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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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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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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资产的全部股 东权益、拟置出资产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 评报字[2021]第 020040 号”《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组价值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以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 020039 号”《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拟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 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中水致远评估作为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该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 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中水致远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中水致远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拟置入 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于评估方法选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符 合评估目的的要求,与评估目的相关。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结论合理、评估价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符合评估目的的要 求;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蒋怡雯 靳建国 钱 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