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Rastar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15, 2017

55065_rns_2017-05-15_9c53b42b-e602-4033-9cd8-b6dcbcf7197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4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互动娱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七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雁升、郑泽峰、卢醉兰、杨农;独立董事候选 人为:赵智文、纪传盛、李雯宇。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 绩等,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4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是《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智文 纪传盛 李雯宇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