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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Feb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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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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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上市公司(含子公 司)所持股权以外的剩余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二)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 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 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 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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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以下情形: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的规定。

特此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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