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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dium — Annual Report 2017
Aug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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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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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 10$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sim$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路23號2樓 電話: (03)666-1818
| 項 | 目 | 頁次 |
|---|---|---|
| 一、封 面 |
1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overline{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 - 13$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3 - 22$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2 - 23$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3 - 44$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4 - 46$ | |
| (八)質押之資產 | 46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6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6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6 | |
| $(+=)$ 其 他 |
47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7 - 48$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8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8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9 |
$\sim$ 2 $\sim$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Th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自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黃裕國
期: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六日 日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新竹市30078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11號 No. 11, Prosperity Road I,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ity 30078,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3) 579 9955 傳真 + 886 (3) 563 227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sim$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合併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 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杳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 $F:$
一、存貨之評價
有關存貨之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之評價會計估計及 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四)。
KDMA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帳列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 減至淨變現價值,此評價主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預計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 重大變動,因此,存貨之評價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 齡變化情形;檢視產銷會議評估存貨去化情形;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已按合併公司既訂之 會計政策;執行存貨回溯性測試,以驗證提列呆滯損失之合理性。
二、商譽及無形資產減損評價
有關商譽及無形資產減損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資產減損評 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商譽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之說 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合併公司收購子公司所產生之商譽及無形資產,由於受所收購子公司所處電子產業易 受市場環境等多項因素波動影響,該商譽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係屬重要;該資產減損評估 包含辨認現金產生單位、決定評價模式、決定重要假設及計算可回收金額等過程,評估過 程複雜且包含管理當局之主觀判斷,因此將其列為本會計師之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當局辨認可能減損之現金 產生單位及其相關受測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進一步瞭解並測試管理當局於減損測試中 所採用之評價模型及未來現金流量預測、使用年限與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等重要假設,並評 估管理當局過去所作預測之準確性;以及針對結果進行敏感性分析。除上述評估程序外, 本會計師另委託本所評價專家評估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設算及其假設,並評估管理階層是 否已適當揭露商譽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之政策及其他相關資訊。
其他事項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KPMG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 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 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 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 非對合併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合併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 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 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併公司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 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財務 報告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爱洛曼 師: 計 侖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00011652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 一〇七 年 三 月 六 $\boxminus$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12.31 106.12.31 |
$\frac{9}{6}$ 鐵 俐 $\frac{8}{6}$ ә 섺 |
ï 18,000 44,901 S |
26 1,629,620 27 1,730,673 |
$\overline{L}$ 473,188 $\infty$ 481,177 |
1,153 523 |
1,026 35,212 |
197,455 344,197 |
57 2,320,442 42 2,636,683 |
ı 8,863 ı 15 |
1.160 $\blacksquare$ 1,140 |
10.023 1.155 |
57 2,330,465 42 2,637,838 |
722,300 $\equiv$ 703,200 |
$\overline{10}$ 623,401 Ō 606,916 |
$\overline{2}$ 739.571 12 782,918 |
37 2,350,044 34 2,208,627 |
$\overline{6}$ 3,089,615 46 2,991,545 |
932 ı. 3,448 |
(453.056) (8) (513.972) |
$^{63}$ 3,983,192 58 3,791,137 |
100 6,313,657 $\frac{100}{1}$ 6,428,975 $\mathbb{S}$ |
||||||
|---|---|---|---|---|---|---|---|---|---|---|---|---|---|---|---|---|---|---|---|---|---|---|---|---|---|---|---|---|
| 其子公司 | 日 一 月三十 |
負債及權益 |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 | 應付帳款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附註七)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其他流動負債 | 非流動負債: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六(十)) | 負債總計 | 權益(附註六(十二)):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电图号 | 2100 | 2170 | 2201 | 2220 | 2230 | 2300 | 2570 | 2640 | 3100 | 3200 | 3310 | 3350 | 3400 | 3500 | ||||||||||||||
| 圖 瑞鼎科拔磨香 |
一〇六年星 | $\frac{9}{6}$ | 19 | $\circ$ | 31 | 22 | $\overline{10}$ | $\overline{9}$ | $\mathbf{\Omega}$ | $\circ$ | $\frac{80}{2}$ | |||||||||||||||||
| 民國 | 105.12.31 | 镗 俐 |
,222,065 | 64,535 | 6,473 | 371,082 | ,979,534 | ,385,443 | 639,804 | 79,295 | .748.231 $\tilde{\zeta}$ |
31,402 | 351,714 | 67,658 | 114,652 | 565,426 | 6,313,657 | |||||||||||
| X | 30 | $^{\circ}$ | 28 | 16 | $^{\circ}$ | $\overline{9}$ | 5 | $\sim$ | $\circ$ | $\frac{100}{2}$ | ||||||||||||||||||
| 106.12.31 | 微 셖 |
1,943,206 S |
871 | 8,989 | 524,162 | 1,751,133 | 1,011,717 | 502,697 | 86,485 | 5,829,260 | 65,318 | 337,078 | 66,948 | 130,371 | 599,715 | $S = 6,428,975$ | ||||||||||||
| 産 賨 |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110 |
(附註六(二)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 1126 |
應收帳款淨額 (附註六(三)及(十七)) 117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十七)及 1180 |
$\widehat{+}$ | 存貨淨額(附註六(四)) 130X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三)及八) 1476 |
其他流動資產 1479 |
非流動資產: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1600 |
無形資產(附註六(七)) 178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84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1900 |
資產總計 |
會計主管:林佩怡 (讲述财後附令併財務報告附註)
图 ((请予)
[50] [1] ~5~ 經理人:黃裕國
REA
論理
董事長:黃裕國
| 瑞鼎科技股份 1995年1月2日 10月18日 合格者科学科学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 1995年1月1日 11月三十一日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額 金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及七) | \$9,335,190 | 100 | 8,626,573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六)、(十六)及十二) | 7,174,025 | 77 | 6,714,250 | $\frac{78}{2}$ |
| 營業毛利 | 2,161,165 | 23 | 1,912,323 | 22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六)、(七)、(九)、(十)、(十六)、七及 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42,930 | 3 | 241,478 | $\mathfrak{Z}$ |
| 6200 | 管理費用 | 201,691 | $\overline{2}$ | 178,828 | $\overline{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144,950 | 12 | 1,013,651 | 12 |
| 營業費用合計 | 1,589,571 | 17 | 1,433,957 | 17 | |
| 營業淨利 | 571,594 | 6 | 478,366 | $\overline{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五)):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9,867 | 24,857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44, 203) | (1) | (2, 42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8,126) | $\sim$ | (580) | |
| (122, 462) | (1) | 21,855 | |||
| 7900 | 税前淨利 | 449,132 | 5 | 500,221 | 5 |
| 7950 | 所得税費用(附註六(十一)) | 57,246 | $\mathbf{1}$ | 66,756 | $\blacksquare$ |
| 本期淨利 | 391,886 | $\overline{4}$ | 433,465 | $\overline{5}$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 | 20 | (384)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十二)) | 2,516 | 637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2,536 | 25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94,422 | $\overline{4}$ | 433,718 | $\overline{5}$ |
| 本期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391,886 S |
$\overline{4}$ | 433,465 | $\overline{2}$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394,422 | $\overline{4}$ | 433,718 | 5 |
|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三))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S | 6.13 | 7.07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5.97 | 6.85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sim!6\sim$

簡問 經理人:黃裕國
會計主管:林佩怡

| 保留盈餘 | ||||||||||
|---|---|---|---|---|---|---|---|---|---|---|
| 特別盈 | 未分配 | 公司 | ||||||||
| 資本公積 | 餘公積 | 徐公赖 | 傘 蝴 |
利益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言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649,800 | 224,144 | 698,975 | .329,610 | 3,028,714 | 295 | .785.93 | 3,785.93 | ||
| 本期淨利 | 433,465 | 433,465 | 433,465 | 433,46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84) | (384) | $63$ - | 253 | 2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33.081 | 433,081 | 637 | 433,718 | 433.718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40,596 | (40, 596)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129) | 129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372, 180) | (372, 180) | (372, 180) | (372, 180) | ||||||
| 合併發行新股 | $-$ 72,500 |
399,25 | 471,757 | 471,757 | ||||||
| 庫藏股買回 | $\mathbf{r}$ | (336, 035) | (336, 035) | (336, 035) | ||||||
|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frac{1}{722,300}$ | 623,40 | 739,57 | 2,350,044 | 3,089,615 | 932 | (453,056) | 3,983,192 | 3,983,192 | |
| 本期淨利 | $\overline{1}$ | 391,886 | 391,886 | 391,886 | 391,886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overline{1}$ | 2,516 | 2,536 | 2,53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 391,906 | 391,906 | 2,516 | 394,422 | 394,42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43,347 | (43,34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415, 762) | (415,762) | (415, 762) | (415, 762) | ||||||
| 庫藏股買回 | (170, 715) | (170, 715) | (170, 715) | |||||||
| 庫藏股註銷 | (19,100) | (16, 485) | (74,214) | (74, 214) | 109,799 | |||||
|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餘額 | 703,200 S |
606,916 | 782,918 | 2,208,627 | 2,991,545 | 3,448 | (513,972) | 3,791,137 | 3,791,137 | |
$\Xi$ 瑞鼎科技股商調性条件及其子公司
合管器务制表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基制所開刊日至十二月三十一1
單位:新台幣千元
READ
會計主管:林佩怡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龍龍 經理人:黃裕國
簡陋 董事長:黄裕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449,132 | 500,221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24,876 | 20,932 | |
| 攤銷費用 | 86,363 | 69,906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未實現淨損(益) | 43 | (245) | |
| 提列備抵呆帳 | 238 | ||
| 利息費用 | 8,126 | 580 | |
| 利息收入 | (10, 739) | (9, 737)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611) | (1,326)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107,296 | 80,11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 63,621 | 85,779 | |
| 應收帳款(含應收關係人款項) | 75,083 | 178,908 | |
| 存貨 | 373,726 | (410, 175) | |
| 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金融資產 | 129,850 | (360, 214) | |
| 應付帳款(含應付關係人款項) | 100,423 | 224,507 | |
| 其他營業負債 | 154,731 | 83,83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 897,434 | (197, 364)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1,453,862 | 382,967 | |
| 收取之利息 | 10,835 | 9,680 | |
| 支付之利息 | (8,126) | (580) | |
| 支付之所得稅 | (31,198) | (26, 184)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425,373 | 365,883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8, 792) | (13, 46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611 | 1,326 | |
| 取得無形資產 | (71, 727) | (56, 862) | |
| 受限制銀行存款增加 | (29) | (25)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5,719) | (11, 64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44, 656) | (80, 666)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 26,901 | (9, 467) | |
| 發放現金股利 | (415,762) | (372, 180) | |
| 購買庫藏股票 | (170, 715) | (336, 035) | |
| 取得子公司淨現金流入 | 40,560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59, 576) | (677, 122)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721,141 | (391, 905)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22,065 | 1,613,97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1,943,206 | 1,222,065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黃裕國 (滿首)
會計主管:林佩怡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依中華民國 公司法之規定組織並核准設立,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 准,並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正式進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註冊地址為新竹科學工 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23號2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 液晶面板驅動、觸控及電源管理積體電路產品之開發、設計及銷售。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六日提報董事會後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 夑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 解釋彙列如下:
理事會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 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
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103年7月1日 |
| F¥ | 事人 | T | ▶發 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 10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103年1月1日 |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IFRSs對合併財務報告並未造成重大變動。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IFRSs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773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IFRSs。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
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 10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107年1月1日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及減損。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 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
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另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對於不具活絡市場報價且 公允價值因而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投資(及此類工具之衍生工具)之衡 量規定具有一項例外,此類金融工具係按成本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刪 除該項例外,規定所有權益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權益工 具公允價值8.989千元,係採長期持有之策略,於初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 號時,本公司將其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因此,後續公允價 值之利益及損失全數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不會將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亦不會 將處分該金融資產之利益及損失重分類至損益。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影 響該捐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判 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 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方法衡量,此外,合併公司亦選擇以此方式衡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之應收帳款和合約資產。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規定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詃 (3)揭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避險會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 失之揭露。合併公司之評估包括從現有內部流程分析資料有差異之處,及規劃對 系統及內部控制進行修改以擷取所需資料。
(4)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合併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包括減損)改變之豁免,無須重編以前期間 之比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 常將調整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 針。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指定。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 「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 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1)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現行係於商品出貨時認列收入,於該時點客戶已接受該產 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點認列收入,係因該 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商品之管 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將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合 併公司初步評估認為該產品之所有權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與控制移 轉之時點類似,故預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2) 過渡處理
合併公司預計依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無須 重編以前期間之比較資訊,初次適用該準則之累積影響數將調整民國一〇七年一 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合併公司評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規定將不會產 生重大影響。
3.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修正條文闡明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將對未實現損失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並釐清「未來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合併公司評估上述修正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108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發布 日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
| 105.1.13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
| 租賃 |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
|
| •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
(3)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 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印会:
投資公
所持股權百分比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06.12.31 105.12.31 | |
|---|---|---|---|---|
| 本公司 | 達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C設計、製造及錨售 | 100% | 100%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之 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 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 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 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sim$ 14 $\sim$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 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及應收款。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 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 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性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 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 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 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交易慣例購買或 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3)應收款
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 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 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 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 易日會計處理。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帳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 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帳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則沖 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 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 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費用項下。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 之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 金融自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余額認列。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此類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倩。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 回。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負債,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 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消除或重大滅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 而 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B. 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C.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利息支出)認 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應付款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應付 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 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6)衍生金融工具
貨
合併公司為規避外幣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 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則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 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八)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之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必要支出,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 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 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 本。此外,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 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 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 蕉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提,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研發設備: 3~4年
- (2)運輸設備:6年
- (3) 辨公設備: 3~5年
- (4)租賃改良: 2~3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管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1.商譽
(1)原始認列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已包含於無形資產。商譽原始認列之衡量請參閱附註 四(十七)。
(2)後續衡量
商譽係依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 研究與發展
研究階段係指預期為獲取及瞭解嶄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之活動,相關支 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發展階段之支出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未同時符合 者,於發生時即認列於損益:
(1)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3)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將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5)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6)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3.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4.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將其資本化。所有其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 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其估計耐用年限採二至五年直線法 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每年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 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並就可回收金額低 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 示,於以前年度所認列除商譽以外之累計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則迴轉 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 舊或攤銷之數。
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 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預期可自合併綜效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若現金產生單 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 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各長期性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已認列之 商譽減捐捐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十三)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 税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 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 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 帳面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 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 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四)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 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 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 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個別銷售條件而定。
- (十五)員工福利
-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針對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 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均予以減 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 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合併公司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 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 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書期間內或計書負債清償 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 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捐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絵。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 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七)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方任何非控制權益之 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來衡量商譽。 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 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中,若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 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合併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按收購日之公允價 值或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之。其他非控制權益則按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 規定之其他基礎衡量。
(十八)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今 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尚未經董事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
(十九)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期 由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 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 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 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預計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 詳附註六(四)。
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合併公司須依賴主觀判斷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 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及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 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滅損。相關附註請詳附註六(七)。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公司之財務部門負責進行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可靠、且能代表可執行價格之資料 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 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今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量 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12.31 | 105.12.31 | ||
|---|---|---|---|
| 現金及活期存款 | 1,374,796 | 808,963 | |
| 定期存款 | 568.410 | 413.102 | |
| S | 1,943,206 | 1,222,065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金融資產及負債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一流動
| 106.12.31 | 105.12.31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一受益憑證 | 871 | 64,535 |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上市公司股票
| 106.12.31 | 105 12 31 |
|---|---|
| 6.473 |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10%,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變,將使民國 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分別增加或減少899千元及647千元。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帳款淨額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請詳 附註六(十七)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暴險。
合併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合約規定,合併公司於出 售額度內無需擔保原始債務人於債權移轉時及債務履行時之支付能力。民國一〇六年 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將符合除列條件之應收帳款轉列至其他應收款 (帳列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其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單位:美金/千元
| 106.12.31 | |||||||
|---|---|---|---|---|---|---|---|
| 承購機構 | 承購額度 | 除列金額 | 已预支 頛 舎 |
手横费率 | 移转條款 (件) |
擔保 本票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USD 35,000 | 8.567 | $\blacksquare$ | $0.25\% - 0.28\%$ | 註一~二 | 無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USD | 1.667 | $\overline{\phantom{a}}$ | $\tilde{\phantom{a}}$ | 註一~三、五 | 有 | ||
| 台新銀行 | NTD 140,000 | 10.491 | 8.917 | 0.20% | 註一~三、五 | 有 | |
| 第一商業銀行 | USD. | 20,000 | 柱ー~ニ | 有 |
| 105.12.31 | |||||||
|---|---|---|---|---|---|---|---|
| 承購機構 | 承購額度 | 除列金额 | 已预支 粫 全 |
手绩费率 | 移轉條款 (件) |
擔保 本票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USD | 12.000 | 11.878 | $\overline{\phantom{0}}$ | $0.25\% - 0.28\%$ | 註一~三 | 蕪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USD | 1.667 | 556 | 500 | $0.10\%$ | 註一~三、五 | 右 |
| 台新銀行 | NTD 140,000 | 78.423 | 65,759 | $0.20\%$ | 註一~三、五 | 有 | |
| 第一商業銀行 | USD. | 20,000 | ۰ | 註一~三 | 有 |
- 註一:上述除列金額已轉列其他應收款,承購銀行交易商品相關交易條件以應收帳款承購同 意書為準,係屬無追索權,並為賣斷式之應收債權承購行為。
- 註二:於承購額度內,若因原始債務人不能付款或發生財務困難恐屆期有不能付款之虛,所 無法獲償之風險將由承購機構承擔,與合併公司無涉,原始債務人之信用風險由承購 機構承擔,且上述之信用風險係因原始債務人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合約規定致發生應 收帳款債權無法受償之風險。
- 註三:合併公司已通知應收帳款之原始債務人,並指定其款項匯入合併公司於該承購銀行之 備償專戶。
- 註四: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有尾款扣除相關費用後分別 為257,204千元及398,260千元尚未收回,列於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項下。
- 註五:銀行預支利率區間介於1.59%~2.62%。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支之應收帳款承購額度金 額分別為1,546,813千元及747,649千元。
(四)存貨
| 106,12,31 | 105.12.31 |
|---|---|
| 17,979 \$ |
17,470 |
| 784,344 | 933,759 |
| 209,394 | 434,214 |
| S 1,011,717 |
1,385,443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7,147,026千元及6,757,596千元。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 值認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利益)分別為26,999千元及(43,346)千元,並已認列為銷貨成 本。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五)企業合併
本公司經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股東會決議為擴展現有產品線之廣度及應用 領域,並整合IC設計之技術以發展更多元化之產品,以民國一〇五年十月一日為合併 基準日,透過發行新股7,250千股取得達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宙公司) 100%之股份,換股比例為每1股本公司股票換發2.4股達宙公司股票。達宙公司為一家 T-CON及電源管理之IC設計、製造及銷售公司。
自收購日至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達宙公司所貢獻之收入及淨損分 別為118,649千元及6,945千元,若此項收購發生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管理當局 估計當期合併公司之收入及淨利將分別達9,072,997千元及397,246千元。於決定該等金 額時,管理當局係假設該收購發生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且假設收購日所產生之 暫定公允價值調整係相同。
此項收購交易所發生之法律諮詢費用及實地審查成本計980千元,該等費用認列 於綜合損益表之管理費用項下。
移轉對價主要類別、於收購日所取得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與所認列之商譽金額如 $F$ :
- 1.移轉對價為發行權益工具,作為收購達宙公司所支付之對價而發行之普通股公允價 值471,757千元, 係依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盤價65.07元為 基礎所決定。
- 2.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收購日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明細如下: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40,560 |
|---|---|---|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52,512 | |
| 存貨 | 66.48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7.046 | |
| 無形資產 | 70,520 | |
| 非流動資產 | 29,875 | |
| 短期借款 | (27, 467) | |
|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104, 628) | |
| 其他流動負債 | (920)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5) | |
| S | 233,957 |
- 商 譽
| 移轉對價 | 471,757 |
|---|---|
| 減: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233, 957) |
| 商譽 | 237,800 |
商譽主要係來自達宙公司在T-CON及電源管理之獲利能力,預期將藉由該公司與 本公司之整合以產生合併綜效。商譽之減損測試請詳附註六(七)。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 研發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賃改良 | 計 螅 |
|||
|---|---|---|---|---|---|---|---|
| 成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269,080 | 2,067 | 55,072 | 4,825 | 331,044 | |
| 增 | 添 | 54,593 | 1,472 | 2,727 | 58,792 | ||
| 處 | 分 | (7,966) | (2,066) | (19,069) | (110) | (29,211)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315,707 | 1,473 | 38,730 | 4,715 | 360,625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268,649 | 2,067 | 45,535 | 5,576 | 321,827 | |
| 增 | 添 | 4,601 | 8,294 | 565 | 13,460 | ||
| 處 | 分 | (8,123) | (1,316) | (9, 439) | |||
| 合併取得 | 3,953 | 1,243 | 5,196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269,080 | 2,067 | 55,072 | 4,825 | 331,044 | |||
| 累計折舊: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250,211 | 1,922 | 43,612 | 3,897 | 299,642 | |
| 本期折舊 | 19,258 | 184 | 4,624 | 810 | 24,876 | ||
| 處 | 分 | (7,966) | (2,066) | (19,069) | (110) | (29,211)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261,503 | 40 | 29,167 | 4,597 | 295,307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242,433 | 1,578 | 39,617 | 4,521 | 288,149 | |
| 本期折舊 | 15,901 | 344 | 3,995 | 692 | 20,932 | ||
| 處 | 分 | (8,123) | (1,316) | (9, 439)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250,211 | 1,922 | 43,612 | 3,897 | 299,642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_{-}$ | 54,204 | 1,433 | 9,563 | 118 | 65,318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8,869 | 145 | 11,460 | 928 | 31,402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_ | 26,216 | 489 | 5,918 | 1,055 | 33,678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設備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sim$ 27 $\sim$
$\ddot{\phantom{a}}$
(七)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及攤銷明細如下:
| 商譽 | 專利及技術 | 電腦軟 體成本 |
緿 計 |
||
|---|---|---|---|---|---|
| 成 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237,800 | 70,184 | 135,162 | 443,146 |
| 增添 | 420 | 71,307 | 71,727 | ||
| 本期沖銷 | (36, 762) | (36, 762)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37,800 | 70,604 | 169,707 | 478,111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38,905 | 138,905 | ||
| 增添 | 56,862 | 56,862 | |||
| 合併取得 | 237,800 | 70,184 | 336 | 308,320 | |
| 本期沖銷 | (60, 941) | (60.941)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237,800 | 70,184 | 135,162 | 443,146 |
| 灘 鉤: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3,511 | 87,921 | 91,432 | |
| 本期攤銷 | 14,209 | 72,154 | 86,363 | ||
| 本期沖銷 | (36, 762) | (36, 762)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7,720 | 123,313 | 141,033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82,342 | 82,342 | ||
| 本期攤銷 | 3,511 | 66,395 | 69,906 | ||
| 本期沖銷 | (60, 816) | (60, 816)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3,511 | 87,921 | 91,432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237,800 | 52,884 | 46,394 | 337,078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237,800 | 66,673 | 47,241 | 351,714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56,563 | 56,563 | ||
- 攤銷費用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下列 項目:
| 106年度 $\sim$ |
|||
|---|---|---|---|
| 營業費用 | 86,363 | 69.906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 商譽及無形資產(專利及技術)之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及無形資產(專利及技術)之整體帳面金額已分攤至達 宙公司此一現金產生單位。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達宙公司現金產生單位依據使用價值 所決定之可回收金額分別為509,978千元及443,000千元。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該單位之可回收金額高於其帳面金額,故無減損之情形。
估計使用價值所使用之關鍵假設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折現率 | $11\%$ | 12% |
| 營收成長率 | $5\%$ ~10% | $2\%$ ~11% |
| 永續成長率 | $2\%$ | 2% |
折現率係以產業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估計基礎,並調整風險溢價以反映一般投資 於權益之增額風險及現金產生單位特定之系統性風險。
營業收入成長之推估係考量過去歷史平均成長水準及未來五年之銷售收入成長 預估。
現金流量推估係以管理階層評估之五年期財務預算為基礎,對於超過五年期之 現金流量則係參考該單位營運所在之經濟成長率予以外推。
合併公司評估達宙公司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高於帳面金額,管理階層已辨 認折現率及永續成長率為關鍵假設,上述兩項關鍵假設之合理可能變動將使帳面金 額有超過其可回收金額之風險。惟經管理階層分析上述關鍵假設若在0.5%不利變動 之情況下,亦不致造成減損損失之金額。
(入)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明細如下:
| 100.12.31 | 105.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44.901 ٠п |
18,000 | |
| 尚未使用額度 | 2.150.977 | 2,640,774 |
$1061121$
$105123$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未有以資產設定質押擔保供 銀行借款之情事。
(九)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依已簽訂之承租辦公室、員工宿舍、電信設備及停車位租賃合約,預估 未來最低租金給付額彙列如下:
| 106.12.31 | ||
|---|---|---|
| 一年內 | 21,502 | 21,957 |
| 一年以上 | 8,722 | 22,906 |
| 30,224 | 44,863 |
and the company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分別為56,613千元及 63.325千元。
- (十)員工福利
- 1.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648 | 2.636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508) | (1, 476)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40 | 1,160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508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基金局 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636 | 2,222 |
| 利息成本 | 39 | 45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 ||
| 一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43 | 128 |
|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70) | 241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648 | 2,636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476 | 1,446 | |
| 利息收入 | 22 | 30 | |
| 已提撥至計劃之金額 | 17 | 15.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15)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508 | 1,476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 營業費用-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 | ⊥ພ |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負債之 再衡量數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S | (103) | 281 |
| 本期認列 | 20 | (384)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83) | (103) |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折現率 | 1.60% | 1.50 % |
| 未來薪資增加 | 5.00 % | 5.00 %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書之提 撥金額為1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9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假設變動對確定福 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mathbf{a}$ and $\mathbf{a}$ are $\mathbf{a}$ and $\mathbf{a}$ are $\mathbf{a}$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精算假設 | 增加0.5% | 減少0.5% | ||
| 106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 | (237) | 262 | ||
| 未來薪資成長率 | 252 | (231) | ||
| 105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 | (248) | 276 | ||
| 未來薪資成長率 | 265 | $\left( \mathbf{241}\right)$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缴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9,304千元及25,160千元。
(十一)所得税
1.所得税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 65,380 | 41,547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及其他 | 5,479 | ||
| 65,384 | 47,026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8,138) | 19,730 | |
| 所得稅費用 | S | 57,246 | 66,756 |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449,132 | 500,221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76,352 | 85,038 |
|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及其他 | 8,220 | (886)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27, 326) | (17, 396) |
| 57,246 | 66,756 |
依中華民國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得享有之投資抵減於支出金額百分之十限度內, 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以不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 得稅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投資抵減尚待申請,民國 一〇五年度申請之投資抵減尚待核定。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變動明細表
(1)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借)貸記 | (借)貸記 | |||||
|---|---|---|---|---|---|---|
| 105.1.1 | 损益表 | 105.12.31 | 損益表 | 106.12.31 | ||
| 存貨跌價損失 | S | 73,592 | (23, 921) | 49,671 | (4.272) | 45,399 |
| 虧損扣除 | 10,469 | 10,469 | (14) | 10,455 | ||
| 銷貨收入認列時點財稅差異 | 3.510 | 3.956 | 7.466 | (4,868) | 2.598 | |
| 其他 | 5,856 | (5.804) | 52 | 8.444 | 8,496 | |
| S | 82,958 | (15,300) | 67,658 | (710) | 66,948 |
(2)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借)貸記 | (借)貸記 | ||||
|---|---|---|---|---|---|
| 105.1.1 | 損益表 | 105.12.31 | 损益表 | 106.12.31 | |
| 未實現損費及其他 | (4.433) | (4, 430) | (8.863) | 8.848 | (15) |
(3)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投資抵減 | ¢ Φ |
39,128 | $\overline{\phantom{0}}$ |
| 虧損扣除 | 5.489 | $\blacksquare$ | |
| ъD | 44,617 | $\equiv$ |
上列虧損扣抵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預計未來並非很有可 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虧損扣抵使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尚可申報扣抵之虧捐金額及其最後扣抵 期限如下: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 核定數 |
尚未扣抵之 損 虧 |
最後扣抵年度 |
|---|---|---|---|
| 一〇〇年度 | 核定數 | 31,106 | 一一〇年度 |
| 一〇五年度 | 申報數 | 7,399 | 一一五年度 |
| 一〇六年度 | 估計數 | 55,286 | 一一六年度 |
| 93,791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皆已奉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 2,208,627 |
2,350,044 |
|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 S 290,932 |
385,055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預計〕 | (實際) | |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3.17% | 13.83%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取消股東可扣抵稅額帳 戶之設置、記載、計算及分配。前述民國一〇六年度預計稅額扣抵比率自民國一〇 七年一月一日起不再適用,該等資訊僅供參考。
(十二)權益
1.股本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800,000千元(均 保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50,000千元),實收股本分別為703,200千元及722,300千 元,每股面額均為10元。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發行股份分別 為70,320千股及72,230千股;流通在外股數皆為63,963千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股東常會中決議,發行新股進行合併達宙 公司,合併對價為每1股本公司股票換發2.4股達宙公司股票,為因應本合併案,本 公司增資發行新股7,25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金額為72,500千元,合併基準 日為民國一〇五年十月一日,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and the state of the state
623,401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 63,963 |
62,887 | |
| 合併發行新股 | 7,250 | ||
| 庫藏股買回 | (857) | ||
| 異議股東贖回 | (5,317) |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63,963 | 63,963 | |
| 2. 資本公積 | |||
| 106.12.31 | 105.12.31 | ||
| 發行股票溢價 | \$ 537,199 |
551,790 | |
| 員工紅利轉增資 | 69,717 | 71,611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 .
$S_{-}$
$606,916$
- 保留盈餘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 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 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 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每年發放現金股利之比例不 得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決議分配前一年度盈餘時,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應 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金融商品未實現 損失,金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首次提列時,應先自當年度盈餘下提 列,不足數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第二年以後年度,續就當年度帳列股東 權益項下之「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金額與前一年度「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金 額之差額,比照首次提列作法,補提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為可分配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三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之股利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415,762 | 372,180 | ||
| $\sim$ $\sim$ $\sim$ | $\sim$ $\sim$ |
4.庫藏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至一〇五年二月間及民國一〇三年八月至十一月 間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庫藏股分別共計 1,040千股(計44,573千元)及1,910千股(計109,799千元)。
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達宙公司之股 份轉換案,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股東得表示異議請求買回持有之股份,並交 存股票至委託股務機構,股東與公司間就買回價格達成協議者,公司應自股東會決 議日起90日內支付價款,未達成協議者,公司應聲請法院為價格之裁定。截至法定 請求買回截止日,表示異議股東共計交存5,317千股,收買價格為88.29元,本公司 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已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十日以每股56.18元支付異議股 東,共計支付298,684千元,爾後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支付異議股東上述 差價,共計170.715千元。
依上段所述公司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數百分之五;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 之金額,異議股東買回不受此法令限制。
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買回之股份,應於三年內轉讓於員工,屆期未轉讓者, 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將民國一〇三年八月至十一 月間以轉讓員工為目的執行買回尚未轉讓員工之公司股份1,910千股辦理註銷。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股股數共計6,357千股。
5.其他權益
|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未實 現利益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932 |
| 本期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 2,516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3,448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295 |
| 本期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 637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932 |
(十三)每股盈餘
$\sim 10^{-11}$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之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S. | 391,886 | 433,465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
| 期初流通在外普通股 | 63,963 | 62,887 | |
| 發行新股 | 1,807 | ||
| 買回庫藏股 | (3,349) | ||
| 計算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63,963 | 61,345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6.13 | 7.07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之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 | 391,886 | 433,465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期初流通在外普通股 | 63,963 | 62,887 | |
| 發行新股 | 1,807 | ||
| 買回庫藏股 | (3,349) |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626 | 1,917 | |
|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65,589 | 63,262 |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S | 5.97 | 6.85 |
(十四)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營業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商品銷售 | \$ | 9319,959 | 8,615,650 |
| 其他 | 15.231 | 10.923 | |
| S | 9,335,190 | 8,626,573 |
(十五) 誉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利息收入一銀行存款 | 10,739 | 9,737 | |
| 賠償收入 | 289 | 9,016 | |
| 其他 | 18,839 | 6.104 | |
| S | 29,867 | 24,857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失淨額 | (146, 151) | (4,390) |
|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1.611 | 1,326 |
| 其他 | 337 | 642 |
| (144, 203) | (2.422) |
3. 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
|---|---|---|---|
| 借款利息費用 | (1,669) | (580) | |
| 支付異議股東利息 | (6, 457) | 100 | |
| ۰U | (8,126) | (580) |
(十六)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 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 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78,750千元及 87,518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257千元及4,731千元,係以本公司之稅前淨利 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按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 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若次年度 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 年度捐益。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 勞金額並無差異,民國一○六年度估列金額尚待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資訊可至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七)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 截至財務報導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 係來自於本公司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 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併公司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 中之虞。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電子產業且因產業特性之故集中於單一客戶,使合併 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 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及其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適當備抵呆帳,且針對特 定客戶群之應收帳款,予以投保。合併公司從未因該主要客戶而蒙受重大信用風 險損失,預期不致有潛在重大信用風險損失。
合併公司主要銷售對象為國內外信譽良好之公司,除依授信作業程序給予客 戶信用額度外,並持續了解客戶之信用狀況,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佔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含關係人)10%以上客戶之帳款,金額分別為 1,813,632千元及1,917,096千元,使合併公司有應收帳款信用風險集中之情形,惟 已定期評估應收帳款之回收可能性並提列適當備抵呆帳,管理當局預期未來不致 有重大損失。
(2)減損損失
報導日應收款項(含應收帳款一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總 額 | 減 損 |
總 額 | 減 槓 |
||
| 未逾期 | 2,244,901 \$ |
2,283,704 | ۰ | ||
| 逾期1~30天 | 27,128 | 66,892 | - | ||
| 逾期31~60天 | 1,414 | (39) | 20 | - | |
| 逾期61~90天 | 2,090 | (199 | |||
| 2,275,533 | (238) | 2,350,616 | ۰ |
備抵呆帳係考量經濟環境及預期客戶將無法償付之餘額所估計無法收回之金 額。合併公司相信未提列備抵呆帳之逾期應收帳款仍可收回。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應收款項(含應收帳款-關係人)應收款 項備抵呆帳之變動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餘額 | $\overline{\phantom{0}}$ | - | |
| 認列之滅損損失 | 238 | $\rightarrow$ | |
| 12月31日餘額 | ٠п | 238 | - |
2.流動性風險
除應付薪資及獎金及其他流動負債項下之應付費用外,其餘之金融負債之合約 到期日分析如下:
| 솜 約 |
||||
|---|---|---|---|---|
| 帳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超過1年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44,901 |
(45,031) | (45,031) | |
| 應付帳款 | 1,730,673 | (1,730,673) | (1,730,673) | |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523 | (523) | (523) | |
| 1,776,097 S |
(1,776,227) | (1,776,227) | ||
| 約 송 |
||||
| 帳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1年以内 | 超過1年 | |
| 105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18,000 |
(18, 025) | (18,025) | |
| 應付帳款 | 1,629,620 | (1,629,620) | (1,629,620) | |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1,153 | (1.153) | (1,153) | |
| 1,648,773 S |
(1,648,798) | (1,648,798) | ||
| $\sim$ 40 $\sim$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
- 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全 |
\$ 139,365 |
29.84 | 4,158,652 | 103,605 | 32,312 | 3,347,685 |
| 圓 日 |
99,900 | 0.2644 | 26,414 | |||
| 人民幣 | 1,415 | 4.5697 | 6,466 | 4,890 | 4.6391 | 22,685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全 |
\$ 56,241 |
29.84 | 1,678,231 | 49,312 | 32,312 | 1,593,369 |
| 圓 日 |
184 | 0.2644 | 49 | |||
| 人民幣 | 140 | 4.5697 | 640 | 140 | 4.6391 | 649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人民幣及日圓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稅後淨 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0,855千元及14,744千元。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利益
由於合併公司使用之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外幣兌換損失淨額(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 別為146,151千元及4,390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採變動利率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受限制銀行存款及短期借款,若利率 增加或減少0.2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 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滅少3,855千元及2,025千 元。
5.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 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 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 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公允價值 | |||||||
|---|---|---|---|---|---|---|---|
| 帳面價值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級 | 合 計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43,206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871 | 871 | 871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8,989 | 8,989 | 8,989 | ||||
|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2,275,295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502,697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 | |||||||
| 流動資產) | 1,274 | ||||||
| 金融負債: | \$4,732,332 | 9,860 | 9,860 | ||||
| 短期借款 | 44,901 S. |
||||||
| 應付帳款 | 1,730,673 | ||||||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523 | ||||||
| \$ 1,776,097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價值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级 | 計 合 |
|||
| 105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222,06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64,535 | 64,535 | 64,535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6,473 | 6,473 | 6,473 | ||||
|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2,350,616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639,804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 | |||||||
| 流動資產) | 1,349 | ||||||
| S . 4,284,842 | 71,008 | 71,008 | |||||
| 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
| 18,000 | |||||||
| 應付帳款 | 1,629,620 | ||||||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1,153 | ||||||
| \$1,648,773 |
$\sim$ 42 $\sim$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性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持有之上市公司股票及受益憑證係具有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 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B. 衍生性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外匯評價。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移轉之情形。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 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合併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 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等內部控制, 致力於發展一個有紀律且建設性的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皆了解到自身之角色及義 務。
3.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與現金及約當現 金,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說明。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 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說明。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 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說明。市場風險管理之目 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資產或負債。 所有重大交易之執行均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指引。
(1)匯率風險: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日圓及人民幣。
合併公司針對外幣應收付帳款淨部位承作適當之遠期外匯合約進行避險,遠 期外匯於到期時可予以展期。
- (2)利率變動之市場價格風險:合併公司並無與利率變動相關之金融負債,故無市場 價格風險。
- (十九)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 因素,規劃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合併公 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之負債權益比率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負債總額 | 2,637,838 | 2,330,465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43,206) | $\left( 1,222,065\right)$ |
| 淨負債 | 694,632 | 1,108,400 |
| 權益總額 | 3,791,137 | 3,983,192 |
| 負債權益比率 | 18.32% | 27.83%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於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1)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其他關係人(註2) |
| 佳世達之子公司(註2)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 友達光電之子公司 |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佳世達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QCSZ) | 佳世達之子公司(註2) |
|---|---|
|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 佳世達之子公司(註2) |
註1:係於民國一〇五年十月一日發行新股取得100%股權之子公司。
註2:佳世達之轉投資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三日瑞鼎股東常會董事改選後 已不再擔任董事,故自民國一〇六年下半年度起非屬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 销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106.12.31 | 105,12,31 | ||
| AULB | 3,987,188 | 4,090,991 | 1,509,006 | 1,663,768 | |
| 友達光電 | 553,086 | 794,586 | 219,526 | 253,328 | |
| 其他關係人 | 216,777 | 146.058 | 22,601 | 62,438 | |
| 4,757,051 | 5,031,635 | 1,751,133 | 1,979,534 |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主要收款條件皆為月結120天後收款,銷售予非關係 人之主要收款條件為月結30天至120天後收款或預先收款後交貨,交易價格與非關 係人間並無重大不同。
2.租賃及其他
對關係人承租辦公室支付之租金支出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友達光電 | 13,802 | 13,911 | |
| 其他關係人 | 2 042 | 1,331 | |
| S | 15,844 | 15,242 |
對關係人之其他費用支出如下:
| エリザーアルエス . |
10J -1 13 $\sim$ |
|
|---|---|---|
| 其他關係人 | -90 . . |
)68 |
$106E \pm$
$105E \pm 1$
對關係人之未結清餘額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友達光電 | 315 | 392 | ||
| AUSZ | 190 | 187 | ||
| 其他關係人 | 574 | |||
| c | 523 | 1,153 |
對關係人之勞務及租金收入如下:
其他關係人
| w | |
|---|---|
| - | |
| -- | . --- . .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已收回款項。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58,043 | 38,148 |
| 退職後福利 | 419 | 243 | |
| ٠п | 58,462 | 38,391 |
八、質押之資產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6.12.31 | 105.12.31 | |
|---|---|---|---|---|
|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 海關先放後稅 融資產一流動) |
4,152 | 4,123 | ||
|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 進貨保證 融資產一流動) |
231,300 | 231,300 | ||
| J | 235.452 | 235,423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與客戶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約定合約期間內,合併公司 受客戶之委託完成驅動IC之設計開發,且未來合併公司鎖售客戶之IC價格條件由雙方協商 洽談而訂。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一 ○七年度起由現行17%調高至20%。該稅率變動不影響民國一〇六年度帳列之當期及遞延 所得稅;惟,將影響合併公司未來期間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若將變動後之新稅率適用於 衡量民國一〇六年度所認列之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課稅損失,將使淨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11,812千元。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别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性質別 | 屬於營業 本者 成 |
属於營業 用 者 費 |
計 合 |
属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솜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99,458 | 834,949 | 934,407 | 89,249 | 742,867 | 832,116 |
| 勞健保費用 | 3,620 | 44,977 | 48,597 | 2,989 | 36,983 | 39,972 |
| 退休金費用 | 2,167 | 27,154 | 29,321 | 1,886 | 23,289 | 25,175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299 | 27,458 | 29,757 | 2,029 | 24,653 | 26,682 |
| 折舊費用 | 587 | 24,289 | 24,876 | 1,007 | 19,925 | 20,932 |
| 攤銷費用 | 86,363 | 86,363 | 69,906 | 69,906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人數分別為540人及505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 $F$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端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财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 | ||||||||
|---|---|---|---|---|---|---|---|---|
| 経术公 | 公司上 | 業青書保 青書保雄 書保雄 | 【保之背書】额佔最近期財務 】 證最高 【對子公司】對母公司 】 地區背書 : 號 司名模 名模 冒俸 糖 限 類 做 類 類 支金額 保證金額 根表浄值之比率 限 類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
|||||
| ' 本公司 達宙公司 子公司 | 796,638 | 30,156 30,156 13,428 | 0.76% | 1.991,596 |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20%為限。
註2: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50%。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數量單位:千股(單位)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典有價證券 | 期中最高 | |||||||
|---|---|---|---|---|---|---|---|---|---|---|
| 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普行人之關係 | 操列科目 | 慢面金额 | 持股比率 | 公允信值 | 特质比率 | 借註 | ||
| 本公司 | 元大萬泰貨幣市場」 从全 |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58 | 871 | 871 | |||||
| 本公司 | 達方電子(股)公司 股票 |
$\overline{\phantom{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 | 303. | 8.989 | - | 8.989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E$ :
| $\cdot$ . | 方价证券 | 帐列 | l≷∦l | ^ | ||||||||||
|---|---|---|---|---|---|---|---|---|---|---|---|---|---|---|
| 之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科目 | 12.40 | したま | 【位数 | 三位能 | 借 | 根面成本 成分損益 | 三生学 | |||||
| 本公司 | 元大萬泰貨幣 | 透過損益按 元大 | 4,299 | 64,491 | 38,250 | 575,000 | 42,491 | 639,000 | 638,620 | 379 | 58 | 871 | ||
| 雨蜡基金 | 公允債值街 萬泰 | (註) | ||||||||||||
| 量之金融管 | ||||||||||||||
| 產一流動 |
註:期初及期末金額係取得成本,依市價評價後之帳面金額請詳3。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進(前)貨 | 交差 | 文 | 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庸收(付)票據、帳款 | ||||||
|---|---|---|---|---|---|---|---|---|---|---|---|
| 之公司 | 對象 名称 |
体 | (3) ملند я. Ф |
韥 | 佔她(造) 硝貨之 比单 |
授信期間 | 債 | 授信期間 | 制 敒 |
佔越處收 (付)来雄、帳】 蒙之比率 |
借住 |
| 本公司 | AULB | 友達100%持有之子公 | 銷貨 | 3,987,188 | 45 | % 月姑120天 詳冊註七 | 详附註七 | 1,509,006 | % 73 |
||
| 本公司 | 友達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償之法人股東 |
储貨 | 553,073 | 6 | % 月結120天 詳細註七 | 詳附註七 | 219.513 | % 11 |
註:相關交易及期末餘額已於合併財務報告中銷除。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对象 | 扁收開休人 | 造期患收留像人款项 | 鹿收鼠侏人款项 | 提列備括 | |||
|---|---|---|---|---|---|---|---|---|
| 公 | 債 | 款項像額 | 运算单 | 頼 ♠ |
虞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额 (註) |
呆帳金額 | |
| 本公司 | AULB | 友達100%持有之子公司 | 1,509,006 | 2.51 | 104 即期收款 | 647,355 | ||
| 本公司 | 友達 |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法人股票 |
219.513 | 2.34 | 12 印期收款 | 32.626 |
註1:係截至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止之期後收款金額。
註2:相關交易及期末餘額已於合併財務報告中銷除。
9.從事衍生性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投資公司 | 被授资公司 | 所在 | 主要管 | 原始投资金顺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 被授资公司 本期课列之 | ||||
|---|---|---|---|---|---|---|---|---|---|---|
| 地區 | 常項目 |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散 | 比拿 | 根面金额 持股比率 本期(摄)益 授責(据)益 | 備診 | |||||
| 本公司 | 達宙公司 | l≙™ | T-CON及 電源 | 471.757 | 471.757 | 17,400 100,00 % | 413.237 | 100.00 % | (34.278) | (48,116)本公司之子公司 |
| 管理 |
註:相關交易及期末餘額已於合併財務報告中銷除。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產業別財務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係經營積體電路開發、設計及銷售,僅有單一應報導營運部門。合 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財務報表資訊完全一致,有關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 資訊,請詳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二)企業整體資訊
1.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
|---|---|---|---|
| TFT-LCD驅動IC | 8,668,840 | 8,379,750 | |
| 其他 | 666,350 | 246,823 | |
| S | 9,335,190 | 8,626,573 |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區 地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馬來西亞 | 3,987,188 \$ |
4,090,991 |
| 大陸(含香港) | 3,706,915 | 2,996,136 |
| 臺灣 | 1,414,299 | 1,313,041 |
| 其他國家 | 226,788 | 226,405 |
| S 9,335,190 |
8,626,573 |
(2)非流動資產:
| I÷ 地 |
106.12.31 | 105.12.31 |
|---|---|---|
| 臺灣 | こてつ ワイワ | $T$ $C$ Q |
- 重要客戶資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額 全 |
佔當期銷 貨淨額% |
額 金 |
佔當期銷 貨淨額% |
||
| AULB | \$ 3,987,188 |
43 | 4,090,991 | 47 | |
| 友達光電 | 553,086 | 794,586 | Q | ||
| 4,540,274 | 49 | 4,885,577 | 56 |
|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台省財證字第1070244 | 號 |
|---|---|
| (1) 黄 海 寧 會員姓名: |
|
| (2) 曾 渼 鈺 事 務 所 名 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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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 |
|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 |
| 事務所電話: (02) 8101-6666 (1) 台省會證字第三八一八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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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證書字號: (2) 台省會證字第二三六七號 |
委託人統一編號:80532726 |
|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〇六年度(自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 | |
|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
| 存會印鑑 簽名式(一) RANTA 汤 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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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verline{\phantom{1}}$ | |
| 存會印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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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まへニー 使见 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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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c{1}{2}$ | |
| 理事長: 雷 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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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 民 國 $\mathcal{O}$ 中 |
18 $\mathsf{H}$ |
$\label{eq:2.1} \frac{1}{\sqrt{2\pi}}\int_{\mathbb{R}^3}\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frac{1}{\sqrt{2\pi}}\frac{1}{\sqrt{2\pi}}\int_{\mathbb{R}^3}\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
$\mathcal{A}^{\mathcal{A}}$
$\tau_{\rm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