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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Dec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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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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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星辉车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星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的独立意见

1、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香港”)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10,440 万元收购SK Networks Co.,Ltd.(以下简称“韩国SKN”)所持有的 广东星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材料”)30%的股权,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2、本次交易经双方充分协商,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 碍。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星辉香港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440 万元收购 韩国SKN 所持有的星辉材料30%的股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 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和合理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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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 亮 纪传盛 赵智文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