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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1

Mar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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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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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车模 公告编号:2011-018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21日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登峰路广峰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雁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53,604,41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67.68%。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1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暨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向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陈雁升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关联股东陈雁升及其配偶 陈冬琼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456,85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

(九)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3,604,41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指派李彩霞、王志宏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星辉车模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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