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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Jul 29, 2011

55065_rns_2011-07-29_41974f59-bb5a-45bf-b480-5c7bf44b9628.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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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将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 对于2011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将超募资 金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2010 年度,星辉车模的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9,578.69 万元、17,077.89 万元、23,285.24 万元和32,443.92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迅速。公司上市后,随着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业务持续成长,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每年 的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满足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收 入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杨 亮 杨 农 纪传盛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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