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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ug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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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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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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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17-086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7 月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辉互动娱 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 1、公示内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 2、公示时间:2017 年7 月28 日至2017 年8 月7 日;

  • 3、公示途径:公司内网、办公室区域的公告栏;

  •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 5、公示结果: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 (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1、列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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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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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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