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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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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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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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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17-122 债券代码:112261 债券简称:15星辉债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15星辉债”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15 星辉债”将于2017 年11 月27 日支付2016 年11 月25 日至2017 年 11 月24 日期间的利息6.30 元(含税)/张。
2、“15 星辉债”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 年11 月24 日。凡在2017 年 11 月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 年11 月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1 月25 日发行 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 “15 星辉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61)将于2017 年11 月27 日支付 自2016 年11 月25 日至2017 年11 月24 日期间利息。根据“15 星辉债”《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 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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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简称:15 星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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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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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规模:人民币7.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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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发行面值人民币100 元;
6、计息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度付息一次,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 一期利息;
7、每张派息额:本期债券每张派息额6.30 元(含税);
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30%;
9、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 年11 月25 日;
10、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附债券存续期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0%;
12、债券起息日:2015 年11 月25 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 月
2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债券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 年至2020 年每年的11 月25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 年至2018 年每年 的11 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债券到期日:2020 年11 月25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 投资者在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的第3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将在投资者回售兑付日2018 年11 月25 日随所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
15、信用评级情况: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7 年 4 月26 日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本次 跟踪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公告》,“15 星辉债”票面利率为6.30%,本次每10 张“15 星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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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6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50.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56.7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17 年11 月24 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7 年11 月27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7 年11 月27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17 年11 月24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 星辉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 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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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6 号富力盈凯广场49 楼
邮编:510627
联系人:王云龙、黄文胜
联系电话:020-28123517
传真:020-28123521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吕绍昱、张人勇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566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 楼
邮编:518038
联系电话: 0755-218993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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