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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TRON — Annual Report 2014
Jul 24, 2015
51998_rns_2015-07-24_31a44724-28d4-4be0-afab-45098a270b0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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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 4
二、公司沿革 .............................................................. 4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6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8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3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31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32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
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33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
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4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關係之資訊 ..... 35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
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36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 37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41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41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41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41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41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1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41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42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47
三、從業員工 ............................................................. 50
四、環保支出資訊 ......................................................... 51
五、勞資關係 ............................................................. 51
六、重要契約 ............................................................. 52
陸、財務狀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53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57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查核報告 ..................................... 62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表 ..................................................... 64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 108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58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159
二、財務績效 ............................................................ 160
三、現金流量 ............................................................ 161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62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及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其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
計劃 ................................................................ 162
六、風險事項分析及評估 .................................................. 162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64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65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70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73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73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73
-1-
一、103 年度之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103 年度 |
102 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金額 |
|---|---|---|---|---|
金額 |
金額 |
差異金額 |
增(減)幅度% |
|
營業收入 |
614,311 | 624,596 |
(10,285) | -2% |
營業成本 |
462,256 | 536,164 |
(73,908) | -14% |
營業毛利 |
152,055 | 88,432 |
63,623 | 72% |
營業費用 |
189,948 | 178,047 |
11,901 | 7%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111,360 | 72,516 |
38,844 | 100% |
營業損失 |
73,467 | (17,099) |
90,566 | 530% |
營業外收入 |
50,594 | 45,059 |
5,535 | 12% |
合併稅前淨損 |
124,061 | 27,960 |
96,101 | 344% |
所得稅費用 |
4,427 | 2,201 |
2,226 | 101% |
合併總純(損)益 |
119,634 | 25,759 |
93,875 | 364% |
本公司103 年度因製程精進及整合集團產銷結構效果顯現,雖103 年度整體營
業收入614,311 千元,較102 年度624,596 千元減少10,285 千元,但因整體產製成
本降低而相對營業毛利由102 年度88,432 仟元增加至103 年度之152,055 千元,加
上台北承德大樓完工正式啟用挹注獲利,因此103 年度稅後純益119,634 千元,遠較
102 年度稅後純益25,759 千元為佳。
(二)預算執行情形:
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範,本公司104 年度不需公開
財務預測。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103年度102年度17.8924.35417.67437.82229.41112.29185.3068.545.701.337.051.6219.474.120.740.16 |
單位:新台幣千元103年度102年度17.8924.35417.67437.82229.41112.29185.3068.545.701.337.051.6219.474.120.740.16 |
||
|---|---|---|---|
分析 |
項 目 |
103年度 |
102年度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7.89 |
24.35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417.67 |
437.82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29.41 |
112.29 |
速動比率(%) |
185.30 |
68.54 |
|
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5.70 |
1.33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7.05 |
1.62 |
|
純益率(%) |
19.47 |
4.12 |
|
每股盈餘(元) |
0.74 |
0.16 |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103 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為1,722 千元,佔營業收入淨額0.28%,主要係
開發轉製程新產品及提高產品良率測詴費用。
- 4 -
-2-
二、104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1.經營方針
近年市場對於可攜式消費性電子產品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廣泛,本公司近年致力於歐
美高階產品市場開發成效顯著,相對訂單增溫不少,針對此一利基,本公司104 年度經
營方針上,將持續對歐美客戶加大及加深產品應用面耕耘,同時因應近年中國人力成本
持續上漲問題,本公司除持續調升集團於台灣區產製比重外,並加快自動化設備投資,
降低人力成本上漲衝擊並進一步提升產能,而增加營收與挹注獲利,此外,台北承德大
樓已正式啟用對外招租,將可挹注租金以增加集團獲利。
2.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主要產品預期銷售數量如下:
單位:K / PCS |
||
|---|---|---|
產 品別 |
104年預期銷售量 |
103年實際銷售量 |
整流二極體 |
760,741 |
633,951 |
前述預計數量係依據103年度及102年度實際銷售數量與未來集團產銷配置結構為
預測基礎,惟因同業競爭激烈,故104 年度預期銷貨數量本公司僅以保守估計。
3.重要之產銷政策
本公司所屬產業為半導體業,目前產銷政策係採接單性生產,依據市場整體產業發
展、市場供需、公司既定產能及庫存水位擬定年度產銷計劃,並視實際接單狀況隨時予
以調整,據以控管水帄庫存量。
在銷售政策上仍是以自有品牌為主,惟因近年中國電子資訊廠商崛貣,中國內銷市
場競爭更加激烈,因此本公司將持續調增高利基產品市場之歐美客戶群比重,推展智慧
型手機及LED 等應用面產品之行銷,以提高整體市場佔有率。
三、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就外部競爭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而言,鑑於整流二極體產業進入障礙低,加上近年
中國地區自有產製能力已漸成熟,價格競爭日益激烈,侵蝕獲利,為有效降低產品成本,
提高產品競爭力,本公司面對此一競爭環境,除加快產線自動化建置腳步外,並積極轉往
高階產品市場開發以因應之。
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而未來將隨時
掌握相關訊息,即時研擬必要因應措施以符合公司營運需求。
- 5 -
-3-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二、公司沿革
-
65 年-公司設立,實收資本額20,000 千元,在土城工業區設立工廠。 -
66 年-辦理現金增資3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50,000 千元。 -
70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2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70,000 千元。 -
71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1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80,000 千元。 -
72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80,000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2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80,000 千元。 -
73 年-公開發行。 -
辦理現金增資94,000 千元,盈餘轉增資26,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400,000 千元。 -
74 年-公司股票掛牌公開上市。 -
辦理盈餘轉增資76,000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24,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500,000 千元。 -
75 年-設立資訊產品生產線。 -
76 年-美國洛杉磯銷售公司設立。 -
辦理現金增資100,000 千元,盈餘轉增資50,000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50,000 千元, 累積實收資本額700,000 千元。 -
77 年-馬來西亞檳城設立整流器生產工廠。 -
辦理現金增資101,000 千元,盈餘轉增資41,3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842,300 千元。 -
80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76,198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33,692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952,190 千元。 -
82 年-設立香港安通電子公司,作為前進大陸之準備。 -
83 年-設立上海麗正電子公司生產R1 及A405 型產品。 -
獲得ISO-9002 品質認證。 -
RS6M 系列新產品之開發及產銷。 設立電腦事業部產製電腦母板及多媒體相關介面卡。 -
84 年-麗正馬來西亞公司榮獲ISO-9002 品質認證。 -
在美國舊金山設立ACUMER MICRO COMPUTER 公司銷售電腦產品。 -
85 年-上海麗正電子公司榮獲ISO-9002 品質認證。 -
RS4M 系統新產品之開發及產銷。 -
關閉電腦事業部生產及營運。 -
86 年-董事會改組,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變更,選任新董事長。 辦理減資48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472,190 千元。 -
87 年-辦理現金增資60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072,190 千元。 環保事業部取得澎湖海水淡化工程,為水高級處理建立一新里程碑。 -
88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107,219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214,438 千元,現金增資1,000,000 千元, 累積實收資本額2,393,847 千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3 元。 -
轉投資巨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炬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環保相關業務。 -
89 年-更名為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辦理盈餘轉增資98,147 千元,資本公積轉增資272,898 千元,員工紅利轉增資5,106 千 元,累積實收資本額2,770,000 千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35 元。 -
6 -
-4-
環保事業部取得公館、長興、陽明淨水廠污泥處理設備工程。
-
90 年-轉投資臺灣增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環保相關業務。設立浙江麗正電子公司。
-
92 年-辦理減資900,25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869,750 千元。 -
94 年-辦理私募普通股增資50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2,369,750 千元。 -
95 年-辦理私募普通股增資50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2,869,750 千元。 -
96 年-辦理減資837,967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2,031,783 千元。 -
97 年-辦理減資550,5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481,283 千元。辦理私募普通股增資600,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2,081,283 千元。 出售臺灣增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股權,致力於二極體本業發展。 浙江電子建廠完竣,開始投入量產。
-
98 年-辦理減資508,000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573,283 千元。 -
100 年-辦理盈餘轉增資26,746 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600,029 千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05 元。 -
103年-辦理盈餘轉增資13,000千元,累積實收資本額1,613,029千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 0.0249元。 -
7 -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圖
(一)組織系統圖
1. 公司組織系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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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監察人
董事會
稽核室
董事長
財務部
總經理
行政部
總管理處
資訊室
法務室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麗正電子 ( 中國 ) 有限公司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研 品 業 資 製 子 麗正電子 ( 亞洲 ) 有限公司
發 保 務 材 造 公
部 部 部 部 部 司
麗正國際有限公司
Rectron Electronic Enterprises Inc. Rectron Europe Limited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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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 門 |
工作 職 掌 |
|
|---|---|---|
總經理室 |
(1)公司營運策略規劃。(2)公司整體營運改善專案推動、工作流程效率評估與改善。 |
|
總管理處 |
(1)負責全公司營運管理。(2)制定公司目標方針、督導各部門達成目標方針。(3)年度目標、經營方針、經營政策之研擬、檢討及修訂。(4)重大專案事項之規劃與推動。(5)經營決策會議、經營管理會議、目標管理、專案會議等議事之檢討、追蹤及建議事項。(6)調查、評估公司內部控制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7)個案訴訟進度追蹤及辦理。(8)各投資事業營運之規劃及督導。.(9)子公司評鑑及管理。(10)電腦軟硬體設備之維護及技術支援、設備資源之統籌分配運用。(11)規劃管理制度規章,以明確規範員工權責範圍。(12)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之研究、設計、推行及修訂。(13)年度預算之彙總、控制及執行結果之分析與報告。(14)長短期資金之運用與調度。(15)各項投資管理 |
|
稽 核 室 |
(1)公司內稽內控制度之建立、修訂、檢核及改善成效追蹤。(2)各部門作業之稽核與公司自行評估作業之執行與推動。 |
|
業 務 部 |
(1)整流二極體產品市場調查、開發及銷售。(2)整流二極體產品銷售。 |
|
資 材 部 |
(1)原物料採購管理作業。(2)供應商管理作業。(3)原物料控管。 |
|
製 造 部 |
(1)整流二極體之製造及生產。(2)廠房設備之維修與保養。(3)綜理工廠勞工安全衛生、文件管制。 |
|
品 保 部 |
(1)整流二極體原料、物料、成品及儀器治具之檢驗。(2)整流二極體產品品質管理與品質保證國際標準業務推動及執行。 |
|
研 發 部 |
(1)整流二極體新產品、新製程及新設備研發。 |
- 9 -
-7-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4 年03 月31 日
職 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 名 |
選 任日 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本公司職務 |
他公司職務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2.06.24 |
3 |
85.10.16 |
41,167,337 |
25.73 |
41,501,815 |
25.72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中華民國 |
林文騰 |
102.06.24 |
3 |
85.10.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大專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聚鼎興業董事長 |
董事 |
林江涯 |
兄弟 |
|
董 事 |
中華民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2.06.24 |
3 |
85.10.16 |
41,167,337 |
25.73 |
41,501,815 |
25.72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林江涯 |
102.06.24 |
3 |
99.06.25 |
15,375,392 |
9.61 |
15,508,646 |
9.61 |
0 |
0 |
0 |
0 |
大學 |
無 |
瑞業及大人物董事長 |
董事 |
林文騰 |
兄弟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劉宜木 |
102.06.24 |
3 |
96.06.22 |
23,893 |
0.01 |
24,087 |
0.01 |
0 |
0 |
0 |
0 |
高職 |
無 |
REEI 董事(註2) |
無 |
無 |
無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劉鳳琴 |
102.06.24 |
3 |
101.08.0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大學 |
法務室主任 |
聚鼎興業董事 |
無 |
無 |
無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林瑞萍 |
102.06.24 |
3 |
99.06.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大學 |
財務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2.06.24 |
3 |
100.09.01 |
7,220,876 |
4.51 |
7,279,544 |
4.51 |
0 |
0 |
0 |
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林怡岑 |
102.06.24 |
3 |
102.06.2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碩士 |
無 |
聚揚興業董事長 |
董事 |
林文騰 |
父女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葛俊人 |
102.06.24 |
3 |
102.03.1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碩士 |
無 |
凌天航空副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註1:林文騰、林江涯、劉宜木、劉鳳琴、林瑞萍代表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2:RECTRON ELECTRONIC ENTERPRISES, INC(簡稱REEI)。
註3:林怡岑代表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4 年 03 月 31 日
、林江涯、劉宜木、劉鳳琴、林瑞萍代表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ELECTRONIC ENTERPRISES, INC(簡稱REEI)。代表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104年03月31 日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林江涯(75.59%)、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9.05%)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林江涯(99.74%)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林怡岑(99%) |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4 年03 月31 日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林江涯(75.59%)、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9.05%)林江涯(99.74%)林怡岑(99%)104年03月31 日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林江涯(99.74%) |
- 10 -
-8-
104 年3 月31 日
4.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4年3 月31 日 |
104年3 月31 日 |
104年3 月31 日 |
||||||||||||
|---|---|---|---|---|---|---|---|---|---|---|---|---|---|---|
職 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 名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總經理電子事業部副總經理財務部協理 |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
林文騰劉德明林瑞萍 |
86.04.01103.01.0196.11.21 |
--- |
--- |
--- |
--- |
--- |
--- |
大專/麗正董事長大專/麗正副總經理大學/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 |
--- |
--- |
--- |
--- |
5.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條件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頇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詴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頇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林文騰 |
| | | | 無 |
|||||||||
林江涯 |
| | | | 無 |
|||||||||
劉宜木 |
| | | | | | | | 無 |
|||||
劉鳳琴 |
| | | | | | | | 無 |
|||||
林瑞萍 |
| | | | | | 無 |
|||||||
林怡岑 |
| | | | 無 |
|||||||||
葛俊人 |
| | | | | | | | | | 無 |
註1:林文騰、林江涯、劉宜木、劉鳳琴、林瑞萍代表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2:林怡岑代表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註3: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 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 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11 -
-9-
6.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
姓 名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A、B、 C 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稅後119,634仟元) |
A、B、 C 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稅後119,634仟元)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 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稅後純益119,634 仟元) |
A、B、C、D、E、F及G 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稅後純益119,634 仟元)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盈餘分配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G |
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H)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I)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
法人董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300 | 2,300 |
- |
- |
1.92% |
1.9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2% | 1.92% |
無 |
董事長 |
林文騰 |
- | - |
- |
- |
- |
- |
- |
- |
0.00% |
0.00% |
1,378 | 2,415 |
- |
- |
200 |
200 |
- |
- |
- |
- |
- |
- |
1.32% | 2.19% |
無 |
董事 |
林江涯 |
- | - |
- |
- |
- |
- |
1,200 | 1,200 |
1.00%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1.00% |
無 |
董事 |
劉宜木 |
- | - |
- |
- |
- |
- |
330 |
330 |
0.28% |
0.28% |
938 |
1,242 |
191 |
191 |
- |
- |
- |
- |
- |
- |
- |
- |
1.22% | 1.47% |
無 |
董事 |
劉鳳琴 |
- | - |
- |
- |
- |
- |
60 |
60 |
0.05% |
0.05% |
1,029 | 1,029 |
73 |
73 |
- |
- |
- |
- |
- |
- |
- |
- |
0.97% | 0.97% |
無 |
董事 |
林瑞萍 |
- | - |
- |
- |
- |
- |
60 |
60 |
0.05% |
0.05% |
1,403 | 1,498 |
63 |
63 |
- |
- |
- |
- |
- |
- |
- |
- |
1.28% | 1.35% |
無 |
-
註1:林文騰、林江涯、劉宜木、劉鳳琴、林瑞萍為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註2:103年度退職退休金提撥數327仟元(實際給付之退職退休金金額為6,570仟元)。 -
註3:103年度盈餘分配之配發董監酬勞2,000仟元,員工紅利1,500仟元,已於104年4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故個別金額尚待分配。 -
12 -
-10-
7.監察人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103 年12 月31 日
7.監察人之 |
酬金( |
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
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
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
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
103 年12 月31 日 |
103 年12 月31 日 |
103 年12 月31 日 |
103 年12 月31 日 |
103 年12 月31 日 |
|---|---|---|---|---|---|---|---|---|---|---|
職稱監察人監察人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姓名 |
監察人酬金 |
A、B 及C 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報酬(A) |
盈餘分配之酬勞(B) |
業務執行費用(C)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林怡岑 |
- | 946 |
- |
- | - |
- |
0.00% |
0.79% |
無 |
|
葛俊人 |
- | - |
- |
- | 120 |
120 |
0.10% |
0.10% |
無 |
註 1 : 103 年度退職退休金提撥數 0 仟元(無實際給付之退職退休金)。 註2:林怡岑代表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A、B、 C 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A、B、 C 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
總經理 |
林文騰 |
1,178 | 2,215 | - | - | 200 | 200 | 200 | - | 200 | - | 1.32% | 2.19% | - | - | - | - | 無 |
電子事業部副營運長 |
劉宜木 |
865 | 1,169 | 191 | 191 | 73 | 73 | - | - | - | - | 0.94% | 1.20% | - | - | - | - | 無 |
電子事業部副總經理 |
劉德明 |
662 | 2,698 | 53 | 53 | 86 | 86 | - | - | - | - | 0.67% | 2.37% | - | - | - | - | 無 |
-
註1:103 年度退職退休金提撥數244 仟元(實際給付之退職退休金金額為6,570仟元)。 -
註2:電子事業部副營運長劉宜木先生任職至103 年6 月30 日,103 年7 月1 日貣退休 -
13 -
-11-
9.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0.17% |
||||||
職 稱 |
姓 名 |
股票紅利金額 |
現金紅利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經理人 |
總 經 理 |
林文騰 |
- | 200 | 200 | 0.17% |
電子事業部副總經理 |
劉德明 |
|||||
協 理 |
林瑞萍 |
10.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 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職稱 |
102 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 |
103 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 |
|---|---|---|
董事 |
33.91% |
12.17% |
監察人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
註1:董事及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薪資架構為底薪、伙食津貼、職務加給,其薪資依其學歷、經歷、績效及工作年資等差異。 -
註2:本公司於102 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計8,736 仟元,稅後純益為25,759 千元,故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與副總經理酬金 占102 年度稅後純益比率為33.91%。本公司前述人員103年度酬金為14,564仟元,稅後純益為119,634仟元,故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與副 總經理酬金占103 年度稅後純益比率為12.17%。 -
14 -
-1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104 年3 月31 日止董事會開會 20 次(A),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 註 |
|---|---|---|---|---|---|
董事長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 |
20 |
- |
100% |
|
董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江涯 |
20 |
- |
100% |
|
董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宜木 |
0 |
19 |
- |
|
董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鳳琴 |
20 |
- |
100% |
|
董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萍 |
19 |
1 |
95% |
|
監察人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怡岑 |
4 |
- |
20% |
|
監察人 |
葛俊人 |
20 |
-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 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二、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1.103 年7 月29 日本公司第16 屆第13 次董事會,進行調整本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車馬費討論案時,因董事林江涯、劉宜木為本案利害關係人,均於表決時利益迴避。2.103 年12 月30 日本公司第16 屆第19 次董事會,進行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討論案時,因董事林文騰、林江涯、劉宜木、劉鳳琴及林瑞萍為本案利害關係人,均於表決時利益迴避。三、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無。 |
- 15 -
-13-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三)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至104 年3 月31 日止董事會開會 20 次(A),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次數(B) |
實際列席率(%)(B/A) |
備註 |
|---|---|---|---|---|
監察人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怡岑 |
4 |
20% |
|
監察人 |
葛俊人 |
2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一)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監察人認為必要時得與員工、股東直接聯絡對談。(二)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1. 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監察人提報稽核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2. 稽核主管列席公司董事會並作稽核業務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3. 監察人與會計師隨時得就公司財務狀況進行溝通。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 16 -
-14-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制度持續規劃進行中,惟董事、監察人之行使職權、內部控制制度等均按照「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精神及規範辦辦理。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規定。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vvv |
(一)本公司訂有「利害關係人建言及深述處理辦法」以處理股東建言等事宜並依程序實施。(二)本公司定期請股務代理機構提供最新股東名冊以了解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交易與往來均依法、與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公司間交易作業辦法、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相關內部管理辦法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四)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訊息處理作業程序」及「內部重大訊息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避免資訊不當洩露,並確保本公司對外界表達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規定。 |
- 17 -
-15-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vvv |
(一)本公司尚未擬訂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惟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資格,皆頇具有產業專業背景及經營管理實務經驗。(二)本公司目前除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外,尚無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三)本公司皆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董事會績效,惟尚未訂定具體指標及評量標準。(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為國內外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以獨立超然立場,遵循相關法令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 |
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評估並視公司需求及主管機關規定配合辦理。 |
|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作為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之管道,以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規定。 |
|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皆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規定。 |
|
六、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v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將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二)本公司已指定專責單位負責公司資訊蒐集,且依據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揭露公司各項資訊;此外,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制度,另本公司網站亦有設立法人說明會專區,惟至本年度止尚未有召開發法人說明會之情事。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規定。 |
- 18 -
-16-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一向以誠信對待員工,並遵循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二)僱員關懷:透過充實安定員工生活福利制度與員工建立互信之良好關係。(三)投資者關係: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責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間一向維繫良好的關係。(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可透過專用信箱與公司進行溝通或建言。(六)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依法訂定各種內部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評估。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註2) |
v |
本公司無編製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 |
本公司後續將視公司需求及主管機關規定配合辦理。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2: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 19 -
-17-
(五)薪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用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註1) |
條件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備註(註3)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料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詴及格 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其他 |
李學程 |
| | | | | | | | | ||||
其他 |
邱淑華 |
| | | | | | | | | ||||
其他 |
陳建中 |
| | | | | | | | |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20 -
-18-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02 年7 月4 日至105 年6 月23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註) |
備註 |
|---|---|---|---|---|---|
召集人 |
李學程 |
4 |
- |
100% |
|
委員 |
邱淑華 |
4 |
- |
100% |
|
委員 |
陳建中 |
4 |
-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 21 -
-19-
(一)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一)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落實公司治理(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Vv |
vv |
(一)本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持續規劃進行中,惟本公司仍持續執行公司應有之企業社會責任。(二)本公司於新進人員到職時即併同就社會企業責任進行教育訓練。(三)本公司為健全企業社會責任之管理,將成立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委員負責企業設會責任政策。(四) 本公司已有明確薪資核發辦法及獎金管理規則,並明訂獎懲辦法,使公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相結合。 |
本公司後續將視公司需求及主管機關規定配合辦理。 |
- 22 -
-20-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二、發展永續環境(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Vvv |
(一)本公司落實環保政策,並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規定,垃圾依性質分類,資源回收再利用,同時推動煙害防治法,執行公共場所不吸煙政策。(二)本公司全體同仁以持續改善的精神,遵循本公司環境與職安衛政策,遵循環安法規,保護員工健康,持續提案改善,以零災害為目標;推動節能減廢,重視環安保護,有效諮詢溝通,建立安衛文化。(三)本公司持續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制定室內溫度達到一定標準時,始得使用空調系統,以達節能減碳之效果。購置相關污染防治設備以減低工廠運作對環境衝擊,並內部持續宣導隨手關燈,節約用水,落實垃圾分類,回收與減量,以達節能減碳目的。 |
無差異 |
- 23 -
-21-
|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國際人權公約,制定 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 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 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 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 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 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 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 訴程序? |
v v v v v v |
(一)本公司確實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同時不 定期安排人員接受勞動相關法規之教育 訓練。 (二)本公司已有建置員工申訴機制與管道, 並會就員工申訴案件進行妥適處理。 (三)本公司每年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並 由醫師提供員工心理問題諮商,定期舉 辦防火作業安全教育訓練措施,以及設 置安全人員,定期檢測工作環境之安全 防護,在工作安全上,本公司藉由持續教 育訓練與宣導,加上員工認知能力,降低 不安全行為造成意外事故發生,推行無 菸工作環境,讓員工可以在舒適及健康 環境下工作,對供水設備定期保養與消 毒,對天然災害或人為疏失造成緊急事 故,不定期舉辦火災/地震演習,使員工 能依緊急應變計劃處理,讓員工受到影 響降到最低,且提供員工團保,可做為員 工應公受傷時,得到適當醫療保障。 (四)本公司透過勞資會議定期與勞工代表溝 通,並積極促進勞資和諧。 (五)本公司不定期對員工提供外訓機會以培 訓其專業能力以擴增其職涯能力。 (六)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處理有關客戶申訴 之相關問題,並秉持公平及時態度處理 客戶之申訴。 |
無差異 |
-22-
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Vvv |
(七)本公司對於產品之行銷及標示均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八)本公司與供應商往來前,均會評估其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九)本公司制定「供應商管理辦法」以確保所採購之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供應商及外包加工廠商符合訂購或合約品質,並定期就供應商進行評鑑,如有未達標準者,即以決議停止採購或取消供應商資格。 |
無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V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年報中揭露履行社會企業責任之相關資迅。 |
無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故本項不適用;惟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社會責任,致力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各項規定。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本公司致力營造員工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每年安排員工健檢,並推動無煙職場的環境,全力推動環安衛系統,以求與國際接軌,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 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
本公司致力營造員工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每年安排員工健檢,並推動無煙職場的環境,全力推動環安衛系統,以求與國際接 軌,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惟各項管理制度均 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予以執行。 -
25 -
-23-
(八)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佈達予全體同仁周知遵行。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二) 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
Vvv |
(一)為提倡並宣導誠信行為,本公司對每位同仁均進行公司核心價值及遵循制度之宣導。本公司亦要求與本公司有商業往來之利害關係人,如供應商包商等必頇遵守與公司員工相同之道德標準。(二)為防範任何不誠信行為,公司除了要求所有員工必頇自行申報有利益衝突或可能有利益衝突等從業道德疑慮之事項,重要同仁及資深主管必頇定期報告是否遵守本規範。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或其他合作者不會從事任何違法之商業行為及不會向公司同仁提供不當利益或賄賂。(三)本公司內部均設置舉報系統,提供員工及相關人員舉報任何不正當的從業行為,並由公司指定管理階層親自處理。 |
無差異 |
- 26 -
-24-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運 作 情 形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二、落實誠信經營(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vvvv |
(一)公司要求與本公司之有商業往來之利害關係人,如供應商或其他合作者,遵守與本公司經理人及同仁相同之道德標準。(二)本公司董事會指派專責經理人、內部稽核等組織分別從不同層次及面向全力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如有異常情事將即時向董事會報告。(三) 本公司內部設有舉報系統,提供員工及相關人員舉報任何不正當的從業行為,並由公司指定管理階層親自處理。(四) 本公司針對潛在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作業程序設計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訂之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查核,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五) 本公司於聘用新進員工時,除要求自行申報有利益衝突或可能有利益衝突等從業道德疑慮之事項外,並就誠信經營進行教育訓練。 |
無差異 |
- 27 -
-25-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運 作 情 形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vv |
(一)本公司已有內部設置舉報系統,提供員工及相關人員舉報任何不正當的從業行為,任何違反我們的從業道德標準的行為,將根據公司獎懲辦法受到嚴厲懲處,包括解僱處分及採取法律行動。(二)本公司內部舉報措施系統,依保密原則進行調查作業程序。(三)本公司將保障身份保密與匿名申訴,確保供應商與員工檢舉人的身份機密性。 |
無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於公司內部放置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及宣導資訊,以供同仁隨時查詢。網站上放置的年報中皆詳盡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 |
無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從業道德規範,公司所有同仁、經理人及董事會成員均必頇遵守本規範及相關辦法之規定。有關本公司從業道德規範運作情形。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本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均以充份宣導與執行,因此無其他需特別揭露之重要資訊。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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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民國103年度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董事 |
林文騰 |
103/11/2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第十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
3小時 |
董事 |
林江涯 |
103/08/2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小時 |
董事 |
劉鳳琴 |
103/08/2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小時 |
董事 |
林瑞萍 |
103/01/20103/09/30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進行「商用不動產」合約交易(購買、租賃等)之法律責任問題企業併購實務解析 |
3小時3小時 |
監察人 |
葛俊人 |
103/09/18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小時 |
(十一)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情形: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總經理 |
林文騰 |
103/11/2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第十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
3小時 |
協理 |
林瑞萍 |
103/01/20103/09/30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進行「商用不動產」合約交易(購買、租賃等)之法律責任問題企業併購實務解析 |
3小時3小時 |
(十二)員工之進修與訓練情形:
本公司 103 年度的教育訓練帄均訓練時數為 6 小時。
訓練課程共有三大類,課程類別與執行狀況如下列:
課程類別 |
班次 |
總人數 |
總時數 |
備註 |
|---|---|---|---|---|
財務 |
3 | 3 |
9 |
|
管理 |
9 | 9 |
66 |
|
環安衛生 |
1 | 1 |
8 |
|
合計 |
13 | 13 |
83 |
(十三)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證照 |
人數 |
|
|---|---|---|
內部稽核 |
財務 |
|
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 |
1 |
(十四)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本公司訂有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相關程序,所有相關部門及同仁處理可能之重大資
訊及其揭露,都應遵守相關程序及法令之規定。
- 29 -
-27-
-28-
-
2、本公司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無 -
(十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一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 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會議日期 |
股東常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103.06.27 |
(一)報告事項 |
||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2. 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3. 102年度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二)承認事項 |
|||
1.102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102 年度盈餘分派案。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三)討論事項 |
|||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
|||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四)臨時動議:無 |
|||
會議日期 |
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
||
103.03.28 |
(1)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
||
(2)本公司10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3)將資金貸與性質之關係企業逾期未收之應收帳款,提報董事會 |
|||
追認。 |
|||
103.04.07 |
(1)華南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貸款額度申請案。 |
||
(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
|||
(3)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
|||
(4)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5)訂定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
(6)擬訂103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及處所。 |
|||
103.05.14 |
(1)本公司103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
||
103.06.27 |
經理人辭任案。 |
||
103.07.29 |
(1)調整本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車馬費討論案。 |
||
(2)將資金貸與性質之關係企業逾期未收之應收帳款,提報董事會 |
|||
追認。 |
|||
103.08.13 |
(1)訂定103年除權暨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
(2)本公司103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
|||
103.10.06 |
(1)擬出售台北承德大樓部份樓層案。 |
||
(2)華南銀行南松山分行「進口貨物先放後稅保證函」案。 |
- 31 -
-29-
會議日期 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103.11.13 [(1)本公司103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
103.11.28 [(1)擬出售台北承德大樓地下一樓之土地持分予關係人瑞業興業]
股份有限公司案。
103.12.18 [(1)擬出售台北承德大樓部份樓層案。 ]
103.12.30 [(1)擬訂定本公司104年度稽核計畫。 ]
(2)104年度之營運計畫。
(3)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
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程序」案。
(4)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案。
(5)板信商業銀行華江分行貸款額度申請案。
104.03.30 [(1)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
(2)本公司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3)將資金貸與性質之關係企業逾期未收之應收帳款,提報董事會
追認。
(4)更換會計師案。
104.04.09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
(2)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訂定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5)擬訂104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及處所。
104.04.21 [(1)本公司總經理][每][月薪資調整給付金額案。 ]
-
(十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有關人士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電子事業部副營運長 |
劉宜木 |
103.01.01 |
103.06.30 |
退休 |
-
註:所稱公司有關人士係指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 研發主管等。 -
32 -
-30-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請勾選符合之級距或填入金額)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賴麗真 |
曾國禓 |
103.1.1~103.12.31 |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公費項目金額級距 |
公費項目金額級距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1 |
低於2,000千元 |
V |
||
2 |
2,000千元(含)~4,000千元 |
V |
V |
|
3 |
4,000千元(含)~6,000千元 |
|||
4 |
6,000千元(含)~8,000千元 |
|||
5 |
8,000千元(含)~10,000千元 |
|||
6 |
10,000千元(含)以上 |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 名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查核期間 |
備註 |
|
|---|---|---|---|---|---|---|---|---|---|
制度設計 |
工商登記 |
人力資源 |
其他(註) |
小 計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賴麗真 |
3,100 |
- |
100 |
- |
225 |
325 |
103.01.01~103.12.31 |
|
曾國禓 |
103.01.01~103.12.31 |
-
註:非審計公費之其他為移轉訂價稅務服務公費等325 千元。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 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無此情形。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 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 因:無此情形。 -
33 -
-31-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換日期 |
104 年3 月12 日 |
104 年3 月12 日 |
104 年3 月12 日 |
104 年3 月12 日 |
104 年3 月12 日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作業及人員調整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情 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 適 用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無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
其 他 |
||||
— |
|||||
無 |
√ |
||||
說明 |
不適用 |
||||
其他揭露事項(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第四點應加以揭露者) |
無 |
- 34 -
-32-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
|---|---|
事務所名稱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馬國柱會計師、曾國禓會計師 |
委任之日期 |
本公司董事會於104 年3 月30 日通過委任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無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無 |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 條第5 款第1 目及第2 目之3 事項之復函:無。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 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 -
35 -
-33-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一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職稱 |
姓 名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104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大股東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代表人:林江涯代表人:劉宜木代表人:劉鳳琴代表人:林瑞萍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怡岑葛俊人林文騰林瑞萍劉德明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334,478-133,254194--58,668-----173,091 |
------------- |
------------- |
------------- |
-
(二)股權移轉資訊:無。 -
(三)股權質押資訊:無。 -
36 -
-34-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資訊: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姓名(註1) |
本 人持有股份 |
本 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備註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姓名) |
關係 |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41,501,815 |
25.72 |
- |
- |
- |
- |
法人董事 |
- |
-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江涯 |
15,508,646 |
9.61 |
- |
- |
- |
- |
- |
林江涯與董事林文騰為兄弟關係 |
-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051 |
13.31 |
- |
- |
- |
- |
- |
- |
-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江涯 |
15,508,646 |
9.61 |
- |
- |
- |
- |
- |
林江涯與董事林文騰為兄弟關係 |
- |
林江涯 |
15,508,646 |
9.61 |
- |
- |
- |
- |
- |
林江涯與董事林文騰為兄弟關係 |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7,279,544 |
4.51 |
- |
- |
- |
- |
法人監察人 |
- |
- |
聚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怡岑 |
- |
- |
- |
- |
- |
- |
- |
林怡岑與董事林文騰為父女關係 |
- |
富邦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5,424,559 |
3.36 |
- |
- |
- |
- |
- |
- |
- |
王世豪 |
2,026,497 |
1.25 |
- |
- |
- |
- |
- |
- |
- |
張國政 |
1,230,315 |
0.76 |
- |
- |
- |
- |
- |
- |
- |
林茂雄 |
1,156,249 |
0.71 |
- |
- |
- |
- |
- |
- |
- |
陳昱倩 |
1,147,436 |
0.71 |
- |
- |
- |
- |
- |
- |
- |
蔡健成 |
1,080,109 |
0.66 |
- |
- |
- |
- |
- |
- |
-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
37 -
-35-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 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綜合持股比例
104年3月31日 單位:股;%
轉 投 資 事 業 |
本 公 司 投 資 |
本 公 司 投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合 投 資 |
綜 合 投 資 |
|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
Rectron ElectronicEnterprise Inc.(USA)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註2)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註2) |
5,00020,0001,000,0003,910,00000 |
100.00%100.00%100.00%100.00%0.00%0.00% |
----429,781(註1)398,900(註1) |
----100.00%100.00% |
5,00020,0001,000,0003,910,000429,781(註1)398,900(註1) |
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
|
Rectron International Ltd. |
10,000 |
100.00% |
- |
- |
10,000 |
註1:係有限公司以投資額揭露(單位:千元)
註2:本公司以委託投資方式委託麗正中國投資之大陸公司
- 38 -
-36-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備註 |
備註 |
備註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87.04 |
10 |
170,000,000 |
1,700,000,000 |
107,219,023 |
1,072,190,230 |
現金增資600,000,000 |
- |
- |
|||
88.07.28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239,384,729 |
2,393,847,290 |
盈餘轉增資107,219,020資本公積轉增資214,438,040現金增資1,000,000,000 |
- |
- |
|||
89.09.21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277,000,000 |
2,770,000,000 |
盈餘轉增資98,147,740資本公積轉增資272,898,590員工紅利轉增資5,106,380 |
- |
- |
|||
92.11.25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186,975,000 |
1,869,750,000 |
減資900,250,000 |
- |
- |
|||
94.04.22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236,975,000 |
2,369,750,000 |
私募現金增資500,000,000 |
- |
- |
|||
95.11.21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286,975,000 |
2,869,750,000 |
私募現金增資500,000,000 |
- |
- |
|||
96.09.27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203,178,300 |
2,031,783,000 |
減資837,967,000 |
- |
- |
|||
97.09.20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148,128,300 |
1,481,283,000 |
減資550,500,000 |
- |
- |
|||
97.12.29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208,128,300 |
2,081,283,000 |
私募現金增資600,000,000 |
- |
- |
|||
98.10.10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157,328,300 |
1,573,283,000 |
減資508,000,000 |
- |
- |
|||
100.08.27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160,002,881 |
1,600,028,810 |
盈餘轉增資26,745,810 |
|||||
103.11.03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161,302,881 |
1,613,028,810 |
盈餘轉增資13,000,000 |
- |
- |
|||
股份種類 |
核 定 股 本 |
備註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 發 行 股 份 |
合 計 |
|||||||||
74,797,835(已上市) |
|||||||||||
普通股 |
86,505,046(未上市) |
238,697,119 |
400,000,000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 39 -
-37-
(二)股東結構
104 年04 月30 日
股東結構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 國 機構及 外 人 |
合 計 |
|---|---|---|---|---|---|---|
人 數 |
- |
2 |
22 |
23,588 |
25 |
23,637 |
持 有 股 數 |
- |
4,463 |
70,364,797 |
84,988,100 |
5,945,521 |
161,302,881 |
持 股 比 例 |
- |
- |
43.62% |
52.69% |
3.69% |
1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普通股股權分散情形
104 年 04 月30 日
持 股 分 級 |
股 東 人 數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1 至 999 |
17,444 |
3,877,889 |
2.4% |
|
1,000 至 5,000 |
4,248 |
9,333,109 |
5.79% |
|
5,001 至 10,000 |
883 |
6,597,984 |
4.09% |
|
10,001 至 15,000 |
320 |
3,817,569 |
2.37% |
|
15,001 至 20,000 |
214 |
3,866,508 |
2.40% |
|
20,001 至 30,000 |
193 |
4,839,058 |
3.00% |
|
30,001 至 40,000 |
83 |
2,927,966 |
1.82% |
|
40,001 至 50,000 |
55 |
2,506,817 |
1.55% |
|
50,001 至 100,000 |
101 |
7,101,402 |
4.40% |
|
100,001 至 200,000 |
57 |
7,792,419 |
4.83% |
|
200,001 至 400,000 |
21 |
5,930,990 |
3.68% |
|
400,001 至 600,000 |
3 |
1,450,453 |
0.90% |
|
600,001 至 800,000 |
4 |
2,615,369 |
1.62% |
|
800,001 至1,000,000 |
1 |
813,127 |
0.50% |
|
1,000,001 以上 |
10 |
97,832,221 |
60.65% |
|
合 計 |
23,637 |
161,302,881 |
100% |
-
2.特別股股權分散情形: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發行特別股。 -
40 -
-38-
(四)主要股東名單
)主要股東名單 |
||
|---|---|---|
股份主要股東名稱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瑞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41,501,815 |
25.73﹪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051 |
13.31﹪ |
林江涯 |
15,508,646 |
9.61﹪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每股市價淨值盈餘及股利資料
項目 |
年 度 |
102 年 |
103 年 |
當 年 度 截 至104 年03 月31 日 |
||
|---|---|---|---|---|---|---|
每股市價 |
最高 |
調整前 |
5.12 |
9.09 |
9.07 |
|
調整後 |
5.12 |
9.09 |
||||
最低 |
調整前 |
4.00 |
4.97 |
7.33 |
||
調整後 |
4.00 |
4.97 |
||||
帄 |
均 |
4.45 |
6.78 |
7.89 |
||
每股淨值( 註1 ) |
分 |
配前 |
10.13 |
10.99 |
10.85 |
|
分配後(註2 ) |
10.13 |
10.99 |
10.85 |
|||
每股盈餘 |
加權帄均股數 |
160,002,881 |
161,302,881 |
161,302,881 |
||
每 |
股盈餘 |
0.16 |
0.74 |
-0.10 |
||
每股股利 |
現 |
金 股 利 |
0.0249 |
註2 |
- |
|
無 償配 股 |
盈餘配股 |
0.081 |
註2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註2 |
- |
|||
累 積 |
未 付 股 利 |
- |
註2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益比( 註3 ) |
27.81 |
9.16 |
-78.90 |
||
本利比( 註4 ) |
178.71 |
註2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
0.56 |
註2 |
- |
註1: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2:103 盈餘分配案已於104 年4 月9 日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104 年股東會決議。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帄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帄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帄均收盤價。
(六)公司股利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
- 41 -
-39-
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必要時得另提經調整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及依業務需要酌予保留
後,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分配百分比如
下:
-
(1)員工紅利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一。 -
(2)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
(3)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員工紅利之分配以股票配發者,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
工,該員工對象及分配比例,由董事會另定之。
本公司營運正值成長期,為因應業務成長、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
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此 項現金股利之比率,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經104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55,000,000元(每股無償配發股東現金股利0.34097元),股票股利50,000,000元
(每股無償配發股東股票股利0.30998元),但尚未經104年股東常會決議。
(七)本年度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考量整體營運狀況,董事會決議每股無償配股0.31元,追溯後每股盈餘將由
0.74元調整至0.56元,對公司整理營運績效影響將微乎其微。
-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有關資訊: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再加數後,如尚有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
(1)員工紅利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一。 -
(2)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
2.本期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 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派案若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報酬金額有變動,其差異應 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益,不影響已承認之財務報告案。 -
3.董事會通過之擬配發之員工分紅等資訊: -
(1)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500,000 元。
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2,000,000 元。
此案己經董事會通過,但尚未經104 年股東常會決議。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及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之比 例:
本公司本年度配發員工股票紅利為0 元,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
數之比例亦為0。
-
(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 本公司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 事酬勞後之設算毎股盈餘為0.74 元。 -
42 -
-40-
- `4.上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情形(包括配發股數、金額及股價)、 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 形:本公司上年度盈餘分配與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數並無差異。`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辦理公司債。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發行特別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六、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 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不適用。 -
七、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八、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股數前十大之員工姓名及取 得情形: 不適用。 -
九、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無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 發行新股之情事。 -
十、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無。 -
43 -
-41-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A)本公司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如下: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4)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5)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6)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8)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9)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0)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1)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2)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3)E604010 機械安裝業。
(1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5)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6)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9)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0)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1)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22)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23)I102010 投資顧問業。
(24)I103060 管理顧問業。
(25)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26)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27)F213100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8)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29)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
(30)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31)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
(32)CD01030 汽車及其零組件製造業。
(33)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34)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35)J901020 一般旅館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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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501030 飲料店業。
(37)F501060 餐館業。
(38)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39)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40)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41)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42)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43)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44)F111090 建材批發業。
(45)F211010 建材零售業。
(46)E801010 室內裝潢業。
(47)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4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B)本公司103年度營業比重:半導體業佔89.70%、其他佔10.30%。
(C)本公司目前之產品項目
(1)整流二極體
(2)蕭特基二極管
(3)超快恢復二極管
(4)高效率二極管
(5)快恢復二極管
(6)一般整流二極管
(7)橋式整流器
(8)瞬間電壓抑制器
(D)未來研究發展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究費用:
鑑於近年LED照明效率提升,同樣帶來高電流效率需求,同時智慧
型手機、帄板電腦迅速崛貣,已取代多數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需求,
帶動零組件體積輕薄化與效能提升風潮,鑑於此一利基,本公司近年積
極開發可相關應用面產品,預計104年投入研發費用較103年度成長2倍以上。
(二)產業概況:
(A)產業現況與發展:
二極體產業屬於半導體主動元件中分離式元件之一種,半導體主動元件
主要包括積體電路、光電元件以及分離式元件三大類,其中分離式元件可再
細分為二極體、電晶體以及閘流體等元件。分離式元件因不需與一般其他應
用IC整合,且必頇獨立處理如電源管理任務等,因此獨立成為分離式元件。
整流二極體依所使用晶圓之結構區分,可分為蕭特基(Schottky)型與
P/N型兩種,二者之差異在於蕭特基二極體是利用金屬-半導體接面以產生整
流的效果,而P/N二極體則是在半導體內產生P型與N型接面以達到整流的功
能。蕭特基二極體為單載子元件,元件在運作時僅有電子在半導體中運動,
所以能快速回復反應、使耗能隨之降低,因此蕭特基二極體常用於對高頻和
高速切換需求性高的通訊電子以及可攜式電子產品上。反之,P/N二極體為雙
載子元件,其元件在運作時電子與電洞會在半導體中運動,雙載子元件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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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開或關時需要靠自然的力量將少數載子消滅,因此速度較慢,同時耗能也
較多。另外,整流二極體亦可依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的大小分為四類:高壓
型;標準型;快速恢復型;蕭特基型;如上所述,蕭特基二極體因順向壓降小及
恢復時間快,所以使耗能隨之降低,提供快速反應與低耗能的需求,是一種
工作特性極佳的整流二極體,因此蕭特基二極體是為目前整流二極體產業中
需求動能較大之一類,亦為德微公司之主要利基型產品。
整流二極體市場的主要廠商係以歐、美、日大廠為主,因其較早進入市
場並掌握各項關鍵及專利技術,所以擁有自有品牌及行銷通路優勢。但是近
年來,主要領導廠商因成本考量,多已將標準化產品之製程委外生產代工,
本身則專注在新產品技術之研發,做好市場區隔,進而避免陷入價格競爭的
惡性循環、並且為保持在技術上不斷持續領先的開發優勢;因此造就了我國
二極體廠商之成長空間。
整流二極體發展至今已被廣泛使用於資訊、通訊、家電、辦公設備及量
測/控制設備(包含各種醫療、國防、航空、及汽車等運輸工具),其應用領
域及產業關聯效果廣大,且不同功能性的下游應用領域電子產品之結構與線
路設計也都不盡相同,因此對整流二極體之規格也不相同。
故二極體產業業者需密切留意下游應用領域電子產品與技術之發展(例
如:輕薄、短小、高頻、高壓、高電流、瞬間反應等),以作為同步研究開
發設計及生產的參考依據。
相較於一般電子產品約3~12個月的生命週期,整流二極體的生命週期較
長,主要是因整流二極體係電子應用產品電源管理模組的必要零組件,但不
同應用領域、不同品牌、不同世代、不同系列、不同等級的電子應用產品在
電源管理的需求上卻無根本性的差異。因此,整流二極體產品之生命週期,
較不容易受到特定產業以及特定應用系統產品景氣變化之影響,而能隨著各
類電子產品之成長,而呈現穩健成長之態勢。
根據Frost&Sullivan資料顯示,目前市場上需求最高之整流二極體,主 要為蕭特基整流二極體(Schottky)及超快速整流二極體(Super-FastRecti fi er)等,而相關產品需求的驅動力則來自通訊電子、可攜式電子及汽車電 子產品方面的大量採用,至於一般標準型整流二極體產品,則扮演穩定基本 市場需求的角色。
就整流二極體產品功能別分析之,二極體元件依電流大小朝兩極化發
展,高電壓電流者如機電設備等產品仍頇要電壓承受度更高的大功率元件予
以穩壓及整流,而電子資訊產品則需要體積小、精密度更高之二極體元件以
作為保護,各式二極體仍因使用範圍不同而有持續性之市場需求,然較低電
流如3A以下之整流二極體需求規模仍較高電流產品成長來得高,主係因其主
流應用領域為普及化程度較高的一般性電子資訊產品。由於電子資訊產品本
身市場胃納量大,促使二極體需求量連帶提升,另由於寬頻網路日益普及,
通訊產品需求逐年上揚,使用於通訊設備之二極體元件需求日增,另因各式
電子產品逐漸朝向建構相容的介面相互連通,因此對於電流穩壓及保護之功
能將更加重視。
面對未來,整流二極體元件將朝高效率、高效能及高品質三方面發展,
隨著終端產品朝著輕薄短小及節省能源方向發展,新一代電子設備的電源電
路設計必頇兼具低功耗、低噪音、小體積、可程式化、高穩定、低價格等特
- 46 -
-44-
性,電源設計技術也必頇與微電子IC設計技術整合才能達到需求,是新一代
電源設計的重要里程碑。
﹙B﹚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分離式元件產業結構大致可區分為上游晶片原材料業、中游晶粒製造及
封裝測詴業,下游應用領域則包括通訊、資訊、消費性電子產品等。
上游原材料與一般積體電路相似,包括晶圓/磊晶圓、貴金屬、非鐵金屬、
鋁合金、非金屬等,其中除了晶圓/磊晶圓台灣可以部分自給自足外,其他如
貴金屬的金、銀、白金與部分非鐵金屬等均需仰賴進口。目前上游之主要國
內生產廠商如中美矽晶、漢磊、嘉晶等,供應晶圓材料與擴散材料。
中游晶粒製造及封裝測詴產業部份,主要為晶粒的製造以及後段的封裝
與測詴,但在該產業的變動過程中,許多廠商也多加以調整,積極向上游整
合磊晶圓的研發與製造。
在下游應用方面,涵蓋面極廣,包括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汽車、
辦公設備,因此市場極為廣大。
﹙C﹚產品之發展趨勢:
二極體元件近年來朝向兩極化發展,高電壓電流者如機電設備等產品仍
頇要電壓承受度更高的大功率元件予以穩壓及整流,而電子資訊產品則反需
要體積小、精密度更高之二極體元件以做為保護,各式的二極體因此仍因使
用範圍的不同而有持續的市場需求。
就生產技術而言,分離式元件之功能及電性自晶圓製造階段便即決定,
產品特性與晶圓製程息息相關,各家廠商紛紛往上製程整合,較具規模公司
開始跨足至晶片擴散,甚或是磊晶圓製程,將對原料成本具有很大的幫助,
且因能掌握晶圓製程,故可依不同產品需求生產不同電性功能晶片,使生產
排程更具彈性空間。
如依封裝方式分類,二極體從傳統軸式(Axial)、功率封裝(TO型)、橋式
(Bridge)封裝,朝向體積甚小的表面黏著型(SMD)發展,目前SMD為主流且成
長性最高的封裝方式;
至於在產品開發方面,則是由技術層次最低的一般標準型產品依序往技
術層次來越高的高壓型、快速型及蕭特基高功率整流二極體方向發展。
﹙D﹚競爭情形:
目前國內生產二極體廠商雖然不多,但於產業發展已經成熟,近年中國
地區自製能力已經提高,因此在市場競爭上以降低生產成本及拓展市佔率達
成經濟規模為主要經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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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研究費用如下:
技術及研發概況:1.研究費用如下: |
技術及研發概況:1.研究費用如下: |
技術及研發概況:1.研究費用如下: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年度說明 |
103年 |
104年第一季 |
合併財務報告 |
合併財務報告 |
|
研究與發展費用 |
1,722 |
1,533 |
營業收入淨額 |
614,311 |
624,596 |
佔營業淨額比例 |
0.28% |
0.25% |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為因應全球景氣的復甦,二極體市場尤其熱絡,本公司持續提高產能以配合
業務的訂單,另外也顧及高階市場的競爭力,致力於太陽能產業與智慧型手機電
源應用之相關零組件,帶領市場取得領先地位,茲將本年度開發成功之新產品及
技術概括如下:
-
﹙1﹚薄型整流橋元件,設計採用帄面化焊接技術減低膠體高度,此設計可迎合市 場上手機產品輕薄短小的要求。 -
﹙2﹚高功率整流橋,再原有設計上使用崁入式製程將鋁片與膠體合為一體,加大 了元件散熱性並突破現有產品之功率限制。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
短期發展計劃公司將致力於精進現有製程以提升良率,降低生產成本,以進而 -
提高產品競爭力。
長期發展計劃則致力研發高價值產品,提供予客戶選擇更多、品質更好的產品
及服務,以有效拓展公司產品市佔率,及創造公司更大利潤。
-
(五)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頇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 產量時間及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
﹙1﹚持續推動自動化生產,並持續投入經費,增購自動點測機及自動焊接機等設 備因應。 -
﹙2﹚本年度持續投入經費,研發微小化晶粒,以因應消費性電子產品之實際需求, 取得市場獨占性。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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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 產品銷售地區(103 年度合併)
近年來因全球電子、資訊之生產中心逐步移至亞洲地區,進而使得本公司外
銷比重逐年增加,內銷比重逐年減少,而外銷區域則以亞洲為主。
地 區 |
金額(新台幣千元) |
百分比(%) |
|---|---|---|
台 灣 |
62,390 |
10.16 |
美 國 |
141,328 |
23.00 |
亞 洲 |
324,525 |
52.83 |
其他國家 |
86,068 |
14.01 |
2.主要競爭對手
主要競爭同業包括國內生產二極體之上市、上櫃公司為台灣半導體及敦南科
技。
3.市場未來供需狀況及營業目標
近幾年世界個經濟規模區,雖大中華區面臨產業結構升級階段,製造業陸續
外移至亞太新興地區,但因大中國圈目前仍為世界的工廠,因此亞太地區在半導
體產業國際分工中位於前置地位。
本公司產品屬於半導體分離式元件之二極體、小訊號產品、電源管理產品,
由於屬於基礎元件,其適用範圍極為廣泛,舉凡家電、通訊、影音、電腦、多媒
體、均為必備之產品,預期在新興市場於電子產品的依賴度高的中產階級快速增
加及大中國圈之開發及可攜式電子產品增多等因素下全球電源管理元件將或有
大幅成長之需求機會。
4.發展遠景之有利及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有利因素:
-
﹙1﹚製造技術經驗豐富。 -
﹙2﹚因應節能燈效應,LED燈管及節能燈泡為新興藍海。 -
﹙3﹚開發美國市場多年,受惠美國景氣回溫帶動需求,利於就近開拓客源。 不利因素:
﹙1﹚近年中國地區勞工意識高漲,勞工成本增加。
﹙2﹚中國廠商自製能力增加,以致市場競爭日益激烈。
本公司已逐漸降低低價之低層次產品銷售比重,並開發高利基產品之市場,同時
陸續提增自動化設備,以降低人力成本不確定因素之影響。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主要產品用途:
本公司主要產品之用途為家電用品、通訊設備、電腦、終端機及LED節能
燈等。
﹙2﹚產製過程:
本公司產品之產製過程為,先是將晶片經過擴散、蒸鍍,將磊晶片切割
成為晶粒,最後將晶粒焊料焊線之後封裝並測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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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三)主要原料供應情形
-
本公司所生產之整流器其主要原料為3 吋及4 吋晶片及銅引線等零件,均非屬 -
於特殊零件,且本公司自設立至今與各供應商間均維持良好技術合作及業務往來關 係,因此並未與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契約,且原料之採購來源相當分散,與主要 供應商之變動甚微。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 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與交易對 象如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2 年 |
102 年 |
102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3 年 |
103 年 |
103 年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1 |
Z1 |
42,089 |
14 |
註1 |
Z1 |
39,154 |
17 |
註1 |
Z3 |
7,165 |
13 |
註1 |
2 |
T1 |
25,315 |
8 |
註1 |
Z3 |
27,845 |
12 |
註1 |
Z1 |
5,798 |
10 |
註1 |
3 |
Z3 |
20,792 |
7 |
註1 |
T1 |
14,419 |
6 |
註1 |
Z8 |
4,009 |
7 |
註1 |
4 |
其他 |
213,161 |
71 |
註1 |
其他 |
153,588 |
65 |
註1 |
其他 |
38,580 |
70 |
註1 |
合計 |
進貨淨額 |
301,357 |
100 |
進貨淨額 |
235,006 |
100 |
進貨淨額 |
55,552 |
100 |
註1:非關係人。
-
註2:最近二年度主要進貨客戶名單增減變動原因:主要係集團產銷配置調整所致。 -
50 -
-48-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102 年 |
103 年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1 |
Z2 |
41,513 |
7 |
註1 |
T2 |
38,747 |
6 |
註1 |
E5 |
14,266 |
12 |
註1 |
2 |
T1 |
37,761 |
6 |
註1 |
E5 |
37,464 |
6 |
註1 |
T2 |
9,267 |
8 |
註1 |
3 |
T2 |
28,878 |
5 |
註1 |
Z2 |
30,846 |
5 |
註1 |
E6 |
7,438 |
6 |
註1 |
4 |
T3 |
26,754 |
4 |
註1 |
T1 |
29,992 |
5 |
註1 |
E7 |
6,780 |
6 |
註1 |
5 |
其他 |
489,690 |
78 |
其他 |
477,262 |
78 |
其他 |
78,807 |
68 |
|||
合計 |
銷貨淨額 |
624,596 |
100 |
銷貨淨額 |
614,311 |
100 |
銷貨淨額 |
116,558 |
100 |
註1:非關係人。
註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名單增減變動原因:主要係集團產銷配置調整及接單變動所致。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年 度生產量值主要商品(或部門別) |
102 年度 |
102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103 年度 |
103 年度 |
|---|---|---|---|---|---|---|
產能(K) |
產量(K) |
產值 |
產能(K) |
產量(K) |
產值 |
|
晶圓 |
500,000 |
447,573 |
98,662 |
600,000 |
532,019 |
104,474 |
整流二極體 |
800,000 |
655,539 |
419,243 |
800,000 |
585,918 |
305,497 |
合計 |
1,300,000 |
1,103,112 |
517,905 |
1,400,000 |
1.117.937 |
409,971 |
- 51 -
-49-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
單位:新台幣千元;K/PCS |
||||||
|---|---|---|---|---|---|---|---|---|---|
年 度銷售量值主要商品(或部門別)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
內 銷 |
外 銷 |
內 銷 |
外 銷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晶圓 |
35,224 |
2,190 |
7,019 |
1,044 |
4,372 |
525 |
4,530 |
802 |
|
整流二極體 |
18,964 |
15,665 |
688,976 |
605,697 |
38,489 |
29,205 |
586,561 |
520,494 |
|
其 他 |
- |
- |
- |
- |
- |
29,845 |
- |
33,441 |
|
合計 |
54,188 |
17,855 |
695,995 |
606,741 |
42,861 |
59,574 |
591,090 |
554,737 |
三、從業員工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04 年3 月31 日
104年3 月31 日 |
||||
|---|---|---|---|---|
年 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當年度截至104 年3 月31 日 |
|
員工人數 |
職員 |
151 人 |
129 人 |
134 人 |
從業人員 |
288 人 |
230 人 |
256 人 |
|
合計 |
439 人 |
359 人 |
390 人 |
|
帄均年歲 |
31 歲 |
33 歲 |
32 歲 |
|
帄均服務年資 |
4 年 |
5 年 |
5 年 |
|
學歷分布 |
博士 |
0 人 |
0 人 |
0 人 |
碩士 |
3 人 |
3 人 |
3 人 |
|
大專 |
85 人 |
83 人 |
80 人 |
|
高中 |
100 人 |
98 人 |
84 人 |
|
比率 |
高中以下 |
251 人 |
175 人 |
223 人 |
- 52 -
-50-
四、環保支出資訊
-
(一)本公司工廠所在地座落於新北市土城工業區內,除按月繳納污水處理費外,本公司 尚有下述之環境保護措施,以防止污染之發生。 -
1.對於酸鹼的廢液有全自動的HP控制及污泥脫水機等設備,處理能量為300立方公 尺/日,並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之,水污染設備操作許可證。 -
2.有機溶劑委託合格環保廠商處理,定期申報及取得廠商妥善處理文件。 -
3.空氣污染有分區作業及化學抽風工作檯,經強力抽風機抽至廠外的洗滌式廢氣處 理塔洗淨後,在經過活性碳吸付設備,始排放至大氣層,無公害發生之虞,本公 司依法定期繳交空氣污染防治費,並取得新北市環保局核發之,空氣污染設備操 作許可證。 -
(二)因應歐盟環保指令(ROHS)需求,本公司採取綠色設計、綠色管理、綠色製造管理 及綠色行銷管理,並積極要求供應商供應之原物料符合ROHS相關規定,使本公司能 順利外銷至歐洲地區。 -
(三)最近兩年均無因污染環境受有損失及處分。
五、勞資關係
-
1、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 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a)、團體保險:壽險、意外險、醫療險等。 -
(b)、婚喪喜慶補助。 -
(c)、年度旅遊。 -
(d)、員工子女獎學金。
-
(e)、退休金福利制度。
-
(f)、三節禮金。 -
(2)員工進修與訓練
本公司為配合營運方針及發展目標,提升員工素質、充實知識及技能,以
增加工作效率,依據公司教育訓練辦法,除實施內部教育訓練外,仍定時參加
外部訓練,以尋求人力資源之有效運用,並對教育訓練實施成效考核,列入績
效評量標準,以落實辦法。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目前實施有退休金制度、團體保險等福利制度。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之工作條件均有法律規劃,訂有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定等制度,除
遵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保障員工工作權外,並有勞動爭議解決機制。因此本公司
勞資關係素來一向和諧,員工向心力強烈,並無勞資爭議問題發生。此外,本
公司內部採自主式管理溝通管道暢通,外部定期與經常性舉辦員工旅遊以紓解
其工作壓力及辛勞。
- 53 -
-51-
2、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 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對策:無。
六、重要契約
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
當 事 人 |
契約貣訖日期 |
主 要 內 容 |
限制條款 |
|
|---|---|---|---|---|---|
融資契約 |
華南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 |
104.03-105.04 | 融資借款 |
無 |
|
融資契約 |
板信商業銀行華江分行 |
104.02-105.02 | 融資借款 |
無 |
- 54 -
-52-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年度項 目 |
合併 |
個體 |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3月31日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
流動資產 |
399,763 |
469,898 |
702,302 |
661,815 |
95,640 |
213,747 |
471,26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70,184 |
390,526 |
443,754 |
466,974 |
815,217 |
244,531 |
246,530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667,530 |
1,258,108 |
1,013,479 |
985,424 |
1,189,752 |
1,790,764 |
1,715,530 |
||
資產總額 |
2,037,477 |
2,118,532 |
2,159,535 |
2,114,213 |
2,100,609 |
2,249,042 |
2,433,326 |
||
流動負債 |
分 配前 |
359,149 |
416,998 |
306,129 |
285,102 |
399,886 |
547,481 |
568,724 |
|
分 配後 |
359,149 |
412,498 |
註4 |
註4 |
399,886 |
542,981 |
註4 |
||
非流動負債 |
115,450 |
81,482 |
80,252 |
78,833 |
137,845 |
81,509 |
91,448 |
||
負債總額 |
分 配前 |
474,599 |
498,480 |
386,381 |
363,935 |
537,731 |
628,990 |
660,172 |
|
分 配後 |
474,599 |
493,980 |
註4 |
註4 |
537,731 |
624,490 |
註4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 |
1,562,878 |
1,620,052 |
1,773,154 |
1,750,278 |
1,562,878 |
1,620,052 |
1,773,154 |
||
股本 |
1,600,029 |
1,600,029 |
1,613,029 |
1,613,029 |
1,600,029 |
1,600,029 |
1,613,029 |
||
資本公積 |
9 |
9 |
9 |
9 |
9 |
9 |
9 |
||
保留盈餘 |
分 配前 |
(4,164) |
22,380 |
125,910 |
109,917 |
(4,164) |
22,380 |
125,910 |
|
分 配後 |
(4,164) |
5,380 |
註4 |
註4 |
(4,164) |
5,380 |
註4 |
||
其他權益 |
(32,996) |
(2,366) |
34,206 |
27,323 |
(32,996) |
(2,366) |
34,206 |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分 配前 |
1,562,878 |
1,620,052 |
1,773,154 |
1,750,278 |
1,562,878 |
1,620,052 |
1,773,154 |
|
分 配後 |
1,562,878 |
1,603,052 |
註4 |
註4 |
1,562,878 |
1,603,052 |
註4 |
-
註1:上述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4 年第一季為會計師核閱數。 -
註2:上列各年度均未辦理資產重估。 -
註3:99~100 年依規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故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 -
註4: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已於104 年4 月9 日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
註5: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 形及理由。 -
55 -
-53-
(2)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項目 |
年度項目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單獨 |
單獨 |
單獨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
流動資產 |
554,368 | 641,577 |
401,313 |
137,073 |
112,404 |
95,640 |
|
基金及長期投資 |
274,952 | 271,088 |
270,095 |
1,251,311 | 1,229,485 | 1,012,057 | |
固定資產 |
1,236,476 | 1,107,347 | 1,157,130 | 910,879 |
920,257 |
1,002,163 | |
無形資產 |
12,612 | 13,232 |
12,488 |
- |
- |
- |
|
其他資產 |
92,549 | 93,282 |
186,739 |
1,096 |
1,367 |
1,457 |
|
資產總額 |
2,170,957 | 2,126,526 | 2,027,765 | 2,300,359 | 2,263,513 | 2,111,317 | |
流動負債 |
分 配前 |
270,804 | 258,671 |
357,247 |
277,504 |
328,592 |
399,887 |
分 配後 |
236,192 | 258,671 |
357,247 |
269,638 |
328,592 |
399,887 |
|
長期負債 |
- | - | - | 122,286 | 69,385 |
52,646 |
|
其他負債 |
116,101 | 110,541 |
117,714 |
116,517 |
108,222 |
105,980 |
|
負債總額 |
分 配前 |
386,905 | 369,212 |
474,961 |
516,307 |
506,199 |
558,513 |
分 配後 |
352,293 | 369,212 |
474,961 |
508,441 |
506,199 |
558,513 |
|
股本 |
1,573,283 | 1,600,029 | 1,600,029 | 1,573,283 | 1,600,029 | 1,600,029 | |
資本公積 |
2,169 | 2,169 |
2,169 |
2,169 |
2,169 |
2,169 |
|
保留盈餘 |
分 配前 |
43,874 | (70,871) |
(250,890) |
43,874 |
(70,871) |
(250,890) |
分 配後 |
9,262 | (70,871) |
(250,890) |
9,262 |
(70,871) |
(250,890)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15,367 | 176,628 |
143,632 |
115,367 |
176,628 |
143,632 |
|
其他 |
49,359 | 49,359 | 57,864 | 49,359 |
49,359 | 57,864 | |
股東權益總額總額 |
分 配前 |
1,784,052 | 1,757,314 | 1,552,804 | 1,784,052 | 1,757,314 | 1,552,804 |
分 配後 |
1,776,186 | 1,757,314 | 1,552,804 | 1,776,186 | 1,757,314 | 1,552,804 |
-
註1:上述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上列各年度均未辦理資產重估。 -
註3:102年貣依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故無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財務資料。 -
56 -
-54-
2.簡明綜合損益表
(1)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簡明綜合損益表(1)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元」外) |
|||||||
年 度項 目 |
合併 |
個體 |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第1 季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
營業收入 |
583,020 | 624,596 |
614,311 |
116,558 |
324,046 |
322,242 |
308,717 |
營業毛利 |
62,333 | 88,432 |
152,055 |
30,447 |
40,031 |
33,324 |
28,935 |
聯屬公司(未)已實現損益 |
- | - | - | - | (1,821) | 8,618 |
(2,833) |
已實現營業毛利 |
62,333 | 88,432 |
152,055 |
30,447 |
38,210 |
41,942 |
26,102 |
營業費用 |
158,073 | 178,047 |
189,948 |
43,946 |
44,555 |
43,637 |
57,916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 72,516 | 111,360 |
- |
- | 72,516 | 111,360 |
營業損益 |
(95,740) | (17,099) |
73,467 |
(13,499) |
(6,345) |
70,821 |
79,54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6,731) | 45,059 |
50,594 |
(1,305) |
(166,082) | (43,366) |
43,885 |
稅前淨利 |
(162,471) | 27,960 |
124,061 |
(14,804) |
(172,427) | 27,455 |
123,431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本期淨利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15,993)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15,993)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稅後淨額) |
(34,426) | 31,415 |
37,468 |
(6,883) |
(34,426) |
31,415 |
37,468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6,853) | 57,174 |
157,102 |
(22,876) |
(206,853) | 57,174 |
157,102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15,993) |
(172,427) | 25,759 |
119,634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06,853) | 57,174 |
157,102 |
(22,876) |
(206,853) | 57,174 |
157,102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 |
每股盈餘(元)(註2) |
(1.08) | 0.16 |
0.74 |
(0.10) |
(1.08) |
0.16 |
0.74 |
-
註1:上述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4年第一季為會計師核閱數。 -
註2:每股盈餘係按追溯調整後股數計算。 -
註3:99~100年依規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故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 -
註4: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形及理 由。 -
57 -
-55-
(2)採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元」外)
年 度項 目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
營業收入 |
1,158,654 | 801,864 |
583,020 |
346,506 | 338,572 | 324,046 |
營業毛利 |
249,934 | 125,983 |
62,333 |
56,424 |
38,442 |
40,031 |
聯屬公司(未)已實現利益 |
- | - | - | 2,812 | 2,571 |
(1,821) |
已實現營業毛利 |
249,934 | 125,983 |
62,333 |
59,236 |
41,013 |
38,210 |
營業損益 |
22,236 | (34,040) |
(94,829) |
9,170 |
(3,785) |
(5,433)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32,233 | 20,936 |
24,208 |
38,321 |
13,003 |
15,404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13,430 | 65,085 | 99,442 | 7,505 |
89,351 | 189,990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41,039 | (78,189) |
(170,063) |
39,986 |
(80,133) |
(180,019)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39,554 | (80,133) |
(180,019) |
39,554 |
(80,133) |
(180,019)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 | - |
本期損益 |
39,554 | (80,133) |
(180,019) |
39,554 |
(80,133) |
(180,019) |
每股盈餘(元)(註2) |
0.25 | (0.50) |
(1.12) |
0.25 |
(0.50) |
(1.12) |
註 1 :上述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每股盈餘係按追溯調整後股數計算。
註 3 : 102 年貣依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故無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財務資料。
3.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99 |
賴麗真、陳嘉修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100 |
賴麗真、陳嘉修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101 |
賴麗真、陳嘉修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102 |
賴麗真、曾國禓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103 |
賴麗真、曾國禓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 58 -
-56-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分析
年 度分析項目(註2) |
年 度分析項目(註2)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合併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近2 年度增減變動% |
說明 |
104 年第一季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不適用(註1) |
不適用(註1) |
23.29 | 24.35 |
17.89 |
(26.53) |
1 |
17.21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172.99 | 437.82 | 417.67 | (4.60) |
391.69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11.31 | 112.29 | 229.41 | 104.30 |
2 |
232.13 | ||
速動比率 |
63.77 | 68.54 |
185.30 | 170.35 |
2 |
178.77 | |||
利息保障倍數 |
(195.54) | 12.95 |
47.35 |
265.64 |
3 |
(19.88)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4.55 | 5.67 |
4.68 |
(17.46) |
0.93 | |||
帄均收現日數 |
80.19 | 64.37 |
77.99 |
21.16 |
4 |
96.29 | |||
存貨週轉率(次) |
2.90 | 3.23 |
3.13 |
(3.10) |
0.66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5.10 | 4.04 |
2.93 |
(27.48) |
5 |
0.67 | |||
帄均銷貨日數 |
126.06 | 113.00 | 116.61 | 3.19 |
135.58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0.59 | 0.92 |
1.47 |
59.78 |
6 |
0.26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28 |
0.30 |
0.29 |
(3.33) |
0.05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8.22) | 1.33 |
5.70 |
328.57 |
7 |
(0.72) | ||
權益報酬率(%) |
(10.35) | 1.62 |
7.05 |
335.19 |
7 |
(0.91)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註7) |
(10.15) | 1.75 |
7.69 |
339.43 |
7 |
(0.92) | |||
純益率(%) |
(29.57) | 4.12 |
19.47 |
372.57 |
7 |
(13.72) | |||
每股盈餘(元) |
(1.08) | 0.16 |
0.74 |
362.50 |
7 |
(0.01)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0.00 | 0.00 |
0.00 |
- |
3.55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9.00 | 49.54 |
29.05 |
(41.36) |
8 |
21.34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00 | 0.00 |
0.00 |
- |
0.71 | ||||
營運槓桿度 |
(0.49) | (4.27) |
1.87 |
143.79 |
9 |
(2.00)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0.99 | 0.87 |
1.04 |
19.54 |
0.95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達 20% 之原因說明:
-
係本期應付帳款付款天數較短及訴訟賠償款支付致流動負債減少,致相關比率減少。 -
係本期出售投資性不動產之帳款增加,致比率上升。 -
係本期營運獲利所致。 -
係本期收帳期較長之營收比重增加,相對帳款週轉率減少。 -
係本期應付帳款付款天數增長,致應付帳款週轉率減少。 -
係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高,致上期週轉率較本期為低。 -
係本期營運獲利,致相關報酬率上升。 -
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較上期減少,致本期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上期少。 -
係本期營業利益增加,致營運槓桿度上升。 -
59 -
-57-
年 度分析項目(註2) |
年 度分析項目(註2)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近2 年度增減變動% |
說明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不適用(註1) |
不適用(註1) |
25.60 | 27.97 |
27.02 |
(3.40)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15.64 | 695.85 |
756.34 |
8.69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3.92 | 39.04 |
82.86 |
112.24 |
1 |
||
速動比率 |
17.05 | 32.99 |
78.36 |
137.53 |
1 |
|||
利息保障倍數 |
(221.20) | 12.55 |
46.90 |
273.71 |
2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27 | 5.41 |
3.55 |
(34.38) |
4 |
||
帄均收現日數 |
58.21 | 67.45 |
102.80 |
52.41 |
4 |
|||
存貨週轉率(次) |
10.23 | 9.76 |
9.77 |
0.10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55 | 1.59 |
1.10 |
(30.82) |
5 |
|||
帄均銷貨日數 |
35.67 | 37.40 |
37.36 |
(0.1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0.40 | 0.61 |
1.26 |
106.56 |
6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15 | 0.15 |
0.13 |
(13.33)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7.89) | 1.28 |
5.21 |
307.03 |
7 |
||
權益報酬率(%) |
(10.35) | 1.62 |
7.05 |
335.19 |
7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註7) |
(10.78) | 1.72 |
7.65 |
344.77 |
7 |
|||
純益率(%) |
(53.21) | 7.99 |
38.75 |
384.98 |
7 |
|||
每股盈餘(元) |
(1.08) | 0.16 |
0.74 |
362.50 |
7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0.10 | 16.61 |
0.00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94.52 | 204.08 |
197.52 |
(3.21)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02 | 6.29 |
0.00 |
- |
||||
營運槓桿度 |
(5.88) | 0.44 |
0.33 |
(25.00) |
8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1.79 | 13.02 |
8.45 |
(35.10) |
9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達 20% 之原因說明:
-
係本期出售投資性不動產之帳款增加,致流產資產增加,比率上升。 -
係本期營運獲利所致 -
係本期營運獲利所致。 -
係本期收帳期較長之營收比重增加,相對帳款週轉率減少,帄均收現日數增長。 -
係本期應付帳款付款天數增長,致應付帳款週轉率減少。 -
係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高,致上期週轉率較本期為低。 -
係本期營運獲利,致相關報酬率上升。 -
係本期營業利益減少,致營運槓桿度減少。。 -
係本期營業收入較上期減少,致營運槓桿度減少。 -
註1:99~100 年依規採用我國財務報導準則,故無採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上列各年度財務 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各項重要財務比率之計算公式,列示如下;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0 -
-58-
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帄均應收款 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帄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帄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帄均應付款
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帄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帄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帄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帄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帄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帄均已發行股數。(註4)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 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 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註5)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6)。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3: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以加權帄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帄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 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 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 虧損,則不必調整。 -
註4: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5.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5: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 持一致。 -
註6: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負債 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
61 -
-59-
(二) 採用我國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分析
(2)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
(2)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個體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2.44 | 22.36 |
26.45 |
不適用(註1) |
不適用(註1)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09.29 | 198.50 |
160.20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49.39 | 34.21 |
23.92 |
||
速動比率 |
37.65 | 25.42 |
17.05 |
|||
利息保障倍數 |
36.54 | (112.50) |
(230.98)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4.47 | 4.61 |
6.27 |
||
帄均收現日數 |
82.00 | 79.00 |
58.00 |
|||
存貨週轉率(次) |
9.80 | 9.80 |
10.23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2.06 | 1.62 |
1.55 |
|||
帄均銷貨日數 |
37.00 | 37.00 |
36.00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0.38 | 0.37 | 0.32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15 | 0.15 |
0.15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77 | (3.49) |
(8.20) |
||
權益報酬率(%) |
2.20 | (4.53) |
(10.88)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註7) |
(0.92) | (5.01) |
(11.25) |
|||
純益率(%) |
11.42 | (23.67) |
(55.55) |
|||
每股盈餘(元) |
0.25 | (0.50) |
(1.13)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93.49 | 42.97 |
3.34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61.86 | 443.60 |
194.52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0.55 | 5.49 |
0.59 |
|||
營運槓桿度 |
5.93 | (9.41) |
(6.87)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14 | 0.84 |
0.88 |
-
註1:102年依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故無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各年度之每股盈餘係公當年度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為計算基礎,並按歷年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 而增加之股數予以追溯調整。 -
註3:各項重要財務比率之計算公式,列示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帄均應收款項(包括 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
帄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帄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帄均應付款項(包括 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62 -
-60-
-
(5)
帄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帄均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帄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帄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帄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帄均已發行股數。(註4)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 。 -
金股利)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 。 -
運資金)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註6)。 -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3: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以加權帄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帄均股數。 -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 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 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 則不必調整。 -
註4: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以加權帄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帄均股數。 -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 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 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 則不必調整。 -
註5: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6: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理性 並維持一致。 -
63 -
-61-
==> picture [189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8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85 x 2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1 -
-62-
-63-
-64-
-66-
-68-
-69-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 71 號。本公司原名為「麗正精密電子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更名為「麗正國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並經經濟部核准更名在案。
本公司主要之營業項目為各種整流器與其他半導體零件之製造及住宅與大樓之開發 與租售。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 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10325 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 ) 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2010年7月1日 2011年7月1日 2013年1月1日 2011年7月1日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2014 年1月1日生效)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 2012年7月1日 2012年1月1日 |
〜 8 〜 -69-
-70-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 2014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 |
經評估後本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 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 分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 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 列示。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
揭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 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 二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修正「投資 2016 年 1 月 1 日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 2016 年 1 月 1 日 計準則第 28 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 年 1 月 1 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之修正「闡明可接 2016 年 1 月 1 日 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修正「生產性植 2016 年 1 月 1 日 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 年 7 月 1 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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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 ) 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及
-
(2) 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 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 幣千元為單位。
( 三 ) 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 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 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 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 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 日之匯率換算。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 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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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 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 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 六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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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 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 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 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 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股利收入。
(2)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 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 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 金融資產減損
-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
-
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 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 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 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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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 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 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 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 與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 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 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 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 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 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 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 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 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 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 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 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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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負債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及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 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 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項下。
(4)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 七 )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八 ) 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 權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 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 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 交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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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認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 提列折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 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 直接人工、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 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 十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 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 、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 本。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 有效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 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 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 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 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 之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 .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 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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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 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 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10~50 年
(2) 機器設備 2~10 年 (3) 辦公設備 3~10 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十一 ) 租 賃
1 .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 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認列為費用。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 2 .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 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 ,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
( 十二 ) 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 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 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 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 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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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 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 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 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 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 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 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 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 十三 ) 收入認列
1 .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 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 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 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 交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 及報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2. 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 視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 十四 ) 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價 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 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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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 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 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 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 之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轉換日,所有精算 損益皆認列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 前未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 而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 認列為負債。
( 十五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 報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 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 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 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 者,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 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 費用。
( 十六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 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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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者。
-
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商譽之原始認列。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
-
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十七 ) 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 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 十八 ) 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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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 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六),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十一),所得稅虧損扣抵之可實現性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零用金 銀行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102.12.31 $ 356 338 8,274 72,170 $ 8,630 72,508 |
|---|---|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 ( 十七 ) 。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部份銀行存款信託於他人名下,已 於民國一○三年六月終止信託合約。
( 二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應收票據 減: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
103.12.31 102.12.31 $ 296,177 3,556 - - $ 296,177 3,556 $ 29,330 35,491 (14,750) (14,750) $ 14,580 20,741 $ 53,123 38,867 (22,242) (22,267) $ 30,881 16,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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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逾期0~30天以下 逾期31~365天以下 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1月1日餘額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103.12.31 $ 11,485 - $ 11,485 |
102.12.31 2,749 9,158 11,907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37,017 (25) $ 36,992 $ 37,017 $ 37,017 |
|---|---|---|
-
備抵呆帳其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 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部份應收票據及帳款 信託於他人名下,已於民國一○三年六月終止信託合約。
( 三 ) 存貨
|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物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途存貨 合 計 |
103.12.31 102.12.31 $ 12,557 18,752 (2,233) (2,644) 10,324 16,108 10,630 12,054 (646) (692) 9,984 11,362 5,042 5,013 (1,653) (2,135) 3,389 2,878 1,589 1,840 (519) (680) 1,070 1,160 47 955 $ 24,814 32,463 |
|---|---|
-
民國一○三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變動認列存貨回升利益為 1,100 千元。
-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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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子公司
103.12.31 102.12.31 $ 724,237 628,588
1. 子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子公司 Rectron (Malayisa) Sdn, Bhd. ,並於民國一○二年四月二日以馬來西亞幣 9,665 千元簽約出售,處分投 資利益為 9,442 千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餘子公司請參閱民國一○三年度 合併財務報告。
2. 擔 保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作為其他長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五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報 廢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處 分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報 廢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損損失迴轉 處 分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土 地 $ 181,394 - - - $ 181,394 $ 780,441 - (599,047) - $ 181,394 $ - - - $ - $ - - - - $ - $ 181,394 $ 780,441 $ 181,394 |
房屋及建築 71,673 464 1,577 (10,538) 63,176 77,166 4,602 8,903 (18,998) 71,673 52,634 2,626 (10,538) 44,722 66,887 3,815 - (18,068) 52,634 18,454 10,279 19,039 |
機器設備 154,597 2,578 7,472 (3,837) 160,810 193,195 3,600 - (42,198) 154,597 137,649 5,482 (3,837) 139,294 183,210 3,028 (6,400) (42,189) 137,649 21,516 9,985 16,948 |
辦公設備 17,308 2,077 779 (86) 20,078 5,014 9,776 3,147 (629) 17,308 3,564 2,577 (86) 6,055 3,538 655 - (629) 3,564 14,023 1,476 13,744 |
未完工程 總 計 13,406 438,378 1,208 6,327 (3,471) 6,357 - (14,461) 11,143 436,601 13,036 1,068,852 9,273 27,251 (8,903) (595,900) - (61,825) 13,406 438,378 - 193,847 - 10,685 - (14,461) - 190,071 - 253,635 - 7,498 - (6,400) - (60,886) - 193,847 11,143 246,530 13,036 815,217 13,406 244,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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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改建大樓支出分別為 11,143 千元及 13,406 千元,帳列未完工程科目項下。
-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並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迴轉以前年度已提列之資產減損損失計 6,400 千元。
-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質押 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信託於他 人名下,已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一日終止及信託合約。
-
( 六 ) 投資性不動產
|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 出售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 出 售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
土 地 $ 784,110 - (120,600) $ 663,510 $ 267,607 599,047 (82,544) $ 784,110 $ 663,510 $ 267,607 $ 784,110 |
房屋及建築 合計 - 784,110 57,943 57,943 (57,943) (178,543) - 663,510 - 267,607 - 599,047 - (82,544) - 784,110 - 663,510 - 267,607 - 784,110 $ 1,745,227 $ 1,237,867 $ 267,607 |
|---|---|---|
-
本公司部份不動產投資取得時因受限於當時法令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故委 任本公司之負責人林文騰以其個人名義登記,為確保本公司資產之保全,已將該 地設質回本公司。
-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之評價 及由本公司以比較法及收益法(參酌鄰近內類似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為評價基 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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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以 289,903 千元及 155,060 千 元之價款處分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分別為 111,360 千元及 72,516 千元(帳列其他 收益及費損淨額)。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部份投資性不動產信託於他人名下 ,已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終止信託合約。
-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抵押情形 ,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七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預付房屋款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其他 |
103.12.31 102.12.31 $ 317,043 370,930 7,699 5,296 378 428 2,663 1,412 $ 327,783 378,066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五月與其他關係人簽訂合建分售契約,由本公司提供台北 市士林區土地(帳面金額為 670,000 千元)作為興建基地。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向其他關係人購買台北市士林區基地房屋,合約總 價為 290,000 千元(未稅),本公司因於民國一○二年間就前述基地房屋與其他關係 人解除部分合約,解約金額為 69,070 千元(未稅),餘合約金額計 220,930 千元(未稅 ),已於民國一○二年全數支付完畢。
-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委由其他關係人就前述基地房屋進行變更設計工程及 室內裝修,合約總價為 150,000 千元(未稅),已於民國一○二年全數支付完畢。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將預付房屋款及預付設備款轉列投資性不 動產共計 56,049 千元後出售,請詳附註六(六)說明。
( 八 ) 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 擔保銀行借款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
103.12.31 102.12.31 $ 111,500 120,000 $ 58,500 - 2.26%~2.47% 2.31%~2.50% |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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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擔保銀行借款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 尚未使用額度 |
103.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2.4% 106 $ 7,637 (2,719) $ 4,918 $ - |
|
|---|---|---|
| 幣 別 | 利率區間 | |
| NTD | 2.4%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十 ) 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義務現值總計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 |
103.12.31 102.12.31 $ 14,253 21,110 (2,721) (2,307) $ 11,532 18,803 |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 平均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 算之收益。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 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分別計 2,721 千元及 2,307 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 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 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支付福利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精算(利益)損失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03年度 102年度 $ 21,110 24,391 (6,569) (3,158) 604 668 (892) (791) $ 14,253 2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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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如下: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雇主提撥 精算利益(損失)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3年度 102年度 $ 2,307 1,893 46 28 364 391 4 (6) $ 2,721 2,307 |
|---|---|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03年度 102年度 $ 182 302 422 366 (46) (28) $ 558 640 $ 147 141 79 118 312 381 20 - $ 558 640 $ 50 22 |
|---|---|
(5)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
下:
| 1月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03年度 102年度 $ (645) (1,430) 896 785 $ 251 (645) |
|---|---|
(6)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折現率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未來薪資增加 |
103年度 102年度 % 2.00 % 2.00 % 2.00 % 2.00 % 1.25 %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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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 103.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4,253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2,721)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資產) $ 11,532 確定福利計畫現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89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4 |
103.12.31 | 102.12.31 | 101.12.31 101.1.1 24,391 25,152 (1,893) (1,461) 22,498 23,691 654 - (15) - |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三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 401 千元。
- (8)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相 關精算假設,包含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 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三年度報導日,本公司應計退休負債之帳面金額為 11,532 千元,當
採用之折現率增減變動 1% 時,本公司認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將分別增加 161 千 元或 180 千元。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 1,945 千元及 1,993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十一 ) 所得稅
- 本公司之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所得稅費用 |
103年度 102年度 $ 78 - 3,719 1,696 3,797 1,696 128,535 39,293 (128,535) (39,293) - - $ 3,797 1,6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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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 稅前淨利(損)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收到國外子公司股利匯回 出售土地免稅所得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影響數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土地增值稅 其他 合 計 |
103年度 102年度 $ 123,431 27,455 $ 20,983 4,667 (8,485) 10,819 - 311 (15,833) (12,328) (128,535) (39,293) 121,849 33,159 78 - 3,719 1,696 10,021 2,665 $ 3,797 1,696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
103.12.31 102.12.31 $ 26,637 33,322 228,292 350,142 $ 254,929 383,464 |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 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 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 損 年 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143,701 民國一○四年度 612,153 民國一○六年度 282,224 民國一○七年度 168,649 民國一○八年度 130,487 民國一○九年度 4,316 民國一一○年度 1,365 民國一一一年度 $ 1,342,895 |
|---|---|
| 民國九十四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六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七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八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九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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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已認列 土地稅準備 |
|
|---|---|---|
| $ 62,679 $ 62,679 $ 62,679 $ 62,679 |
62,679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
-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3.12.31 102.12.31 - - 121,306 22,380 121,306 22,380 19,653 23,641 103年度(預計) 102年度(實際) 16.20 % 18.46 % |
|
|---|---|---|
| $ $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 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 十二 ) 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普通股股本總額均為 4,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400,000 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 161,303 千股及 160,003 千股。
1. 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會通過,擬於 50,000 千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私募價格暫訂為 3.88 元,實際發行 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價格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依當時之市場狀況 訂定之。惟該案將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屆滿一年,本公司於民國一○二 年四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尚未完成相關私募現金增資事項,將不再予以辦理。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以盈餘轉增資 13,000 千 元,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除權基準日訂於民國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並已辦 妥相關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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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庫藏股票 $ 9 9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 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 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未分 配盈餘。經調整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扣除股東會決議保留之盈餘 數後,如尚有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
員工紅利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一;
-
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營運正值成長期,為因應業務成長、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現金流 入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惟此項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1)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 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 ( 利益 ) 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 資性不動產」,依金管會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令規定提 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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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依上段所述函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 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
(a)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因民國一○一年度為 累積虧損故不擬分派盈餘,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
(b)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股票(依面額計算) 合 計 |
102年度 |
|---|---|
| $ 4,000 13,000 $ 17,000 |
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之差異如下:
| 員工紅利-現金 董監酬勞-現金 |
102年度 | |
|---|---|---|
| 股東會決議 實際配發情形 $ 200 300 $ 500 |
財務報告 認列之金額 差異數 - 200 - 300 - 500 |
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財務報告 認列金額之差異為 500 千元,差異數視為估計變動,列為民國一○三年度之 當期損益。
-
(c)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為 1,111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 列金額為 2,222 千元,係以本公司民國一○三年稅後淨利及公司章程所訂盈餘 分配方式、順序及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 一○三年度之營業費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 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
上述有關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數,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
-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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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權益
| 民國103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 本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本公司 民國103年1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 本公司 民國102年1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366) 36,872 - $ 34,506 $ (32,996) 30,630 $ (2,366) |
備供出售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合 計 - (2,366) - 36,872 (300) (300) (300) 34,206 - (32,996) - 30,630 - (2,366) |
|---|---|---|
( 十三 ) 每股盈餘
1.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股票股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3年度 102年度 $ 119,634 25,759 103年度 102年度 160,003 161,303 1,300 - 161,303 161,303 |
|---|---|
2. 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與 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 相關計算如下: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稀釋 )
| 關計算如下: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103年度 |
| $ 119,634 $ 119,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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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月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3年度 |
|---|---|
| 161,303 135 161,438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 權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 十四 ) 收 入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 商品銷售 租金收入 |
繼續營業單位 103年度 102年度 $ 308,652 322,242 65 - $ 308,717 322,242 |
|---|---|
| 103年度 $ 308,652 65 $ 308,717 |
( 十五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如下:
| 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收入 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成本 |
103年度 102年度 $ 289,903 155,060 (178,543) (82,544) $ 111,360 72,516 |
|---|---|
( 十六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利息收入 佣金收入 出售下腳收入 其他 |
103年度 102年度 $ 39 12 3,899 4,939 87 803 (641) (555) $ 3,384 5,199 |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外幣兌換損益 處分投資利益 減損迴轉利益 其他 |
103年度 102年度 $ (6,636) 2,689 - 9,442 - 6,400 (4) (933) $ (6,640) 17,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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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務成本
| 3.財務成本 | 3.財務成本 | 3.財務成本 | |
|---|---|---|---|
|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 | $ | (2,772) | (2,523) |
| (十七)金融工具 | |||
| 1.金融工具之種類 | |||
| (1)金融資產 | |||
| 103.12.31 | 102.12.31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4,700 |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8,630 | 72,508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421,562 | 93,694 | |
| 小 計 | 430,192 | 166,202 | |
| 合 計 | $ | 434,892 | 166,202 |
| (2)金融負債 | |||
| 103.12.31 | 102.12.31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111,500 | 120,000 |
|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315,293 | 293,462 | |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2,719 | - | |
| 長期借款 | 4,918 | - | |
| 合 計 | $ | 434,430 | 413,462 |
2.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 434,892 千元及 166,202 千元。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照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散 ,故無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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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02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帳面金額 $ 119,137 315,293 $ 434,430 $ 120,000 293,462 $ 413,462 |
合 約 現金流量 121,890 315,293 437,183 122,465 293,462 415,927 |
6個月 以內 115,560 296,739 412,299 122,465 270,972 393,437 |
6-12個月 1,377 3,867 5,244 - 27 27 |
1-2年 2,805 6,497 9,302 - 33 33 |
2-5年 超過5年 2,148 - 8,190 - 10,338 - - - 22,430 - 22,430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4.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103.12.31 | 台幣 121,431 269,366 |
102.12.31 | ||
|---|---|---|---|---|---|
| 外幣 $ 3,839 8,509 |
匯率 31.63 31.63 |
外幣 2,645 6,710 |
匯率 台幣 29.79 78,506 29.79 199,901 |
||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 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 0.5% ,而 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稅後淨利將 分別減少 614 千元及 504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5.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基 本點,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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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0.5% 基本點,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淨利將增加 459 千元及 197 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 變動利率借款。
6. 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 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 (2) 決定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本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 分析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
(3) 公允價值層級
-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
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或間 接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 103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2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第一級 $ 4,700 $ - |
第二級 - - |
第三級 合 計 - 4,700 - - |
|---|---|---|---|
( 十八 ) 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本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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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 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 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 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交易。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 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 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本 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 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 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覆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 用暴險。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 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截至民國 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 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 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未使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58,500 千元及 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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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 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該等交易主 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及美元。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之個體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現金流量風險。本公司藉 由維持一適當之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 母子公司間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麗正中國) Retron Electionic Enterprises Inc.(USA) (REEI)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麗正亞洲) 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聚鼎興業) RECTRON INTERNATION LTD.(RIL)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上海麗正)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浙江麗正) |
設立地 | 103.12.31 102.12.31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香港 美國 香港 台灣 薩摩亞 中國 中國 |
( 二 )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 三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關係人名稱 子公司 減:去料加工沖銷數 淨額 |
103年度 102年度 $ 266,925 269,508 (88,488) (89,005) $ 178,437 180,503 |
|---|---|
- (1) 本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係以成本加計議定利潤為銷貨價格,另對關係人正常授信 期間係依產品別及關係企業所在地狀況訂定,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對 上述關係人之應收帳款收款條件除麗正中國為預收貨款外,餘平均授信天數約 30~120 天;一般客戶則約為 30~75 天;實際交易時,尚須考量訂購數量、產品 品質及市場狀況等,作適當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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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述與子公司間銷貨,其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尚未出售之存貨所隱含 之未實現損失分別為 (828) 千元及 (3,661) 千元,均帳列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項下 。
-
(3) 本公司對於供料委託海外子公司生產之會計處理係依照交易形式,以進、銷貨 處理,現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7) 台財證(六)第 00747 號函規定, 對於涉及有關「原料加工」之會計處理,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 第二段第 2 項規定,就該交易經濟實質作適法之處理。
-
(4)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透過麗正中國銷售予上海麗正及浙江麗 正之銷貨金額中屬去料加工之金額分別為零元、 88,488 千元及 8,079 千元、 80,926 千元,經前述函令規定變更交易處理而予以沖銷之。
-
進貨
| 關係人名稱 子公司 減:去料加工沖銷數 淨額 |
103年度 102年度 $ 259,058 277,370 (88,488) (89,005) $ 170,570 188,365 |
|---|---|
-
(1)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主要係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為進貨價格,其進貨之付 款天數為 90~120 天,一般客戶則約為 30~90 天。實際付款時,尚須考量集團整 體資金配置,作適當之調整。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透過 RIL 向上海麗正及浙江麗正之進貨總 額為 259,058 千元及 277,370 千元,其中屬去料加工之進貨金額分別為 88,488 千元 及 89,005 千元,經前述函令規定變更交易處理而予以沖銷之。
-
應收(付)帳款
| (1)應收帳款: 子公司 轉列其他應收款 淨額 |
103.12.31 102.12.31 $ 109,706 68,638 (29,782) (15,841) $ 79,924 52,797 |
|---|---|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另,於民國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3.07.09 基秘字第 167 號函 示對應收關係人帳款授信期間超過非關係人授信期間之一定期間予以轉列其他 應收款-關係人金額及帳齡(係逾非關係人授信期間之一定期間後起算帳齡期間 )分佈情形如下,其中本公司對關係人授信政策,係依雙方約定期間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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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授信期間天數
| 103.12.31 子公司 102.12.31 子公司 (2)應付帳款: 子公司 4.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5.預收貨款 子公司 |
103.12.31 | 六個月內 $ 29,782 $ 15,841 |
六個月以上 〜一年內 一年以上 合計 - - 29,782 - - 15,841 103.12.31 102.12.31 $ 263,542 198,177 103.12.31 102.12.31 $ 29,782 15,841 103.12.31 102.12.31 $ 118,885 118,798 |
|---|---|---|---|
6. 租賃契約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向關係企業承租運輸設備之情形如下
:
| 出租人 103年度 子公司 102年度 子公司 |
租賃標的 運輸設備 運輸設備 |
租賃期間 103.1.1~104.12.31 102.1.1~103.12.31 |
租金支出 預付租金 $ 571 571 $ 571 571 |
|---|---|---|---|
7. 其他
-
(1) 本公司以其他關係人之名義登記不動產之情形請詳附註六(六)。
-
(2) 與其他關係人合建分售、購買房屋、委託進行房屋變更設計工程及室內裝修之 情形請詳附註六(七)。另於民國一○二年因與工程部分追加,故提供部分廠房 質設予其他關係人,今因已完工並完成付款,故於民國一○三年四月解除質設 。
-
(3) 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與子公司基於確保子公司供貨考量, 故將部分土地(帳列不動產投資)及部分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之股票質 設予子公司,其中土地質設予子公司之指定人劉鳳琴,今因長期產銷配置調整 ,故於民國一○三年間陸續解除質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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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4) 本公司於以前年度代子公司購買機器設備,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所隱含之未實現利益分別為 2,794 千元及 3,321 千元,均帳列於採權益法 之投資項下,而後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或於處分實現年度承認之,於民國 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之金額皆為 526 千元(帳列其他收入)。
-
,
-
(5)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 因協助子公司處理銷貨及客戶帳款管 理等相關事宜,向子公司收取之佣金收入分別為 3,899 千元及 4,939 千元(帳列其 他收入)。
-
(6)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出售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予其他關係人,出售價款 為 39,949 千元,處分利益為 10,335 千元(帳列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四 )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
103年度 102年度 $ 7,466 5,590 380 501 $ 7,846 6,091 |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減資股款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子公司供貨之擔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短期借款之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債權保證 |
103.12.31 102.12.31 $ 218 222 - 454 128,214 129,480 - 267,607 $ 128,432 397,763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房屋工程而與廠商簽訂 之合約價款各期明細如下:
| 簽訂合約總價(未稅) 已支付價款 |
103.12.31 102.12.31 $ 12,691 14,268 $ 11,142 13,406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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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 他
一 ( )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20,964 | 25,986 | 46,950 | 20,329 | 19,553 | 39,882 |
| 勞健保費用 | 2,452 | 1,814 | 4,266 | 2,420 | 1,887 | 4,307 |
| 退休金費用 | 1,302 | 1,201 | 2,503 | 1,266 | 1,367 | 2,63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81 | 673 | 2,354 | 1,807 | 862 | 2,669 |
| 折舊費用 | 7,145 | 3,540 | 10,685 | 5,118 | 2,380 | 7,498 |
| 折耗費用 | - | - | - | - | - | - |
| 攤銷費用 | 729 | 494 | 1,223 | 728 | 153 | 881 |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 94 人及 89 人。
- ( 二 ) 本公司澎湖海水淡化廠增建工程之業主因該契約及受託運轉操作四年所發生之爭議 。該業主於民國九十六年初就爭議部份向澎湖地方法院起訴,要求本公司賠償 70,382 千元,澎湖地方法院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判決本公司敗訴應賠償 40,710 千元 及法定利息,本公司經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惟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經最高法院裁 定駁回上訴。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經調解後,同意給付業主本金、利 息及訴訟費計 56,381 千元,並約定先行償還本金及訴訟費計 41,026 千元,利息分期償 還之,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應付該業主理賠款計 14,075 千元及 54,928 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號 |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 科目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
期末 餘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 貸與 性質 |
業務往 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
|---|---|---|---|---|---|---|---|---|---|---|---|---|---|---|---|---|
| 名稱 | 價值 | |||||||||||||||
| 0 | 本公司 | REEI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36,040 | 29,782 | 29,782 | - | 1 | 123,561 | - | - | - | 177,315 | 709,262 | |
| 1 | 麗正中國 | 麗正電 子(亞洲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4,975 | - | -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75,310 | 344,137 | |
| 1 | 麗正中國 | 聚鼎興 業股份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4,950 | 9,022 | 9,022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75,310 | 344,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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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 科目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
期末 餘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 貸與 性質 |
業務往 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
|---|---|---|---|---|---|---|---|---|---|---|---|---|---|---|---|---|
| 名稱 | 價值 | |||||||||||||||
| 2 | 麗正亞洲 | 麗正電 子(中國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9,234 | 18,814 | 18,814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0,548 | 20,548 | |
| 3 | 上海麗正 | 浙江麗 正電子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60,391 | 160,391 | 158,857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58,636 | 258,636 |
-
註一:有業務往來者,係以雙方間前十二個月累計進(銷)貨金額為業務往來金額。 註二:依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規定,其計算如下:
-
(1) 麗正國際:
-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 = 1,773,154 千元 ×10% = 177,315 千 元
-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40% = 1,773,154 千元 ×40% = 709,262 千元
-
(2) 麗正中國:
-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40% = 688,274 千元 ×40% = 275,310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50% = 688,274 千元 ×50% = 344,137 千元
-
(3) 麗正亞洲:
-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0,548 千元 ×100% = 20,548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0,548 千元 ×100% = 20,548 千元
-
:
-
(4) 上海麗正
-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58,636 千元 ×100% = 258,636 千 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58,636 千元 ×100% = 258,636 千元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註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股票-陽信銀行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
500,000 | 4,700 | - % |
4,700 | |
| 聚鼎興業 | 股票-中興航空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1,433,985 | 1,936 | 5.64 % | 1.35 |
註:市價係每股淨值(元)及股權淨值(千元)。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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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
| 本公司 | RIL | 本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
進貨 | 259,058 | 42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260,112) | 91 % |
|
| 本公司 | REEI | ″ | 銷貨 | (123,561) | 20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76,618 | 20 % |
|
| 浙江麗正 | RIL | 同為本公司 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 公司 |
銷貨 | (173,882) | 28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268,757 | 69 %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
| 上海麗正 |
浙江麗正 |
為本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
158,857 | - % |
- | 按期分期償付 | 9,507 | - |
| RIL |
本公司 |
同為本公司採 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
260,112 | - % |
- | 按期分期償付 | 62,304 | -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 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REEI | 美國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
79,113 | 79,113 | 5,000 | % 100.00 |
(11,183) | (10,530) | (10,530) | |
| 本公司 | 麗正中國 | 香港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及酒品買賣 |
825,437 | 825,437 | 20,000 | % 100.00 |
688,274 | 43,405 | 43,405 | |
| 本公司 | 聚鼎興業 | 台灣 |
菸酒批發業 | 9,987 | 9,987 | 1,000,000 | % 100.00 |
15,415 | 11,999 | 11,999 | |
| 本公司 | 麗正亞洲 | 香港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及酒品買賣 |
16,248 | 16,248 | 3,910,000 | % 100.00 |
20,548 | 5,024 | 5,024 | |
| 本公司 | RIL | 薩摩亞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
295 | 295 | 10,000 | % 100.00 |
(13) | 15 | 15 |
註:本公司以委託投資方式委託麗正中國投資之大陸公司。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元
|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
主要營業 項 目 |
實 收 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匯出 | 收回 | |||||||||||
| 上海麗正電子 有限公司 |
生產及銷售整 流二極體 |
415,073 USD13,900 |
(三) | 415,073 USD13,900 |
- | - | 415,073 USD13,900 |
(12,944) | 100.00% | (12,944) | 258,636 | 125,629 |
| 浙江麗正電子 有限公司 |
生產及銷售整 流二極體 |
409,029 USD12,000 |
(三) | 409,029 USD12,000 |
- | - | 409,029 USD12,000 |
64,951 | 100.00% | 64,951 | 321,9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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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824,102 USD25,900 |
896,914 USD25,900 |
1,063,892 |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三)其他方式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為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註三、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之限額。
-
股權淨值 ×60% = 1,773,154 千元 ×60% = 1,063,892 千元
-
註四、與大陸投資公司間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重大之交易事項: 本公司與大陸投資公司間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重大之交易事項請 詳附註七說明。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務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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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13- 2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 71 號。本公司原名為「麗正精密電子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更名為「麗正國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並經經濟部核准更名在案。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併稱「合併公司 」 ) 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整流器、其他半導體零件之製造及銷售、不動產租售及酒品買賣 ,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 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10325 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 ) 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 2010年7月1日 |
|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 2011年7月1日 |
|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 2011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 2013年1月1日 |
| 互抵」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投資個體於 | |
| 2014年1月1日生效)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201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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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20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11及12號之修正「合併財務報表、聯 | 2013年1月1日 |
| 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指引」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2013年1月1日 |
經評估後合併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 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 分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 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 列示。合併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 揭露。經評估該準則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 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 二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
|---|---|
| IASB發布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 2016年1月1日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 2016年1月1日 |
|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 2016年1月1日 |
〜 10 〜 -114- -115- 4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會計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闡明可接之折舊及 | 2016年1月1日 |
| 攤銷方法」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 ) 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及
-
(2) 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 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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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季報告,直至 不再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 均已消除。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 權益交易處理。
2.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
|---|---|
| 投資公 業務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3.12.31 102.12.31 說 明 |
| 本公司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簡稱 麗正中國)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元件 及酒品買賣 本公司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簡稱 麗正亞洲)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元件 及酒品買賣 本公司 Rectron Electronic Enterprises Inc. (USA) (簡 稱REEI)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元件 本公司 聚鼎興業(股)公司 (簡稱聚鼎興業) 菸酒批發業 本公司 Rectron International Ltd.(簡稱RIL)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元件 及酒品買賣 麗正電子 (中國)有限公司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簡稱浙 江麗正) 生產銷售整 流器二極導 體 麗正電子 (中國)有限公司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簡稱上 海麗正) 生產銷售整 流器二極導 體 |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間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100.00 % 100.00 間接持有表決權之出 資額股份總數超過 50%子公司 |
3.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四 ) 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 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 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 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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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 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 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 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 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五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 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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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合併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 表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 七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 金融資產
-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 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 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 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 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股利收入。
(2)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 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 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 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 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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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 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 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 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 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 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 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 與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 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 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 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 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 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 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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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 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 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 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 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 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 金融負債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
及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 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 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項下。
(4)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 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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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九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認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 提列折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 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 直接人工、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 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 十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 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 、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 本。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 有效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 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 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 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 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 之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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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 時認列為損益。
- 4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 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 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 依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10~50 年
(2) 機器設備 2~10 年 (3) 辦公設備 3~10 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十一 ) 租 賃
1 .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 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認列為費用。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 .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合併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 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 後,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
( 十二 ) 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 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 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 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 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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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 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 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 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 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 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 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 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 十三 ) 收入認列
1 .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 簽訂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 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 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 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 點交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 風險及報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2. 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 視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 十四 ) 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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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 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 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 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 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 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 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 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 之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轉換日,所有精算 損益皆認列於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 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 先前未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 而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 額認列為負債。
( 十五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 報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 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 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 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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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 者,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 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 費用。
( 十六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
-
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者。
-
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十七 )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 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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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 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 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 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六),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
(二)附註六(十一),租賃之分類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十二),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
(二)附註六(十三),所得稅虧損扣抵之可實現性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零用金 銀行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102.12.31 $ 442 1,375 55,957 126,562 $ 56,399 127,937 |
|---|---|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 ( 十九 ) 。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部份銀行存款信託於他人名下,已 於民國一○三年七月三日終止其信託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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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應收票據 減: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長期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
103.12.31 102.12.31 $ 299,967 3,556 - - $ 299,967 3,556 $ 175,005 175,898 (40,413) (57,618) $ 134,592 118,280 $ 113,951 51,962 (53,134) (35,528) $ 60,817 16,434 $ 49,543 49,543 (49,543) (49,543) $ - - |
|---|---|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逾期0~30天以下 逾期31~365天以下 |
103.12.31 102.12.31 $ 19,257 15,107 6,672 1,206 $ 25,929 16,313 |
|---|---|
備抵呆帳金額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帳面金額與預 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持有任何擔 保品。
應收帳款呆帳減損科目係用於記錄壞帳費用或減損損失,惟若合併公司確信相 關款項可能無法回收者,則於認為款項無法收回時,逕將備抵呆帳或累計減損沖轉 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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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 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月1日餘額 認列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減損損失迴轉 外幣換算匯率影響數 12月31日餘額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103年度 102年度 $ 142,689 152,508 29 404 (386) (8,704) (2,546) (3,281) 3,304 1,762 $ 143,090 142,689 |
|---|---|
-
備抵呆帳其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 現值之差額。合併公司對該等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部份應收票據及帳款信託於他人 名下,已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終止其信託合約。
-
( 三 ) 存 貨
| 商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物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途存貨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合 計 供作負債擔保之存貨帳面金額 |
103.12.31 102.12.31 $ 895 42,726 - - 895 42,726 53,680 69,249 (5,922) (6,774) 47,758 62,475 43,133 48,413 (2,484) (3,538) 40,649 44,875 35,059 37,351 (13,599) (13,991) 21,460 23,360 9,279 1,792 - - 9,279 1,792 $ 120,041 175,22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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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明細如下:
|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及呆滯損失 實際產能低於正常產能影響數 合計 |
103年度 102年度 $ (3,228) (4,057) (1,325) 1,325 $ (4,553) (2,732) |
|---|---|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 擔保之情形。
( 四 ) 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四月一日處分 Rectron (Malayisa) Sdn.Bhd. 公司 100% 股 權並喪失對其之控制,處分價款為 89,776 千元,其處分利益 9,442 千元已列報於合併 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民國一○二年四月一日子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他應收款 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合計 |
102.12.31 $ 9,036 650 94,008 (966) (22,394) $ 80,334 |
|---|---|
( 五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 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重分類轉入(轉出)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重分類轉入(轉出)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土 地 $ 181,394 - - - - $ 181,394 $ 780,441 - (599,047) - - $ 181,394 |
房屋及建築 232,121 590 1,577 (10,538) 2,956 226,706 227,377 5,783 8,903 (23,081) 13,139 232,121 |
機器設備 515,051 8,150 7,472 (12,038) 20,788 539,423 771,535 11,245 - (316,505) 48,776 515,051 |
辦公設備 44,771 2,383 779 (86) 6,092 53,939 49,995 13,078 3,147 (24,322) 2,873 44,771 |
未完工程 總 計 13,406 986,743 1,208 12,331 (3,471) 6,357 - (22,662) - 29,836 11,143 1,012,605 13,036 1,842,384 9,273 39,379 (8,903) (595,900) - (363,908) - 64,788 13,406 986,7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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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損損失回升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損損失回升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
土 地 $ - - - - - $ - $ - - - - - $ - $ 181,394 $ 181,394 $ 780,441 |
房屋及建築 85,755 9,840 - (10,538) 2,143 87,200 91,248 11,079 - (22,151) 5,579 85,755 139,506 146,366 136,129 |
機器設備 485,775 19,534 (59,222) (10,667) 14,545 449,965 736,721 19,787 (21,540) (293,048) 43,855 485,775 89,458 29,276 34,814 |
辦公設備 24,687 4,566 - (86) 2,519 31,686 44,231 3,126 - (25,026) 2,356 24,687 22,253 20,084 5,764 |
未完工程 總 計 - 596,217 - 33,940 - (59,222) - (21,291) - 19,207 - 568,851 - 872,200 - 33,992 - (21,540) - (340,225) - 51,790 - 596,217 11,143 443,754 13,406 390,526 13,036 970,184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改建大樓支出分別為 11,143 千元及 13,406 千元,帳列未完工程科目項下。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估計 其可回收金額,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迴轉以前年度已提列 資產減損損失分別為 59,222 千元及 21,540 千元。
-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上列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質押情形,請詳附註 八之說明。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信託於 他人名下,已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一日終止其信託合約。
( 六 ) 投資性不動產
|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轉入 出 售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轉入 出 售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土地及改良物 $ 784,110 - (120,600) $ 663,510 $ 310,382 599,047 (82,544) (44,178) 1,403 $ 784,110 |
房屋及建築 - 57,943 (57,943) - 89,191 - - (90,165) 974 - |
辦公設備 總 計 - 784,110 - 57,943 - (178,543) - 663,510 38 399,611 - 599,047 - (82,544) (39) (134,382) 1 2,378 - 784,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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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2月3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
土地及改良物 $ - $ - $ 36,404 - (37,060) 656 $ - $ 663,510 $ 784,110 $ 273,978 |
房屋及建築 - - 2,584 651 (3,287) 52 - - - 86,607 |
辦公設備 總 計 - - - - 25 39,013 1 652 (27) (40,374) 1 709 - - - 663,510 - 784,110 13 360,598 $ 1,745,227 $ 1,237,867 $ 373,756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 ( 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之評價 及由本公司以比較法及收益法(參酌鄰近內類似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為評價基 礎。
-
合併公司部份不動產投資取得時因受限於當時法令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故 委任本公司之負責人林文騰以其個人名義登記,為確保本公司資產之保全,已將 該地設質回合併公司。
-
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部份投資性不動產信託於他人名 下,已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終止信託合約。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分別以 289,903 千元及 155,060 千元處分投 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為 111,360 千元及 72,516 千元(帳列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抵押 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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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長期預付租金
| 長期預付租金 土地使用權 合計 減:帳列預付款項 減:帳列其他應收款 |
103.12.31 102.12.31 $ 45,838 86,941 12,864 12,864 58,702 99,805 - (9,750) (45,478) - $ 13,224 90,055 |
|---|---|
合併公司為多角化經營擬承租座落於上海市區不動產,故於民國一○一年間支 付其他關係人議約金計人民幣 20,000 千元(約新台幣 92,202 千元),用以抵減前述不動 產承租租金,惟因營運考量,雙方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協議該合約自民國一○ 三年一月一日解約,約定於一年內退還人民幣 17,833 千元(約新台幣 88,142 千元)並加 計利息退還,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人民幣 8,833 千元(約新台幣 45,478 千元)轉列其他應收款。
( 八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預付房屋款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其他 |
103.12.31 102.12.31 $ 317,043 370,930 7,699 5,296 505 428 5,950 1,949 $ 331,197 378,603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五月與其他關係人簽訂合建分售契約,由合併公司提供 台北市士林區土地(帳面金額為 670,000 千元)作為興建基地。
-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向其他關係人購買台北市士林區基地房屋,合約 總價為 290,000 千元(未稅),合併公司因於民國一○二年間就前述基地房屋與其他 關係人解除部分合約,解約金額為 69,070 千元(未稅),餘合約金額計 220,930 千元( 未稅),已於民國一○二年全數支付完畢。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委由其他關係人就前述基地房屋進行變更設計工程 及室內裝修,合約總價為 150,000 千元(未稅),已於民國一○二年全數支付完畢。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將預付房屋款及預付設備款轉列投資性 不動產共計 56,049 千元後出售,請詳附註六(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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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擔保銀行借款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
103.12.31 102.12.31 $ 111,500 120,000 $ 58,500 - 2.26%~2.47% 2.31%~2.47% |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十 ) 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擔保銀行借款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 尚未使用額度 |
103.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2.4% 106 $ 7,637 (2,719) $ 4,918 $ - |
|
|---|---|---|
| 幣 別 | 利率區間 | |
| NTD | 2.4%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十一 ) 營業租賃
1. 承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
103.12.31 102.12.31 $ 3,479 3,158 3,574 3,575 1,265 2,383 $ 8,318 9,116 |
|---|---|
-
(1)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辦公室及廠房。租賃期間為二至八年。
-
(2)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分別為 2,942 千元及 3,708 千元。
2. 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 ( 六 ) 。不可取消租賃期 間之未來應付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 一年內 一年至三年 |
103.12.31 102.12.31 $ 4,760 43,878 - 40,221 $ 4,760 84,0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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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資產之組成如下:
| 義務現值總計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資產) |
103.12.31 102.12.31 $ 14,253 21,110 (2,721) (2,307) $ 11,532 18,803 |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 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 之平均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 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2,721 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 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支付福利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精算(利益)損失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03年度 102年度 $ 21,110 24,391 (6,569) (3,158) 604 668 (892) (791) $ 14,253 21,110 |
|---|---|
(3)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如下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雇主提撥 精算損失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3年度 102年度 $ 2,307 1,893 46 28 364 391 4 (6) $ 2,721 2,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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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03年度 102年度 $ 182 302 422 366 (46) (28) $ 558 640 $ 147 141 79 118 312 381 20 - $ 558 640 $ 50 22 |
|---|---|
(5)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 下:
| 1月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03年度 102年度 $ (645) (1,430) 896 785 $ 251 (645) |
|---|---|
(6) 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折現率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未來薪資增加 |
103年度 102年度 % 2.00 % 2.00 % 2.00 % 2.00 % 1.25 % 1.25 |
|---|---|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類別之報酬 。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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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 103.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4,253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2,721)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資產) $ 11,532 確定福利計畫現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89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4 |
103.12.31 | 102.12.31 21,110 (2,307) 18,803 234 (7) |
101.12.31 101.1.1 24,391 25,152 (1,893) (1,461) 22,498 23,691 654 - (15) - |
|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三年度報導日後之十二個月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 畫之提撥金額為 401 千元。
-
(8)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 可能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 民國一○三年度報導日,合併公司應計退休金負債之帳面價值金額為 11,532
-
千元。另依年度精算報告結果顯示當採用之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增減變動 1% 時 ,合併公司認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將分別增加 161 千元及減少 180 千元。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 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 分別為 8,071 千元及 8,045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十三 )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土地增值稅(註)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所得稅費用 |
103年度 102年度 $ 430 493 3,719 1,696 78 - 130,774 39,276 (130,574) (39,264) $ 4,427 2,201 |
|---|---|
註:係依中華民國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
〜 32 〜 -136- -13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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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 節如下:
|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不可扣抵之費用 出售土地免稅所得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土地增值稅 其 他 合 計 |
103年度 102年度 $ 124,061 27,960 $ 21,065 4,753 61 - (15,833) (12,328) (130,574) (39,264) 123,889 33,159 78 - 3,719 1,696 2,022 14,185 $ 4,427 2,201 |
|---|---|
3.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
103.12.31 102.12.31 $ 35,059 41,744 229,569 353,458 $ 264,628 395,202 |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 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 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 損 年 度 民國九十四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六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七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八年度(核定數) 民國九十九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二年度(核定數) |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 143,701 - 民國一○四年度 612,153 - 民國一○六年度 282,224 - 民國一○七年度 168,649 6,265 民國一○八年度 130,487 699 民國一○九年度 4,316 156 民國一一○年度 1,365 215 民國一一一年度 - 175 民國一一二年度 $ 1,342,895 7,510 |
|---|---|
〜 33 〜 -137- -13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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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
|---|---|---|---|---|
|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 62,679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 62,679 | ||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 84,676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22,394) | |||
| 匯率影響數 | 397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 | 62,679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 3,404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00) | |||
| 匯率影響數 | 408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 3,612 | ||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 3,331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2) | |||
| 匯率影響數 | 85 | |||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 3,404 | ||
|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
| 103.12.31 | 102.12.31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 | 121,306 22,380 |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 | 19,653 23,641 |
||
| 103年度(預計) 102年度(實際) |
||||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6.20 | % 18.46 |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 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 十四 ) 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普通股股本總額均為 4,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400,000 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 161,303 千股及 160,003 千股。
〜 34 〜 -138- -13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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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會通過,擬於 50,000 千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私募價格暫訂為 3.88 元,實際發行 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價格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依當時之市場狀況 訂定之。惟該案將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屆滿一年,本公司於民國一○二 年四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尚未完成相關私募現金增資事項,將不再予以辦理。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以盈餘轉增資 13,000 千 元,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除權基準日訂於民國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並已辦 妥相關登記程序。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庫藏股票 $ 9 9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 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 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為累積未分 配盈餘。經調整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扣除股東會決議保留之盈餘 數後,如尚有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
員工紅利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一;
-
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營運正值成長期,為因應業務成長、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現金流 入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惟此項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1)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分為限。
〜 35 〜 -139- -14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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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 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 ( 利益 ) 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 資性不動產」,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令 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 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又依上段所述函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 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
(a)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因民國一○一年 度止為累積虧損故不擬分派盈餘,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之。
-
(b)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股票(依面額計算) 合 計 |
102年度 |
| $ 4,000 13,000 $ 17,000 |
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之差異如下:
| 員工紅利-現金 董監酬勞-現金 |
102年度 | |
|---|---|---|
| 股東會決議 實際配發情形 $ 200 300 $ 500 |
財務報告 認列之金額 差異數 - 200 - 300 - 500 |
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財務報告 認列金額之差異為 500 千元,差異數視為估計變動,列為民國一○三年度之 當期損益。
〜 36 〜 -140- -1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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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為 1,111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 列金額為 2,222 千元,係以本公司民國一○三年稅後淨利及公司章程所訂盈餘 分配方式、順序及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 一○三年度之營業費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 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
上述有關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數,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
-
查詢。
4. 其他權益
| 民國103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 合併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合併公司 民國103年1月31日餘額 民國102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 合併公司 民國102年1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366) 36,872 - $ 34,506 $ (32,996) 30,630 $ (2,366) |
備供出售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合計 - (2,366) - 36,872 (300) (300) (300) 34,206 - (32,996) - 30,630 - (2,366) |
|---|---|---|
( 十五 ) 每股盈餘
1.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股票股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3年度 102年度 $ 119,634 25,759 103年度 102年度 160,003 161,303 1,300 - 161,303 161,303 |
|---|---|
〜 37 〜 -141- -1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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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與 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 相關計算如下:
- (1)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稀釋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月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3年度 119,634 119,634 103年度 |
|
|---|---|---|
| $ $ |
||
| 161,303 135 161,438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 權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 十六 ) 收 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 商品銷售 租賃收入 |
繼續營業單位 | 繼續營業單位 |
|---|---|---|
| 103年度 $ 614,246 65 $ 614,311 |
102年度 | |
| 578,892 45,704 |
||
| 624,596 |
( 十七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如下:
| 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收入 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成本 |
103年度 102年度 $ 289,903 155,060 (178,543) (82,544) $ 111,360 72,516 |
|---|---|
〜 38 〜 -142- -14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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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及支出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入及支出明細如下:
| 利息收入 $ 出售下腳品收入 資遣費 其他支出 $ |
103年度 102年度 170 137 87 803 - 6,413 (4,133) 9,461 (3,876) 16,814 |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 外幣兌換(損)益 減損迴升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壞帳迴升利益 其他 $ |
103年度 102年度 (4) - (5,999) (4,386) 59,222 21,540 - 9,442 2,546 - 1,477 4,172 57,242 30,768 |
|---|---|
3. 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工具 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小 計 合 計 |
103年度 102年度 (2,772) (2,523) 103.12.31 102.12.31 $ 4,700 - 1,936 1,936 $ 56,399 127,937 495,376 138,270 551,775 266,207 $ 558,411 268,143 |
|---|---|
( 十九 ) 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之種類
(1) 金融資產
〜 39 〜 -143-
-14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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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負債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合 計 |
103.12.31 102.12.31 $ 111,500 120,000 184,287 294,507 2,719 - 4,918 - $ 303,424 414,507 |
|---|---|
2.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三年與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 558,411 千元及 268,143 千元。
3.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02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帳面金額 $ 119,137 184,287 $ 303,424 $ 120,000 294,507 $ 414,507 |
合 約 現金流量 121,890 184,287 306,177 122,465 294,507 416,972 |
6個月 以內 115,560 80,860 196,420 122,465 251,363 373,828 |
6-12個月 1,377 3,866 5,243 - 19,822 19,822 |
1-2年 2,805 91,371 94,176 - 692 692 |
2-5年 超過5年 2,148 - 8,190 - 10,338 - - - 22,630 - 22,630 -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 會有顯著不同。
4.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103.12.31 | 台幣 11,724 5,599 |
102.12.31 | ||
|---|---|---|---|---|---|
| 外幣 $ 371 177 |
匯率 31.63 31.63 |
外幣 674 185 |
匯率 台幣 29.79 20,086 29.79 5,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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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及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 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及人民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 值 0.5%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 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 97 千元及 60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5. 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基本點,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0.5% 基本點,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 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淨利將增加或減少 274 千元及 29 千元,主因係合 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6. 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於合併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 (2) 決定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合併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3) 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 41 〜 -145- -14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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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2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第一級 $ 4,700 $ - |
第二級 - - |
第三級 合 計 - 4,700 - - |
|---|---|---|---|
( 二十 ) 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 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 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 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交易。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 得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 等級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 ,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 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 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覆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 額控制信用暴險。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 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 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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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 資
-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 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3) 保 證
-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截至民國
-
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 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民國一○三年及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尚未使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58,500 千元及零元。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 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及人民幣。 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之個體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現金流量風險。合併公 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 廿一 ) 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 利害關係人,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全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 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 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
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 加上淨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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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一○三年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政策與民國一○二年一致,即維持負債資本 比率 5% 及 25% 之間,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減:與現金流量避險相關之權益累積金額 資本總額 負債資本比率 |
103.12.31 102.12.31 $ 386,381 498,480 (56,399) (127,937) 329,982 370,543 1,773,154 1,620,052 - - $ 2,103,136 1,990,595 % 16 % 19 |
|---|---|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 二 )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
-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薪酬包括:
|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
103年度 102年度 $ 11,884 8,235 380 501 $ 12,264 8,736 |
|---|---|
( 三 ) 除已於合併財務報表其他附註中揭露者外,重大關係人交易及餘額彙總如下:
- 銷貨
| 關係人類別 其他關係人 .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
103年度 102年度 $ 28,600 291 103.12.31 102.12.31 $ 45,478 - 26,600 305 $ 72,078 305 |
|---|---|
2. 應收關係人款項
3. 租賃
與其他關係人之租賃情形請詳附註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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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其他
-
合併公司以其他關係人之名義登記不動產之情形請詳附註六(六)。
-
與其他關係人合建分售、購買房屋、委託進行房屋變更設計工程及室內裝修之情 形請詳附註六(八)。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出售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予其他關係人,出售價款 為 39,949 千元,處分利益為 10,335 千元(帳列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減資股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短期借款之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債權保證 |
103.12.31 102.12.31 $ 218 222 128,214 129,480 - 267,607 $ 128,432 397,309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房屋工程而與廠商簽 訂之合約價款各期明細如下:
| 簽訂合約總價(未稅) 已支付價款 |
103.12.31 102.12.31 $ 12,691 14,268 $ 11,142 13,406 |
|---|---|
( 二 ) 重大或有負債:
- 子公司聚鼎興業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中興航空 全部股權,出售價款 77,761 千元,其中 6,891,171 股已完成過戶程序,認列 4,451 千 元處分損失,餘 3,142,518 股予以轉列待處分長期股權投資 24,355 千元,並認列 2,030 千元之減損損失。另,依合約約定出售價款中 73,898 千元當須待中興航空(股 )公司現行訴訟結果,方可收回,考量行政過程繁複及冗長,故將已過戶股數應收 取款項予以轉列長期應收款 49,543 千元,因訴訟結果未定,故已於以前年度計提 呆帳損失。
經歷次訴訟判決後,於民國一○二年一月三十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中華 工程(股)公司應賠償中興航空(股)公司本金及利息計 82,256 千元(未稅),中華工 程(股)公司遂於民國一○二年二月間匯付前述訴訟理賠款予中興航空(股)公司, 然中興航空(股)公司卻未依約定返還合併公司前述中華工程(股)公司訴訟理賠款 ,合併公司經多次催討未果,遂於民國一○三年間陸續向台灣台北地院提出中興 航空(股)公司負責人楊壽芝告訴,提出應依債權讓與擔保之法律關係求償 82,256 千元,然量及往返訴訟時間冗長,故以往年度計提之呆帳損失不因中華工程(股) 公司敗訴理賠中興航空(股)公司而列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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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 ( )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64,241 | 70,017 | 134,258 | 129,666 | 63,180 | 192,846 |
| 勞健保費用 | 2,452 | 4,186 | 6,638 | 2,420 | 3,864 | 6,284 |
| 退休金費用 | 1,365 | 7,264 | 8,629 | 1,266 | 7,419 | 8,685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81 | 6,789 | 8,470 | 3,235 | 5,143 | 8,378 |
| 折舊費用 | 24,666 | 9,274 | 33,940 | 24,071 | 10,573 | 34,644 |
| 折耗費用 | - | - | - | - | - | - |
| 攤銷費用 | 6,264 | 669 | 6,933 | 8,919 | 978 | 9,897 |
-
( 二 ) 本公司澎湖海水淡化廠增建工程之業主因該契約及受託運轉操作四年所發生之爭議 。該業主於民國九十六年初就爭議部份向澎湖地方法院起訴,要求本公司賠償 70,382 千元,澎湖地方法院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判決本公司敗訴應賠償 40,710 千元 及法定利息,本公司經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惟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經最高法院裁 定駁回上訴。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經調解後,同意給付業主本金、利 息及訴訟費計 56,381 千元,並約定先行償還本金及訴訟費計 41,026 千元,利息分期償 還之,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應付該業主理賠款計 14,075 千元及 54,928 千元。
-
( 三 )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中若干金額為配合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已作適當重分類,該重分類對財務報表之表達無重大之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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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號 |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 科目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
期末 餘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 貸與 性質 |
業務往 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
|---|---|---|---|---|---|---|---|---|---|---|---|---|---|---|---|---|
| 名稱 | 價值 | |||||||||||||||
| 0 | 本公司 | REEI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36,040 | 29,782 | 29,782 | - | 1 | 123,561 | - | - | - | 177,315 | 709,262 | |
| 1 | 麗正中國 | 麗正電 子(亞洲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4,975 | - | -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75,310 | 344,137 | |
| 1 | 麗正中國 | 聚鼎興 業股份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4,950 | 9,022 | 9,022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75,310 | 344,137 | |
| 2 | 麗正亞洲 | 麗正電 子(中國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9,234 | 18,814 | 18,814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0,548 | 20,548 | |
| 3 | 上海麗正 | 浙江麗 正電子 有限公 司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160,391 | 160,391 | 158,857 | - | 2 | - | 營業所需 | - | - | 258,636 | 258,636 |
註一:有業務往來者,係以雙方間前十二個月累計進(銷)貨金額為業務往來金額。 註二:依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規定,其計算如下:
- (1) 麗正國際: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 = 1,773,154 千元 ×10% = 177,315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40% = 1,773,154 千元 ×40% = 709,262 千元
- (2) 麗正中國: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40% = 688,274 千元 ×40% = 275,310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50% = 688,274 千元 ×50% = 344,137 千元
(3) 麗正亞洲: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0,548 千元 ×100% = 20,548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0,548 千元 ×100% = 20,548 千元
: (4) 上海麗正
對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58,636 千元 ×100% = 258,636 千元 資金融通最高限額=股權淨值 ×100% = 258,636 千元 ×100% = 258,636 千元
註三:本公司與子公司部分,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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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股票-陽信銀行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
500,000 | 4,700 | - % |
4,700 | % - |
|
| 聚鼎興業 | 股票-中興航空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1,433,985 | 1,936 | 5.64 % | 1.35 | % 5.64 |
註:市價係每股淨值(元)及股權淨值(千元)。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
| 本公司 | RIL | 本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
進貨 | 259,095 | 42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260,112) | 91 % |
|
| 本公司 | REEI | ″ | 銷貨 | (123,561) | 20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76,618 | 20 % |
|
| 浙江麗正 | RIL | 同為本公司 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 公司 |
銷貨 | (173,882) | 28 %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268,757 | 69 % |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
| 上海麗正 |
浙江麗正 | 為本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
158,857 | - % |
- | 按期分期償付 | 2,854 | - |
| RIL |
本公司 | 同為本公司採 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
260,112 | - % |
- | 按期分期償付 | 62,304 | - |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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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 人 之 關 係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
| 科 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
||||
| 0 0 0 0 0 0 1 1 |
麗正國際 麗正國際 麗正國際 麗正國際 麗正國際 麗正國際 浙江麗正 浙江麗正 |
麗正中國 麗正中國 REEI REEI RIL RIL RIL RIL |
1 1 1 1 1 1 3 3 |
銷貨收入 預收貨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54,878 118,885 123,561 76,618 259,095 260,112 173,882 268,757 |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依預收貨款,另視母子間整 體資金狀況予以調整。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 資金狀況予以調整。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 資金狀況予以調整。 以成品成本加計議定利潤。 依約120天,另視母子間整體 資金狀況予以調整。 |
9 % 6 % 20 % 4 % 42 % 12 % 28 % 12 %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 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REEI | 美國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
79,113 | 79,113 | 5,000 | % 100.00 |
(11,183) | % - |
(10,530) | (10,530) | |
| 本公司 | 麗正中國 | 香港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及酒品買賣 |
825,437 | 825,437 | 20,000 | % 100.00 |
688,274 | % - |
43,405 | 43,405 | |
| 本公司 | 聚鼎興業 | 台灣 | 菸酒批發業 | 9,987 | 9,987 | 1,000,000 | % 100.00 |
15,415 | % - |
11,999 | 11,999 | |
| 本公司 | 麗正亞洲 | 香港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及酒品買賣 |
16,248 | 16,248 | 3,910,000 | % 100.00 |
20,548 | % - |
5,024 | 5,024 | |
| 本公司 | RIL | 薩摩亞 | 銷售整流器 等電子原件 |
295 | 295 | 10,000 | % 100.00 |
(13) | % - |
15 | 15 |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已將本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與子公司之股東權益沖銷之。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元
|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
主要營業 項 目 |
實 收 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期中最高 持股 或出資情形 |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匯出 | 收回 | ||||||||||||
| 上海麗正電子 有限公司 |
生產及銷售整 流二極體 |
415,073 USD13,900 |
(三) | 415,073 USD13,900 |
- | - | 415,073 USD13,900 |
(12,944) | 100.00% | 100.00% | (12,944) | 258,636 | 125,629 |
| 浙江麗正電子 有限公司 |
生產及銷售整 流二極體 |
409,029 USD12,000 |
(三) | 409,029 USD12,000 |
- | - | 409,029 USD12,000 |
64,951 | 100.00% | 100.00% | 64,951 | 321,9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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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824,102 USD25,900 |
896,914 USD25,900 |
1,063,892 |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請註明該地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三)其他方式。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為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註三、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之限額。
-
股權淨值 ×60% = 1,773,154 千元 ×60% = 1,063,892 千元
-
註四、與大陸投資公司間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重大之交易事項: 本公司與大陸投資公司間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重大之交易事項, 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 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
一
-
( ) 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二個應報導部門:二極體部門及不動產投資部門,二極體部門,係 各種整流器及其他半導體零件之製造及銷售,不動產投資部係從事出租辦公大樓及 廠房之業務。
-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
-
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 二 )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 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 稅、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 得稅費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 報導部門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 使用之報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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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資產減損(回升)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應報導部門資產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資產減損(回升)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應報導部門資產 |
103年度 | 103年度 |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 614,311 (612,036) - - 170 (612,036) 614,481 - 2,772 - 40,873 - (59,222) - 124,061 (724,237) - (1,512,076) 2,159,535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 624,596 (896,568) - - 137 (896,568) 624,733 - 2,523 - 44,541 - (21,540) - 27,960 (628,588) - (1,224,266) 2,118,532 |
|
|---|---|---|---|---|
| 二極體部門 $ 551,025 611,416 169 $ 1,162,610 $ 2,772 40,261 (59,222) $ 107,032 $ 724,237 $ 2,762,448 |
不動產 投資部門 其 他 65 63,221 - 620 - 1 65 63,842 - - - 612 - - - 17,029 - - 856,047 53,116 102年度 |
|||
| 不動產 投資部門 45,704 - - 45,704 - 652 - 33,577 - 748,110 |
其 他 278 460 1 739 - 666 - (180) - 18,249 |
〜 51 〜 -155- -156- 5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 ) 地區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
| 地 區 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臺 灣 美 國 亞 洲 其他國家 |
103年度 102年度 $ 62,390 17,855 141,328 187,149 324,525 335,645 86,068 83,947 $ 614,311 624,596 |
|---|---|
〜 52 〜 -156- -157-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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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157- -158- 7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一)最近兩年度合併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變動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項目 |
102年度 |
103年度 |
差異 |
差異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註)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469,898 | 702,302 | 232,404 |
49.46 |
詳(二)1 |
基金及投資 |
1,936 | 1,936 | -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0,526 | 443,754 |
53,228 |
13.63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3,404 | 3,612 |
208 |
6.1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252,768 | 1,007,931 | (244,837) | (19.54) | |
資產總額 |
2,118,532 | 2,159,535 | 41,003 |
1.94 | |
流動負債 |
416,998 | 306,129 | (110,869) | (26.59) | 詳(二)2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62,679 | 62,679 | -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8,803 | 17,573 | (1,230) | (6.54) | |
負債總額 |
498,480 | 386,381 |
(112,099) | (22.49) |
詳(二)2 |
股本 |
1,600,029 | 1,613,029 | 13,000 | 0.81 | |
資本公積 |
9 | 9 | - |
- |
|
保留盈餘 |
22,380 | 125,910 |
103,530 |
462.60 |
詳(二)3 |
其他權益 |
(2,366) | 34,206 | 36,572 | (1,545.73) | 詳(二)4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1,620,052 | 1,773,154 |
153,102 |
9.45 |
-
(二)最近變動項目明:(變動達20%以上且變動達新台幣10,000 千元者加以分析) -
流動資產:係本期出售投資性不動產之帳款增加所致。 -
流動負債:係本期應付帳款付款天數較短及訴訟賠償款支付所致。 -
保留盈餘:係本期獲利增加尚未分配盈餘所致。 -
其他權益:受匯率波動影響以致產生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利益增加。 -
67 -
-159- 8
二、財務績效:
(一)合併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項目 |
102年度 |
103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營業收入營業毛利營業費用其他收益及損費淨額營業淨利(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本期淨利(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24,596 88,432 178,047 72,516 (17,099) 45,059 27,960 2,201 25,759 31,415 57,174 25,759 - 57,174 - |
614,311 152,055 189,948 111,360 73,467 50,594 124,061 4,427 119,634 37,468 157,102 119,634 - 157,102 - |
(10,285) 63,623 11,901 38,844 90,566 5,535 96,101 2,226 93,875 6,053 99,928 93,875 - 99,928 - |
(1.65) 71.95 6.68 53.57 (529.66) 12.28 343.71 101.14 364.44 19.27 174.78 364.44 - 174.78 - 363.55 |
|
每股盈餘(元) |
0.16 | 0.74 | 0.58 |
1.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
(1)營業毛利:係因本期持續調整組織結構降低成本及多角化經營,故本期營業毛 利增加。 -
(2)其他收益及損費淨額:係出售部份投資性不動產所致。 -
(3)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增加。 -
公司主要營業內容改變之原因:無。 -
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與公司預期銷售數量得以持續成長或衰退之主 要影響因素:
單位:K/PCS
要影響因素: |
要影響因素: |
單位:K/PCS |
|
|---|---|---|---|
主要產品預期銷售數量 |
預期銷售數量得以持續成長或衰退之主要影響因素 |
||
項 目 |
104年度 |
103年度 |
本公司係依據103 年及102年度之銷售狀況及售價為預測基礎。 |
整流二極體 |
760,741 | 633,951 |
- 68 -
-160- 59
三、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分析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分析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127,937 |
(48,351) |
23,187 |
56,399 |
- |
- |
(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本公司103 年度較102 年度淨現金減少71,538 千元,各項營運活動現金流量變 -
動情形如下: -
(1)營業活動:本期因支付供應商貨款等增加,故整體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出48,351 仟元。 -
(2)投資活動:本期因陸續投入台北大樓裝修費,故淨現金呈現流出22,404 千元。 -
(3)融資活動:本期依陸續償付融資款等,致融資活動現金流量呈流出3,743 千元。 -
(二)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
1.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無。 -
2.流動性分析:
.流動性分析: |
|||
|---|---|---|---|
102 年12 月31 日 |
103 年12 月31 日 |
增(減)比率% |
|
現金流量比率( % ) |
-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9.54 |
29.00 |
(41.46%)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
- |
- |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本期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較上期減少,致本期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上期減
少。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期初現金餘額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56,399 |
150,000 |
80,000 |
126,399 |
- |
- |
1.預計104 年度現金流量情形分析:
本公司期初現金餘額56,399千元,預計未來一年來自營業活動呈淨現金流入
約為150,000 千元,未來設備增設及發放股利之淨現金流出等約為80,000 千元,
預計現金剩餘數額約為126,399 千元。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 -
69 -
-161- 0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資金來源 |
實計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99 年 |
100 年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
台北承德大樓 |
自有資金及私募資金 |
103.8 |
375,111 |
94,384 |
11,429 |
80,952 |
184,165 |
4,181 |
(一)預期可能產生效益
本公司自98年貣陸續投入資金增購不動產供部份自用及出租使用,預計
交屋完成後,將可增加公司租金收入以充實整體營運資金。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其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1、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以半導體事業為主。
2、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
本公司103年度因製程精進及整合集團產銷結構效果顯現及歐美開發高利基市場
有成,因此103年整體轉投資收益增加,較102年度改善甚多。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除秉持現有轉投資政策外,視產業環境變化擇適當時機進行投資。
六、風險事項分析及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單位:新台幣千元103 年度2,772 (5,999) |
||
|---|---|---|
年度項目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利息費用 |
2,523 | 2,772 |
兌換(損)益淨額 |
(4,386) | (5,999) |
通貨膨脹 |
- |
-
1.利率部分:本公司將定期評估銀行借款利率,並與銀行密切連繫以取得較優惠的 借款利率。 -
2.匯率部分:本公司將密切注意匯率走勢,對外幣資產及負債之淨部位作盡可能之 避險動作,視資金狀況與匯兌變動情形,適時調整外幣存款,將匯兌損 益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
3.通貨膨脹:最近年度之通貨膨脹對本公司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 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1.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 -
2.本公司對於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均依照相關法令之規定進行,並嚴格審核資 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對象之財務狀況,故截至目前並無發生虧損情事。 -
70 -
-162- 1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計劃開發之產品 |
目前開發進度 |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
預計完成時間 |
|---|---|---|---|
SMAF |
樣品製作送樣階段 |
850萬 |
104/12/31 |
MSB20XS |
樣品模具請購階段 |
2,190萬 |
105/01/31 |
D3K |
框架選擇評估階段 |
295萬 |
105/01/15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隨時注意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情形,並評估可能產生之影響,最近
年度並無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不利影響之情事。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產品為電子產品之基礎零件,科技之改變仍需使用本公司之產品,加以本
公司積極投入研發,將本公司之產品應用面加以推廣,提高競爭力,為本公司努力
之目標。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企業形象良好並無任何企業形象改變危機管理之影響。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 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應列名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 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 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 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 處理情形: -
本公司澎湖海水淡化廠增建工程之業主因該契約及受託運轉操作四年所發生 之爭議。該業主於民國九十六年初就爭議部份向澎湖地方法院貣訴,要求本公 司賠償70,382千元,澎湖地方法院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判決本公司敗訴應 賠償40,710千元及法定利息,本公司經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惟於民國九十八 年十一月經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上訴。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經調解 後,同意給付業主本金、利息及訴訟費計56,381千元,並約定先行償還本金 及訴訟費計41,026千元,利息分期償還之,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應付該業主理賠款計14,075千元及54,928千元。 -
2.子公司聚鼎興業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中興航 空全部股權,出售價款77,761千元,其中6,891,171股已完成過戶程序,認列4,451千元處分損失,餘3,142,518股予以轉列待處分長期股權投資24,355千 元,並認列2,030千元之減損損失。另,依合約約定出售價款中73,898千元當 頇待中興航空(股)公司現行訴訟結果,方可收回,考量行政過程繁複及冗長, 故將已過戶股數應收取款項予以轉列長期應收款49,543千元,因訴訟結果未 定,故已於以前年度計提呆帳損失。 -
71 -
-163- 2
經歷次訴訟判決後,於民國一○二年一月三十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中華工 程(股)公司應賠償中興航空(股)公司本金及利息計 82,256 千元(未稅),中華工 程(股)公司遂於民國一○二年二月間匯付前述訴訟理賠款予中興航空(股)公 司,然中興航空(股)公司卻未依約定返還合併公司前述中華工程(股)公司訴訟 理賠款,合併公司經多次催討未果,遂於民國一○三年間陸續向台灣台北地院 提出中興航空(股)公司負責人楊壽芝告訴,提出應依債權讓與擔保之法律關係 求償 82,256 千元,然量及往返訴訟時間冗長,故以往年度計提之呆帳損失不因 中華工程(股)公司敗訴理賠中興航空(股)公司而列計收入。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 72 -
-164- 3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
1.麗正關係企業組織圖
==> picture [492 x 3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麗正國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RECTRON 麗正電子(中 麗正電子(亞 聚鼎興業股 RECTRON
ELECTRONIC 國)有限公司 洲)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100%) (100%)
(100%) LTD.
, INC (100%)
(100%)
浙江麗正電 上海麗正電
子有限公司 子有限公司
(100%) (100% )
----- End of picture text -----
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二項規定,直接或間接由本公司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
從屬公司:無。
- 73 -
-165- 4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RECTRON ELECTRONIC |
1986.02.28 |
13405, Yorba Avenue, Chino, |
美金 |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 |
ENTERPRISES, INC. |
CA 91710 USA |
2,380 千元 |
原件 |
|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
1991.06.04 |
香港九龍長沙灣長裕街11 號定 |
港幣 |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 |
豐中心3 樓7-10 室 |
20 千元 |
原件及酒品買賣 |
||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
1993.10.19 |
中國大陸上海市浦東新區航頭鎮 |
人民幣 |
生產及銷售整流二 |
下沙新街188 號 |
116,187 千元 |
極體 |
||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 |
2001.01.17 |
中國大陸浙江省嘉善縣經濟開發 |
人民幣 |
生產及銷售流二極 |
區麗正路28 號 |
99,322 千元 |
體 |
||
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98.09.03 |
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92-2 |
新台幣 |
菸酒批發業 |
號 |
10,000 千元 |
|||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 |
2009.04.28 |
7/F Allied Kajima Building |
港幣 |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 |
13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
3,910 千元 |
原件及酒品買賣 |
||
H.K. |
||||
RECTRON INTERNATIONAL |
2011.07.04 |
Level 2, Lotemau Centre, Vaea |
美金 |
銷售整流器等電子 |
LTD. |
Street, Apia, Samoa. |
10 千元 |
原件 |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所經營之業務包括:生產及銷售整流器等電子原件等。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股;%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企 業 名 稱 |
職 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
董 事 |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 |
20,000股 |
100% |
| RECTRON ELECTRONIC ENTERPRISES, INC. |
董 事 |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Weng-Teng LinFan Ming-Lan Lin William M. Kelly Sean Kelly Jim, Liu |
5,000股 |
100% |
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董 事董 事監察人 |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林江涯劉鳳琴林瑞萍 |
1,000,000股 |
100% |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 |
董 事 |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 |
3,910,000股 |
100% |
| RECTRON INTERNATIONAL LTD. |
董 事 |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騰 |
10,000股 |
100% |
- 74 -
-166- 5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千元
企業 名稱 |
幣別 |
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
本期損益(稅後)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
Rectron ElectronicEnterprises, Inc. |
美金 |
2,380 | 3,187 |
3,470 |
(283) |
6,193 |
(330) |
(347) |
(69.40) |
新台幣 |
75,279 |
100,805 | 109,756 | (8,951) |
195,885 | (10,438) | (10,976) | (2,195) |
|
麗正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
港幣 |
20 | 203,101 | 235,568 | (32,467) | 103,307 | (407) |
11,099 |
554.95 |
新台幣 |
82 |
829,465 | 962,062 | (132,597) | 421,906 | (1,661) |
45,328 |
2,266.42 |
|
上海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註1) |
人民幣 |
116,187 | 50,645 |
411 |
50,234 |
1,704 |
(3,272) |
(2,624) | - |
新台幣 |
592,089 | 258,087 | 2,094 |
255,992 | 8,684 |
(16,674) | (13,372) | - |
|
浙江麗正電子有限公司(註1) |
人民幣 |
99,322 |
122,288 | 59,766 |
62,522 |
69,561 |
1,288 |
13,167 |
- |
新台幣 |
506,145 | 623,180 | 304,568 | 318,612 | 354,483 | 6,564 |
67,099 |
- |
|
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新台幣 |
10,000 |
32,501 |
17,086 |
15,415 |
29,780 |
11,294 |
11,998 |
12.00 |
麗正電子(亞洲)有限公司 |
港幣 |
3,910 | 5,048 |
17 |
5,031 |
8,551 |
1,287 |
1,287 |
0.33 |
新台幣 |
15,968 |
20,616 | 69 | 20,547 | 34,922 | 5,256 |
5,256 | 1.34 | |
Rectron |
美金 |
10 | 8,413 |
8,413 |
0 |
8,565 |
(4,575) |
1 |
0.10 |
International Ltd. |
新台幣 |
316 |
266,103 | 266,103 | 0 |
270,911 | (144,707) | 32 | 3.16 |
註 1 :係有限公司以投資額計算 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相關數字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兌換率換算為台幣
美 金:新台幣 = 1 : 31.630
港 幣:新台幣 = 1 : 4.084
人民幣:新台幣 = 1 : 5.096
- 75 -
-167- 6
-168- 7
(三)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 74 -
-169- 8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
|
|---|---|---|---|---|---|
項 目 |
93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4年05月13 日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註2) |
普通股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註3) |
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數額:50,000,000 股。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參考訂價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或訂價日前一段交易期間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帄均收盤價,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惟實際之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發行當時之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狀況訂定之。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註4) |
洽定應募人。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考量現金增資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為避免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本公司本次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期順利募集所需資金,達到強化財務結構之目的。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94年4 月8 日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註5) |
資格條件(註6) |
認購數量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瑞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三款 |
26,000,000 |
法人董事 |
法人董事 |
|
證券交易法 |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三款 |
24,000,000 |
法人監察人 |
法人監察人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註7) |
2.05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註7) |
實際認購價格與訂價方式計算之參考價格無差異。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
股本增加,資本公積減少。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本次私募資金已於94 年第2 季運用完畢。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銀行借款降低,利息支出減少,股東權益增加。 |
- 77 -
-170- 69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項 目 |
95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5 年12 月01 日 |
95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5 年12 月01 日 |
95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5 年12 月01 日 |
95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5 年12 月01 日 |
95 年第1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5 年12 月01 日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註2) |
普通股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註3) |
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數額:150,000,000 股。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依金管證一字第0940004469號「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為之。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八成為本次私募價格。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註4) |
洽定應募人。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考量現金增資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為避免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本公司本次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期順利募集所需資金。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95年10 月23 日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註5) |
資格條件(註6) |
認購數量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陳憲忠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二款 |
1,500,000 |
無 |
無 |
|
張國憲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二款 |
18,197,000 |
無 |
無 |
|
旭東營造有限公司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二款 |
30,303,000 |
無 |
無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註7) |
2.64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註7) |
實際認購價格與訂價方式計算之參考價格無差異。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
股本增加資本公積減少。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本次私募資金已於95 年第4 季運用完畢。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銀行借款降低,利息支出減少。 |
- 78 -
-171- 0
私募有價證券資料
項 目 |
97 年第2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8 年02 月06 日 |
97 年第2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8 年02 月06 日 |
97 年第2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8 年02 月06 日 |
97 年第2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8 年02 月06 日 |
97 年第2 次私募(註1)發行日期:98 年02 月06 日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註2) |
普通股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註3) |
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數額:150,000,000 股。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依金管證一字第0940004469號「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為之。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為本次私募價格。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註4) |
洽定應募人。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為有效降低資金成本並確保資金籌集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97年12 月29 日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註5) |
資格條件(註6) |
認購數量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瑞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三款 |
24,000,000 |
法人董事 |
法人董事 |
|
大人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三款 |
16,000,000 |
法人監察人 |
法人監察人 |
|
林江涯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三款 |
20,000,000 |
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
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註7) |
1.79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註7) |
實際認購價格與訂價方式計算之參考價格無差異。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
股本增加資本公積減少。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本次私募資金已於98 年第2 季運用完畢。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銀行借款及利息支出降低 |
-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辦理次數調整,若有分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者應分別列示。 -
註2:係填列普通股、特別股、轉換特別股、附認股權特別股、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海外轉換公司 債、海外存託憑證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等私募有價證券種類。 -
註3:屬私募公司債而無需股東會通過者,應填列董事會通過日期與數額。 -
註4:辦理中之私募案件,若已洽定應募人者,並將應募人名稱或姓名及與公司之關係予以列明。 -
註5: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
註6:係填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三款。 -
註7: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係指實際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時,所訂之認購(或轉換)價格。 -
79 -
-172- 1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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