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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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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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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收购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星辉天拓”)100%股权之收购价款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收购星辉天拓100% 股权之收购价款情况进行了审核,且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收购星辉天 拓100%股权之收购价款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 亮 纪传盛 赵智文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