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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Feb 25, 2011

55065_rns_2011-02-25_ce02716a-ebad-4de7-83e6-d7e485fbc02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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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暨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向该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汇 报后,经认真研究,对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调整“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向该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提出调整“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暨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向该项目追加投资的计划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且 有利于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能,更好地加强对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管理与利用,充分发挥基地的综合性功能,合理进行功能布局,提高公司 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次超募资 金的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该项目前,应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品牌车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该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

独立董事:

杨 亮 杨 农 纪传盛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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