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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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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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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事项,符合本次配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状, 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决定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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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赵智文 纪传盛 廖朝理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