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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1, 2021
55429_rns_2021-04-21_2f81ad5d-3002-4b12-8759-318805d6ab88.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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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前获取的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 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编制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 CO.M.A.N. Costruzioni Meccaniche Artigianali Noceto S.r.l.(“COMAN 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新疆大容 民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或其指定的主体,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在审议 COMAN 公司 100%股权出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蒋怡雯 靳建国 钱 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