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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Aug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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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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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18-056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陈冬琼女士 的通知,截至2018 年8 月6 日,其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已完成增持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陈冬琼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8 年2 月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陈冬琼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于2018 年2 月7 日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拟自该次增持之日起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 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2,000 万股(含已增持股份在内),且不少于400 万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陈冬琼女士在增持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4,670,575 股,成交均价为5.01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具体情况如 下:
| 增持方式 | 增持日期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成交金额(元) |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集合竞价 | 2018-2-7 | 1,200,175 | 4.91 | 5,895,457.50 | 0.10% |
| 2018-2-9 | 434,000 | 5.28 | 2,291,779.00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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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13 | 384,900 | 5.24 | 2,018,113.00 | 0.03% | |
|---|---|---|---|---|---|
| 2018-5-2 | 1,971,500 | 4.96 | 9,784,880.00 | 0.16% | |
| 2018-5-3 | 80,000 | 4.93 | 393,996.00 | 0.01% | |
| 2018-5-4 | 450,000 | 5.00 | 2,248,023.00 | 0.04% | |
| 2018-5-11 | 150,000 | 5.09 | 762,850.00 | 0.01% | |
| 合计 | 4,670,575 | 5.01 | 23,395,098.50 | 0.38% |
本次增持前,陈冬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0,506,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本次增持后,陈冬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5,176,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3.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冬琼女士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已严格按照此前承诺完 成了增持计划。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陈冬琼女士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满足《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3、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陈冬琼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和公司已经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 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4)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 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 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4、陈冬琼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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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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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冬琼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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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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