或住辦綜合大樓之開發
素。
雙方若對信託物 (2)上述商業、廢辦或住辦綜合大樓開發案之資
之總價值不能達 金受託人得自行籌措或以信託財產向金融機構
成協議者,得共 抵押申貸或與其他廠商共同出資開發。
洞委由鑑價機構(3)受託人於開發案進行前應將開發計劃書送信
託人審核同意後始能進行。
(4)其他信託人對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之指示。
利益之歸屬,信託受益人為信託人。
士林區土地 95.4.19起至信託財產處分開發
行為結束止(註)
670,000 670.000
长期投资之普通股股票 19812起至本公司通知終止信託
關係前
765,311 876,204 林文腾 受託人須設立保管籍保管信託人所託付之全部
長期投資之普通股股票,受託人應配合信託人之
要求而為處分行為。

(八)本公司於民國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九月三十日信託予關係人林文騰及王友增名

註1:倘信託人擬提前終止信託契約,應於終止日之一個月前書面通知。

註2: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已將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債權債務沖銷之。

註3: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已將本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與子公司之股東權益沖銷之。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仲

(一)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9.30 100.9.30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5,351
29.325 156,9918 \$ 2,366 30,480 72,127
歐元 518 37.595 19,474 482 41.157 19,837
馬來西亞幣 958 9.181 8,795 854 9.174 7,840
人民幣 29,013 4.717 136,854 51,033 4.756 242,71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243 29.325 7,126 166 30.48 5,051
馬來西亞幣 $\overline{\phantom{a}}$ 100 9.174 916
人民幣 16,064 4.717 75,774 22,215 4.756 105,659

(二)重分類

民國一〇〇年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中若干科目金額配合民國一〇一年前三季財務 報表之表達方式已作適當重分類,該重分類對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 表達無重大影響。

(三)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號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二年起依金管會認可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 為因應上開修正,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之計畫,該計畫係由財 務部協理統籌負責,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土亜劫行單位

-- * 700 1 1 1



M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1.評估及規劃階段(98年10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
◎建構專案架構及組成人員 會計部門 已完成
◎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辨認 會計部門 已完成
◎IFRSs合併個體辦認 會計部門 已完成
◎評估對於營運面及系統面的影響 會計部門 已完成
◎就各重要專題訪談公司相關人員 會計部門 已完成
◎與管理階層商討key issues並取得結論 稽核部門 已完成
◎估計投入資源及成本 會計部門 已完成
◎訂定對相關人員進行長短期訓練及宣導計畫 人事部門 已完成
◎完成執行階段計畫及系統修改藍圖 稽核部門、 已完成
資訊部門
2.執行階段(100年7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各項豁免及選擇評估 會計部門 已完成
◎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資訊部門 已完成
◎完成內部控制制度應作調整之評估 稽核部門 已完成
◎決定IFRSs會計政策及會計工作手冊 會計部門 已完成
◎決定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各項豁免及選擇 會計部門 已完成
3.系統導入階段(101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完成IFRSs開帳日資產負債表 會計部門 已完成
◎開始雙軌施行兩系統平行運作 資訊部門 已完成
◎編制由台灣GAAP調節至IFRSs之各項說明 會計部門 已完成
◎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流程作業之修訂 稽核部門 積極進行中
◎正式完全轉換為IFRSs完成 會計部門 積極進行中
◎編製IFRSs比較財務資訊 會計部門 積極進行中

(三)謹就合併公司初步評估目前會計政策與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 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1.民國101年1月1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1) $\overline{\mathbf{S}}$ 637,505 (2,380) 635,125
基金及長期投資(4) 275,160 (267, 607) 7,553
固定資產 1,107,347 1,107,347
無形資產(2) 13,232 (13,232)
其他資產(1)、(2)及(4) 93,282 299,827 393,109
總資產 2,126,526 16,608 2,143,134
流動負債(5) \$ 258,671 1,902 260,573
各項準備(9) 62,679 (62, 679)
其他負債(1)、(3)、(6)及(9) 47,862 64,967 112,829
總負債 369,212 4,190 373,402
股本 1,600,029 1,600,029
資本公積(8) 2,169 (2,160) 9
保留盈餘 $(3) \cdot (5) \cdot (6) \cdot (7)$ 及 $(8)$ (70, 871) 240,565 169,694
非控制權益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3)及(7) 225,987 (225,987)
股東權益 1,757,314 12,418 1.769,732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S 2.126.526 16,608 2,143,134

2.民國一〇一年九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1) Т 457,199 457,199
基金及長期投資(4) 271,085 (267, 607) 3,478
固定資產 1,138,691 1,138,691
無形資產(2) 13,023 (13,023)
其他資產(1)、(2)及(4) 199,516 269,289 468,805
總資產 $\mathbf{s}$ 2,079,514 (11, 341) 2,068,173
流動負債(5) \$ 287,405 1,902 289,307
各項準備(9) 62,679 (62, 679)
其他負債(1)、(6)及(9) 44,405 49,102 93,507
總負債 394,489 (11,674) 382,814
股本 1,600,029 1,600,029
資本公積(8) 2,169 (2,160) 9
保留盈餘(3)、(5)、(6)、(7)及(8) (130, 599) 239,821 109,222
非控制權益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3)、(4)及(7) 213,426 (237, 327) (23,901)
股東權益 1,685,025 333 1,685,359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mathbf S$ 2,079,514 (11, 341) 2,068,173
3.民國一〇一年前三季損益調節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營業收入 \$ 494,146 494,146
營業成本 433,845 433,845
營業毛利 60,301 60,301
營業費用(6) 128,912 744 129,656
營業淨損 (68, 611) (744) (69, 355)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6,080 16,080
營業外支出及費用 2,827 2,827
稅前淨損(6) (55,358) (744) (56, 102)
所得稅費用 4,370 4,370
税後淨損(6) (59, 728) (744) (60, 472)

$(59, 728)$

$\equiv$

$\underline{\$}$ (59,728)

$(744)$

$(744)$

$(60, 472)$

$(60, 472)$

$\ddot{\phantom{1}}$

歸屬:

母公司(6) 非控制權益

合計

$\sim$ 20 $\sim$

3 : 대학 대학 발행

  • 4.各項調節說明
  • (1)本公司於所得稅估列時,考量各項投資抵減及暫時性差異等因素估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依IFRSs規定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項下,並考量各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法定租稅抵銷權及預期實現年度,重新分類之;依此, 合併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分類流動資產項下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重分類至非流動資產項下之金額為2,380千元,原以淨額表達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及負債依預期實現年度以總額表達重新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與遞 延所得稅負債一非流動之金額為16,608千元。
  • (2)本公司以租賃形式取得之土地使用權以營業租賃處理,其為取得租賃權益所支付 之款項依IFRSs應作為預付租賃款,並於租賃期間內按所提供之效益型態攤銷;依 此, 合併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及9月30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帳列無形資產項 下之土地使用權重分類至預付長期租金之金額分別為13,232千元及13,023千元。
  • (3)本公司有關固定資產帳面值之決定,於民國101年1月1日轉換日採用IFRS第一號公 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稱IFRS1)規定之認定成本豁免,選擇以本 公司於民國99年12月31日前依「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計算之資產重估價值 做為該等資產之認定成本。合併公司並因此將原依我國會計準則帳列資本公積項 下之資產重估增值重分類至保留盈餘項下,合併公司並因此將原依我國會計準則 帳列資本公積項下之資產重估增值重分類至保留盈餘項下,金額為49,358千元。
  • (4)本公司經評估部份土地及房屋建築持有之目的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利益,並 依此於民國101年1月1日及9月30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分類於其他資產項下之土 地及房屋建築重分類至其他資產項下之投資性不動產其金額分別為84,737千元及 94.461千元,且原分類於基金及長期投資項下之不動產投資重分類至其他資產項下 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均為267,607千元。有關上述投資性不動產帳面值之決定,於 民國101年1月1日轉換日採用IFRS第一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 下稱IFRS1)規定之認定成本豁免,並以公允價值做為該項投資性不動產之認定成 太。

另,民國101年前三季子公司依當地法令辦理資產重估增值並認列資產重估增 值11,341千元,惟轉換IFRSs後當一類資產進行重估時,其同類別之所有項目均須 進行重估,且依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IFRS)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 量應採成本模式,故予以調整沖減未實現重估增值11,341千元。

  • (5)合併公司對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給與之累積帶薪假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 務,依此,合併公司將支付累積帶薪假之預期成本認列為應計負債,並於民國101 年1月1日及9月30日調整保留盈餘之金額均為1,902千元。
  • (6)本公司提供與員工之退職後確定福利計劃,係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 退職後福利義務,其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依我國會計準 則原係依員工剩餘服務期間攤銷並認列於損益,合併公司採用IFRS第一號公報「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稱IFRS1)選擇豁免之規定,於民國101年1月1日 及6月30日將該等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均為14,320千元。另,因我國會 計準則於精算假設有關折現率之採用,不同於IFRSs,民國101年前三季並因此調 整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計744千元。

  • (7)合併公司對於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為表達貨幣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於民國101年1月1日轉換日採用IFRS1規定之選擇豁免,推定累積換算調整數為 零,並將先前依我國會計準則認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之金額於 民國101年1月1日及9月30日均為176,629千元。
  • (8)現行會計準則就未依持股比例參與關聯企業投資增資而產生之股權比例異動,應 計算可享淨值差異,並調整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惟轉換IFRSs後,上述變動而使 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份額與投資成本之差額,應認列 為當期損益。

截至民國101年1月1日及9月30日,合併公司資本公積因上述調整均減少2,160 千元,保留盈餘均因而增加2,160千元。

  • (9)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土地因重估增值所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 應列為長期負債。轉換IFRSs後,選擇首次採用IFRSs時使用土地重估後帳面金額 作為認定成本者,相關土地增值稅準應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一土地增值。民 國101年1月1日及6月30日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均為62,679千元。
  • 5.合併公司因選擇適用IFRS 1豁免項目,就下列項目所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共計 225.987千元, 應依金管會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提列相 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1)原列報於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轉列保留盈餘 部分。
  • (四)依IFRS1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及強制性例外規定辦理者外,原則上公司於首次採用國 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定編製財務 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謹將合併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說明如 $F$ :
  • 1.固定資產/投資性不動產採用認定成本豁免,於轉換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審字第1000032208號函規定計算之公允價值,做為該等資產於轉換日之認定 成本。
  • 2.對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之企業併購、取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交易,不予追 溯重編。
  • 3.對於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為表達貨幣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合併公司採 用累積換算調整數豁免,於轉換日推定累積換算調整數為零,並將先前依我國會計 準則認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重分類至保留盈餘。

4.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義務時,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 產生之精算損益,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該等精算損益於轉換日立即認列於權益。

(五)本合併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 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與其可能 影響金額,及依IFRSs第1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選擇之會計政 策,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與交易人 交易往来情形
编辑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来對象 之間係 科 目 全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註一) (註二) 資產之比率
0 麗正國際 麗正中國 1 長期應付款 58.170 依約120天,逾210天延遲付款 3%
者,轉列長期應付款。
0 麗正國際 麗正中國 $\mathbf{1}$ 銷貨收入 52,974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1%
$\Omega$ 麗正國際 麗正中國 $\mathbf{1}$ 預收貨款 78.211 依預收貨款,另視母子間整體資 4%
金狀況予以調整。
$\mathbf 0$ 麗正國際 REEL $\mathbf{1}$ 銷貨收入 52.232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1%
$\Omega$ 麗正國際 REEI $\mathbf{I}$ 應收帳款 41.254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問整體資金 2%
狀況予以調整。
$\Omega$ 麗正國際 RIL $\mathbf{1}$ 進貨 140.577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8%
0 屋正國際 $\mathbf{1}$ 應付帳款 99.979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5%
狀況予以調整。 3%
$\mathbf{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a}$ 應收帳款 58.170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狀況予以調整。
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進貨 52,974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預付貨款 78.211 依預收貨款,另視母子間整體資 4%
$\mathbf{1}$ 金狀況予以調整。
$\mathbf{1}$ 麗正中國 上海麗正 3 銷貨收入 21.327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4%
$\mathbf{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overline{\mathbf{3}}$ 銷貨收入 100.355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0%
$\mathbf{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overline{3}$ 應收帳款 19,327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整體資金狀 1%
沉予以調整
$\overline{2}$ REEI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進貨 52.232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1%
$\overline{2}$ REEI 屋正國際 $\overline{2}$ 應付帳款 41,254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整體資金狀 2%
沉予以調整
$\overline{4}$ 上海麗正 麗正中國 3 進貨 21,327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4%
$\overline{4}$ 上海麗正 浙江麗正 $\overline{3}$ 预付貨款 22,261 依預收貨款,另視母子間整體資 1%
金狀況于以調整。
5 浙江麗正 麗正中國 3 進貨 100,355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0%
5 浙江麗正 麗正中國 $\overline{3}$ 應付帳款 19,327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狀況予以調整。
5 浙江麗正 上海麗正 3 预收货款 22,261 依預收貨款,另視母子問整體資 1%
金狀況予以調整。
6 RIL.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銷貨收入 140,577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8%
6 RIL 麗正國際 $\overline{a}$ 應收帳款 99.979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5%
狀況予以調整。

(一)民國一〇一年度前三季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 交易往来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註二)
科目 全额 交易條件 估合併總營收或總
資產之比率
0 雇正國際 麗正中國 $\overline{1}$ 長期應付款 89,107 依約90天,逾180天延遲付款者, 4%
轉列長期應付款。
0 麗正國際 麗正中國 $\mathbf{1}$ 銷貨收入 53,340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9%
0 麗正國際 麗正中國 $\mathbf{1}$ 應收帳款 13.744 依約9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狀況予以調整。
1%
0 麗正國際 REEI $\mathbf{1}$ 销货收入 83,788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4%
$\bf{0}$ 麗正國際 REEI ŧ 應收帳款 46,399 依約9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2%
狀況予以調整。
$\bf{0}$ 麗正國際 麗正亞洲 $\mathbf{1}$ 匯貨 26,811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5%
$\mathbf 0$ 麗正國際 麗正亞洲 $\mathbf{1}$ 應付帳款 12,226 依约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狀況予以調整。
$\bf{0}$ 麗正國際 上海麗正 $\mathbf{1}$ 堆貨 41.772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7%
0 展正國際 上海麗正 $\mathbf{I}$ 應付帳款 87.818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4%
狀況予以調整。
0 麗正國際 浙正麗正 $\mathbf{1}$ 進貨 59.559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0%
$\mathbf 0$ 麗正國際 浙正麗正 $\mathbf{1}$ 應付帳款 91 627 依约120天,另視母子問整體資金 4%
狀況予以調整。
$\mathbf{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2}$ 應收帳款 89.107 依約9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4%
狀況予以調整。
$\mathbf{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a}$ 進貨 53 340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9%
$\mathbf{1}$ 麗正中國 麗正國際 $\overline{2}$ 應付帳款 13 744 依約9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3 進貨 16,601 狀況予以調整。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3%
$\mathbf{1}$
$\mathbf{1}$
麗正中國
麗正中國
上海麗正
上海麗正
3 销貨收入 25 5 28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4%
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3 進貨 17.268 以成品成本加计議定利潤。 3%
$\mathbf{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3 應付帳款 12,773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狀況予以調整。
$\mathbf{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3 销貨 77 475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3%
$\mathbf{1}$ 麗正中國 浙江麗正 3 應收帳款 14.101 依约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狀況予以調整。
$\overline{2}$ REEI 麗正國際 $\overline{c}$ 進貨 83 788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4%
$\overline{2}$ REEI 麗正國際 $\overline{a}$ 應付帳款 46,399 依约90天,另視母子整體資金狀
況予以調整
2%
3 麗正亞洲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销貨收入 26.811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5%
3 麗正亞洲 麗正國際 $\overline{2}$ 應收帳款 12,226 依约120天,另視母子整體資金狀 1%
沉予以調整
3 麗正亞洲 上海麗正 3 進貨 11,593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
$\overline{4}$ 上海麗正 麗正國際 $\overline{2}$ 銷貨收入 41,772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7%
$\overline{4}$ 上海麗正 麗正國際 $\overline{2}$ 應收帳款 87,818 依约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4%
狀況予以調整。
$\overline{4}$ 上海麗正 麗正中國 3
3
銷貨收入 16,601
25,528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3%
4%
4
4
上海麗正
上海麗正
麗正中國
麗正亞洲
3 進貨
销货收入
11,593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
4 上海麗正 浙江麗正 3 進貨 117,295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0%
5 浙江麗正 麗正國際 2 銷貨收入 59,559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10%
5 浙江麗正 麗正國際 $\overline{2}$ 應收帳款 91,627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4%
狀況予以調整。
5 浙江麗正 麗正中國 3 銷貨收入 17,268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3%
5 浙江麗正 麗正中國 3 應收帳款 12,773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問整體資金 1%
3 77.475 狀況予以調整。 13%
5
5
浙江麗正
浙江麗正
麗正中國
麗正中國
3 進貨
應付帳款
14,101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資金
1%
狀況予以調整。
5 浙江麗正 上海麗正 3 銷貨收入 117,295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20%

(二)民國一〇〇年度年度前三季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有二個應報導部門:二極體部門及不動產投資部門,二極體部門,係各種整 流器及其他半導體零件之製造及銷售,不動產投資部係從事出租辦公大樓及廠房之業務。 本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略性 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本公司之其他營運部門,主要係從事於菸酒批發銷售,該部門於民國一〇一年前三 季及一○○年前三季均未達應報導部門任何量化門檻。

(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1.9.30 不動產
二極體部門 投資部門 其他 調整及銷除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486,484 7,617 45 494,146
部門間收入 530,857 241 (531,098)
收入合計 1.017,341 7,617 286 (531, 098) 494,146
部門損益 (127, 181) 2,883 (145) 64.715 (59,728)
部門總資產 2,175,526 1,253,481 8,613 (1,358,106) 2,079,514
100.9.30 不動產
二極體部門 投資部門 其他 調整及銷除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583,544 7,639 2,679 593,862
部門間收入 305,770 (305, 770)
收入合計 889.314 7.639 2,679 (305, 770) 593,862
部門損益 (86, 597) 2,992 (83) 38,857 (44,831)
部門總資產 S 2,533,315 1.137.434 10.352 (1,500,435) 2,18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