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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Dec 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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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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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 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聘任陈利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利杰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对陈利杰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陈利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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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 亮 杨 农 纪传盛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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